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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霸爱:花心恶少,休想碰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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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情说不出的滑稽。

    让整个年级的英语尖子在一出英语话剧里学鸡叫这分明是浪费人才,根本不可能被批准。

    所以秦小曼被指定为旁白,本色演出,她只要拿个话筒站在台上说英文就可以了,不用化妆不用扮角色。

    这很好,这个工作对她来说是没什么难度的。

    她原本英语就好,口语更是不错,用海归刘大志的话说就是“声线优美、语音纯正、流畅;条理性和组织性极佳”,甚至连她今后的职业都给她想好了,认为她不作同声传译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第1卷 第23节:做我女朋友

    在这之后的日子里,几个同学每天放学都进行节目的排演。在整幕剧中,除了秦小曼的旁白,童谣反串的地主“周扒皮”,冯研扮演的地主婆,还有李志远、刘连城、宁强三个男生扮演的长工甲乙丙。

    秦小曼因为只需要出声而已,所以心安理得坐在一旁观看上述人等的精彩表演。

    童谣每每穿着厚重的棉袄顶着瓜皮毛帽鬼鬼祟祟地踱向鸡窝,旁边的人就忍不住要笑场而不得不再来一次,为这她没少抱怨。

    而为了逼真起见,大家一致要求冯研扮演的地主婆把一粒硕大的黑痣贴在脸上,弄得这个爱美的女生惨叫连连,心中再一次默念着“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对班主任说‘让我演周扒皮吧’”,戴顶帽子总比长颗鸡蛋大的黑痣强啊!

    更有意思的是李志远,他挺着身高178体重178的圆柱形身材竟然扮演长工,童谣首先发飚了——这是神马长工啊?一看就知道比我当地主的营养还好啊!

    但是愤怒的童谣很快就原谅了李志远,原因是这名忠厚老实的男同学主动承担了她原本打算排练后的夜晚护送秦小曼回家的任务——李志远和秦小曼刚好住在一个小区!

    无论从任何角度而言,体形壮硕的李志远远比自己来得有威慑力的多,所以童谣也就没再坚持。

    寒冬的夜,每个人都捂得严严实实。李志远和秦小曼两个人步出了校园的大门,但很快护花使者激荡的心情就遭遇了天气一样的严冬。严子颂挡在路上,走到李志远旁边说了一句“我送她回家,你走吧。”

    李志远看着严子颂寒冷的表情,没办法提出任何反对的意见。

    眼前的人把别人打残的次数比他上课的次数还多,他不想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可他看着秦小曼惊惧的眼神实在没办法就这样一走了之,只好硬着头皮向严子颂献媚地笑了一下,“师兄,我答应了要把她送回家的。”

    等在一旁的严子颂显然对他失去了耐心,喝了一声“滚”之后旁边竟然很神奇地出现了两个人转眼间就把李志远扯出老远。秦小曼的心跳又伴随着恐惧而超速了。

    严子颂今晚穿戴得讲究,严冬的天气他却只是穿着黑色束腰皮衣,戴一副同款的皮手套,看上去整个人有些单薄却要命的风流倜傥。

    可在秦小曼眼里却更坐实了他社会流氓的角色——没有正常人在这样冷的天气选择穿这种冻死人不偿命的衣服,而只是为了扮酷而已吗,他不知道这样更像黑社会了么?

    秦小曼心跳如擂,寒冬的街道上根本没什么行人,对面只有这个无时无刻不令自己发慌的存在,她只能装作鸵鸟目不斜视地加速前进。不料他从侧面擒住了她的胳膊,她不得不回过头来。

    两个人隔了一条手臂的距离,严子颂微微斜着身体瞧着秦小曼的脸,他的黑色皮手套紧紧握住她白色羽绒服的袖子,形成鲜明的颜色配比。

    在寂静而寒冷的夜晚,他烁烁发亮的双眸专注地盯着她,闪耀着深邃而诱惑的光芒,强势而执着地,他忽然说道:

    “做我女朋友,我喜欢你。”

第1卷 第24节:表白

    在寂静而寒冷的夜晚,他烁烁发亮的双眸专注地盯着她,闪耀着深邃而诱惑的光芒,强势而执着地,他忽然说道:“做我女朋友,我喜欢你。”

    秦小曼此时反倒感觉心跳得没有刚才那么厉害了,就像有一件事情你一直很惧怕它发生,所以总是提心吊胆;而当它真正发生了,你反倒会觉得轻松一样。

    严子颂看着那张绝丽的容颜就在眼前,她是真的很漂亮,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瞧她。

    她的嘴唇是淡淡的粉色,颜色浅得近于苍白;不施粉黛的一张小脸,纯净得让人心都痛了。尽管漂亮的女孩并不少见,尤其在他的圈子里面,可她在他眼里是如此与众不同。

    他为什么执着于她呢?

