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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时空旅人传奇-第3部分

小说: 时空旅人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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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眼看看闹钟,居然还不到五点。
    张知秋暗骂一声,但被尿逼着,也只好出屋去找厕所——这年头屋里可不兴有这东东,不过张知秋倒是边走边想,等爷有钱有闲了就在自个儿屋里修一个……
    张知秋在院里整个转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他心目中的厕所!
    开始胖子还是不慌不忙地在院里踱着方步,但十分钟之后,张知秋是一溜小跑着来到花园的——这院子现在毕竟是自己的,那就不能随意随地大小便不是?
    但如果一定要找个可以随意随地大小便的地方,那貌似就只有这里比较合适的说……
    这泡尿那个爽啊,那是前所未有……!~!
    ..
第四章 小萝莉梅兰
    张知秋哼着茉莉花地小调,身心畅快地提好裤子,一抬头却看见五步外地墙头上金鸡独立着一只红毛大公鸡,而且这哥们……
    它正歪着头在看着胖子的小弟弟之所在!
    胖子那个羞啊……
    胖子那个恼啊……
    胖子那个怒啊……
    胖子弯腰拾起一块石头,愤然出手!
    石之所至,鸡落毛飞!
    胖子张狂地中指冲天,得意洋洋地哈哈大笑起来。wWw。
    “什么人!”
    一声娇叱过后,张知秋目瞪口呆地看到两米多高的墙上突兀地跳出一位英姿飒爽地高挑美女,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对正两手高举地胖子怒目而视。
    正当张知秋颇感尴尬的时候,让他更为难堪的事情发生了。
    “哎呀,小姐!!小红被打那个坏人打死了呀!”
    一个带着哭腔地小姑娘的声音在墙那面惊叫。
    “那个……我是……”张知秋面红耳赤地不知如何应对。
    “你是哪里来的番僧?为何在这里?又为何打死我家小红?”美少女并不下墙,就这么居高临下地质问。
    张知秋无言地看着自己梦特娇地灰色T恤和真维斯地灰色裤子——这和番僧很像吗?
    “我不是番僧。”张知秋定定神,不着痕迹地收回双手:“我只是久居海外,衣着服饰有异大明而已。在下昨天刚刚买下这幢房子,还没来得及更换自身衣物。关于这只公鸡……”
    张知秋努力地在自己脸上堆砌出一个灿烂烂地笑容:“我想这是个误会,不过我愿意为此付出赔偿。”
    “你这个坏人!”不等墙上的美少女发话,墙外的小萝莉已经愤然出言:“你能赔给我一个活着的小红吗?你赔我一个活着的小红!呜……”
    “我就说呢……”墙上的美少女没有理会哭闹地小丫头,只是恍然地点点头:“你既然是买下了这里,那大家以后就是邻居;既然是个误会,那赔偿的话也就修要再提。”
    墙外的小萝莉闻言放声大哭。
    美少女有些心虚地扭头向下看了一眼,向张知秋摆摆手,纵身跳了下去,哭声旋即渐行渐远。
    张知秋苦笑着摸摸脑袋——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回屋躺在床上,张知秋还在想着那个哇哇大哭地小萝莉——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单纯地觉得愧疚,另外,他对那个能一跃跳上二米多高墙头的少女可是真的有些好奇。
    当然,现在也仅仅就是有些好奇而已。
    看看时间已是将近六点,张知秋决定去现代花掉身上仅剩的那七块五毛钱——正好买三个肉夹馍,这是胖子这几天在北京的最爱;另外再凑些昨天刚买的吃食,张知秋准备去哄哄那个哭的一塌糊涂地小萝莉。
    在不幸地被一位过路地恐龙妹妹愤然斥为流氓之后,张知秋终于还是无奈地花费了半个小时在附近找到一间公厕,并且心灰意懒地就近在公厕前买到了三张热腾腾地火腿鸡蛋饼!
    张知秋直挺挺地站在厕所的蹲坑里,心里那份郁闷就不用再提了——为毛哥们就真的和厕所这么有缘呢?为毛这厕所前总是会有卖饭的呢……
    看来在现代买房的步伐要加快了,否则……
    呕!
    张知秋在顺利返回明朝后,想想还是搬张凳子先来到自家花园的墙下——隔壁要也是五进院子的大宅,那自己在街上敲大门恐怕是会无人应答的;最起码自己就绝对听不见几百米外、隔着几进院子的自家院门被敲。
    如此,还是先打个招呼为好。
    张知秋踩着凳子正好超过墙头,大喜过望地胖子刚一露头,还未及张口,就被一块土块迎面击中额头,土块应声而碎,虽不甚痛,却是扑了满面地黄土,把张知秋吓的哇哇大叫,险些就此一头栽下墙来。
    “嘻嘻,你这个坏人,偷偷摸摸地趴在我家墙上想干什么?”
