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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部分

元史-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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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远方,其人吏比四川、甘肃行省九十月出职。”二年,诏:“中外吏员人等,

依世祖定制,以九十月满,参详,历一百二十月已受除者,依大德十一年内制,

外任减一资。所有诏书已后在选未曾除受,并见告满之人,历一百二十月者,合

同四考理算,外任一资不须再减。”省拟:“以九十月为满,余有月日,后任理

算。应满而不离役者,虽有役过月日,不准。”三年,省准:“河西廉访司书吏

人等月日。”部议:“合准旧例,云南六十月,河西、西川六十五月,土人九十

月为满。”皇庆二年,部议:“凡内外诸司吏员,旧以九十月为满,大德元年改

一百二十月为满,至大二年复旧制。一纪之间,受除者众。其元除有以三十月为

一考者,亦有四十月为一考者,以所除不等,往往援例陈诉,有碍选法。拟合依

已降诏绦为格,系大德元年三月七日以后入役,至未复旧制之前,已除未除俱以

四十月为一考,通理一百二十月为满,减资升转。其未满受除者,一体理考定拟,

余二十六月已上,准升一等,十五月之上,减外任一资,十五月之下,后任理算。

改格之后应满而不离役者,役过月日,别无定夺。”

凡吏员考满授从六品:至元九年,省准:“省令史出身,中统四年已前,六

品升迁,已后七品除授,至元之后,事繁责重,宜依准中统四年已前考满一体注

授。”三十一年,省议:“三师僚属,蒙古必阇赤、掾史、宣使等,依都省设置,

若不由台院转补者,降等叙。”元贞元年,省议:“监修国史僚属,依三师所设,

非台院转补者,降等叙。”大德五年,部呈考满省掾各各资品。省议:“今后院

台并行省令史选充省掾者,虽理考满,须历三十月方许出职,仍分省发、自行踏

逐者,各部令史毋得直理省掾月日。”

凡吏员考满授正七品:至元九年,部拟:“院、台、大司农司令史出身,三

考正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为从八品;十五月以

上正九品;十五月以下,十月之上为从九品,添一资,历十月以下为巡检。”十

一年,部议:“紥鲁火赤令史、译史考满,合依枢密院、御史台令史、译史出身,

三考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部令史内选取。”十四年,部拟:“前

诸站统领使司令史,同部令史出身,今既改通政院从二品,通事、译史、令史人

等,宜同台、院人吏一体出身。”十五年,翰林国史院言:“本院令史系省准人

员,其出身与御史台一体,遇阙省掾时,亦合勾补。准吏部牒,本院令史以九十

月考满,同部令史出身,本院与御史台皆随朝二品,令史亦合与台令史一体出身,

有阙于部令史内选用。”十九年,部拟:“泉府司随朝从二品,令史、译史人等,

由省部发者,考满依通政院例定夺,自行用者降一等。”二十年,定拟安西王王

相府首领官令史,与台、院吏属一体迁转。二十二年,部拟:“宣徽院升为二品,

与台、院品秩相同,令史出身合依正七品迁除贡补,省、院有阙,于部令史内选

取。”总制院与御史台俱为正二品,部拟:“令译史考满,亦合一体出身。”二

十三年,省准:“詹事院掾史,若六部选充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等。”

