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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2015-第2部分

小说: 2015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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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咖啡馆门边,或者小商亭后面,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把我臭揍一顿──这家伙警觉得很。他们要去交割画和钱,这是可以被人赃并获的危险阶段,所以总是往身后看。在跟踪小舅时,必须把他眼睛的位置像胖头鱼考虑在内。他的视野比常人开阔,不用回头就能看到身后的事。一件事我始终没搞清楚:警察是怎么逮住他的。大概他们比我还要警醒吧。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上那个日本人,他穿着条纹西装,挎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郎。这位女郎穿着绿色的丝质旗袍,身材挺拔,步履矫健,但皮肤粗糙,看上去有点老。我往她脸上看了一下,发现她两眼间的距离很宽,就心里一动,跟在后面。她蹲下整理高跟鞋,等我从身边走过时,一把揪住我,发出小舅的声音说:混蛋,你怎么又跟来了!除此之外,她还散发着小舅特有的体臭。开头我就怀疑是她是小舅,现在肯定了。我说:你怎么干起了这种事?他说:别胡扯!我在卖画。你再跟着,我就掐死你!说着,小舅捏着我肩膀的指头就如两道钢钩,嵌进了我的肉。要是换个人,准会放声大哭。但我忍得住。我说:好吧,我不跟着你,但你千万别这样叫人逮住!等他放开手,我又建议他戴个墨镜──他这个样子实在叫人不放心。说实在的,干这种事时把我带上,起码可以望望风。但是小舅不想把我扯进去,宁可自己去冒险。假如被人逮到,就不仅是非法交易,还是性变态。我还听说,有一次小舅在身上挂了四块硬纸板,蹲在街上,装做一个邮筒,那个日本人则装成邮递员去和他交易。但这件事我没见到,是警察说的。还有一次他装成中学生,到麦当劳去扫地,把画藏在麦当劳的垃圾桶里;那个日本人装成垃圾工来把画收走。这些事被人逮到了,我所以才能知道。但小舅不会次次被人逮到,那样的话他没有收入,只好去喝西北风。

有一次我到百花山去玩,看到有些当地人带着小驴在路边,请游客骑驴游山,就忽发奇想,觉得小舅可能会扮成一条驴,让那个日本人骑上,一边游山,一边谈交易。所以我见到驴就打它一下──我是这样想的:假如驴是我舅舅,他绝不会容我打他,必然会人立起来,和我对打──驴倒没什么大反应,看来它们都不是小舅。驴主却要和我拼命,说道:这孩子,手怎么这样贱呢!看来小舅还没有想到这一出──这很好,我可不愿让舅舅被人骑。我没跟他们说我在找舅舅,因为说了他们也不信。这是我游百花山的情形。

有一阵子我总想向小舅表白:你不必躲我,我是爱你的。但我始终没这样说,我怕小舅揍我。除此之外,我也觉得这话太惊世骇俗。小舅的双眼隔得远,目光朦胧,这让人感觉他离得很近。当然,这只有常受他暗算的人才能体会到。我常常觉得自己在危险的距离之外,却被他一脚踢到。据说二十世纪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也有这种本领,但不知他是否也是外斜视。

警察叔叔说,小舅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被"抄"着以后从来不跑,而是迎着手电光走过来说:又被你们逮住了。他们说:小舅不愧是艺术家,不小气,很大气。这个"抄"字是警察的术语,指有多人参加的搜捕行动。我理解它是从用网袋从水里抄鱼的"抄"字化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鱼总是扑扑腾腾地乱跳,所以很小气。假如它们在袋底一动不动地躺着,那就是很大气的鱼。可惜此种水生脊椎动物小气的居多,所以层次很低。我舅舅这条大气的鱼口袋里总是揣着一些卖画得来的钱,就被没收了。假如这件事就此结束,对双方都很方便。但这样做是犯错误。正确的作法是没收了赃款以后,还要把小舅带到派出所里进行教育。小舅既然很大气,就老老实实地跟他们去了。我总觉得小舅在这时跑掉,警察叔叔未必会追──因为小舅身上没有钱了。我舅舅觉得我说得也有道理,但他还是不肯跑。他觉得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不是小毛贼,跑掉没有出息。有出息的人进了派出所,常常受到很坏的对待。真正没出息的小毛贼,在那里才会如鱼得水。