    张知秋摸摸脑门,却欣然发现并不疼痛,定神看时,一个**岁地小姑娘双手叉腰地站在隔壁院里,却是笑嘻嘻地正看着他直乐。
    “呵呵,那个……”张知秋原本想好地一番说辞被这土块打的七零八落,一时竟是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
    小姑娘也不着急,就那么笑嘻嘻地看着他,一边冲远处屋内高喊:“小姐,快出来啊,有坏人!!”
    “我不是坏人!”张知秋一急之下,说话反而利索起来:“我是想去你们家拜访,担心你们听不见我敲门,所以先提前和你们打个招呼。”
    “你骗人!”小姑娘依旧是叉着腰,她歪着头、皱着鼻子拆穿胖子:“我坐在屋里都听得见外边敲门!”
    张知秋闻言大为讶异,这才定下神来仔细观看。
    却原来这隔壁的院落并非他所想的是如自家这样地五进院落外带花园的大宅,不过只是一个两进小院而已,而且这大门也开在另一边,胖子要想过去拜访,恐怕要绕好远的路才行。
    “家兄未归,小女子不方便接待贵客。”屋门开处,张知秋早上见到的那个高挑少女缓步而出,静雅贤淑,要不是衣服未换,胖子真要以为是见到了她的姐妹。
    要不说这女人多变呢!这可是与生俱来的本事。
    “呵呵……”
    张知秋尴尬地笑笑,忘了这茬了,这可是在大明朝。
    “那好,不知令兄何时返家?我也好早做准备。”张知秋也不拖泥带水。
    “家兄是这顺天府的捕头,公务在身,实在说不好何时才能返家。”少女这就话说来,就连张知秋也听的出语气中的淡然。
    “如此说来……”张知秋有些语塞了。
    好家伙,顺天府的捕头,那不就是后世北京公安局的刑警队长吗!可如此手掌实权地高干,怎么住的地方竟是如此寒酸呢?
    “那就再等机会吧!”张知秋转念一想,自己操这闲心干吗,真是没事吃多了撑得。
    “我给这位小姑娘准备了一件小玩具,就当是我给你赔礼道歉了!”张知秋的这一段话是分别对院内地两个人说的。
    既然不要赔偿,那就陪个礼吧!
    张知秋这是把心思打到那个大皮皮狗抱枕的头上了,据说女孩子不论大小都喜欢这类玩具。
    “好啊、好啊!”不等少女说话,一边的小萝莉已经是高兴地蹦蹦跳跳:“不过,我不喜欢的玩具可不能算!”
    少女瞪了小姑娘一眼,欲言又止,但终究是什么也没说。
    张知秋飞奔回到卧室拿上皮皮狗,想想又跑去厨房将所有的几根灌肠和其他一些熟食都撕去包装,和早上买回来的两个火腿鸡蛋饼一并放入一个没有标识地布袋子里提到花园。
    再次趴在墙头,少女已经不在院内,只有那个小萝莉正眼巴巴地盯着墙头。见他露面,立刻喜笑颜开。
    小丫头见了皮皮狗果然高兴地欣喜若狂,当即抱着绕院子跑了一圈才又回到墙下。
    “公子,谢谢你!”小萝莉落落大方行了一个淑女礼,转而又兴奋地说:“梅兰很喜欢这个玩具呢!”
    张知秋大囧,听这名字起的:梅兰!!
    转念又在心里腹诽,如果没有了礼物,偶这“坏人”的帽子可能就是没人给摘掉了……
    “这个玩具是什么呀?这么样子这么奇怪?”小萝莉爱不释手地摸着皮皮狗,对脚边的食品袋子不屑一顾。
    “这是海外地一种狗,叫沙皮狗。”张知秋信口开河地回答,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哎呀,那这狗可真难看!”梅兰小萝莉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不过,我喜欢!”
    张知秋:“……”
    “你还是先把早餐拿回去吧,要不一会儿就凉了。”张知秋实在是不想陪小孩玩了,只好换个法子撵人。
    “早餐?你说的是早饭吧?”梅兰小萝莉不确定地说:“那还要一个多时辰才吃呢!”
    “什么?”张知秋一愣。
    一个多时辰,那就是三个多小时了。
    正要发问的张知秋突然想起书上的一个说法,古时候普通的人家一般是只吃两顿饭的,这当然是与那时落后的生产不无关系。
    “你听我说,”张知秋无由地感觉心里一酸:这么小的孩子,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却连个饱饭也吃不上……
    “小孩子一天要吃三顿饭才能长大的哦!”张知秋一副狼外婆的模样:“你看我,长的多结实!”
    张知秋一米七八的净身高,裸重近二百斤,在这个时代也称得上是个庞然大物了。
    “嘻嘻,你好肥呦!”梅兰小萝莉一只手比划比划:“你一定吃了很多人的饭!”