二十四年,集贤院言:“本院与翰林国史院品级相同。”省议:“令史考满,一

体定夺。”二十五年,省议:“上都留守司兼本路总管府令史出身,三考正八品,

其自部令史内选取者,同宣徽院、太医院令史一体出身。上都留守司升为正二品,

见设令史,自行踏逐者,考满不为例,从七品内选用;部令史内选取,考满宣徽

院、大司农司令史一体出身。”部议:“都护府人吏依通政院令译史人等出身,

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二十六年,省准:“都功德使

司随朝二品,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人吏一体升转。”二十九年,部呈:“大司

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者,三考出为正七,自用者降等。崇福司与都护府、泉府司

品秩相同,所设人吏,由省部发者,考满出为正七品,自用者降一等。福建省征

瓜哇所设人吏,出征回还,俱同考满。”三十年,省准:“将作院令史,依通政

院等衙门令史,考满除正七品。”部议:“如系六部选发,考满除正七品,自用

者本衙门叙。”元贞元年,内史府秩正二品,令史亦于部令史内收补,考满除正

七品,自用者降等。大德九年,部拟:“阔阔出大司徒令史,若各部选发,考满

正七,自用者降等。”至大四年,省准:“会福院令史、知印、通事、译史、宣

使、典吏俱自用,前拟不拘常调,考满本衙门区用。隆禧院令史人等,如常选者,

考满依例迁叙,自用者不入常调,于本衙门区用。“皇庆二年,部议:“崇祥院

人吏,系部令史发补者,依例迁用,不应者降等叙。”延祐四年,部议:“隆禧

院令史、译史、通事、知印、典吏同五台殊祥院人吏一体,常选内委付。其出身

若有曾历寺监并籍记各部令史人等,考满同二品衙门出身,降等叙,白身者降等,

添一资升转;省部发去者,依例迁叙。后有阙,令史须于常选教授儒人职官并部

令史见役上名内取补;宣使于职官并相应内参补;通事、知印从长官保选,仍参

用职官,违例补充,别无定夺。殊祥院人吏,先未定拟,亦合一体。”

凡吏员考满授从七品:至元六年,省拟:“部令史、译史、通事人等,中统

四年正月以前收补者,拟九十月为满,注从七品,回降正八一任,还入从七。以

后充者,亦拟九十月为满,正八品,仍免回降。”九年,吏、礼部拟:“凡部令

史二考,注从七品。一考之上,验月日定夺。一考之下,二十月以上者正九品。

十五月以上从九品,十五月以下,令史提控案牍,通事、译史巡检。太府监改拟

正三品,与六部同,人吏自行踏逐,将已历月日准为资考,似为不伦,拟自改升

月日为始,九十月为满,同部令史出职,有阙于籍记部令史内挨次收补。”十一

年,省议:“省断事官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若是实历俸月九十月,考满

迁除,有阙于应补部令史人内挨次补用。”省议:“中御府正三品,拟同太府监

令史出身,九十月于从七品内除授,自行踏逐者降一等,歇下名阙,于应补部令

史人内补填。”十三年,省议:“行工部令史,与六部令史一体出身。四怯薛令

史,九十月同部令史出身,有阙以籍记部令史内补填。”二十年,部呈:“行省

令、译史人等,比台、院一体出身。行台、行院令译史、通事人等,九十月考满,

元系都省台院发去及应补之人,合降台院一等。”二十三年,省判:“大都留守

司兼少府监令史,如系省部发去相应人员,同部令史出身,九十月考满,从七品,

自行踏逐者降等。”二十四年,省判:“中尚监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人员,

同太府监令译史等出身,自行踏逐者降等。”太史院令史,部议:“如省部发去

人员,从七品内迁除,自行踏逐者,降等叙用。”部拟:“行省台院令史,九十

月考满,若系都省台院发去腹里请俸人员,行省令史同台院令史出身,行台、行

院降一等,俱于腹里选用,自行踏逐递降一等,于江南任用。”二十九年,省判:

“巩昌等处便宜都总帅府令史人等出身,拟与各道宣慰司一体,自行踏逐者降等

叙用。”大德三年,省准:“上都留守司令史,旧以见役部令史发补,以籍居悬

远,拟于籍记部令史内选发,与六部见役令史一体转升二品衙门令史,转补不尽

者,考满从七品叙用。”八年,部拟:“利用监自大德三年八月已前入役者,若

充各衙门有俸令史,及本监奏差、典吏转补,则于应得资品内选用;由库子、本

把就升,并白身人,于杂职内通理定夺;自用之人,本监委用。”皇庆元年,制:

“典瑞监人吏俱与七品出身。”部议:“太府、利用等四监同。省发者考满与六

部一体叙,其余寺监令译史正八品,奏差正九品。令典瑞监、前典宝监人吏出身

同大府等监,系奉旨事理。”省议:“已除者,依旧例定夺。”三年,省准:

“章庆使司秩正二品,见役人吏,若同随朝二品衙门,考满除正七品,缘系徽政

院所辖司属,量拟考满除从七品,自用者降等,如系及考部令史转充,考满正七

品,未及考者止除从七品。有阙须依例补,不许自用。”

凡吏员考满授正八品:至元十一年,省议:“秘书监从三品,令史拟九十月

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有阙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填。”省议:“太常寺正

