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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部分

元史-第3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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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经世书入式》一卷;《经世书》有内、外篇,内篇则因极而明数,外篇则由

数而会极,著《外篇微旨》一卷。《授时历》行五十年,未尝推考,履谦日测晷

景,并晨昏五星宿度,自至治三年冬至至泰定二年夏至,天道加时真数,各减见

行历书二刻,著《二至晷景考》二卷。《授时历》虽有经、串,而经以著定法,

串以纪成数,然求其法之所以然、数之所从出,则略而不载,作《经串演撰八法》

一卷。元立国百有余年,而郊庙之乐,沿袭宋、金,未有能正之者。履谦谓乐本

于律,律本于气,而气候之法,具载前史,可择僻地为密室,取金门之竹及河内

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乐、荐郊庙、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货、厚风俗。

列其事上之。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长尺有八寸,外方,内为圆空,中有隔,隔中

有小窍,盖以通气;隔上九寸,其空均直,约径三分,以应黄钟之数;隔下九寸,

其空自小窍迤逦杀至管底,约径二寸余,盖以聚其气而上之。其制与律家所说不

同,盖古所谓玉律者是也。适迁他官,事遂寝,有志者深惜之。至顺三年五月,

赠翰林学士、资善大夫、上护军,追封汝南郡公,谥文懿。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六十

○崔斌

崔斌,字仲文,马邑人。性警敏,多智虑,魁岸雄伟,善骑射,尤攻文学,

而达政术。世祖在潜邸召见,应对称旨,命佐卜怜吉带,将游骑戍淮南。斌负才

略,卜怜吉带甚敬礼之。兵驻扬州西城,俾斌领骑兵觇敌形势,斌视敌兵乱,潜

出袭之,多所杀获。俄丁父忧,袭授金符,为总管。中统元年,改西京参议宣慰

司事。世祖尝命安童举汉人识治体者一人,安童举斌。入见,敷陈时政得失,曲

中宸虑。时世祖锐意图治,斌危言谠论,直指面斥,是非立判,无有所讳。帝幸

上都,尝召斌,斌下马步从。帝命之骑,因问为治大体,今当何先。斌以任相对。

帝曰:“汝其为我举可为相者。”斌以安童、史天泽对,帝默然良久。斌曰:

“陛下岂以臣猥鄙,所举未允公议,有所惑欤?今近臣咸在,乞采舆言,陛下裁

之。”帝俞其请,斌立马扬言曰:“有旨问安童为相,可否?”众欢然呼万岁。

帝悦,遂以二人并为相。除斌左右司郎中。每论事帝前,群言终日不决者,斌以

数言决之。进见,必与近臣偕,其所献替,虽密近之臣,有不得与闻者,以此人

多忌之。会阿合马立制国用使司,专总财赋,一以掊克为事,斌曰:“与其有聚

敛之臣,宁有盗臣!”于帝前屡斥其奸恶。

至元四年,出守东平。五年,大兵南征,道寿张。卒有撤民席,投其赤子于

地以死,诉于斌。斌驰谓主将曰:“未至敌境,而先杀吾民,国有常刑,汝亦当

坐。”于是下其卒于狱,自是莫敢犯。岁大昆,征赋如常年,斌驰奏以免,复请

于朝,得楮币十万缗,以赈民饥。六年,除同佥枢密院事。襄樊之役,命斌佥河

南行省事。方议攻鹿门山,斌曰:“自岘山西抵万山,北抵汉江,筑城浚堑,以

绝饷援,则襄阳可坐制矣。”时调曹、濮民丁,屯田南阳。斌议罢曹、濮屯民,

以近地兵多者补之,民以为便。又议户部给滨、棣、清、沧盐券,付行省,募民

以米贸之,仍增价和籴。远近输贩者辐辏,馈饷不劳而集。有旨:河南四路,籍

兵二万,以益襄樊。斌即驰奏曰:“河南户少,而调度繁多,实不堪命,减其半

为宜。”从之。襄阳既下,转嘉议大夫,仍佥行中书省。

十年,诏丞相伯颜总兵南征,改行省为河南宣慰司,加中奉大夫,赐金虎符,

充宣慰使。是时,襄阳、正阳诸军,悉道河南,供亿虽繁,而事无缺失。伯颜既

渡江,分阿里海牙定湖南,诏斌贰之,拜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十月,围潭州,斌

攻西北铁坝。阿里海牙中流矢,不能军,斌以军夜集栅下,黎明毕登,不利。斌

曰:“彼军小捷而骄弛,吾今焚其角楼,断其援道,堑城为三周,如此则城可得。”

