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我把男人弄丢了 >

第20部分

我把男人弄丢了-第20部分

小说: 我把男人弄丢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名持俄国护照的中国裔男子,在瓦希里岛附近的一处民宅里被人谋杀。从死者的皮包里翻出了这张照片。经过大量的排查侦破,又找了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几所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辨认,才找到了我。他们带我先去了瓦希里岛辨认尸体,又到警察局作笔录。他们问了我一些情况,希望我能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并保证说,办案迅速的俄国警察很快就能破案,他们估计这是一起黑吃黑的谋杀案,但他们会很快把侦破结果通知我…… 
我机械地做着这一切,感觉自己的神经都已经麻木了。辨认尸体时,我甚至连林雪松的脸都不敢看就已经点头默认了尸体。 
从警察局回到家,我整理着林雪松的衣物,一件一件地整理得很细致,我终于嚎啕大哭起来。我都忘记了当初来俄国时是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来的,后来我们两人为了多挣钱开始分头奔波忙碌,再后来我为了钱投入到一个富有的中国老板怀抱,林雪松为了定居国外与一个俄罗斯姑娘结婚,再往后两个中国的穷光蛋又聚在了一起,想着挣到大钱旅游、回国…… 
想到这里,我又不禁悲从胸来,开始自责起来:我平时只知道仔细保管好林雪松交给我的钱,为什么就不问问他这钱是怎么赚来的?!我现在手头的钱能够让我挥攉很长时间,但我却一点也不快活。其实不用等俄国警察告知结果,我从最近林雪松的表现和自己被跟踪这些迹象,已经明白了这些钱的来历,林雪松经常从不同的地方打电话给我,却从来没有个固定的地点,他跑的几个城市都相离较远。他这样做无非是骗钱更容易些,更不容易被识破、串帮,让对方找不到他的蛛丝蚂迹。 
我恨透了钱,也更恨自己,也恨林雪松。感情的天平上,为什么总少不了“钱”这个筹码?!林雪松即使要走这一步险棋,也应该跟我商量一下呀!当然,我若事先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绝不会同意的,这一点也许林雪松早就想到了。 
现在任何后悔的话都没有意义了,我不愿在这个房子里再多呆一分钟,这里有太多触目伤心的记忆。我把这个月的房租放到桌子上,没跟房东打招呼就走了。 
我直接去了莫斯科机场。我不是回中国,也不会再回到俄罗斯,我要去丹麦,这个童话的国度里也许会有我少年时代的梦?…… 
'上一篇' '下一篇'   
异国独身 治疗情伤   
就这样,我在丹麦居住至今,差不多有2个年头了。我拿林雪松用生命换来的钱,在哥本哈根郊外租了套民宅,一个人离群索居过着简约而封闭的独身生活。这次回国,我主要是想疗一下我的思乡之苦,也是为了看看林雪松的家人。也许他父母早已把我忘了,或者提起旧事会恨我,但是,我只能这样…… 
失去了是不可能再找回来了,亲情也好,爱情也罢,我真的喜欢上了冰天雪地的童话王国丹麦,最多半年,我仍会回去。我想我的灵魂与肉体,只能与丹麦的冰天雪地融合在一起了…… 
若英说到这里,早已是满面泪痕,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她轻轻地说了声“谢谢”。我有些犹豫,是不是该劝她留在国内,重新开拓自己的生活?虽然岁月的沧桑在她的脸上也留下了些许痕迹,但曲折的人生历程也赋予了她丰富而有魅力的气质,重新找到人生的航向也并非难事。但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心灵的伤痕也许只能留待时间去平复。 
'上一篇' '下一篇'     
拾荒者夜不眠   
麦芽   
姓名:年龄:35岁职业:记者、编辑麦芽身材瘦长,一身颜色淡雅的纯棉的休闲装,一双土布面的平底鞋,未施脂粉的脸上,清瘦、放松,还有一点倦怠,不像一个35岁的女人的除了她的神态,还有她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我们因为约稿的事情相识,后来事情没成,却发现聊起来非常投缘,她说自己现在还是独身,听说我在采访独身女性,她马上笑说最近好像突然有个新词叫“北大荒”——北京(北)的大龄(大)未婚,(荒)女人,那她算是“北大荒”群中名副其实的大姐大了。 
'上一篇' '下一篇'   
跟着感觉走   
十年前和十年后,我都没觉得独身是什么严重的个人的不幸。我一直都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而且还要是一场猛烈的爱情。虽然不断有人告诉我,你一定要想明白了,你到底要的是爱情还是婚姻?如果你到这个年纪了还一心追求爱情,那你别想有婚姻。我确实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这一点在我25岁时如此,在今天仍然如此。 
