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火」上身-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妳知道吗?虽然表面上是妳先开始对我表示好感的,但是自从我们开始交往后,反而是我一天到晚在担心妳会被别人追走,这到底是谁欠谁比较多?」许明崇感慨地说。他指的别人当然就是陈志伟。
「你还好意思说!不晓得是谁在那儿拈花惹草,害我莫名其妙挨人家骂,还是生平第一次被说得那么难听,你要怎么补偿我的精神损失呢?!」莫芷颉脑海中闪过孙楚芳泼妇般的嘴脸,不禁义愤填膺地控诉。
「那妳就快点嫁给我,成为名正言顺的许太太;以后还有谁敢乱说话,妳就可以去告她了。」许明崇觉得这是个再好不过的点子。
「嗯!果然是个不错的点子。只要想到以后那群人都得恭恭敬敬喊我一声『师母』,我就觉得很得意。」
她露出一个很神气的表情,逗得许明崇哈哈大笑,她小脑袋瓜里装的东西还真特别啊!
「啊!」在他还沉醉在她天真话语中时,莫芷颉突然大叫了一声。「快穿上衣服!我爸妈回来了!」
她听见楼下传来大门的开门声,立刻抓起散落一旁的衣服,快速地穿上。
「急什么?让他们知道最好,这样妳才有机会早一点过过当师母的瘾。」他看她紧张的模样,慢条斯理地边穿衣服边取笑她。
「你可能会被我老爸宰了!」莫芷颉狠狠瞪了他一眼。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他不会这么做,因为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更好的女婿人选了。」许明崇自信满满地说。
「才怪!我老爸对隔壁的于宏昌就满意极了!」她故意拿那位暗恋她许多年的邻家男孩气他。
其实,于宏昌有一次在她家门口探头探脑,还让她老爸拿着棍子追着跑,以为他有什么企图哩!
「可惜的是,她女儿已经先让我用过了,所以我还是唯一的人选。」
「你好恶劣耶!」莫芷颉拿一个抱枕砸他。
他稳稳地接住向他拋来的抱枕,然后潇洒地对她说:
「我这就下去跟伯父、伯母谈我们的婚事。」
「好没情调!你都还没送花跟我求婚呢!」她觉得就这样答应好象太便宜他了。
「我说过,我不喜欢用太俗气的方式求婚。」
他诡异一笑,然后贴近她耳旁对她说:「刚刚就是在跟妳求婚,怎么样?我很棒吧?我可是很牺牲让妳先试用看看哟!」
他得意一笑,不等她回答又说:「妳,虽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
「你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这是为人师表该有的行为吗?!」莫芷颉向他丢第二个枕头。
「哈哈哈……」
他可是一点都不在意这种温柔的惩罚。若不是小颉的父母亲正好回来,他还真想再尝试一次刚刚那种销魂的美妙滋味。
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他有的是漫长的一生可以跟她温存啊!
【全书完】
后记
这一刻我不免要赞叹,人生真的就像一场梦。
我在瑰丽的梦中被铃声惊醒,原以为是闹钟在嘶吼,醒来后才发现原来是电话声响。朦胧中被告知稿子被录取的消息,恍惚间回答了一些问题,挂上电话,又以为自己是在作梦。
直到接到出版社寄来的合约书,才真切地感受到稿子被录取的喜悦。
然后,我从一个荳蔻的忠实读者,变成一个作者,总算圆了自己多年来的梦想。
其实,在我开始对身边朋友释出关于自己想尝试写作的消息时,我才惊觉,原来热爱写作的人远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多。大家都想编织一些梦想,满足现实生活中的缺憾。
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总是那么唯美,男女主角无论个性如何,最后都会变成痴情种;再怎么游戏花丛的浪荡子,最后都会让佳人掳获一颗飘浮的心。
很棒是不是?
看小说、写小说都可以得到同样的满足,我们可以在小说的世界里找到另一个理想国,一个可以任自己随着梦想的翅膀飞翔的国度。
喜欢我写的这个故事吗?
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很平凡的爱情故事。没有富丽堂皇的背景,没有香艳刺激的情节,只是几个小人物的真心痴恋。
比起丰盛的满汉大餐,我仍是偏好清粥小菜。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一样钟情于细水长流的爱情故事。
我喜欢在平凡的故事中,品味一些深刻隽永的情感。
希望我的作品能获得更多人的肯定,也期待小说界的前辈们,以及所有的读者都能给我一些批评指教,让我能够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呈现在大家面前。
衷心地感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