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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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律,大业末于江都沦丧。
○律直日
宋钱乐之因京房南事之余,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沈重钟《律议》曰:“
《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
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律历之数,天地
之道也。’此则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数,用京房之术求之,得三百
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为一部。以一部律数为母,以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
母命子,随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数也。以之分配七音,则建日冬至之声,
黄钟为宫,太簇为商,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
徵。五音七声,于斯和备。其次日建律,皆依次类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
徵亦以次从。以考声徵气,辨识时序,万类所宜,各顺其节。自黄钟终于壮进,
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损一以下生。自依行终于亿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
生。唯安运一律为终,不生。其数皆取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本,以
九三为法,各除其实,得寸分及小分,余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长也。修其律部,
则上生下生宫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
黄钟:
包育含微帝德广运下济克终执始握鉴持枢黄中通圣潜
升
殷普景盛滋萌光被咸亨乃文乃圣微阳分动生气云繁郁
湮
升引屯结开元质未亻爱昧逋建玄中玉烛调风
右黄钟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
大吕:
荄动始赞大有坤元辅时匡弼分否又繁唯微弃望庶几执
义秉强陵阴侣阳识沈缉熙知道适时权变少出阿衡同云承
明善述休光
右大吕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
太簇:
未知其己义建亭毒条风凑始时息达生匏奏初角少阳柔
桡商音屈齐扶弱承齐动植咸擢兼山止速随期龙跃勾芒
调序青要结萼延敷刑晋辨秩东作赞扬显滞俶落
右太簇一部,三十四律。
○夹钟
明庶协侣阴赞风从布政万化开时震德乘条芬芳散朗淑
气风驰佚喜幹党四隙种生恣性逍遥仁威争南旭旦晨朝
生遂群分洁新
右夹钟一部,二十七律。
姑洗:
南授怀来考神方显携角洗陈变虞擢颖嘉气始升卿云
媚岭疏道路时日旅实沈炎风首节柔条方结刑始方齐物华
革荑茂实登明壮进(下生安运)依行(上生包育)少选道从朱黻
扬庭含贞
右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中吕:
朱明启运景风初缓羽物斯奋南中离春率农有程南讹敬
致相趣内贞朱草含辉屈轶曜畴巳气清和物应戒麰荒落
贞轸天庭祚周
右中吕一部,二十七律。
蕤宾:
南事(京房终律)谧静则选布萼满羸潜动盛变宾安怀远声
暨轨同海水息沴离躬安壮崇明远眺升中凤翥朝阳制时
瑞通鹑火乂次高焰其煌。
右蕤宾一部,二十七律。
林钟:
谦侍崇德循道方壮阴升靡慝去灭华销朋庆云布均任仰
成宽中安度德均无蹇礼溢智深任肃纯恪归嘉美音温风
候节蓂华绣岭物无否与景口曜井日焕重轮财华
右林钟一部,三十四律。
夷则:
升商清爽气精阴德白藏御叙鲜刑贞克金天刘狝会道归
仁阴侣去南阳消柔辛延乙和庚靡卉荑晋分积孔修九德咸
荩佥惟俾乂
右夷则一部,二十七律。
南吕:
白吕捐秀敦实素风劲物酋稔结躬肥遁羸中晟阴抗节威
远有截归期中德王猷允塞蓐收撙辔摇落未印质随分满道
心贞坚蓄止归藏夷汗均义悦使亡劳九有光贲
右南吕一部,三十四律。
无射:
思冲怀谦恭俭休老恤农销祥闭奄降娄藏邃日在旋春阉
藏明奎邻齐轨众大蓄啬敛下济息肩无边期保延年秋深野
色玄月澄天
右无射一部,二十七律。
应钟:
分焉祖微据始功成乂定静谧迟内无为而乂姑射凝晦动
寂应徵未育万机万寿无疆地久天长修复迟时方制无休九
野八荒亿兆安运
右应钟一部,二十八律。
○审度
《史记》曰:“夏禹以身为度,以声为律。”《礼记》曰:“丈夫布手为尺。”
《周官》云:“璧羡起度。”郑司农云:“羡,长也。此璧径尺,以起度量。”
《易纬通卦验》:“十马尾为一分。”《淮南子》云:“秋分而禾緌定,緌定而