    她跟他不是一类人,他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犹豫了很久,却只是放不下,也许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不需要为什么,也不需要什么理由,你就是喜欢她而已。

    单纯地想要喜欢她!

    喜欢她的美,喜欢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喜欢她似水的目光,喜欢她不谙世事的单纯,喜欢她软弱的性格……如果她没有这一切,你是否还会喜欢她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你喜欢的就是她的一切!而拥有这一切的刚好是她,所以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正沉迷在那张醉人容颜中的少年并没有等来设想中的娇羞反应,秦小曼只是面无表情地站着,面孔清冷而无情,或者说挂着疏离的高傲,盯住他握紧她胳膊的右手上,微皱着眉头眼神有些嫌恶。

    她的表情出乎他的意料,他能应对她任何形式的拒绝却绝想不到她竟然做出这副表情。

    他曾经远远见到她巧笑倩兮嫣然回眸;他也曾见过她楚楚可怜地抱着琴盒站在路边;他还曾看到她活泼妩媚地欢笑在乒乓球台前;还有她慌张时闪动的睫毛、她专心听课时发亮的双眼、她自怨自艾时嘟起的性感的小嘴……

    他记得她的每一个样子,却唯独想不到她现在会是这种表情,这样的她很陌生,眼神中透露出的厌恶和鄙夷让人无法忽视。

    严子颂熟悉这个表情,因为它经常出现在他自己的脸上,他怎么会不知道它所承载的含义!

    他绝计料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人这样瞧着,就如同从前无数次自己曾经对别人做过的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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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25节:真是可笑

    他太骄傲,在她的不屑里他无处可逃,她的无言注视远比敌人的拳头更有力,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向呼风唤雨的他在告白时竟然遭遇这样的情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所以当她原本温柔妩媚的唇第一次冷冰冰地说“请你放开”时,他真的松开了手。

    她果断地一个人抽身走远,根本没有再多说一个字、甚至没有再多看他一眼。

    严子颂摘下手套低着头自嘲地笑了笑,他最见不得这种凭着自己长相不错就拿着捏着摆谱给人看的女人,想不到她也是这样。

    回想曾经有过一次这种情况是什么时候?

    他甚至都忘记了那个女孩的名字,也是故作矜持状抬高姿态在他面前闪身走人,却没料到他真的没有追上来。他对她失了兴致,甚至看都不再多看她一眼的时候,那个女孩倒哭得梨花带雨得跑到他跟前来埋怨他怎么又不找她了?!

    真是可笑,非要男人像条狗似的追求才能突显出自己的身价,这种小女孩的自恋情节究竟还要无聊到什么程度!

    现在这位更绝了,非但不解风情,甚至眼神僵硬得像块木头……他可没闲工夫陪她们玩这种把戏!严子颂攥着手套在另一只手上轻轻敲打着,颇有些无奈得甩了甩头。

    星期六的清晨,秦小曼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才刚蒙蒙亮。

    昨天夜里发生的一切就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遥远,也许……就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很明显那个飞扬跋扈的人被伤了自尊,尽管她并不想伤害谁,可在当时的情形下她那样的举止纯属是本能。

    这个姑娘很清楚自己并没有急智,只能以静制动,可偏偏这一招对他真的很灵,当时并没有马上意识到这一点,而是在此刻慢慢回想她才明白——原来像他这种流氓也是要面子的。

    你不把他放在眼里对他绝对是最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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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26节:流氓也有自尊的

    这位童谣无限钦佩的传奇人物(那是因为童谣深受武侠小说毒害,对会打架的人都很有好感)、冯研无数次大发花痴的对象(那是因为冯研言情小说看得太多,对长得漂亮的人统统没有免疫力),在她看来只是一个家境富裕、结交了一堆狐朋狗友、见异思迁、不懂得尊重别人、擅长打架斗殴的败家子!

    她虽然想不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掌握了对付这位流氓的心理战术,而且非常好奇自己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在真正近距离面对这个流氓时她竟然没有害怕!

    这非常奇怪,她为什么不怕他?!

    不管怎样,她知道当时他没有追上来,也清楚依照他的轻狂傲慢肯定今后不会再来烦她了,秦小曼如释重负,大大呼了一口气。

    想通了整个事件,秦小曼心情大好,现在就连周末都变得可爱起来!