警察叔叔说,骑辆自行车都有执照,何况是画画。他听了一声不吭,只顾鼓起双腮,往肚子里咽空气,很快就像个气球一样胀起来了。把自己吹胀是他的特殊本领,其中隐含着很深的含意。我们知道,过去人们杀死了一口猪,总是先把它吹胀,然后用原始的工艺给他褪毛。有一句俗话叫作死猪不怕开水烫,表示在逆境中的达观态度。我舅舅把自己吹胀,意在表示自己是个不怕烫的死猪。此后他鼓着肚子蹲在墙下,等家属签字领人。这本是我妈的任务,但她不肯来,只好由我来了。我是个小孩子,走过上世纪尘土飞扬的街道,到派出所领我舅舅;而且心里在想,快点走,迟了小舅会把自己吹炸掉,那样肠子肚子都崩出来很不好看。其实,我是瞎操心:胀到了一定程度,内部的压力太大,小舅也会自动泄气。那时"扑"的一声,整个派出所里的纸张都会被吹上天,在强烈的气流冲击之下,小舅的声带也会发出挨刀断气的声音。此后他当然瘪下去了,摊在地面上,像一张煎饼;警察想要踢他都踢不到,只能用脚去踩;一面踩一面说:你们这些艺术家,真叫贱。我不仅喜欢艺术家,也喜欢警察。我总觉得,这两种人里少了一种,艺术就会不存在了。

小时候,我家住在圆明园附近。圆明园里面有个黑市,在靠围墙的一片杨树林里。傍着一片半乾涸的水面,水边还有一片乾枯的芦苇。夏天的傍晚,因为树叶茂盛,林子里总是黑得快;秋天时树叶总是像大雨一样地飘落。进公园是要门票的,但可以跳墙进去,这样就省了门票钱。树林里的地面被人脚踩得很磁实,像陶器的表面一样发着亮;树和树之间拉上了一些白布,上面写了一些红字,算作招牌。这里有股农村的气味。有一些农民模样的人在那里出售假古董,但假如你识货,也能买到刚从坟里刨出来的真货:一想到有人在卖死人的东西,我心里就发麻。在那些骗子中间,也有几个穿灯芯绒外套的人坐在马扎上,两眼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画,从早坐到晚,无人问津,所以神情忧郁。有些人经过时,丢下几张毛票,他不动,也不说谢。再过一会儿,那些零钱就不见了。有一阵子我常到那里去看那些人:我喜欢这种情调;而且断定,那些呆坐着的人都是像凡高一样伟大的艺术家──这种孤独和寂寞让我嫉妒得要发狂。我希望小舅也坐在这些人中间,因为他气质抑郁,这样坐着一定很好看,何况他正对着一洼阴郁的死水。一到春天,水面就要长水华,好像个浓绿色的垃圾场。湖水因此变得粘稠,不管多大的风吹来,都不会起波浪。我觉得他坐在这里特别合适,不仅好看,而且可以拣点毛票。但我忽略了他本人乐意不乐意。

我把小舅领出来,我们俩走在街上时,他让我走到前面,这不是个好意思。就在这样走着时,我对他提起我家附近的艺术品黑市,卖各种假古董,字画,还有一些流浪艺术家在那里摆地摊。圆明园派出所离我家甚近,领起他来也方便,但我没有把那个"领"字说出来,怕他听了会不高兴。他听了一声不吭,又走了一会儿,他忽然给我下了一个绊儿,让我摔在水泥地上,把膝盖和手肘全都摔破了;然后又假惺惺地来搀我,说道:贤甥,走路要小心啊。从此之后,我就知道圆明园的黑市层次很低,我舅舅觉得把自己的画拿到那里卖辱没了身分。我舅舅总是一声不吭,像眼镜蛇一样的阴险;但是我喜欢他,也许是因为我们俩像吧。

由小孩子去领犯事的人有不少好处,其中最大的一种是可以减少罗嗦。警察看到听众是这样的年幼,说话的欲望就会减少很多。开头时,我骑着山地车,管警察叫大叔,满嘴甜言蜜语,直到我舅舅出来;后来就穿着灯芯绒外套,坐在接待室里沉默不语,直到我舅舅出来;我到了这个年龄,想要说话的警察总算是等到了机会,但我沉默的态度叫他不知该说点什么;实在没办法,只好说说粮食要涨价,以及万安公墓出产的蛐蛐因为吃过死人肉,比较善斗。当然,蛐蛐再善斗,也不如耗子。警察说:斗耗子是犯法的,因为可以传染鼠疫。既然斗耗子犯法,我就不言不语。开头我舅舅出来时,拍拍我的头,给我一点钱做贿赂;后来我们俩都一言不发,各自东西──到那时,我已经不需要他的钱,也被他摔怕了。这段时间前后有五六年,我长了三十公分,让他再也拍不到我的头──除非他踮起脚尖来。本来我以为自己到了七八十岁还要拄着拐棍到派出所去领舅舅,但事情后来有了极好的转机──人家把他送进了习艺所。那里的学制是三年,此后起码有三年不用我领了。

习艺所是给流浪艺术家们开设的。在那里,他们可以学成工程师或者农艺师,这样少了一个祸害,多了一个有益的人,社会可以得到双重的效益。我听说,在养猪场里,假如种猪太多,就阉掉一些,改作肉猪,这当然是个不伦不类的类比。我还听说现在中国人里性比失衡,男多女少,有人呼吁用变性手术把一部份男人改作女人。这也是个不伦不类的类比。艺术家太多的确是个麻烦,应该减少一些,但减少到我舅舅头上,肯定是个误会。种猪多了,我们阉掉一些,但也要留些作种;男人多了,我们做掉一些,但总要留下一些。假如通通做掉靠无性繁殖来延续种族,整个社会就会退化到真菌的程度。对于艺术来说,我舅舅无疑是一个种。把他做掉是不对的。

