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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八十天环游地球-第1部分

小说: 八十天环游地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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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儒勒·凡尔纳(法)
正文
第一章
     正文第一章 1872年,白林敦花园坊赛微乐街七号,住着一位斐利亚·福克先生,这位福克先生似乎从来不做什么显以引人注目的事,可是他仍然是伦敦改良俱乐部里最特别、最引人注意的一个会员。
    西锐登是一位为英国增光的伟大的演说家,继承他这所房子的福克先生却是一位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物。关于福克先生的底细,人们只知道他是一位豪爽君子,一位英国上流社会里的绅士,其他就一点也不清楚了。
    有人说他象拜伦——就是头象,至于脚可不象:他的脚并没有毛病,不过他的两颊和嘴上比拜伦多一点胡子,性情也比拜伦温和,就是活一千岁他大概也不会变样。
    福克确实是个道地的英国人,但也许不是伦敦人。你在交易所里从来看不到他,银行里也见不着他,找遍伦敦商业区的任何一家商行也碰不上他。不论在伦敦的哪个港口,或是在伦敦的什么码头,从未停泊过船主名叫福克的船只。这位绅士也没有出席过任何一个行政管理委员会。不论在律师公会中,不论在伦敦四法学会的中院、内院、林肯院、或是格雷院,都从未听到过他的名字。此外;他从来也没有在大法官法庭、女皇御前审判厅、财政审计法院、教会法院这些地方打过官司。他既不开办工厂,也不经营、农业;他既不是搞说合的掮客,又不是做买卖的商人。他既未加入英国皇家学会,也未参加伦敦学会;既不是手工业者协会的成员,也不是罗素氏学会的会员;西方文学会里没有他的位置,法律学会里也没有他的名字;至于那仁慈的女皇陛下直接垂顾的科学艺术联合会跟他也毫无瓜葛。在英国的首都,自亚摩尼卡学会一直到以消灭害虫为宗旨的昆虫学会,有着许许多多这样大大小小的社会团体,而福克先生却不是其中任何一个团体的成员。
    福克先生就只是改良俱乐部的会员,瞧,和盘托出,仅此而已。如果有人以为象福克这样古怪的人,居然也能参加象改良俱乐部这样光荣的团体,因而感到惊讶的话,人们就会告诉他:福克是经巴林氏兄弟的介绍才被接纳入会的。他在巴林兄弟银行存了一笔款子,因而获得了信誉,因为他的账面上永远有存款,他开的支票照例总是“凭票即付”。
    这位福克先生是个财主吗?毫无疑问,当然是的。可是他的财产是怎样来的呢?这件事就连消息最灵通的人也说不出个究竟,只有福克先生自己最清楚,要打听这件事,最好是问他本人。福克先生从来不挥霍浪费,但也不小气吝啬。无论什么地方,有什么公益或慈善事业缺少经费,他总是不声不响地拿出钱来,甚至捐了钱,还不让人知道自己的姓名。
    总而言之,再也没有比这位绅士更不爱与人交往的了。他尽可能少说话,似乎由于沉默寡言的缘故,他的性格越显得稀奇古怪,然而他的生活是很有规律的,一举一动总是那样准确而有规律,老是一个样子。这就更加引起人们对他产生了奇怪的猜测和想象。
    他曾出门旅行过吗?这也很可能。因为在世界地理方面,谁也没有他的知识渊博,不管什么偏僻地方,他似乎都非常熟悉,有时他用简单明了的几句话,就澄清了俱乐部中流传的有关某某旅行家失踪或迷路的众说纷坛的流言。他指出这些事件的真正可能性,他好象具有一种千里透视的天资,事情的最后结果,一般总是证实了他的见解都是正确的。这个人理应是个到处都去过的人——至少在精神上他是到处都去过的。
    不管怎样,有一件事却是十分肯定的:多年以来,福克先生就没有离开过伦敦。那些比别人对他了解得稍微多一些的人也可以证明:除了看见他每天经过那条笔直的马路从家里到俱乐部去以外,没有人能说在任何其他地方曾经看见过他。
    他唯一的消遣就是看报和玩“惠司脱”,这种安静的娱乐最合于他的天性。他常常赢钱,但赢来的钱决不塞入自己的腰包。这笔钱在他做慈善事业的支出预算中,占一个重要部分,此外还必须特别提出,这位绅士显然是为娱乐而打牌,并不是为了赢钱。对他来说,打牌可以说是一场比武,是一场对困难的角力:但这种角力用不着大活动,也用不着移动脚步,又不会引起疲劳。这完全适合于他的性格。
