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日记[完整版]-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按算命的说法,两眉之间的距离代表着一个人的气量,眉距越宽,心胸越宽广,反之则越狭窄。照此说法,伍子胥眉广一尺算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主儿了。说到这里子龙话锋一转,然而就我分析,很多事实证明,伍子胥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尤其是其心胸狭窄,简直令人发指。
我忙问为什么,子龙给我讲道:
伍子胥的父亲被当时的楚平王囚禁,其父手书一封令伍子胥哥俩前来面君,否则将被平王斩首。伍子胥认为去了必死,于是坚决不肯去,他的哥哥说,如果咱们俩不去的话,父亲肯定会死,这是父亲的亲笔书信,我一定要去,否则就是不孝。于是伍子胥与其兄断绝兄弟关系,自己一个人逃难去了。在离家之前,他觉得自己的妻子是个累赘,于是他把他的妻子给勒死了。
军师今天所提到的是一个流传甚广的典故: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头。说当年的伍子胥逃到韶关,城门处都悬挂着画像,过往行人一一盘查,伍子胥自认插翅难飞,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伍子胥堂堂一介丈夫,号称智勇双全,你可以想方设法用计谋过关,实在过不去,便是拼得一死,也要豪气凛然,居然会一夜白头?着实可笑。
再往下走,伍子胥做的事就开始越发难以自圆了。出了韶关,前面有条大河,后面追兵已经赶到,此时有个渔翁用小船救了子胥一命,子胥过河后,怕渔翁泄露他的行踪,于是拔剑杀了渔翁。
行至溧阳,伍子胥饥饿难耐,见一女子在河边洗衣服,于是上前讨食,那女子便给他吃了个饱,子胥这次也没有例外,依然将其抛尸河中,防止泄露踪迹。
至于后来伍子胥终于利用两个刺客报了仇,这两个刺客在历史上也很有名,一个叫专诸,一个叫要离,其实不过是两个亡命徒,相当于他养的两条狗而已。专诸倒罢了,要离行刺的过程简直就是变态。他自知不是庆忌的对手,于是自己出了一个主意,要吴王把自己的妻子给杀了,然后斩断了自己的右手,以此换得庆忌的信任,最终在船上杀了庆忌,自己也不免一死。
当然书上记载的都不是这样说的,他的妻子、渔翁、洗衣女子都是自杀的,他的妻子倒是有可能自杀,但后两个却纯属胡说八道,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讲不过去。当年曹操与陈宫结伴出逃时,也曾在路上杀了两个人,于是我们都骂曹操心胸狭窄,而伍子胥则是正面人物,于是坏人都是他杀的,好人则都是为了他而自杀的。
子龙越说越愤愤不平,都说历史是人民写的,但实际上大多数人民是不识字的!
而我听着却有些糊涂起来,照子龙的说法,那很多前人记载下来的东西都不可信?
于是子龙给我举了一个浅显易懂的例子,我觉得非常有趣。
子龙是用射箭来打比方的。
拿着弓箭比划一下,然后把箭给手下人,让他跑步到靶前插上。——这是历朝历代的皇帝。
跑过去把箭插在靶心上。——这是历朝历代的功臣。
跑错了方向或者跑过去插歪了。——这是历朝历代的庸臣。
见人家快要把箭插上去的时候,在背后突施冷箭将其放倒。——这是历朝历代的奸臣。
在自己亲戚射出的箭周围画一个圈,标明:靶心。——这是历朝历代的历史学家。
在自己喜欢的人射出的箭上挂一个死兔子或者去了毛的鸡。——这是历朝历代的评论家。
把评论家挂上去的兔子或鸡换成烤牛肉或者酱猪蹄。——这是历朝历代的文学家。
那你是什么家呢?我忍不住笑着问子龙。
我?子龙想了一下,说道:把所有的箭都拔了,然后让当事人当着我的面再射一次。——这就是我,一个梦想家。
(第五十五回)
二哥死了。
他的尸体躺在麦城的荒郊,而他的头则埋在洛阳城的南门。
他的赤兔马被一个叫马忠的人骑着,他的青龙偃月刀被一个叫潘璋的人拿着。
我最近一次见他是三个月以前,他一个人在荆州待了很久,我很想念他,于是星夜跑去见他,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但我知道他见到我很开心。我走的时候他送我送了很远,我记得他说,三弟,咱们都老了。这世界已经不再是咱们的世界,这天下也不再是咱们的天下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风吹着他的胡须,有些凌乱。
大哥哭得晕过去好几次,我没有哭,我静坐了好几天,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周围的人都不敢靠近我,可能是我的脸色太可怕。
后来我饿了,于是找来东西吃,却发现连豆腐都咬不动了,原来这几日我竟然一直咬着牙。
他们说二哥死后成了神,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神,我也不指望二哥的在天之灵能保佑我什么,倘若他真的活在另一个世界上的话,我只希望他能开心。
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帐外,抬头看着南方的星星,正值冬天,星星看起来很遥远,模模糊糊想起一句话,遥远的地方真的一无所有。寒风吹过来,四周的山有黑色的轮廓,隐约有狼的嚎声,我扯开衣襟,仰天长啸了一声,隔了很久,却没有回音。
