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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依恋昨日黄昏-第13部分

小说: 依恋昨日黄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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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帮我们整个单人间吧。”



“单人间?”



韵儿急了:“你让我睡哪?”



“你就在这条项链里对付一夜得了。”



“不行,你休想一个人舒服的睡。”



“那你就跟我一块对付一夜得了。”



“不行……”不过这时候她的脸一下子红了。



“为什么?”



“因为你睡觉打鼾还喜欢蹬被子。〃〃”虽然理由挺烂不过说的都对。



前台小姐看着我们双方对视良久却没说一句话感到很奇怪,于是继续问:“两位是要什么样的房间?”



“双人间。”韵儿抢先一步回答。



“好吧。”我补充说,“不过你们这里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服务,比如燃烧激情告别处男大作战什么的。”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是正规酒店,没有淫秽色情服务……”



“别扯了,喝醉酒的都说自己没喝醉,我有钱,而且我也不是未成年人,不受法律保护,你让暴风雨来的越猛烈越好。”



“可是先生,这位小姐不是您的女朋友吗?”



“没事了,他今天可乐喝多了,脑子有点晕。”说着韵儿拿着钥匙,揪着我耳朵把我从前台拖走。



进了房间以后,我才知道什么教高级,高级是相对于低级而言的,这他妈什么都有,电视网线,空调一应俱全,要是一辈子能住在这样的地方,少活十年也值了。唉,没有那啥服务真是可惜了。



刚洗完澡,看见她坐在床上聚精会神的看点视。



“看什么呢?”



她头也不回,“刚才我听见一群女孩从外面路过,听声音好像是你说的——日本人。”



听到这句话,我立刻跑到门外,左看右看,也没见什么人啊。刚想开门进去,发现们怎么也打不开了。要知道我现在就披着一件浴袍,连内裤都没穿啊。



“哎,美女给我开一下门啊。”我一边敲一边冲里边喊。



“外面女的很多啊,你今天晚上就不要回来了吧,虽然我想极力挽留你,但你去意已决,我也没什么办法喽。”她说的倒是挺无奈。



“好了,我承认我错了,我这个年龄不应该干这些事。放我进去吧,外面怪丢人的。”



“真没想到你也知道丢人啊,把这个牌子挂在脖子上,在外面先反省十五分钟。她扔出一个牌子,又立刻关上了门。



我一看牌子上写的东西,吓了一跳,唉,自作孽,不可活啊。



“我是色狼,我是预备少年犯,我干过很多坏事,恳请广大男女老少看我年幼无知,原谅哦吧。”



我知道这是人生中又一次奇妙的夜晚了。



第十九章 为谁流汗



 不管什么时候,你在一个舒服的状态下就会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比如,你在冬天温暖的被窝里赖床不起,比如你在夏天的空调下赖床不起,比如你在轻柔的音乐中赖床不起,比如你在甜蜜的梦想里赖床不起,反正不管是什么事你都是赖床不起了。床是个好东西,人的寿命越长,床就越软。所以你可以想象原始人每天趴在山洞里睡觉是绝对的短命了。



说过这是一个我这个乡巴佬认为很高级的酒店,所以不管从环境上还是心理上,一夜之间我就对这里的床产生了依赖。韵儿已经梳洗完毕,而我还在迷迷糊糊中努力的回想夜里做梦娶媳妇的事,最纠结的是我不知道在梦里和我睡了一夜的姑娘叫什么名字,更不知道长什么模样。



她不愿意了,“孟小海你给我起来,你忘了你今天的计划了?”



我当然知道今天的计划,死读书将近十年的我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所以来之前就立下雄心壮志,准备跟着农民工叔叔后面大干一场,体验一下人世间的悲苦心酸。



所谓悲苦心酸,今天的现实中,发展变化的世界好像逐渐的把人分成了不同的阶层,而那些在酷暑中挥洒汗水,在寒冬中迎击寒风的人,那些把梦想熔铸晋城市钢筋混凝土的人,往往处于被遗忘的角落。高高在上的人总喜欢在地图上,在规划上一卡一卡的,把命令贯彻到底层,而底层的棋子使他们对未来下赌注的筹码。仅此而已。



其实他们才是民族的英雄,是未来的脊梁。世界上多死几个当官的,多死几个大富豪,人们反而会拍手称快。如果地球上只剩农民工这样一批人,那才是名副其实的乌托邦。现在的一切幻想早就什么主义,都只是纸上谈兵,中看不中用的花瓶而已。