25岁的时候,我读完硕士,从一所全国重点大学毕业了,专业是中文。毕业后服从分配到了一家不错的报社,做编辑兼记者。 
一年以后,报社派我到山西临汾采访一个新长征突击手。他是一位年轻的矿长,上任五年,把一个小煤窑打造成一个优秀企业。他们矿上派了一个小伙子负责接待,安排我的采访日程,陪着我到处跑。 
刚认识不久,他就问我,麦记者,你的孩子多大了?我说,我没孩子。他又问,那你的爱人也是记者吗?我说,我没爱人,我还没结婚呢!他立刻满脸通红直道对不起,我说没什么,你呢?他说,他21岁了,去年结的婚,现在老婆已经怀孕了,他们两人都想要个儿子。还发愁地说,由于不认识人,照了B超人家也不告诉怀的是男还是女。我说,生男生女还不都一样嘛,反正都是自己的孩子。他说,生男生女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你还没结婚当然不知道了。然后,他问我,麦记者,你多大了?我说我比你大5岁。他吃惊地说,哎呀,真看不出来,麦大姐,你可得赶快成个家啦!此后,他陪我去采访,介绍我的时候,总是在介绍完我供职的单位之后,再加上一句:“麦大姐现在还独着身呢”,同时还回头重新打量我一下。如今,十年过去了,我还清楚地记得他说这句话时的神情。那是满脸的疑惑、感叹和不理解,一字一顿地完全像在介绍一个天外来客。 
但是,现在,10年过去了,我依然独身着。这10年对于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一段生命中最好的年华,最璀璨的青春岁月。 
十年前和十年后,我都没觉得独身是什么严重的个人的不幸。我一直都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而且还要是一场猛烈的爱情。虽然不断有人告诉我,你一定要想明白了,你到底要的是爱情还是婚姻?如果你到这个年纪了还一心追求爱情,那你别想有婚姻。 
我确实是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我的原则是跟着感觉走。可跟着感觉走又怎么样了呢? 
'上一篇' '下一篇'   
吞吐   
大学时代据说是谈恋爱的黄金时代,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但我那时是绝对看不上那些嘴上黄毛还没褪净的小男孩的。于是25岁毕业的时候,居然还没有男朋友。幸亏父母一直在中央美术学院当老师,看惯了年轻人的荒唐事,思想也开明得很,对我的个人生活问题从未施加过什么压力,我也一直在家里做父母的膝下娇女。这种宽松的家庭环境也为我后来多年的独身生活建立了一个坚强的后盾。 
大学毕业以后,我就进入一个广告公司做文案,成熟而有魅力的中年男人自然也很方便地遇到了。当然,他们都是已婚人士。也许因为年轻,也许因为我的性格,和我交往的几乎都是已婚男人。虽然有过几段惊心动魄的感情经历,最终也因为无法长相厮守而曲终人散。去年,也是在初秋时节,我在拾荒者认识了吞吐。 
当然,吞吐是我给他起的外号,或者说叫爱称。他特别能喝啤酒,就像一驾吞吐量特别大的啤酒机。拾荒者你知道吧?据说拾荒者这个酒吧是专为单身族设计的,从桌子板凳到小摆设,再到饮料酒水和小吃的名称,处处都是为心境荒凉、情感饥渴的旷男怨女们定做的。我最初慕名而去也是出于一份好奇,但很快就发现,去拾荒者的各色人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心无所属——这远远不是单身一族的专利,而且,像我这样喜欢独来独往的人,不可能与任何人交谈,也就不会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独身,也不必知道。 
我总是在午夜时分去拾荒者喝一杯。白天,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什么拾荒者。它的门面不大,那种怀旧式的设计风格显得颇为落寞和残破,似乎门可罗雀。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它就突然成为一曲循环往复的小夜曲,你总觉得你一脚进门就能曲径通幽。 
那一天午夜,我照例在结束一个很困难的采访以后去了拾荒者,也照例直奔吧台,目的单一,周围嘈嘈切切的低语声和歌手们的轻歌曼舞概不入耳。当我在吧台前注意到吞吐的时候,我其实已经准备打道回府了。 
只听他在问鲁鲁有没有德国迷你啤酒。鲁鲁堪称拾荒者的顶梁柱。他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调酒师,有不少酒吧都想高薪把他挖走,但他死心塌地地呆在拾荒者,因为那里有喀秋莎。喀秋莎是从俄罗斯来的打工妹,说着一口流利的汉语,那副金发碧眼的模样足以用上什么“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之类的经典词句。吞吐当时询问的声音有些拿腔作调:“先生,请问有德国迷你啤酒吗?” 
我不由得抬眼看他。他的面孔白皙,眼睛有一点点凹陷,身材高大,身体绷着一股劲儿,从穿着到神情都显得与拾荒者格格不入。 
正在吧台前忙活着的鲁鲁欢快地打着呼哨,说“喔塞!你真是找对地儿啦”! 
