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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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邺庙。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
人礼。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
之,非礼甚矣。”
汉献帝延康元年七月,魏文帝幸谯,亲祠谯陵,此汉礼也。汉氏诸陵皆有园
寝者,承秦所为也。说者以为古前庙后寝,以象人君前有朝后有寝也。庙以藏主,
四时祭祀,寝有衣冠象生之具以荐新。秦始出寝起于墓侧,汉因弗改。陵上称寝
殿,象生之具,古寝之意也。及魏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文帝
黄初三年,乃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
古不墓祭,皆设于庙。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
之志。”及文帝自作终制,又曰:“寿陵无立寝殿,造园邑。”自后至今,陵寝
遂绝。
孙权不立七庙,以父坚尝为长沙太守,长沙临湘县立坚庙而已。权既不亲祠,
直是依后汉奉南顿故事,使太守祠也。坚庙又见尊曰始祖庙,而不在京师。又以
民人所发吴芮冢材为屋,未之前闻也。于建邺立兄长沙桓王策庙于朱爵桥南。权
疾,太子所祷,即策庙也。权卒,子亮代立。明年正月,于宫东立权庙曰太祖庙,
既不在宫南,又无昭穆之序。
及孙皓初立,追尊父和曰文皇帝。皓先封乌程侯,即改葬和于乌程西山,号
曰明陵,置园邑二百家。于乌程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宝鼎元年,遂于乌
程分置吴兴郡,使太守执事。有司寻又言宜立庙京邑。宝鼎二年,遂更营建,号
曰清庙。遣守丞相孟仁、太常姚信等备官僚中军步骑,以灵舆法驾迎神主于明陵,
亲引仁拜送于庭。比仁还,中吏手诏日夜相继,奉问神灵起居动止。巫觋言见和
被服颜色如平日,皓悲喜,悉召公卿尚书诣皞下受赐。灵舆当至,使丞相陆凯奉
三牲祭于近郊。皓于金城外露宿。明日,望拜于东门之外,又拜庙荐飨。比七日,
三祭,倡伎昼夜娱乐。有司奏:“‘祭不欲数,数则黩’,宜以礼断情。”然后
止。
刘备章武元年四月,建尊号于成都。是月,立宗庙,袷祭高祖已下。备绍世
而起,亦未辨继何帝为祢,亦无祖宗之号。刘禅面缚,北地王谌哭于昭烈之庙,
此则备庙别立也。
魏元帝咸熙元年,增封晋文帝进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晋宣王,忠武侯
为晋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
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
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天子七庙,宜如礼营建。
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君臣奏议:“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
室,制为七庙,以辨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
遵一宫之尊远。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
于文祖。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
于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
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
王肃说也。七月,又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
犹未安。宜更营造,崇正永制。”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
为景怀皇后。
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庙,晋
又异魏也。六月,因庙陷当改治。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
诏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
之宜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壮极丽。然坎位之制,
犹如初尔。庙成,帝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
仪。挚虞之议也。至世祖武皇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
愍怀太子、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被庙,
号为阴室四殇。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立弘训
宫,不列于庙。元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礼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
是时西京神主堙灭虏庭,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
虽七室,其实五世,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
三祖毁主,权居别室。太兴三年,将登愍帝之主,于是乃定更制,还复豫章、颍
川二主于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帝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
之义,在庙不替也。至元帝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
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
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
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入伐,立行庙于白石,告先帝先后曰:
“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
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
安宗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
于庙,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
康帝崩,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
崩而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降。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帝,世秩登
进。于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孝武皇帝太元
十六年,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六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八间。栋高八丈四尺,
堂基长三十九丈一尺,广十丈一尺。堂集方石,庭以砖。尊备法驾,迁神主于行
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
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脯醢之奠。及新庙成,帝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
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
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安帝隆安四年,以孝武母简文李太后、帝
母宣德陈太后祔于宣郑太后之庙。
元兴三年三月,宗庙神主在寻阳,已立新主于太庙,权告义事。四月,辅国
将军何无忌奉送神主还。丙子,百官拜迎于石头。戊寅,入庙。安帝崩,未及禘,
而天禄终焉。
宋武帝初受晋命为宋王,建宗庙于彭城,依魏、晋故事,立一庙。初祠高祖
开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东安府君、皇考处士府君、武敬臧后,从诸侯五
庙之礼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国掾府君为七庙。永初初,
追尊皇考处士为孝穆皇帝,皇妣赵氏为穆皇后。三年,孝懿萧皇后崩,又祔庙。
高祖崩,神主升庙,犹从昭穆之序,如魏、晋之制,虚太祖之位也。庙殿亦不改
构,又如晋初之因魏也。文帝元嘉初,追尊所生胡婕妤为章皇太后,立庙西晋宣
太后地。孝武昭太后、明帝宣太后并祔章太后庙。
晋元帝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
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
太常华恒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
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以为惠、怀及愍宜
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客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
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
议:“凡言兄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剑振起,不策名于孝平,豫神其
事,以应九世之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
躬奉烝尝,于经既正,于情又安矣。太堂恒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
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
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不及庶人。”于是帝从峤议,悉施用之。孙盛《晋春秋》
曰:“《阳秋传》云,‘臣子一例也’。虽继君位,不以后尊,降废前敬。昔鲁
僖上嗣庄公,以友于长幼而升之,为逆。准之古义,明诏是也。”
穆帝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
章、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
续奉还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
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
就孙也。殷袷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
展者,当入就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
处宣皇之上。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表议:
“《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别立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
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
迁主,宜在宣皇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袷太庙,征西东面。”
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畅,赞人爵之尊,笃
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
去坛为鸑,岁袷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鸑。”又遣
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
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
益明应毁而无祭。”于是抚军将军会稽王司马昱、尚书刘劭等奏:“四祖同居西
祧,藏主石室,禘袷乃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
“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
非以功德致礼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
之阶。宜思其变,别筑一室,亲未尽则禘袷,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
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毁
之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可无疑矣。”
安帝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祭,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司马德文议:
“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皇帝正
太祖之位。又汉光武帝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没,理可推矣。宜从范宣之
言,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不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
室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
而禘飨永绝也。”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
允。”祠部郎臧焘议:“四府君之主,享祀礼废,则亦神所不依。宜同虞主之瘗
埋矣。”时高祖辅晋,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祀行事改制。
晋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约,思与率土,
致力备礼。又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
议。”祠部郎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辨斯义。而检以圣典,
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
帝建庙,六世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
及迁世,故权虚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
欲太祖正位,则违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授
位,则亲近必复。京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
世既迁,乃太祖位定尔。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袷犹弗及。何者?传称
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
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圆方之制,
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
于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汉明配以世祖,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
“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辨。按《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
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
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者五帝,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
之与天帝,虽天人之通谓,然五方不可言上帝,诸侯不可言大君也。书无全证,
而义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纪之间,兴废迭用矣。”侍中车胤议同。又曰:
“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
茨广厦,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知弘本顺民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
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中书令王珉意与胤同。太常孔汪议:“太始开元,
所以上祭四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