诸将然之。乃誓师,衔枚潜登铁坝,人赍刍秸,梯其楼火之,且竖木栅城上。诘

旦,布云梯鼓噪而上,斌挟盾先登。阿里海牙持酒劳曰:“取此城,公之力也。”

斌自语阿里海牙曰:“潭人胆破矣。若敛兵不进,许其来降,则土地人民皆我有,

自重湖以南,连城数十,可传檄而定。若纵兵急攻,彼无噍类,得一空城何益!”

从之。明日,即遣开示祸福,城中争出降。诸将怒其抗敌持久,咸欲屠之。斌喻

以兴师本意,诸将曰:“编民当如公说,敌兵必诛之。”斌曰:“彼各为其主耳,

宜旌之,以劝未附者,且杀降不祥。”诸将乃止。捷闻,帝嘉之,进资善大夫、

行中书省左丞,潭人德之,为立生祠。十一年,奉旨抚谕广西,寻命还治湖南。

潭属邑安化、湘乡、衡山以南,贼周龙、张唐、张虎等,所在蜂起,斌驻兵南岳。

凡来降者,同僚议欲尽戮,以惩反侧,斌但按诛其首恶,胁从者尽释之。

十五年,被召入觐。时阿合马擅权日甚,廷臣莫敢谁何。斌从帝至察罕脑儿。

帝问江南各省抚治如何。斌对以治安之道在得人,今所用多非其人,因极言阿合

马奸蠹。帝乃令御史大夫相威、枢密副使孛罗按问之,汰其冗员,黜其亲党,检

核其不法,罢天下转运司,海内无不称快。适尚书留梦炎、谢昌元言:“江淮行

省事至重,而省臣无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迁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

国渔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条具以闻。阿合马虑其害己,捃摭其细事,遮留

使不获上见,因诬构以罪,竟为所害。裕宗在东宫,闻之,方食,投箸恻然,遣

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大初,赠推忠保节功臣、太傅、开

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孙一人,敬。皆为大官。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弘州人。负才气,刚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

至元十六年,奉诏偕牙纳木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

带儿根索亡宋财货,烦扰百姓,身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马刍粟。

世祖虽听其言,然虚实竟不辨决也。

十九年,除集贤侍读学士。彧言于世祖,谓:“阿合马当国时,同列皆知其

恶,无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诛,乃各自以为洁,诚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

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为守门卒隶亦不可留。如参知政事阿里,请以阿散袭父

职,倘使得请,其害又有不可胜言者。赖陛下神圣,灼知其奸,拒而不可。臣已

疏其奸恶十余事,乞召阿里廷辩。”帝曰:“已敕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

穷治党与,纤悉无遗。事竟之时,朕与汝别有言也。”又请以郝祯剖棺戮尸,从

之。寻奉旨钩考枢密文牍,遂由刑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于国家政事

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

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选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御史