吞吐又说:“噢,请来一杯,要三分之一泡沫,谢谢。” 
我想这准是个挑剔的家伙。但吸引我的还是他的眼睛。他那目光与那里的气氛真是太格格不入了。 
只要你去一次就能感觉到,子夜过后,拾荒者是暗香浮动,倩影多姿,到处是涣散的激情,到处是纸醉金迷之后的慵倦,是一个无始无终的场所。而这个人的目光太清澈,太专注,像一针清醒剂。可是在拾荒者,我即便不想买醉,也绝不想清醒! 
很快,鲁鲁就把一杯啤酒放到他的跟前:果然是他要求的三分之一泡沫。像这样对啤酒如此挑剔的人并不多见,鲁鲁显然是来了精神。这个人举杯的模样有点煞有介事。他将杯沿贴近唇边后并不马上喝,而是深深地看一眼鲁鲁,然后慢慢喝下一口。 
呵,还真不错。他点头称赞了一句,但鲁鲁并不罢休,还是疑问地盯着他。于是,他又喝了一口,说口味相当纯正。然后,他就微笑起来,仰脖子把一尊啤酒都喝干了。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他和鲁鲁的眼神里都有一种孩子气的挑战和期待。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我想鲁鲁未免头脑简单。既然要郑重其事,那么,他怎么就能断定眼前这个生客就真有如此这般的发言权呢!他们两人简直就是在玩拉钩上吊的游戏嘛。没想到,我这一笑他就接了话茬,他正色地说,“小姐,你别笑,我在北京找到这样纯正的德国啤酒还真不容易。”他一脸认真,听上去对我的笑不以为然。 
这样一来,我对他产生了兴趣。你知道的,我也是一种“偏要喝这一口的人”。我成为拾荒者的常客,就是因为鲁鲁调制的马爹利正合我的口味。我说,噢,看来咱们都很在乎酒的口味。你喜欢德国的迷你啤酒,而我独爱这里的马爹利。他说,那你跟我老婆有一拼。我老婆也特喜欢马爹利什么的,结果就回国来专门推销洋酒了。我说,那你就是推销迷你的啦?他说不是。他在德国工作好几年了,现在是边工作边读硕士学位。为了做论文,所以回国来做调查。 
吞吐是学酿造专业的。这次回国是专为一家德国公司做可行性报告,看看在北京可不可以建设一个啤酒城。我不认为在北京建设一个啤酒城有特好的前景,因为我已经做了好几年的经济记者了,对投资这种事有起码的判断力。但他很自信,说他们规划的啤酒城不是国内的人能想象的。他们要搞豪华的,打文化牌,从德国进口整套的大型流水线,营造一个不仅有纯正的德国啤酒,还有舒适的各种享受,高雅的文化沙龙,甚至可以演歌剧,从设施、管理、服务,到具体的内容,什么都是欧化的。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闲聊着,我们就熟悉起来了。我注意到已经有几大杯啤酒下了他的肚,他不仅脸不变色心不跳,而且也没去过一次卫生间,那些啤酒全都没了踪影。而我,又喝了两小杯马爹利,已经有点醉了。我就说我该回家了。他把杯中酒喝干,说那我送你吧。我说,如果你没开车,那我就送你吧。他吃惊地说,你开什么玩笑,你喝了这么多酒。我说,我的毛病是一握方向盘就清醒了。 
我把他送到了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他却并不急着下车,而是毫不遮掩地凝视着我,邀请我上楼去喝杯咖啡休息一下。我知道上去以后会发生什么,我并不害怕,只是确实累了。所以,我婉谢了他的邀请。 
可是,有时候缘分来了你躲也躲不过的。我们就开始在那一天太阳升起之后,也就是我们在他家门前分手以后的几个小时。 
那天早晨我一觉醒来,觉得有一点头疼,也许是有点宿醉,懒洋洋地不想起床。想一想当天没有必须去参加的会议,也没有约什么采访,手边一个没开始的稿子也不必立刻交稿,索性就松弛下来。虽然其实只睡了几个小时,但睡得却很沉,梦中的人和事还在丝丝缕缕地藕断丝连,仿佛如有所使,一阵阵淡淡的空虚掠上我的身体。我穿着睡衣,晃荡下楼,取回吞吐的名片,给他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跟他说我现在精神抖擞,你在干什么呢?他的回复既迅速又简洁,就是“我已恭候多时!” 
我凭着记忆驱车去他家,他已经站在了那个楼门口。我突然好像已经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了,隔夜在拾荒者的相识恍如一梦。但几乎就在一错目之间,我从他的眼睛认出了他。不错,就是这种目光。在白哗哗的阳光下,他又是毫不遮掩地凝视着我。他的眼睛清澈深邃笃定,在沉静之中荡漾着不易觉察的激情。仿佛时光倒转,凌晨时分我们并没有分手。就是这几秒钟的对视,我知道有种东西我无法抗拒,那就是爱情。 
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有了那种出生入死、由死而生的开始,我和吞吐不能停止相亲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