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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传古奇术-第134部分

小说: 传古奇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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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在寻找线索的这几天下来,线索没找到,却对阎恶霸的罪行极为愤怒。
    这阎恶霸与镇官勾结一起欺行霸市也都算了,可偏偏还有另一恶好,因为自己先后娶了几个老婆都没生养,最多生了一个女儿,于是以此为借口,几乎淫遍全镇有些姿色的女人,无论已嫁或是再嫁,都逃不出他的狼爪。
    有个别上告的,却因镇官勾结,不了了之,此后不是迁走他乡,便是忍气吞声。更有许多懦弱女子被强行奸污了,既怕声张引来报复,又怕家人就此抬不起头,往往凄苦忍了下来,整座镇子几乎成了阎家为所欲为的淫窟。
    而在被害者中,有一对李姓母女最为凄惨。
    女儿雪兰原本长得是全镇出了名的漂亮,却被阎恶霸看中强行奸污了,若是一般女子早寻了短见或是屈从,但雪兰却没有。
    死是最没用的,她绝不能这样就死了,一是对不起年迈的老母亲,二就算是死,也一定要在死前亲眼看到阎恶霸伏法。
    于是她用利刀自毁容貌,带着老母远走他乡,又绝不行讨。原本是何等娇弱的美少女,全靠在建筑工地和煤矿场做苦工赚钱,在保证老母亲生活的同时,一有机会便到省城上告,怎奈人单力薄,次次被挡在门外。
    不幸这事被恶霸得知,派爪牙把母女挟持回来,也不杀她,逼迫母女只能在镇上乞讨为生。意思是要全镇的人知道,敢与他阎家作对就是这样的下场。
    而全镇上下都在阎恶霸的淫威之下,谁又敢施舍一点米水给这对可怜母女呢?
    即便如此,雪兰也没放弃生存之望,无论遭受怎样的屈辱艰难,心里就只那一句:就算死,也要看到阎恶霸伏法!
    没人给吃的,她就到垃圾堆里去拣,去饭馆酒店的泔水桶里去淘。
    可即便凄惨如此,阎恶霸还是不放过这对母女,常有手下爪牙跟在沿街拣食的雪兰身边,一等雪兰好不容易拣到可吃的残食,立时上前一脚踢飞。
    更有恶毒爪牙声称,刚才雪兰拣到的东西是他的,没经过他的允许,即便是垃圾那也算偷。
    恶毒爪牙揪起雪兰的头发歹笑着:“我该怎么处罚你呢?”另一爪牙上下盯着雪兰那脆弱的身子,发出一串淫笑:“我倒是有个法子,把她衣服扒光,绑到中心广场上示众,看谁以后还敢偷我们扔的垃圾。”恶毒爪牙看了眼雪兰那张因为毁容而可怕的脸,啐了一口:“我看还是算了,那的生意可全都是咱阎老板的,别再他妈影响市容。”说完,竟然脱下裤子,往刚才踢走的残食上尿了泡尿,邪笑着活像个恶鬼:“给你加加温,现在可以吃了。”然后和同伙们哄笑而去。
    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雪兰,再没有一丝力量爬起来去为老母亲拣食了,偎在母亲怀里,从没掉过一次泪的她忽然哭了:“妈……女儿对不起您!都是我太倔强了,这辈子不能尽孝,也只有下辈子了……”凄惨无比悲从中来,凄风苦雨的寒檐之下,母女俩抱头痛哭。
    获知此事,愤怒的朝歌决定出手!
    他先是选中了阎恶霸开的、全县最大、最豪华的金王大酒店。
    金王大酒店的经理张有道可是阎恶霸妹夫,为人阴损狡诈,伴着阎恶霸为虎作伥,做出许多吃人不吐骨头的坏事,更是阎恶霸的最得力参谋,在县城里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平日里谁见到他还不跟见了阎王似的,人称“二阎王”。
    可今天当他见到朝歌的时候,却扑通一声跪下。
    这倒不是他情愿的,而是因为朝歌暗运金行术,在二阎王的体内如同运起了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已然生生的把二阎王的两个膝盖骨挖断了。
    皮肉不见伤口,看着自己因大量内出血,很快肿起来的皮下组织,二阎王恐惧的张大了嘴,却就是喊不出声。
    接着,他就听到了朝歌告诉他要做的两件事。
    “第一,用你自己那辆最新款的豪华宾士房车,把雪兰母女像接祖宗一样,接到这里最好、最豪华的房间。
    “第二,煮两碗红糖小米粥,跪着喂两个虚弱的母女吃下。如果有一点怠慢的地方,我让你生不如死。”而很快,二阎王就已经感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刚才那把挖断膝盖骨的冷刃,开始在密布神经系统的全身游走。
    真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杀猪般的嘶嚎从嗓子眼里喷涌而出。
    二阎王无暇再想任何营救自己的办法,也不去想眼前这个令人害怕的年轻人,到底什么来路,目前他最急于做的只有两件事:接人!喂粥!
    因为他已经清楚的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才是名符其实的活阎王!