宜从本台选择,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皆从其言。

二十年,复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一曰开广言路,多选正人,番直上

前,以司喉舌,庶免党附壅塞之患。二曰当阿合马擅权,台臣莫敢纠其非,迨其

事败,然后接踵随声,徒取讥笑。宜别加选用,其旧人除蒙古人取圣断外,余皆

当问罪。三曰枢密院定夺军官,赏罚不当,多听阿合马风旨。宜择有声望者为长

贰,庶几号令明而赏罚当。四曰翰苑亦颂阿合马功德,宜博访南北耆儒硕望,以

重此选。五曰郝祯、耿仁等虽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罚异,公论未伸,合次

第屏除。六曰贵游子弟,用即显官,幼不讲学,何以从政。得如左丞许衡教国子

学,则人才辈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书,不过奏事检目而已。宜择蒙古人之有声

望、汉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动必书,以垂法于无穷。八曰宪

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

一官员,并一衙门,亦非经久之策。宜参众议,而立定成规。十曰官僚无以养廉,

责其贪则苛。乞将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特给。然不取之于官,惟赋

之于民,盖官吏既有所养,不致病民,少增岁赋,亦将乐从。十一曰内地百姓流

移江南避赋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

特降诏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余积欠并蠲,事产即日给还。民官

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与土著一例当役。十二曰凡丞相安

童迁转民臣,悉为阿合马所摈黜,或居散地,或在远方,并令拔擢。十三曰簿录

奸党财物,本国家之物,不可视为横得,遂致滥用。宜以之实帑藏、供岁计。十

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马以此位置私党。今宜

易置总管府。十五曰中书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诸左。十六曰在

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设左右丞以下,庶几内重,不致势均。彼谓非隆

其名不足镇压者,奸臣欺罔之论也。十七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权,子侄姻党,分

列权要,官吏出其门者,十之七八,其威权不在阿合马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

无污染者,亦当迁转他所,勿使久据湖广。十八曰铨选类奏,贤否莫知。自今三

品已上,必引见而后授官。疏奏,即日命中书行其数事,余命与御史大夫玉昔帖

木儿议行之。

又言:“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

不聊生,激而成变。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

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伺民气稍苏,我

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也。”世祖以为不切,曰:“尔之所言如射然,挽

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彧又言:“昨中书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

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行核实。又因取勘

畜牧数目,初意本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乞降旨省谕诏中书即行

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书宜集议,可行者行之,不可则明谕言

者为便。”又言:“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

入官粮,无所容隐,所宜颁行。”皆从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卢世荣不可居相职,忤旨,罢。二十三年,加集贤大学士、

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

事麦术丁奏曰:“近者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

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严加考核,凡

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

为民。”又奏:“桑哥所设衙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

罢,及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桑哥所

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不问何人,宜皆均输,有敢如前以

贿求人容庇者,罪之。又,军、站诸户,每岁官吏非名取索,赋税倍蓰,民多流

移。请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学,敢私敛民及役军匠者,论如法。又,忽都忽那颜

籍户之后,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为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为是。”

皆从之。二十八年,由中书右丞迁御史中丞,彧奏:“太医院使刘岳臣,尝仕宋,

练达政事,比者命其参议机务,众皆称善。乞以为翰林学士,俾议朝政。”又言:

“行御史台言:‘建宁路总管马谋,因捕盗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

财,迫通处女,受民财积百五十锭。狱未具,会赦。如臣等议,马谋以非罪杀人,

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诘问,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周祚,

劾尚书省官忙兀带、教化的、纳速剌丁灭里奸赃;纳速剌丁灭里反诬祚以罪,遣

人诣尚书省告桑哥。桑哥暧昧以闻,流祚于憨答孙,妻子家财并没入官。祚至和

林遇乱,走还京师。桑哥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今自云南回,臣与省

臣阅其伏词,为罪甚微,宜复其妻子。”皆从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

帖木儿等奏:“四方之人,来聚阙下,率言事以干进。国家名器,资品高下,具

有定格。臣等以为,中书、枢密,宜早为铨定,应格者与之,不当与者,明语其

故使去。又言事有是非当否,宜早与详审言之。当者即议施行,或所陈有须诘难

条具者,即令其人讲究,否则罢遣。”帝嘉纳之。又奏:“纳速剌丁灭里、忻都、

王巨济,党比桑哥,恣为不法,楮币、铨选、盐课、酒税,无不更张变乱之;衔

命江南,理算积久逋赋,期限严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卖女,殃及

亲邻,维扬、钱塘受害最惨,无故而殒其生五百余人。近者阇里按问,悉皆首实

请死,士民乃知圣天子仁爱元元,而使之至此极者,实桑哥及其凶党之为也,莫

不愿食其肉。臣等其议: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书省、御史台从公论罪,以

谢天下。”从之。又言:“河西人薛阇干,领兵为宣慰,其吏诣廉访司,告其三

十六事,檄佥事簿问。而薛阇干率军人禽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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