    张知秋险些从凳子上摔下去。
    这话听着它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如果你想长的高高的,漂漂亮亮的,那就要以后每天都吃三顿饭!”张知秋挠首弄姿地显摆着,以身作则吗。
    “可是……”小萝莉显然看不上胖子的那一身肥肉,但还是眨巴着眼睛满腹地疑问:“我们一直都是每天吃两顿的呀……”
    “那你想不想吃三顿?”张知秋继续装大尾巴狼。
    “……想!”可怜滴小萝莉肚子实在是不争气。
    “那就回去吧!记着,明天这个时候再来,我们一起吃早饭!”狼外婆笑了。
    “嗯!”小白兔上钩了。!~!
    ..
第五章 卖身葬父
    张知秋随便几口啃完鸡蛋饼,想想昨天只是与人约了午饭,却没定时间,不由有些头疼,想想还是决定先去买些这时代的衣物,最重要是要买个帽子,省的老是被人当做番僧。WWw。
    临出门了,张知秋又拿出昨天特意买的电子秤,将昨天收的那一千两银子称量一番,总重却是不对。
    张知秋阴沉着脸思量半天,最后总算想起明朝与现代的计量单位是不同的,这才松了口气——他倒不是生气被人骗了银子,只是担心骗局背后所暗藏的危险因素,那才是他最害怕的。
    至于银子,哥们以后还会缺这阿堵物吗?
    张知秋陷入臭屁自恋中……
    古制,一斤是十六两,一两也就是将近四十克左右。张知秋呲牙裂嘴地用袋子拎了一百两银子,差不多就是八斤的样子。胖子心下不由感叹:这回总算知道为什么古代有钱人出门一定是要带着狗腿子了……
    张知秋兴致勃勃地走在明朝北京地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地车马人群,觉得比在现代逛大街还要过瘾。
    北京这个名字就是现在的永乐皇帝在登基后改的,史载:“……正月,宴诸王于华盖殿。立北平布政司为京师,诏改北平为北京。”这里京师就是首都的意思。
    也是自明朝永乐之后,北京、顺天府、京师开始三名并称,但北京指的其实是北京城区,而顺天府指的是包裹郊区的所有北京地区,共领五州十九县。即通、蓟、涿、霸、昌平五州和大兴、宛平、良乡、房山、东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宝坻、宁河、三河、平谷、顺义、密云、怀柔十九县,又混称为顺天府二十四州县。
    这明朝的北京,街道狭窄,也没有规定要行人、车辆靠右行走,所有人都是按着自己的心意,想在哪走,就在哪走,人群混杂,倒是凭空多出几分热闹来。
    不过,张知秋人长得高大,穿着又是十分古怪,在他身边三步之内,愣是无人靠近。胖子开始是没有感觉,后来察觉了却也不放在心上,只顾左右乱看,倒也自得其乐。
    过了两条街,还是没能看见卖衣服的店铺。害怕耽误了饭点,张知秋随手扯住一个过路的老头问路,倒把人唬的够呛。
    问过才知道,距离这里最近的成衣店却是离自己的住宅不远,只是方向却是在另一边。张知秋这下啼笑皆非,这样一来,他这半天却是走了冤枉路了。
    当下张知秋一阵急赶。到地头后,那个中年店老板居然极有眼色地口称胖子为“公子”,大喜之余地胖子豪气大发,一气拍出五十两银子,将四季服饰从里到外一次买个齐全——其实是他实在是拎银子的手酸的不行了。
    同样大喜地中年店老板不但赠送了胖子一顶合适地帽子,还打算派一个小伙计将胖子的衣物打包送回家里。
    张知秋连假装地推托之词都没有,他这半天早就牢骚满腹了,店老板此举,那是正合我意。
    张知秋叫老板现场赶工,在一件长袍内加缝一个内兜,无聊之余又挑了一双手工地精制布鞋;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在店内屋角,借着店内衣物遮挡,当众将T恤和裤子脱了下来,直接穿上那件加兜的长袍——内兜是用来放手机的。
    店内众人在胖子更衣期间,那真是鸦雀无声、落针可闻,好在张知秋作为现代人还是有着穿短裤地习惯,总算是没有来个闹市全裸,将后世子孙的脸一起丢净——这个年代地人是不穿内裤的,大家那可都是真空上阵的说……
    张知秋可不在乎众人难看的脸色——难道我还把长袍套在外面不成?不知道这北京城九月初的天有多热吗?
    老板最后连胖子的鞋钱都没要,干脆一起赠送了事,率众送瘟神一样将他请出店外——一次花费五十两银子,那也勉强算的上是大客户了,一户农民,一年的正常银钱开销也就五两银子。
    张知秋出门就从袋子里摸出一块最小的银子赏给抱衣服的伙计——大概三钱左右吧,他实在是没有明朝人民对银子的那份手感,上手就能估出重量。
    小伙计大喜,他还是个学徒,老板除了管饭,他是没有一文工钱的。于是胖子心安理得地将装银子的袋子和自己换下来的阿迪达斯运动鞋也一并甩给他,自己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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