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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部分

无限之法神-第176部分

小说: 无限之法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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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萧最后还是活下来了,在“杀手之心”项链附带的“绝对冷静”下,一切的波动与恐惧都无法动摇他的内心。他坚信——一切都是虚幻!

现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在林萧发现自己只是处于一个无限轮回的梦境中之后,林萧就给自己施加了一个“我最强大,我是无敌的”自我催眠。所以,在这里,他已经是无敌了。。。。。。

可别小看这种自信与坚持,要知道,只要内心有一丁点儿怀疑与不信,那么梦境也依然是现实。

这就好像最伟大的骗子,说出的话,做出的事,不仅仅骗了其他人,甚至连自己也深信不疑。能做到这点的,不是白痴,就是疯子。。。。。。

梦境说到底不是真实,仅仅是建立在人记忆上的虚幻而已。当有人能够洞察其中的奥妙,以绝对的信念坚信自己能够无敌时,他在梦中,就是无敌。

林萧本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偏执狂,一个对敌人对自己同样残忍的人。所以在死亡的威胁下,他成功了,成功突破了梦境的束缚。

你坚信自己强大,所以则强大。

事实上,林萧能做到这一点,不仅仅是因为他精神方面异于常人,更是因为他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在死亡轮回中与恶魔佛瑞迪玩“一千零一种死法”,换成另一名冒险者,早就在无尽的死亡中崩溃了,那还能如此的活蹦乱跳。另外,林萧的真言术与信仰之力,也有类似的效果,都是坚信则成功。虽然林萧暂时还没有摸索出它们真正的力量。。。。。。

“喂,你们当我不存在是么。”哈蒙斯听了半响,脸色越发阴沉了。

林萧耸耸肩,“那你的意思呢?根本就是一个渣渣一般的存在,只要不攻击你,我们就可以安然无恙是吧?既然如此,你又算哪根葱啊。”

“。。。。。。”

说完林萧也不理会脸色极其精彩的哈蒙斯公爵,而是望向了几名剧情人物:

“嘿,伙计,打个商量,可以放我们离开了吗?”

几名剧情人物色色发抖,聚在一起,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跟他们废那么多话干什么。”有人道,“我的职业是玩偶师,现实里也拿到过心理学硕士学位。按剧情推测,这个梦境的根源不是父亲就是女儿,而暴力破解手段也很简单。。。。。。只要将这两个家伙一并干掉,我们应该就能够离开这个梦境了。”

有人反驳道:“你这是在拿其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凭什么就认为杀掉父女梦境就一定会终结,说不定梦境会崩溃,而我们也就死无葬身之地!”

“事实上,我认为这应该是父亲ben的梦境,女儿只是被困在梦境中的无辜亡魂而已。”

讨论来讨论去,这些人依然还是在耍嘴皮子,根本就没人敢贸然下手。

中脸国字脸看向了林萧,询问道:

“林兄弟,你不是说已经突破了梦境的限制么?那么能不能带我们离开这里?”

“抱歉,我只是能够运用能力而已,”林萧耸耸肩;“至于什么一挥手千军避退,再回首万众臣服,用脚趾头思考也很不可能的吧。。。。。。别看我现在很强大,也仍旧要受到梦境制造的限制。”

众人脸上露出失望之色,却听林萧继续道:

“虽然我不能离开这里,但谁说,我无法确定真正的始作俑者是谁?”

“谁?”

“指出来老子弄死他!”

林萧冷笑道:“商人,这时候还要装路人甲么?”

听见林萧如此说,所有人的目光顿时唰的下盯到了商人身上。

这个穿着西装,手拎公文包,怀里抱着小熊的家伙缓缓抬起头来,问:“你怎么猜到的?”

“哈,破绽太多了。。。。。。”

030章我叫爱德华

我叫爱德华。本。

年龄:31

学历:圣艾丽华高校78届毕业生

家庭成员:女儿sarah

我出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印象最深的就是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原和成群的牛羊。

我母亲是吉普赛人,没错,就是那个号称“永不停歇的流浪民族”,拥有水晶球、塔罗牌和灵魂黑猫的民族。

小时候,父亲是一家小农场的农场主,农场上放养着上百头肥嘟嘟的奶牛,以买牛奶为生。可是,在某种可怕的传染病下,奶牛父亲的奶牛全死了,然后姐姐也感染上了这种病毒。只有8岁的我,只能站在门外听姐姐不停抓挠身体的哀嚎声音。。。。。。

