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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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伯特兰·罗素在我心中排在第一位?因为他完整体现了知识分子的各个层面,很多事情可以以他为衡量标准来做出真伪判断。这个比谁都更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数学家,不敢说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苏格拉底恐怕比他更聪明),至少,他比现在这些发怒的知识分子更聪明。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启蒙,每天散步的时候都在想:今天的文章应该怎么写得更有趣、更可读。结果,他琢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1950年,他得奖的理由是:表彰他所写的作品,捍卫了人道主义和思想自由。他当然不是为了得奖写作,只是为了人道主义与思想自由这些普世理念,能让更多人接受。
在佛教的传播中,有“善巧方便说”,指要因势利导,不让人心生厌倦地说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曾经每天花一个小时听佛学家净空讲说《华严经》,这部浩大经典,听起来确实有许多有趣的地方。他在解释“善巧方便说”时,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如果你信佛,呆在几个不信佛的人当中,焚香敬拜,念经唱诵时,应该怎么做?一般人的做法当然是大模大样,表示自己有信仰。净空说,这样错了,应该是把这些仪式放在心中默默进行就可以了,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让旁边的人不开心、起厌烦之心;不然,信来何用?这段话真是让我折服,确实是大师言论。此人钻研佛学之前,只初具文化,他把自己关在台中图书馆,苦读了十年。后来,他在讲学当中,数次夸奖一位官员,与我对此官员的了解大相径庭,让我反感,就没再听下去了。由此可见,“善巧方便说”并不容易做到的。
《新约》中,有更明确的字句,要求放下身段,只为话语远行: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
宗教有拯救焦虑,所以总是在传播方法上特别花心思,特别有心得。一般人写文章,即使是所谓的启蒙文章,也还是不要有拯救的念头才好,谁也没资格拯救谁。写文章,只是满足一下偏好,说你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罢了。如果认为自己的思想很重要,那么,媒体请你写篇文章,你就写吧,对个人与他人,都有好处。你又不写,又要大骂启蒙有害。干嘛那么气?不就千字文吗?至少可以写写启蒙是如何有害的;这么恼怒,莫非是不会写?不会写也没关系,术业有专攻,就承认不会写吧,不丢脸的,这是罗素都需要努力才能掌握的文体。诚实是一切学问里最为“善巧方便”的,也是最没有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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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人,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一种认为经过系统的、严格的规训,人可以成长为完人,无懈可击;由这样的人组成的民族与国家,则当然天下无敌了;有一种认为人天生就是不可能完美的物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完美的物种——因此,要在承认人的缺陷的基础上尊重人类社会已经取得的成就,不要打断人们自行调整适应的进程。
我认为后者更有道理,因为以乌托邦信奉者为代表的前者,把人类狠狠地搞惨过几次,想养成完人的企图,都以生产出无数完美的恶人作为终结,而且累及数代人。
知道人不可能完美,总有某种程度的软弱,这是令人失望的事情。不过,想想自己有多少每天发誓要改的坏习惯,却永远也改不了,就知道,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对人的不完美、软弱,有种种解释,有所谓的“撒但说”:【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在这里,人的不完美与软弱被当成是与神性相对应的人性,因此,人才要对神谦卑,就像亚军要尊重冠军一样。这恐怕也是在《旧约·创世纪》中,神要耍诈坏掉人类的巴别塔工程的原因:让人完成了过于伟大的工作,他们就不敬神了。
把人的不完美与软弱都归结于神的破坏,或者说,只把它当成宗教谦卑的一种。这个后果就是,无神论者很容易认为人可以是完美的,而软弱的人是有罪的,不可原谅的。
在这个问题上,保守主义者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人的不完美与软弱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既不是神的刻意打压,也绝不可能彻底消除。保守主义大哲罗素·柯克(russell kirk)在晚年把他的学问精练成一篇短文《保守主义十信条》其中的第六条就说到:人类不完美,也没有完美的社会制度可以创造出来,任何乌托邦统治都会引起人类的反抗……我们要寻找一个宽容、正义与自由的社会,里面难免会有一些罪恶、失调和缺陷。要记住,人类史上,所有保证将人及社会带到完美境地的想法,都曾经将世界变成了地狱。
承认不完美是宽容的开始。因为自己不完美,所以要尊重很多理解不了的东西;因为别人不完美,所以要允许他犯错误。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办法理解“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这句话。
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从“完美枷锁”中解脱以后,浑身轻松,对自己也更有信心了,仿佛斯巴达战士从格斗训练场离开,去海边散散步,肌肉开始恢复柔软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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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死亡的可能性
死亡的可能性
马丁·斯科西斯备受争议的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基督在十字架上时,天使对他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去过凡人的生活了。基督最后的诱惑是尘世生活之美与平静的快乐、温顺的妻子、坚定的理性。当然,这一切,不过都是撒但的幻像。
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其中犹大的角色,完全以最纯正的圣徒面目出现。出卖基督,是基督本身的授意,他需要一次壮丽的死亡来传播自己的声音。所以,不情愿的犹大问他:如果是你,你会出卖兄弟吗?基督说:不会,所以上帝把更容易的事让我来做。