我明白这些道理,有良知的人都明白。正因为对其中的辛苦略知一二,才会更加害怕本来很渴望面对的事情。另一方面,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太懒了。



“大姐,我没说不去啊,你现在让我多休息一会,我好养足精神再去好不好?”本想通过这一句话糊弄过去,让她转移喊我起床的注意力,谁知人家根本不吃这一套。粗鲁的把我的被子掀起。我心里一惊,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但这在我的意料之中。



“你睡觉怎么不穿衣服的?”她把掀起的被子扔到我身上。



“怎么了,光着睡健康,这才是现在的贵族生活,有一句广告词说的不是好吗,裸睡——睡眠中的贵族。不是所有睡眠都叫裸睡。”说着我做出很陶醉的样子,“裸睡的滋味,谁能体会。”



“变态,神经病,限你一分钟之内把衣服穿好,然后我们出去吃早饭,不然,有你好受的。”



虽然我的脸皮不比城墙薄,但有些原则性的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某些情况下比如她下达一种类似通牒的口气之后,你就该认真对待了。不然后果就只有三个字——不堪设想。



吃过早饭走出酒店,阳光已经洒向青色的路面,为本来就枯燥乏味,朝九晚五,没精打采的城市生活增添了几分活力。{奇}但这毕竟是夏天,{书}早晨来点阳光增加活力,{网}到中午那就是把活人当羊肉串考了。城市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再告诉人们一个社会的繁华,城市人多,好不热闹。可人多了人渣就多了。这就是为什么它能比其他地方一天见证更多倍的分分和和,相守与遗忘。



来之前就已经商量好,干一天活,吃饭免费,工钱十块。韵儿把我往里一丢,就自己躲进了旁边安静的小酒吧。



“我在这里累死累活,你在那边品酒赏茶,不合适吧?”



…奇…“又不是我要来体验生活,你自己要做的,再说了,我也不需要锻炼社交能力啊。”



…书…“那我就给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铁血男儿,绿林好汉。”



“那好汉加油啦,祝你成功。”她一边咬着可乐的吸管一边向我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接着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抛下我你自己溜走,难道我真的是身体不行,连个娃都生不出……”唱着这首悲伤的失恋情歌,我踏上了体力活的征途。



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搬砖头。说实话,干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活一开始并不觉得累,可如果让你一天又一天的干着这繁重而又枯燥的力气活,总有一天你会面临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崩溃。



到了吃中饭的时候,看着一锅煮的热气腾腾的白米饭,自己虽然很饿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我拍了拍老宋的肩膀,“哥们,连个菜都没有吗?”



老宋全名宋路,初中毕业后就跟着他叔叔进城打工,黝黑健壮的身材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都为他整个人增添了无穷的魅力。只可惜现在的女孩一切向钱看,只有那些谢顶的亿万富豪们才会让先在的小姑娘们趋之若鹜。



“还菜呢。有饭吃就不错了。你闻闻今天的饭多香啊。”老宋拍了拍我的肩膀,给我盛了一碗。然后自己狼吞虎咽起来。



我也开始吃,顺便跟他说说话。



“每天都这么累,觉得值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勤劳致富,这是放哪都能用的道理,只要好好干,总有一天会有好多好多钱。”



“拿工资多吗?是不是都按时发呢?”



“多!绝对够花了,一个月一千多块呢,我自己花不完还能往家里寄点。不过老板有时候不按时给,去年过年我们去讨工资,一个兄弟还被打伤了,不过他说挨了一顿打能把自己的钱要回来,还能涨点,值了。”



我觉得很不值,他们的老板可能一顿饭就能吃掉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乐观固然重要,但自己的权利,要学会去捍卫。



“对了,小海同学,你不是考上大学了吗,说不定以后就成我们的老板了,到时候可别忘了俺啊。”



“放心,到时候我觉得不会拖欠你们工资。”我开玩笑的说。



就这样很快的我的一天打工生活结束了,我以后可能也是一个打工仔,不知道够不够伟大去改变他们的命运。也许会渺小的拿着点钱,继续省吃俭用过着乐观的生活。



不管怎么说,手里的这十块钱我从未觉得分量如此的重。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桶金。为了感化那个铁石心肠的女人,我决定,以德报怨,用我挣的钱给她买份小礼物。可是区区十块钱能卖啥东西呢?犹豫着我走进了一家饰品店。这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假货。但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真的还真,我挑了一枚仿真的钻戒,正好是块钱。揣进兜里,走回酒店。



回到屋里,她还在床上全神贯注的看电视,真不明白为什么女人永远都离不开电视。



“回来啦?”