母亲卖掉了农场,带着我来到了一个乡下的小镇,继续我的童年生活。

(口蹄疫(footandmouthdisease)是一种人畜共患病,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最易感的是牛类,猪也易感,羊、山羊、骆驼、象等均有发病报告,人亦可感染。主要是人与动物接触而发病,临床主要表现为唇、牙龈、颊部、舌的边缘、手足颜面等处的黏膜、皮肤先出现红点、继生水疱,水疱破裂后成溃疡、结痂后痊愈,时伴有发热、头痛、四肢痛、眩晕、呕吐、腹泻等。一般预后较好。)

不管是悲哀还是不幸,生活总要继续。

在失去亲爱的丈夫、可爱的女儿等沉重打击之下,母亲脾气越发的暴躁,动不动就会揪着我的头发一阵暴打,打完后就搂着我哭,那种哀伤至极的嚎啕大哭,说一些谁都听不懂的话。

我听得懂。

时光如流水,我就渐渐在这个风景如画的小镇中长大了。上完了小学,上完了初中,在高中那年,我遇到了我的真爱。。。。。。珍妮。一个有着褐色头发、大眼睛的可爱女孩儿。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定她是我的天使,是我的一切。

我疯狂的迷恋她,追求她。我们一起在夏日傍晚的老树上读《基督山伯爵》,我们一起在午后的阳光下奔跑,一起在路口的歪脖子树上眺望远处的田野。(《怦然心动》)

在一起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她,她天真、善良、可爱、美丽,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天使。

年轻人总是躁动不安的,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对美好事物的朦胧渴望终于让我们偷尝了禁果。

那一年,我十七岁。(《重返十七岁》。)

高三毕业前夕,我作为校队的篮球种子选手,在赛场上进行我最后一场比赛的时候,珍妮突然告诉我说:她怀孕了。。。。。。

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放弃大学录取通知单,找一份工作,和珍妮结婚,一起抚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婚后的生活很平淡也很幸福。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很乖巧的胖男孩儿。三年后,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珍妮取了一个名字sarah。

婚后的第六年,珍妮带着儿子去游乐园玩,狗日的摩天轮竟然坏了,听闻噩耗的我几乎晕厥。但我不能倒下,我还有女儿,这是我和珍妮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证明了。

珍妮的死对我的打击很大,那一段时间,我疯狂的回忆我们的曾经,我们一起走过的小桥流水,一起看过的米老鼠与唐老鸭,一起做过的爱心沙拉。。。。。。当一切归于平淡,sarah成为了我在世上唯一的牵挂。

婚后第七年,母亲也离我而去了。这世上,仅剩下我和女儿,茕茕孑立,相依为命。

女儿七岁的时候,校足球比赛上,奔跑的她突然晕倒,经过检查,医生告诉我sarah患上了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疾病。这种病属于家族遗传病史,不过并不致命,只要经过好好治疗,还有康复的一天。(丹泽尔。华盛顿《迫在眉睫》。)

女儿是我的一切,是我与珍妮在世上最后的证明,即使拼上我的性命,我也绝对不允许她离我而去。

上帝啊,可怜可怜我吧,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为了给sarah治病,我把家里的房子贷给了银行。可是总需要钱,治病需要钱,请护工需要钱,购买药物需要钱,补充孩子的营养也需要钱。

我没有钱,只能把家里能卖的东西统统卖掉。珍妮最喜爱的钢琴,典藏版迈克尔。杰克逊的原声大碟。。。。。。到最后,我甚至不得不卖掉母亲的遗物。

患者:sarah,监护人:ben。

所患疾病:帕金森综合症。

主治医师:詹姆士。富兰克林。

治疗方式:放射化疗+药物辅助

最下方是一行小字:患者病情严重,建议采用新引进药剂“scp—126。”

这是一间位于乡下的综合性医院。sarah患的病属于基因遗传病症,目前国内外并没有先进的治疗手段,只能通过放射化疗和吃药来稳定病情。

长期的化疗对身体有很严重的伤害,sarah一头美丽的褐色长发在不停脱落,她的精神也越来越萎靡。我知道,她很想离开这家医院,这家给力她太多痛苦与折磨的医院。

但我不能带她走。

sarah必须接受治疗,为了她,我可以卖血,可以卖肾,我对珍妮保证过,一定要带着sarah好好的坚强地活下去。

那一天晚上,外面大雨如注,电闪雷鸣。糟糕的天气似乎在预示着什么糟糕事情的发生。

女儿的性格越来越孤僻,她哭着喊着让我带她离开这里。她的嘴唇干裂,头发枯黄而稀疏,全身瘦弱的让人心疼。

我答应了,答应带她离开这里。这家医院的水平不行,那我们就换一家医院。

在乘坐电梯离开的时候,这架电梯突然坏了,黑暗吞噬了光明。电梯在急速下降中不停地颤抖,金属摩擦的嘎吱声让人恐惧。

电梯在最后关头稳了下来,我没有被摔死。但是,但是!sarah,我的女儿,却因为这一场该死的事故而失去了生命!