酒是好东西,他可以让我忘掉很多无法忘掉的事情。所有的悲伤和喜悦都被酒精所稀释,在半醉半醒之间我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二哥在那里,坐着看书,见到我只是微微一笑,我喜极而泣,他轻轻地对我说,三弟,好想回去再看一眼家乡那桃花。
我知道这是梦,但我希望我永远不要醒来。
我看着大哥红肿的双眼以及两鬓那苍苍白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他比我更了解二哥,也比我更加悲痛。我不是鱼,因此我不知道鱼的快乐也不知道鱼的悲伤。
大哥哭够了以后拍着桌子要去报仇,相反我却表现得很冷静。突然之间我对生死有了另一种看法,很多年前,我在锦屏山上遇到一个异人,道号紫虚上人,据说他能知人生死贵贱,于是我便去见识了一下,老道却只送了我一句话:生有何欢?死有何苦?直到今日我才领悟到这句话的含义,可惜已经晚了。
回到军中,我把平日里打的最多的两员末将范疆、张达找来,命他们三日内备齐白旗白甲,否则满门抄斩,见二人面有难色,我便叫军士把他们绑在树上痛打了一顿。临走时我用眼角的余光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恨意。
仇恨也是个好东西,它能促使人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猛然间我想起了那个眼神跟锥子似的少年纪同,不知道为什么,他再也没来找过我,但我知道,只要我不死他不死,总有一天他会找上来的,忽然之间我很渴望他现在来。
然而他终究没有来,来的是范疆、张达,我睁大了眼睛,据说如果刀快的话人临死时可以看到自己的心。刀不是很快,但很锋利,我清楚地感觉到了冰冷的刀锋没在骨肉里,象一条凉凉的蛇。血飞溅出来,在半空中竟似凝固了,在陷入黑色空间的一刹那,我清楚地看到了一树桃花,我知道,那就是家乡的那树桃花。
(后记)
很多朋友看完我的流水帐后总要发一些感慨,有人说,真的好搞笑,笑得我肚子疼。还有一些人说,好悲伤,看得我心里酸酸的。
其实我不知道是前一部分朋友的观点正确还是后一部分朋友的理解深刻,因为我写的时候并没有在一种特定的什么基调下进行。其实我一直把写字做为一种消遣,有东西憋着的时候,不吐出来是很难受的。因为没有条件写得华丽,尽量通顺便好了,前提是想法要真实,倘若能稍微的加点有趣,那我自己就很满意了。
张飞流水帐在性质上其实应该归入无厘头一类,但又不是单纯的无厘头,里面夹杂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思考。有人说,这里有王家卫的影子,又有人说,似乎有王小波的痕迹,但实际上我不姓王,我比他们少一横。由于当初它是一种连载的性质,又有历史背景的局限性,所以它其实比一般的随笔要难写一些。开始的几篇我有些信马由缰,后来我慢慢开始变得郑重起来。当然每一篇我都是很严肃地写出来的,写东西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在此对所有在网上或在纸上从事认真创作的人们表示敬意和尊重。
这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会有人喜欢有人骂,每个人的审美观与出发点失之毫厘,对一件事物的看法可能会谬以千里。我们不会指望所有人的看法一致,世界大同那是munist主义的事,可望不可及。但我们需要接受所有不同的声音,汇百流方成江河。在此对看了我的作品感到反胃的朋友说一声抱歉。
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经历了事业以及家庭上的种种挫折,我虽然一直是笑着面对这个世界的,但终于不能做到坦然。杜甫说,文章憎命达。马克吐温说,幽默的内在根源不是欢乐,而是悲哀;天堂里是没有幽默的。
于是我用这两位中外名人的话来给自己戴一顶高帽,这看起来似乎有点阿Q。
有一类电影注定不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就像有一些国家注定没有面目,有一些河流注定没有名字,有一些人注定只能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
这是一篇影评中的几句话,给我的触动很大。我总认为我们之中的大多数都属于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的人。
我比较幸运,在朋友的不懈鼓励下写完了这个东西,发出了自己的一点声音。我知道这声音微不足道,但倘若能引起你的一点点共鸣,那便已经超出了我写这个东西的初衷。
我总认为,世界上只有三种人,一种人开心,一种人不开心,另一种人不知道自己开心不开心。我希望所有看到这本书的读者朋友成为第一种人,不要成为第二种人,更不要成为第三种,跟我似的。
最后的最后,送朋友们一句话,当你睁大眼睛却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不要以为是自己瞎了,或许,前方真的是一无所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