这部影片改自希腊作家尼科斯·卡赞察斯基的同名小说。所以,颠覆工作其实在传统文本上早已完成。而在尼科斯之前,还有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写道: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三十枚钱币。苦修者为了至高无上的上帝,宁愿诅咒自己,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也如是,放弃了荣誉、幸福、宁静和天国,以卑躬屈膝和进地狱来体现上帝的尊荣。他更是伟大的使徒。
死亡成为不断重写的事件。不仅世俗的艺术家在改写,在《新约》中,这次死亡也不断被刷新、赋予意义,【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希伯来书》
剥夺生命是最严厉的惩罚,因此,它也是权力最远的疆界。死了之后,就逃脱了权力的控制,甚至,主动追求的死亡成为了对权力的反讽。也就是说,权力在这种新的死亡观前面完全失去了效用。
对死亡的颠覆性革新,使人与死亡之间的关系,由单纯的“害怕”拓展到“不怕”、“平静接受”。这并不是基督的首创,而要归功于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的死亡。卞哲明·周维德牧师也不得不承认,它是仅次于基督的死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的任何悲剧里,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史乘里,(除了一个例外)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与柏拉图书中苏格拉底临死时刻相媲美的”。考虑到苏格拉底死在基督之前,站在更客观的立场,应该认为他的死亡影响了基督的死亡。
苏格拉底这样看待死亡,“我们之中认为死是一件坏事的人乃是错误的……死要么是一场无梦的熟睡,——那显然很好——要么就是灵魂移居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如果一个人能和奥尔弗斯、缪索斯、赫西阿德、荷马谈话,那他还有什么东西不愿意放弃的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让我一死再死吧。”
最后,苏格拉底说:“死别的时候已经死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吧——我去死,而你们去活。哪一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了。”
神不知道会如何评价苏格拉底的死亡,可是,人确实被他打开了一种可能性,纵使我们从来没有勇气和智慧像他一样死亡,依然只是“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可是,我们毕竟有了一种抵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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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守望者只说凶言
守望者只说凶言
能看到一个社会的凶兆,以未来的危险促进当下的改过革新,这样的人,有知识、有胆量、生死置之度外,是一个时代的心灵与眼光。这类人多,世界就不会那么愚蠢。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人来说出凶兆,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报人、大学教授、批评家、科学家。这就全看机缘了。
在《旧约》里,这类人被称为“守望者”,他负责指出一国或一人的罪错。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要告诉本国的子民说:我使刀剑临到那一国,那一国的民从他们中间选立一人为守望的。他见刀剑临到那地,若吹角警戒民众,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他听见角声,不受警戒,他的罪必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自己脱离了罪。”】《以西结书》
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守望者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要么得罪人,要么得罪神,收益率一定是为负数。
说好话,讨好彩,并不在守望者的话语责任之内;做这种事情,好处很多,从来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群争相唱颂,并没有必要指定一个人来做。这反过来可以当作一个有趣的标准,如果连守望者都开始只说吉兆,那有可能就到了一个败坏的时代。
《列王纪上》中,承担守望者职责的先知米该雅,生活在一任邪恶的以色列王时期。王有一次要出征,召集四百先知询问,他们都说:必胜!他听了还是不放心,想到还有米该雅没有询问,而米该雅素来只说凶言,不说吉言,他心里非常讨厌。派去召唤米该雅的使者了解王的心思,对米该雅说:【众先知王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说吉言,你不如与他们说一样的话,也说吉言。】米该雅来到王的前面,张口就说:必胜!这倒让王不敢相信,他说:你要说实话。米该雅说:必败!王马上翻脸,说:把这个人下在监里,使他受苦,吃不饱、喝不足……
在《圣经》文本中,先知也好,守望者也好,这些口说凶言的人,他们让自己惹麻烦的职责是神所指定的,因此,有神权的庇护,王权还一般不敢听了凶言就下毒手,但是像米该雅一样,太不识趣,也还是会被下在监里。那么,自神权式微,守望者没有了保护伞以后,如何让只说凶言的守望着活着,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了。任何一个听不到凶言的大寂静时代,有可能是守望者失职了,有可能是守望者死光了,活在其中的人,虽然有各种声调的吉言,但往往不能如愿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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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使徒学外语
使徒学外语
原来读高中的中学建校一百周年,给校友定期寄《校庆特刊》,上面有很多诗词曲赋,捐款快讯。有一次,看到一个九十多岁的老校友写的一封短信,只有百来个字,却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建议要学好英文。
我们在某个时期,语言也分敌我阵营,全民学的是俄语。他当驻外参赞时,在一次聚会中,有个外交官非常不理解地问他这件事,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最新科技资讯都是用英文写的,你们为什么不学英文呢?他由此深受触动。
他信件的结尾说了一句有趣的话:如果不想当慢腾腾的乌龟,就要把英文学好。这封信很有价值,可能会影响那所县城中学的很多孩子,比捐钱重要多了。
我在那儿读高中时,痛恨英文。首先,当然是心里藐视它,觉得中文这种语言好极了,天下第一;还有就是碰上一个非常讨厌的英文老师,我觉得他作风夸张,耸肩摊手,连叹气都要学美国人的两截法:哼——横——?当时是个傻孩子,不知道珍惜自己,也更谈不上尊重别人的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