你们为什么要用狗屁的新药,明知道这种药物功效不稳定,为什么拿我女儿的生命当试验品!

你们明知道她心脏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在这时候让电梯出现故障?让她痛苦的死去?

你们为什么就不肯让我陪她安安静静走完最后一段路?为什么!

好,既然你们不让我不好过,那大家都别想好过!

女儿死了,我活在世上最后的一丝念想也没有了。

对整个世界来说,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渺小人物。哪怕有一天死在街头,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我拿着医院补贴的钱,卖了两桶汽油,两把手术刀,一只黑猫,两杆画笔。。。。。。

又是一个雨夜,我用汽油将医院点燃,熊熊的火焰如魔鬼的舌头,疯狂舔舐着所有的一切。

我从停尸房里将女儿的尸体盗了出来,按照母亲书籍里的记载,用手术刀将女儿的身体一块块切割成666块,摆成了书籍里的召唤法阵。召唤梦之恶魔的法阵。

记忆里,母亲总是神秘的,这是古老的吉普赛人的召唤法阵。。。。。。希望这个法阵能够成功吧。

我对不起sarah,如果不是我送她来到这家医院,如果不是我不肯带她离开,如果不是。。。。。。

只要能够再看到sarah,带她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无尽苦难与折磨的地方。杀人放火,亦在所不惜!

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只希望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哪怕是在梦中。

我叫爱德华。本,我今年31岁,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个聪明的儿子,一个值得珍爱一生的妻子。。。。。。

031章结束

我叫爱德华。本。

年龄:31

学历:圣艾丽华高校78届毕业生

家庭成员:女儿sarah

我出生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印象最深的就是蓝蓝的天空,绿绿的草原和成群的牛羊。

我母亲是吉普赛人,没错,就是那个号称“永不停歇的流浪民族”,拥有水晶球、塔罗牌和灵魂黑猫的民族。

小时候,父亲是一家小农场的农场主,农场上放养着上百头肥嘟嘟的奶牛,以买牛奶为生。可是,在某种可怕的传染病下,奶牛父亲的奶牛全死了,然后姐姐也感染上了这种病毒。只有8岁的我,只能站在门外听姐姐不停抓挠身体的哀嚎声音。。。。。。

母亲卖掉了农场,带着我来到了一个乡下的小镇,继续我的童年生活。

(口蹄疫(footandmouthdisease)是一种人畜共患病,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最易感的是牛类,猪也易感,羊、山羊、骆驼、象等均有发病报告,人亦可感染。主要是人与动物接触而发病,临床主要表现为唇、牙龈、颊部、舌的边缘、手足颜面等处的黏膜、皮肤先出现红点、继生水疱,水疱破裂后成溃疡、结痂后痊愈,时伴有发热、头痛、四肢痛、眩晕、呕吐、腹泻等。一般预后较好。)

不管是悲哀还是不幸,生活总要继续。

在失去亲爱的丈夫、可爱的女儿等沉重打击之下,母亲脾气越发的暴躁,动不动就会揪着我的头发一阵暴打,打完后就搂着我哭,那种哀伤至极的嚎啕大哭,说一些谁都听不懂的话。

我听得懂。

时光如流水,我就渐渐在这个风景如画的小镇中长大了。上完了小学,上完了初中,在高中那年,我遇到了我的真爱。。。。。。珍妮。一个有着褐色头发、大眼睛的可爱女孩儿。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认定她是我的天使,是我的一切。

我疯狂的迷恋她,追求她。我们一起在夏日傍晚的老树上读《基督山伯爵》,我们一起在午后的阳光下奔跑,一起在路口的歪脖子树上眺望远处的田野。(《怦然心动》)

在一起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她,她天真、善良、可爱、美丽,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天使。

年轻人总是躁动不安的,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对美好事物的朦胧渴望终于让我们偷尝了禁果。

那一年,我十七岁。(《重返十七岁》。)

高三毕业前夕,我作为校队的篮球种子选手,在赛场上进行我最后一场比赛的时候,珍妮突然告诉我说:她怀孕了。。。。。。

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放弃大学录取通知单,找一份工作,和珍妮结婚,一起抚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婚后的生活很平淡也很幸福。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很乖巧的胖男孩儿。三年后,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珍妮取了一个名字sarah。

婚后的第六年,珍妮带着儿子去游乐园玩,狗日的摩天轮竟然坏了,听闻噩耗的我几乎晕厥。但我不能倒下,我还有女儿,这是我和珍妮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证明了。

珍妮的死对我的打击很大,那一段时间,我疯狂的回忆我们的曾经,我们一起走过的小桥流水,一起看过的米老鼠与唐老鸭,一起做过的爱心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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