    接着,朝歌步出大堂,在街边小摊上花两毛钱买了一盒火柴,然后走到全县城最繁华的商业街,对中心广场上一个保安问道:“听说,这里沿街两旁的商家店铺,几乎都是阎霸王的?”几乎全城的保安,都隶属于阎霸王私自组成的治安联防大队;名是治安,实际却是一伙流氓地痞组成的阎家打手,有哪个不服,立时造到灭顶之灾。
    朝歌这样冷里带刺的问,当然让这只阎家护院狗听着不舒服:“这里每一家全都是!你想怎么着?”朝歌只冷冷的回了句:“谢谢!”然后便划着了第一根火柴,从第一家开始烧了起来。
    刚才那个横眉立目的保安惊呆了,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只一根火柴,绝对就只那么小小的一根火柴,竟然不可思议的烧着了那么大一间的高档电器铺。
    接着就是第二根火柴,第二个阎家商铺。
    一直烧到第五家的时候,这位有点神情恍惚的保安才被看店人拽醒,赶紧给消防队打电话,接着再给县警察局打电话,他一定要让划火柴的小子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
    可他很快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回覆:“因为警员不足,无法支援救火行动。”这是怎么了?
    平时就跟自家一样的警局,在这关键时刻怎么短路了?
    他又哪里知道,早在昨晚朝歌就已经光顾了警察局长家里,接着警局上下都接到局长颤颤抖抖亲下的死命令:“全体警员枪枝上交,放假三天。”所以,这位颇负责任的阎家狗腿,只能同县城的大部分人像看白日烟火一样,看着阎家孽产熊熊燃烧。
    在整街熊熊烈火做为背景下,朝歌一头不回的走向了不远处的阎家豪宅。
    此时的阎霸王正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告急电话,他暂时还弄不清发生了什么,但却反覆的听到一个形容||一个冷俊青年,一个像是来自地狱的冷俊青年。
    当朝歌刚刚踏入阎霸王豪宅,便有三十柄开山刀、五十把上膛枪对准了他。唯一一个不同的是手里拿着电锯,他就是一身横肉长在了脸上的阎霸王。
    “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阎霸王活劈了他!”正当所有爪牙一愣的时候,阎霸王看着朝歌凶笑着,启动了电锯。
    “因为那样就太便宜这小子了。谁用这电锯把这小子的手脚给我活锯下来,老子就给他一百万!”阎霸王的爪牙里向来不缺亡命之徒,当即就有一个手下接过电锯,嘿嘿残笑着向朝歌走来。
    “第十。”即便是在嗡嗡的电锯声中,全屋的爪牙们也都清晰的听到了朝歌的这句话。
    第十?什么意思?嘿嘿,是不是这小子被吓的有点精神错乱了!拿着电锯的爪牙笑得更加凶残了。
    他继续往前走着,可就在迈出第二步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体内被抽走了一根筋,一根支撑一切的筋。
    他条件反射的用手去摸背后的脊椎骨,可刚抬起手,便像一滩没骨头的肉一样瘫了下来。
    旋转的电锯顺着身体滑落,正巧落在大腿上,顷刻血肉横飞。
    当在场的所有爪牙看到这一场景的时候,瞬间意识到刚才那句“第十”是什么涵义了,其实那是在说:“第十根脊骨。第十根将要粉碎的脊椎骨。”“开枪!开枪!给我开枪打死他!”阎霸王在恐怖已极的咆哮着。
    可一切都为时过晚,包括他在内,所有人一同感觉到自己的第十根脊椎骨酸酸冷冷的,像是被一把坚硬的铁钳掐住,没人敢妄动,因为他们知道这截骨头的粉碎,比宣判他们死刑还要恐怖。
    阎霸王的确够硬,到这时候还没忘了耍横:“谁!谁要是给我把这小子灭了,我……我就给他一千万!”可如果命,或是说一生瘫痪、醒不如死,谁又在乎那一千万呢!虽然他的手下向来不缺少亡命之徒,却绝对缺少救主忠勇之士。
    就在阎霸王的话刚落,所有爪牙手中的家伙,都劈哩啪啦的砸落地上。
    只有一个想趁乱侥幸图那一千万的,把枪口对准了朝歌,还没扣动扳机,手指骨头一截截的开始碎裂起来。
    他太低估朝歌对气场的敏感能力了。他虽然没一万只手、一万个身子,但全场控于掌心的五行之气无不瞬息万里。
    朝歌是不会对这些作恶多端的爪牙手下留情的,一直沿着臂骨碎上去,接着是肩胛骨、肋骨、脊椎骨、盆骨、大腿骨、小腿骨、脚骨、指骨……直到全身几百块骨头,逐一脆然有声的碎成粉末。
    这些声响,也同时击碎其他在场所有爪牙们的侥幸心。
    现在该轮到朝歌主事发话了。
    他一眼不眨,冷冷的看着已经浑身发抖的阎霸王:“一分钟之内,你们所有人,谁能弄断这位阎霸王的一根手指或是脚趾,我就饶过他。”话刚说完,几十个爪牙便像恶鬼似的捡起刀直扑阎霸王,却又听到朝歌的冷冷声音:“我没说可以用刀。”不用刀又用什么?难道用手掰?用脚踹?