“嗯。”



“感觉怎么样?”



“感觉?什么感觉,没什么感觉啊。我都跟你说了我是铁血硬汉了。能有什么事。”说着我还想展示一下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可这一展示不得了,背部的肌肉被拉动,一阵剧痛传来让我瞬间有眩晕的感觉。不得不倒在床上。



“你怎么啦?”她跑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掀起我的衣服,“你背部怎么有这么一大块淤青啊?”



“没事,那就是点小伤,肌肉拉伤而已,很正常的……”



我还没说完,她的一双手已经在我背上上下其手,推来拿去得了。



“啊!痒痒痒痒。”



“啊?那这样呢。”



“疼疼疼疼,哎呦。”



“别鬼叫了,还男子汉呢。”



也没人规定男子汉疼的时候不准叫出声啊。觉得越来越舒服,就赶紧拿出来今天买的东西,递给她。



“这是什么?”



“今天的工钱买的,假的。”



她很爽快的戴到手指上,“不错啊,假的也很漂亮啊。对了,你明天好好休息一天吧,我不会再强迫你起床了。”



“不,我要去找苏韵,见她一面,把有些话说清楚。”



“哦,好吧,那我就不去了,免得吓着她。”



“也对,那我自己去。”



墙上的钟滴滴答答的行走,电视里传来轻柔的乐音,太累了,我还是先睡一觉吧。



第二十章 青涩密码



 第二天我醒的特别早,但是不能不承认韵儿比我醒的还早,因为我起床之后房间里就已经没有她的踪迹了。我以为她跑了,或者是出去玩见识见识这个她很少见识的世界。于是便没有在意。



但穿好衣服后,我看到桌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是这样写的:“小海,你今天是要见你那个暗恋着的女孩吧,那我就不跟着去做电灯泡了。先出去玩了,晚上自己会回去,我没有失踪,你放心的享受一天吧。”



唉,你说现在的女人都喜欢玩文字游戏,你起来的时候把我叫醒直接说不就得了吗,还用浪费一张纸。也对,自从有了短信,人们打电话的时间就少了。声音的交流也越来越小了。过去打电话论分钟,现在全用秒了。说为了不打扰我?我可不信,这个女人打扰我打扰的可不少。



算了,现在不管她,就当是老婆放我出去幽会情人。这话说得真往自己脸上贴金,既没有老婆又没有情人。曾经瞒着老婆出去跟别的女人鬼魂的叫地下情,不怕被老婆发现的就是不怕死的,这些人就叫勇士,他们经常与老婆发生激烈的搏斗,屡次ko对手或被对手ko,后来有人为了纪念他们和这段激烈的格斗史,就开发了这样一款游戏——《地下情与勇士》,玩过的同学请举手。



我知道你们不会举手,举了我也看不见。你要问我到现在还见那个女孩做什么,只能说告诉她我曾经喜欢过她吧。再看看她变成了什么模样。毕竟我也长大了,有些事没必要去做,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按照陶雨给我的地址,我坐车到了她家,事实上,她的家是一座废弃的古建筑?我立刻给陶雨打了个电话。



“喂,我说你给的地址没有错吧,怎么这里是倒了不知道有几百年的破房子啊?别说人了。方圆几里地都没人。”



“不会吧,他给我的地址就是这个啊。该不会是搬家了吧,要不你打电话问问她?”



只好打电话给那个好像只在我梦里生活过女孩,等了半天之后,没想到电话居然接通了。



“喂,你好。”那头传来甜美的声音。



“喂……那个是苏韵吗?我是孟小海,现在在北京呢,听说你在这住就想来看看你,怎么你家里没人啊。”



“噢,是小海啊,你来北京玩吗?我早就搬家了。”



“对啊,所以想来看看你,你现在住哪我去找你吧。”



“我住在……你还是别来找我了,我去找你,你现在应该离落日咖啡馆还很近,你在那里等我,我去找你吧。



“嗯,那也好。我在这里等你。”



其实这家叫落日的咖啡馆环境挺优雅的,人不多,很安静,而且都很有风度,要么一个人专心看书,要么两个人窃窃私语。空气里飘荡着轻柔的音乐。让人有坐下就不想走的感觉。



没到半个小时,苏韵就来了,穿着一件紫色的裙子,真的很漂亮,你别说,她和韵儿长得还真像,好了我知道我说的是废话。



她还是挺热情的,不过比韵儿文静多了。其实我们聊得也都是客套的不能再客套的内容。我知道既然过去了就再也不能回到从前。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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