第二章

  我舅舅进习艺所之前,有众多的情人。这一点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常溜进他的屋子,躲在壁柜里偷看。我有他房门的钥匙,但不要问我是怎么来的。小舅的客厅里挂满了自己的作品,但是不能看,看久了会头晕。这也是他犯错误的原因之一。领导上教训他说:好的作品应该让人看了心情舒畅,不该让人头晕。小舅顶嘴道:那么开塞露就是好作品?这当然是乱扳杠,领导上说的是心情,又不是肛门。不过小舅扳杠的本领很大,再高明的领导遇上也会头疼。每次我在小舅家里,都能等到一个不认识的姑娘。那女孩子进到小舅的客厅里,四下巡视一下,就尖叫一声,站不住了。小舅为这些来客备有特制的眼镜:平光镜上糊了一层黑纸,中央有个小洞。戴上这种眼镜后,来宾站住了脚,问道:你画的是什么呀?小舅的回答是:自己看嘛。那女孩就仔细看起来,看着看着又站不住了。小舅为这种情况备有另一种特制眼镜:平光镜上糊一层黑纸,纸上有更小的一个洞。透过这种眼镜看一会儿,又会站不住,直到戴上最后一种眼镜,这种眼镜只是一层黑纸,没有窟窿,戴上以后什么都看不见了,但是照样头晕;哪怕闭上眼,那些令人头晕的图案继续在眼前浮动。那些女孩晕晕糊糊地全都爱上了小舅,就和他做起爱来。我在壁柜里透过窄缝偷看,看到女孩脱到最后三点,就按照中学生守则的要求,自觉地闭上眼睛不看。只听见在娇喘声声中,那女孩还在问:你画的到底是什么呀。我舅舅的答案照旧是:自己看。我猜想有些女孩子可能是处女,她们最后问道:我都是你的人了,快告诉我你画的是什么。小舅就说:和你说实话罢,我也不知道。然后那女孩就抽他一个嘴巴。然后小舅说,你打我我也不知道。然后小舅又挨了一个嘴巴。这说明他的确是不知道自己画了一些什么。等到嘴巴声起时,我觉得可以睁眼看了。看到那些女孩子的模样都差不多:细胳膊细腿,身材苗条。她们都穿两件一套的针织内衣,上身是半截背心,下身是三角裤,区别只在内衣的花纹。有人的内衣是白底红点,有的是黑底绿竖纹,还有的是绿底白横纹。不管穿什么,我对她们都没有好感──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警察,想作我的舅妈,你配吗? 

我舅舅进习艺所时,我也高中毕业了。我想当艺术家,不想考大学。但我妈说,假如我像小舅一样不三不四,她就要杀掉我。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她托人从河北农村买来了六把杀猪刀,磨得雪亮,插在厨房里,每天早上都叫我到厨房里去看那些刀。假如刀上长了黄锈,她再把它磨得雪亮,还时常买只活鸡来杀,试试刀子。杀过之后,再把那只鸡的尸体煮熟,让我吃下去。如此常备不懈,直到高考完毕。我妈是女中豪杰,从来是说到做到。我被她吓得魂不守舍,浑浑噩噩地考完了试,最后上了北大物理系。这件事的教训是:假如你怕杀,就当不了艺术家,只能当物理学家。如你所知,我现在是个小说家,也属艺术家之列。但这不是因为我不怕杀──我母亲已经去世,没人来杀我了。

十年前,我送小舅去习艺所,替他扛着行李卷,我舅舅自己提着个大网兜──这种东西又叫作盆套,除了盛脸盆,还能盛毛巾、口杯、牙刷牙膏和几卷卫生纸,我们一起走到那个大铁门面前。那一天天气阴沉。我不记得那天在路上和舅舅说了些什么,大概对他能进去表示了羡慕罢。那座大门的背后,是一座水泥墙的大院,铁门紧关着,只开着一扇小门,每个人都要躬着腰才能进去,门前站了一大群学员,听唱名鱼贯而入。顺便说一句,我可不是自愿来送我舅舅,如果是这样,非被小舅摔散了架不可。

领导上要求每个学员都要有亲属来送,否则不肯接受。轮到我们时,发生了一件事,可以说明我舅舅当年的品行。我们舅甥俩年龄相差十几岁,这不算很多,除此之外,我们俩都穿着灯芯绒外套──在十年前,穿这种布料的都是以艺术家自居的人──我也留着长头发,而且我又长得像他。总而言之,走到那个小铁门门口时,我舅舅忽然在我背上推了一把,把我推到里面去了。等我想要回头时,里面的人早已揪住了我的领子,使出拽犟牛的力气往里拉。人家拽我时,我本能地往后挣,结果是在门口僵住了。我外衣的腋下和背后在嘶嘶地开线,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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