    人们都知道福克先生没有妻子儿女。福克先生就是独自一个人生活在赛微乐街的寓所里,从来也没有看到有人来拜访他。关于他在家里的私生活,从来也没有人谈起过。他家里只用一个仆人。他午餐晚餐都在俱乐部里吃,他按时吃饭,就象钟表一般精确。他用餐的地方,老是在一个固定的餐厅里,甚至老是坐在一个固定的桌位上。他从没请过会友,也没招待过一个外客。晚上十二点正,他就回家睡觉,从没住过改良俱乐部为会员准备的舒适的卧室。一天二十四小时,他待在家里有十小时,要么就是睡觉,要么就是梳洗。他在俱乐部即便活动活动,也准是在那铺着镶花地板的过厅里,或是回廊上踱踱方步。这走廊上部装着蓝花玻璃的拱顶,下面撑着二十根红云斑石的希腊爱奥尼式的圆柱子。不论是晚餐午餐,俱乐部的厨房、菜肴贮藏柜、食品供应处、鲜鱼供应处和牛奶房总要给他送来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的食品;那些身穿黑礼服、脚登厚绒软底鞋、态度庄重的侍者,总要给他端上一套别致的器皿,放在萨克斯出产的花纹漂亮的桌布上;俱乐部保存的那些式样古朴的水晶杯,也总要为他装满西班牙白葡萄酒、葡萄牙红葡萄酒或是掺着香桂皮、香蕨和肉桂的粉红葡萄酒;为了保持饮料清凉可口,最后还给他送来俱乐部花了很大费用从美洲的湖泊里运来的冰块。
    如果过这样生活的人就算是古怪,那也应该承认:这种古怪却也自有它的乐趣。
    赛微乐街的住宅并不富丽堂皇,但却十分舒适。因为主人的生活习惯永远没有变化,所以需要佣人做的事也就不多。但是福克先生要求他仅有的一个仆人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按部就班,准确而又有规律。就在10月2日那一天,福克先生辞退了他的仆人詹姆斯·伏斯特,他被辞退的原因仅仅是:他本来应该替主人送来华氏八十六度剃胡子用的热水,但他送来的却是华氏八十四度的热水。现在伏斯特正在等候来接替他的新仆人。这人应该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之间来。
    福克先生四平八稳地坐在安乐椅上,双脚并拢得象受检阅的士兵一样,两手按在膝盖上,挺着身子,昂着脑袋,全神贯注地看着挂钟指针在移动——这只挂钟是一种计时,计分,计秒,计日,计星期,计月,又计年的复杂机器。按照他每天的习惯,钟一敲十一点半,他就离家到改良俱乐部去。
    就在这时候,福克先生在小客厅里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被辞退的那个詹姆斯·伏斯特走了进来。
    “新佣人来了。”他说。
    一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走了进来,向福克先生行了个礼。
    “你是法国人吗?你叫约翰吗?”福克先生问。
    “我叫若望,假使老爷不反对的话,”新来的仆人回答说,“路路通是我的外号。凭这个名字,可以说明我天生就有精于办事的能耐。先生,我自信还是个诚实人,但是说实在话我干过很多种行业了。我作过闯江湖的歌手,当过马戏班的演员,我能象雷奥达一样在悬空的秋千架上飞腾,我能象布龙丹一样在绳索上跳舞;后来,为了使我的才能更发挥作用,我又当过体育教练。最后,我在巴黎作消防队班长,在这一段经历中,我还救过几场惊险的火灾呢。可是,到现在我离开法国已经五年了。因为我想尝尝当管家的生活滋味,所以才在英国当亲随佣人。如今我没有工作,知道您福克先生是联合王国里最讲究准确、最爱安静的人,所以就上您这儿来了,希望能在您府上安安静静地吃碗安稳饭,希望能忘记以往的一切,连我这个名字路路通也忘……”
    “路路通这个名字倒满合我的口味,”主人回答说,“别人已经向我介绍过你的情况。我知道你有很多优点。你可知道在我这里工作的条件吗?”
    “知道,先生。”
    “那就好,现在你的表几点?”
    路路通伸手从裤腰上的表口袋里掏出一只大银表,回答说:
    “十一点二十二分。”
    “你的表慢了,”福克先生说。
    “请您别见怪,先生,我的表是不会慢的。”
    “你的表慢了四分钟。不过不要紧,你只要记住所差的时间就行了。好吧,从现在算起,1872年10月2号星期三上午十一时二十九分开始,你就是我的佣人了。”
    说罢,福克先生站起身来,左手拿起帽子,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把帽子往头上一戴,一声不响地就走了。
    路路通听到大门头一回关起来的声音:这是他的新主人出去了。不一会儿,又听见大门第二回关起来的声音:这是原先的仆人詹姆斯·伏斯特出去了。
    现在赛微乐街的寓所里只剩下路路通一个人了。
第二章
     正文第二章 路路通开始觉得有点儿奇怪,自言自语地说:“说真的,我在杜叟太太家里看见的那些‘好好先生’跟我现在的这位主人简直没有一点差别!”