    小曼第一次忽然很想很想见到亲密的同桌,她没有深究原因,只是拔通了童谣家里的电话约她在文九街见面。

    繁华的街道,拥挤的人潮。这条步行街上两边是各种类型品牌的专卖店,间杂着各式各样的小吃零食,热闹异常。两个女孩惬意地走着,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声“秦小曼!”

    声音从一个串串香的摊位后面传来,秦小曼和童谣停住了脚步。穿着白色工作服的少女从摊位后面探出了头,秦小曼认出了她的初中同学——刘丽娟。

    “秦小曼,今天真是托了你的福了!”

    童谣左手举着一串鱼丸吃得不亦乐乎,右手在放串串香的锅子里继续挑选着心仪的美食,嘴里还不忘含含糊糊地说道,

    “我好久以前就一直想尝尝这个四川的特色小吃了,想不到今天可以免费吃到饱……是可以吃到饱吧?呵呵,我这人很能吃的,你不会心疼吧?”

    刘丽娟看着童谣可爱的表情也会心地笑了,“当然,你是秦小曼的好朋友,也就是我的好朋友,随便吃啦。秦小曼,你也吃呀!”

    “刘丽娟,这摊子是你的吗?怎么来卖这个了?”

    “恩,你也知道我学习不好,我家里条件也不宽裕,所以初中毕业后我就没上学了。现在帮我妈来这看摊。”

    “咦?你们一中可也是重点初中哦,怎么学习不好……”童谣刚刚想问下去,看着秦小曼略带些责备的眼神停住了口,这么问确实不大礼貌呢。

    刘丽娟却丝毫没有介意,望了望秦小曼,又朝童谣笑了笑,

    “没关系啦,秦小曼,我早都想明白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初中时的我了。”

    看着童谣还带着疑惑的脸,刘丽娟坦然解释道,

    “我爸妈都是来打工的,我爸的雇主人很好,帮我联系的学校,所以我才能有这个机会到一中上学。”

第1卷 第27节:故人

    刘丽娟心中微苦,她没有说明的是她父亲的雇主之所以帮了她们家这么大忙,是用她爸爸的一条手臂作为原因的——

    施工的时候发生了安全事故,爸爸的手因此受了伤,有几个月的时间全家人都在来来回回地跑医院。

    正是因为这一层的原因,她爸爸的老板才帮她解决了上初中的问题,也算是变相的补偿之一。

    刘丽娟从童谣的脸上收回了视线,真挚而诚恳地望向了秦小曼,

    “秦小曼,我一直很想找机会跟你说谢谢,如果不是你,我可能永远都还是那个自卑的我。”

    秦小曼有脸有些微红,“你怎么这样说呢,其实你也不比别人差什么。”

    “你看,”刘丽娟带着两个酒窝,笑着对童谣说,“她就是这样安慰我的!你知道我是怎么能和秦小曼交上朋友的吗?”

    “说说看……”童谣这个自来熟当然不能错过任何可以被当作谈资的话题。

    “就是因为有一次出课间操的时候,秦小曼对我说‘一起走吧’,从那以后我就认准了一定把她当作我最好的朋友。”

    初中的记忆就像回到了眼前,刘丽娟又想起那段难忘而又艰苦的日子。

    父亲自从那次事故之后,虽然得到了赔偿身体也渐渐恢复了,但始终不可能恢复到原样。

    母亲摆小摊的收入也不乐观,家里的经济状况一直就不好。

    而自己学习成绩又差,那时的她没有一个朋友。

    全班同学都仿似是天之骄子,同她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的心情只有她自己能够体会,尤其是每天的课间操,对她来说都是煎熬。

    看着同学们三五成群地走向操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一起走的时候,她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或者希望每天都能下雨而免于出操时孤独的尴尬。

    她只能默默地等待,等待大家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再慢吞吞地走在最后面,站在最不容易被发现的角落。

    她不是没有尝试过,在她初来的日子里,她总是主动凑上前去想跟别的女同学一起,可原本嬉笑畅快的她们在看到她的时候就都不说话了。

    越是低层的人就越发敏感,她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她们虽然同一班级,可她并没被纳入同一个世界。

    从那以后,她没有再企图融入,只是选择了沉默。

    秦小曼曾经看到宋菲儿和唐杰斜着眼瞧着刘丽娟然后两个人会心地撇嘴冷笑。

    秦小曼也曾听到吴可欣对王一露说“那个刘丽娟到底洗不洗澡的呀,她身上都有股味了”

    ……秦小曼没有反驳,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行为的权利,只是当她看到刘丽娟一个人每天卑微地独自走着,就觉得事情不应该是这样。

    虽然,她身上的确是有一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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