三品,令史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应补监令史内取用。”省议:“少府监

正四品,准军器监令史出身,是省部发去者,三考于正八品任用,自行踏逐人员,

考满降一等。”省议:“尚牧监正四品,省部发去令史,拟九十月出为正八品,

自用者降一等,有阙于诸衙门典吏内选补。”部拟:“河南等路宣慰司系外任从

二品,与随朝各部正三品衙门相同,准令史以九十月同部令史迁转。开元等路宣

抚司外任正三品,令译史比前例降一等,九十月于正八品内迁转。”十四年,部

拟:“枢密院断事官令史,拟以九十月出为从八品,有阙于诸衙门考满典吏内补

用。”十六年,部拟:“枢密院断事官今改从三品,所设人吏,若系上司发去人

员,历九十月,比省断事官令史降等于正八品内迁除,自用者降一等,遇阙于相

应人内发遣。”二十一年,部拟:“广西、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令史、译史、奏差

人等,与岭南广西道等处按察司书吏人等一体,二十月理算一考,拟六十月同考

满。”省准:“广东宣慰司其地倚山濒海,极边烟瘴,令史议合优升,依泉州行

省令译史等,以二十月理算一考。”二十二年,省准:“詹事院府正、家令二司,

给侍宫闱,正班三品,令史即非各司自用人员,俸秩与六部同,若遇院掾史有阙,

于两司令史内选补,拟定资品出身,依枢密院所辖各卫令史出身,考满出为正八

品。尚酝监令史,与六部令史同议,诸监令史考满,正八品内迁用,及非省部发

去者例降一等,尚酝监令史亦合一体。”二十三年,省准:“太常寺令史,历九

十月,正八品内任用,有阙于呈准籍记人内选取。云南省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

户府首领官、令史人等,依云南行省令史例,六十月考满,首领官受敕,例以三

十月为一考。武备寺正三品,令译史等出身,拟先司农寺令译史人等,依各监例,

考满出为正八品,武备寺令史亦合依例迁叙。尚舍监令史,拟同诸寺监令史,考

满授正八品,自行用者降一等,尚舍监亦如之。陕西四川行省顺元等路军民宣慰

司,依云南令译史人等,六十月为满迁转。”二十四年,部拟:“太史院、武备

寺、光禄寺等令史,九十月正八品内迁用,自用者降一等。太医院系宣徽院所辖,

令史人等,若系省部发去,考满同诸监令史,拟正八品,自用者降等任用。”二

十六年,省准:“给事中兼修起居注人吏,依诸寺监令史出身例,考满一体定夺。

侍仪司令史,依给事中兼起居注人吏迁转。”二十七年,省准:“延庆司令史,

九十月,依已准家令、府正两司例,由省部发者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等叙。”

二十八年,省准:“太仆寺拟比尚乘等寺令史,以九十月出为正八品,自用者降

一等。拱卫直都指挥使司与武备寺同品,令史考满,出为从八品,自用者降一等

迁用。蒙古等卫令史,即系在先考满令史,合于正八品内迁叙,各卫令史有阙,

由省部籍记选发者,考满出为正八品。枢密院所辖都元帅府、万户府各卫并屯田

等司官吏,俱从本院定夺、迁调,见役令史,自用者考满,合从本院定夺。宣政

院断事官令史,与枢密院及蒙古必阇赤,由翰林院发者,以九十月为从七品,通

事、令史以九十月为正八品,奏差以九十月为正九品,典吏九十月转本府奏差,

自用者降等。”二十九年,部拟:“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令译史人等,依云

南、两广、福建人吏,六十月为满。两广叙用译史,除从七品,非翰林院选发,

别无定夺。令史省发,考满正八品,奏差省发,考满正九品,自用者降等叙。仪

凤司令史,比同侍仪司令史,考满为正八品,自用者降一等。哈迷为头只哈赤八

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吏部议,与阿速拔都儿达鲁花赤必阇赤考满正八品任用,

虽必阇赤、令史月俸不同,各官随朝近侍一体,比依例出身相应。”三十年,省

准:“孛可孙系正三品,令译史人等,比依各寺监令译史出身相应。都水监从三

品,令译史等依寺监令史一体出身,考满正八品叙,自用者降等。只儿哈忽昔宝

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本处随朝正三品,与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令史等即系一

体,拟合依例,考满出为正八品。”元贞元年,省准:“阑遗监令译史人等,省

部发去者,考满正八品内任用,自行踏逐者降等。家令司、府正司改内宰、宫正,

其人吏依元定为当。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升为正三品,其令译史等俸,俱与光禄寺

相同,拟系相应人内发补者考满与正八品,奏差正九,自用者降等叙。”大德三

年,部议:“鹰坊总管府人吏,依随朝三品,考满正八品内迁用。”五年,部拟:

“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人吏,合与随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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