禾熟。律数十二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緌者,禾穗芒也。《说苑》云:
“度量权衡以粟生,一粟为一分。”《孙子算术》云:“蚕所生吐丝为忽,十忽
为秒,十秒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此皆起度之源,其文舛互。唯《汉志》:
“度者,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
黍为黄钟之长。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
引,而五度审矣。”后之作者,又凭此说,以律度量衡,并因秬黍散为诸法,其
率可通故也。黍有大小之差,年有丰耗之异,前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传讹替,
渐致增损。今略诸代尺度一十五等,并异同之说如左。
一、周尺
《汉志》王莽时刘歆铜斛尺。
后汉建武铜尺。
晋泰始十年荀勖律尺,为晋前尺。
祖冲之所传铜尺。
徐广、徐爰、王隐等《晋书》云:“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太乐八音,
不和,始知为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勖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
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
又汲郡盗发魏襄王冢,得古周时玉律及钟磬,与新律声韵暗同。于时郡国或得汉
时故钟,吹新律命之,皆应。”梁武《钟律纬》云:“祖冲之所传铜尺,其铭曰:
‘晋泰始十年,中书考古器,揆校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
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
七曰建武铜尺。姑洗微强,西京望臬微弱,其余与此尺同。’(铭八十二字)。
此尺者,勖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雷次宗、何胤之二人作《钟律图》,所
载荀勖校量古尺文,与此铭同。而萧吉乐谱,谓为梁朝所考七品,谬也。今以此
尺为本,以校诸代尺”云。
二、晋田父玉尺
梁法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七厘。
《世说》称,有田父于野地中得周时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勖试以校尺,
所造金石丝竹,皆短校一米。梁武帝《钟律纬称》,主衣从上相承,有周时铜尺
一枚,古玉律八枚。检主衣周尺,东昏用为章信,尺不复存。玉律一囗萧,余定
七枚夹钟,有昔题刻。乃制为尺,以相参验。取细毫中黍,积次詶定,今之最
为详密,长祖冲之尺校半分。以新尺制为四器,名为通。又依新尺为笛,以命古
钟,按刻夷则,以笛命饮和韵,夷则定合。案此两尺长短近同。
三、梁表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分二厘一毫有奇。
萧吉云:“出于《司马法》。梁朝刻其度于影表,以测影。”案此即奉朝请
祖恒所算造铜主影表者也。经陈灭入朝。大业中,议以合古,乃用之调律,以
制钟磬等八音乐器。
四、汉官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晋时始平掘地得古铜尺。
萧吉《乐谱》云:“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
为此尺。”傅畅《晋诸公赞》云:“葛勖造钟律,时人并称其精密,唯陈留阮咸,
讥其声高。后始平掘地,得古铜尺,岁久欲腐,以校荀勖今尺,短校四分。时人
以咸为解。”此两尺长短近同。
五、魏尺杜夔所用调律,比晋前尺一尺四分七厘。
魏陈留王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云,王莽时刘歆斛尺,弱于今尺四分五
厘,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厘。即晋荀勖所云“杜夔尺长于今尺四分半”是
也。
六、晋后尺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二厘。
萧吉云,晋氏江东所用。
七、后魏前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七厘。
八、中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厘。
九、后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厘。(即开皇官尺及后周市尺)
后周市尺,比玉尺一尺九分三厘。
开皇官尺,即铁尺,一尺二寸。
此后魏初及东西分国,后周未用玉尺之前,杂用此等尺。
甄鸾《算术》云:“周朝市尺,得玉尺九分二厘。”或传梁时有志公道人作
此尺,寄入周朝;云与多须老翁。周太祖及隋高祖,各自以为谓己。周朝人间行