    这儿应该交代一下:杜叟太太家里的那些“好好先生”是用蜡做的,在伦敦经常有很多人去欣赏。这种蜡人做得活象真的,就只差会说话罢了。
    路路通在刚才和福克先生见面的短短几分钟里,就已经把他这位未来的主人又快又仔细地观察了一番。看来这人该有四十上下,面容清秀而端庄,高高的个儿虽然略微有点胖,但是并不因此损及他翩翩的风采。金褐色的头发和胡须,光溜平滑的前额,连太阳穴上也看不到一条皱纹。面色净白,并不红润,一口牙齿,整齐美观。他的个人修养显然很高,已经达到了如相士们所说的“虽动犹静”的地步。凡是“多做事,少扯淡”的人所具有的特点他都有。安详,冷静,眼皮一眨不眨,眼珠明亮有神,简直是那种冷静的英国人最标准的典型。这种人在联合王国里是司空见惯的。昂·高夫曼的妙笔,常把他们画成多少带点学究气的人物。从福克先生日常生活看来,人们有一种印象,觉得这位绅士的一举一动都是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恰如其分,简直象李罗阿或是伊恩萧的精密测时计一样准确。事实上,福克本人就是个准确性的化身,这一点从他两只手和两只脚的动作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人类的四肢,和其他动物的四肢一样,本身就是表达感情的器官。
    福克先生是这样的一种人,生活按部就班,行动精密准确,从来不慌不忙,凡事总有准备,甚至连迈几步,动几动,都有一定的节制。福克先生从不多走一步路,走道总是抄最近的走。他决不无故地朝天花板看一眼,也不无故地做一个手势,他从来没有激动过,也从来没有苦恼过。他是世界上最不性急的人,但也从来没有因迟到而误过事。至于他生活孤独,甚至可以说与世隔绝,这一点,人们是会理解的。他觉得在生活中总要和别人交往,总会发生争执,这就会耽误事,因此,他从不与人交往,从不与人争执。
    提起若望,他又叫路路通,是个土生土长的道地的巴黎人。他在英国待了五年,一直在伦敦给人当亲随佣人。但他始终没有找到过一个合适的主人。
    路路通丝毫不是福龙丹、马斯加里勒那一流的人。他们只不过是些耸肩昂首、目空一切、装腔作势、瞪眼无情的下流痞子罢了,而路路通却不是那种人,他是个很正派的大小伙子,他的相貌很讨人喜欢。他的嘴唇稍微翘起,看来象是准备要尝尝什么东西,亲亲什么人似的。长在他双肩上的这个圆圆的脑袋使人们有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他真是个殷勤而又温和的人。在他那红光满面的脸膛上有一双碧蓝色的眼晴。他的脸相当胖,胖得自己都能看到自己的颧骨。他身躯魁梧,肩宽腰圆,肌肉结实,而且力大非凡。他所以有这样健壮的体格,都是他青年时代锻炼的结果,他那棕色的头发总是乱蓬蓬的,如果说古代雕塑家懂得密涅瓦十八种处理头发的技艺,那么路路通却只懂得一种:拿起粗齿梳子,刷,刷,刷!三下,就完事大吉。
    不管是谁只要稍微考虑一下,都不会说这小伙子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性格会跟福克的脾气合得来。他是否有象主人所要求的那样百分之百的准确性呢?这只有到使唤他的时候才能看得出来。人们知道,路路通青年时代曾经历过一段东奔西走的流浪生活,现在他很希望稳定下来,好休息休息。他听到人家夸奖英国人有条有理一丝不苟的作风和典型的冷静的绅士气派,于是就跑到英国来碰运气了。可是直到目前为止,命运就是不帮他的忙,他在任何地方都扎不住根。他先后换了十家人家,这十家的人都是些性情希奇,脾气古怪,到处冒险,四海为家的人。这对路路通说来,是不合他的口味的。他最后的一位东家是年轻的国会议员浪斯费瑞爵士。这位爵士老爷晚上经常光顾海依市场的牡蛎酒吧,往往叫警察把他给背回来。路路通为了不失对主人的尊敬,曾经冒险向爵士老爷恭恭敬敬地提了些很有分寸的意见。可是结果爵士老爷大发雷霆,路路通就不干了。赶巧这时候,他听说福克先生要找一个佣人,他打听了一下关于这位绅士的情况,知道他的生活是十分规律化的,既不在外面住宿,又不出门旅行,连一天也没有远离过住宅。跟这个人当差,对路路通是太合适了。所以他就登门谒见了福克先生,把这件差事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谈妥了。
    十一点半敲过,赛微乐街的住宅里,只剩下路路通一个人。他马上开始把整个住宅巡视一番,从地窖到阁楼处处都跑遍了。看来这幢房子整齐、清洁、庄严、朴素,而且非常舒适方便。这一下子路路通可开心啦。这所房子对他来说就是个贴体舒适的蜗牛壳。但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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