    “用牙,你们的牙。”爪牙们愣住了,他们虽然够狠够残,可从来还没尝试过用自己的牙,生生的把一个大活人的手指、脚趾咬下来。
    可很快他们就做出了决定,因为在用自己做筹码,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朝歌看了看墙上的镶金挂钟,其秒针指到正的时候,一声令下:“开始!”天下最灭绝人寰的现场表演开始了,但对那些受害者,尤其是雪兰姑娘来说,这也许只是有点痛快淋漓的残忍吧。
    脚趾加手指才不过是二十根,可八十几个爪牙需要活命,于是他们你死我活的开始边争抢、边像啃猪脚一样,死命的满口涌血的咬起来。
    牙口利的咬正关节位置的,几口便咬断一截,急忙从嘴里掏出那截连筋带骨的指头或是脚趾头,激动的嘶叫着:“我咬断了!我咬断了!”牙口不利的,又不懂从关节处下口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拼命的咬,直到把一整根手指上的肉全都啃光了,只剩下一根挂着残肉的光杆白骨,竟然还在狠命的咬着。
    十指连心,阎霸王像被杀的猪一般嘶叫着,直到嗓子裂了,只能从心里嘶叫着。
    就快要到五十八秒的时候,朝歌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算了!”说完,便静静的走出了阎宅。
    在呆立了近五分钟后,所有满身是血的爪牙们都恐怖的哭了。可他们也弄不清,到底是为自己还是阎霸王的恐怖而哭。
    而朝歌暂时饶过阎霸王等人一命,却是另有缘由,他想让雪兰姑娘亲手送阎霸王伏法,这也是雪兰的愿望。
    朝歌秘密把雪兰爷爷的坟迁到了县令附近,布局冲克。
    阎家势头已经到头了,只要再让养好身体的雪兰继续上访告状,当能成功。因为坟局已该轮到雪兰时来运转,一纸文告终于惊动了省府,派下专员调查。
    众怒激愤之下,只剩下半条命的阎霸王被处极刑,并对镇上大小官员一律酌情处罚,一时间县城上下欢声如潮,鞭炮四响。
    朝歌念在这恶霸已除,恶霸并没儿子,只是女儿,而且患病无法生养,也算是绝子绝孙了,再者他们祖上毕竟是个小清官,经此一变这恶缘也可解了,于是在那巨毒坟局旁加以修改成平穴,不让此祸延续。
    朝歌虽然为小县办了件好事,但毕竟对形势派的没落一筹莫展。
    就在这时,雪兰姑娘扶着老母来找朝歌。她已经听女儿说起迁坟的事情,据说自己祖上也是懂风水的,而且一直留下一篇看不懂的文字,也许跟风水有关,说不定同样懂风水的朝歌能看得懂。
    朝歌一听差点晕了过去,他没想到,形势派的祖先必定要后人留在此地,一是亲眼见证仇人的厄运,二是等待牧氏家族的后人。
    但朝歌更感叹造化弄人,没想到冤冤相报天理循环,竟如此奇妙。
    三篇楚风遗文终于聚全了,它究竟隐藏着怎样一个可以颠覆一切的真相呢?朝歌的手第一次有点发抖。
……(本卷结束) ……
第十一集
第一章 丢魂儿
    这地方很熟,几百座高低错落的坟丘,还是那样一声不响的静默在那里。被风蚀得
    发圆的丘顶,就像一位蹲在地头、佝偻着后背的老汉,世世代代守着牧家村的子子孙孙,也静静守着脚
    下自己躺着的那一堆白骨。长在坟头上的野草,还参杂着一些不知名的小花,素素淡淡的无风自香着,
    只是这香总是怪怪的夹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有点像清明时烧纸的烟灰,让人闻着丢了魂儿似的,也长
    了一心头的野坟荒冢。朝歌走在熟悉不过的坟头间,双腿沉重,感到从没有过的累。为了探询自己冥
    冥中总被招引的宿命轨迹,这里是他迈向神秘而又诡异术界的开始。如今,眼前像有个灵幡子一样,招
    引着自己回到这里。祖坟山上不知什么时候钻出了一个魂儿,背对着,衣袖宽大、乱发披肩,朝歌眼熟
    着想起一个人。那魂儿微笑着转过身的时候,朝歌看到的是一个像还了魂的常疯子。只是此刻的常疯子
    不但一点都不疯,而且还和蔼慈祥的向朝歌笑着,招了招手:累了吧?坐我身边来。朝歌很听话的坐
    到了常疯子身边,常疯子的笑容让朝歌感到一丝似曾相识的亲情和温暖,就像多年前的某个夏日午后,
    在爷爷牧三文那双满是老茧的大手轻拍下幸福安然。祖坟山上的一老一少开始聊起了天,朝歌缓缓向这
    位长辈倾诉着两年来踏入术界的重重艰险和种种迷惑。从被提前启动的祖坟风水大局,到耗尽了几乎所
    有五行六甲两族生命的地胎手骨;从那块充满了让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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