用。及开皇初,著令以为官尺,百司用之,终于仁寿。大业中,人间或私用之。
十、东后魏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五寸八毫。
此是魏中尉元延明累黍用半周之广为尺,齐朝因而用之。魏收《魏史·律历
志》云:“公孙崇永平中更造新尺,以一黍之长,累为寸法。寻太常卿刘芳受诏
修乐,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黍二缝,以
取一分。三家纷竞,久不能决。大和十九年高祖诏,以一黍之广,用成分体,九
十之黍,黄钟之长,以定铜尺。有司奏从前诏,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
石。迄武定未有论律者。”
十一、蔡邕铜籥尺
后周玉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厘。
从上相承,有铜籥一,以银错题,其铭曰:“籥,黄钟之宫,长九寸,空围
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称重十二铢,两之为一合。三分损益,转生十二律。”
祖孝孙云:“相承传是蔡邕铜籥。”
后周武帝保定中,诏遣大宗伯卢景宣、上党公长孙绍远、岐国公斛斯徵等,
累黍造尺,从横不定。后因修仓掘地,得古玉斗,以为正器,据斗造律度量衡。
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终于大象之末。其律黄钟,与蔡邕古籥
同。
十二、宋氏尺实比晋前尺一尺六分四厘。
钱乐之浑天仪尺。
后周铁尺。
开皇初调钟律尺及平陈后调钟律水尺。
此宋代人间所用尺,传入齐、梁、陈,以制乐律。与晋后尺及梁时俗尺、刘
曜浑天仪尺,略相依近。当由人间恒用,增损讹替之所致也。周建德六年平齐后,
即以此同律度量,颁于天下。其后宣帝时,达奚震及牛弘等议曰:
窃惟权衡度量,经邦懋轨,诚须详求故实,考校得衷。谨寻今之铁尺,是太
祖遣尚书故苏绰所造,当时检勘,用为前周之尺。验其长短,与宋尺符同,即以
调钟律,并用均田度地。今以上党羊头山黍,依《汉书·律历志》度之。若以大
者稠累,依数满尺,实于黄钟之律,须撼乃容。若以中者累尺,虽复小稀,实于
黄钟之律,不动而满。计此二事之殊,良由消息未善,其于铁尺,终有一会。且
上党之黍,有异他乡,其色至乌,其形圆重,用之为量,定不徒然。正以时有水
旱之差,地有肥瘠之异,取黍大小,未必得中。案许慎解,秬黍体大,本异于常。
疑今之大者,正是其中,累百满尺,即是会古。宾籥之外,才剩十余,此恐围径
或差,造律未妙。就如撼动取满,论理亦通。今勘周汉古钱,大小有合,宋氏浑
仪,尺度无舛。又依《淮南》,累粟十二成寸。明先王制法,索隐钩深,以律计
分,义无差异。《汉书·食货志》云:“黄金方寸,其重一斤。”今铸金校验,
铁尺为近。依文据理,符会处多。且平齐之始,已用宣布,今因而为定,弥合时
宜。至于玉尺累黍,以广为长,累既有剩,实复不满。寻访古今,恐不可用。其
晋、梁尺量,过为短小,以黍实管,弥复不容,据律调声,必致高急。且八音克
谐,明王盛范,同律度量,哲后通规。臣等详校前经,斟量时事,谓用铁尺,于
理为便。
未及详定,高祖受终,牛弘、辛彦之、郑译、何妥等,久议不决。既平陈,
上以江东乐为善,曰:“此华夏旧声,虽随俗改变,大体犹是古法。”祖孝孙云:
“平陈后,废周玉尺律,便用此铁尺律,以一尺二寸即为市尺。”
十三、开皇十年万宝常所造律吕水尺实比晋前尺一尺一寸八分六厘。
今太乐库及内出铜律一部,是万宝常所造,名水尺律。说称其黄钟律当铁尺
南吕倍声。南吕,黄钟羽也,故谓之水尺律。
十四、杂尺赵刘曜浑天仪土圭尺,长于梁法尺四分三厘,实比晋前尺一尺
五分。
十五、梁朝俗间尺长于梁法尺六分三厘、于刘曜浑仪尺二分,实比晋前尺
一尺七分一厘。梁武《钟律纬》云:“宋武平中原,送浑天仪土圭,云是张衡所
作。验浑仪铭题,是光初四年铸,土圭是光初八年作。并是刘曜所制,非张衡也。
制以为尺,长今新尺四分三厘,短俗间尺二分。”新尺谓梁法尺也。
○嘉量
《周礼》,蠙氏“为量,鬴深尺,内方尺而圆其外,其实一鬴;其臀一寸,
其实一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重一钧。其声中黄钟。概而不税。其铭曰:时
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春秋左氏
传》曰:“齐旧四量,豆、区、鬴、钟。四升曰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鬴。”六
斗四升也。“鬴十则钟”,六十四斗也。郑玄以为方尺积千寸,比九章粟米法少
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祖冲之以算术考之,积凡一千五百六十二寸半。方尺
而圆其外,减傍一厘八毫,共径一尺四寸一分四毫七秒二忽有奇而深尺,即古斛
之制也。《九章商功法》程粟一斛,积二千七百寸。米一斛,积一千六百二十寸。
菽荅麻麦一斛,积二千四百三十寸。此据精粗为率,使价齐而不等。其器之积寸
也,以米斛为正,则同于《汉志》。《孙子算术》曰: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
秒为撮,十撮为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