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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寂寞杀死一头恐龙-第4部分

小说: 寂寞杀死一头恐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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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直接啊,简直跟我死去的老婆一样讨人厌,害我那天得连吃三碗红油抄手才解气。」
吃着鲁肉伯特地为我制作的疗伤止痛红油抄手,被辣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同时,眼睛瞪着天花板幻想,想得都忍不住微笑了。
我想着,过了几年,喜儿已经变成一个臃肿不堪的婆娘,阿光也被她打骂到厌烦不已。突然有一天,有个脸蛋艳丽不可方物,身材火爆曼妙的女郎出现在他们家。当然,那就是我,25岁经过林静芸和刘伯恩改造过后的我。我寄以无限同情、高贵无比地翩翩来到,两人擦去眼角的目屎以便相信自己看到的全是真的。
我说:「阿光,喜儿,还记得我吗?我是梅梅呀!」
不知不觉嘴里念出这句话,结果被红油抄手的辣汁呛到,咳了老半天。
阿光不可思议地盯着我,结结巴巴地说:「梅梅,喔不,小林,你好美,就像我想象中的小林。」
喜儿则因为太相形见黜,自卑地蜷缩在角落不好意思看我。
阿光经过几年的折磨,略显憔悴,但他天生的俊美并没有被苦难的生活完全磨损。我怜惜地抚摸他布满胡渣的下巴,然后掂起脚跟在他唇上深深一吻。
阿光此时爱意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紧紧拥住我喊道:「心肝!我的小心肝!当年是我错了,请原谅我,留下来,留在我身边,我再也不能离开你了!」
我轻轻推开他。
「不!阿光,我很抱歉,我的他已经来接我了。」
三人一起望向门外,银白色的奔驰350无声地滑行到达,车头的星状标志在太阳底下尊贵又谦虚地闪闪发亮。我的SWEET HEART走出来靠在车边,伸出手来:「梅梅我的小宝贝,才分别一下下,我已经被思念折磨死了。」
喔……,多美啊!
突然一阵乒哩乓啷,喜儿的声音大喊,闪开闪开!冰的喔凉的喔!谁要吃Haagen…Dazs的脆皮雪糕呀,不吃融了就丢垃圾筒啊!
两人矗立面前,手里摇晃着Haagen…Dazs的保冷袋。
喔!脆皮雪糕!我又麻又辣的舌头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脆皮雪糕!
轻轻咬下,咖啡色脆皮喀嚓应声而碎,香浓松软冰凉甜滑的白色雪糕害羞地现身,脆皮与冰淇淋不敌我口中的热情,化为巧克力牛奶滑下食道……。
我愤怒地瞪着他们,然后一把抢下袋子,火速拆开纸盒来猛啃雪糕,火辣辣的五脏六腑立刻获得五星级的安慰。
「好了,不气了喔?」喜儿拉了张椅子坐下来。
 「不气了不气了,啊?」阿光也拉张椅子坐下来。
店里的男工读生看见喜儿居然带个男生出现,都躲到厨房里偷哭去了。
「哼!」我接着吃第二支。
把冰棍舔得干干净净后我说:「那我怎么办,这是我的初恋耶!」哀怨地看了阿光一眼,他立即出现吃到坏掉荔枝的表情。
「不然这样好了,」我轮流看着喜儿和阿光,「不然把小强介绍给我好了!」
阿光看着喜儿,喜儿回看阿光。阿光表情无辜,喜儿踢他一脚:「听到没?在跟你说吶!」
「啊?啥?谁?」阿光张目结舌。
「小…强啊!」喜儿笑笑的却从牙缝里逼出话来。
「哪个小强?」
喜儿又踢了一脚,这脚终于把阿光踢醒了。
「喔,喔!小强……,喔小强呀!小强这小子,嘿嘿嘿!啊?妳说什么?」
「他叫你把小强介绍给她啦!」喜儿恶狠狠的,说完却又偷笑。
「啊?」阿光看起来又要打嗝了,他瞪大眼吞了好几次口水。「呃……小强啊,小强吗,小强他,」阿光突然眼睛一亮,「小强移民了啦!」
阿光右手握拳猛击一下左手掌,「可惜!他昨天才走的,要不然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呀!」
「啊……。」我的心迅速下沉,简直可以听见绝望的气泡在身边咕咕作响。又来了又来了,为什么我的命运如此多羁,为什么我的爱情老是随风而逝?虽然我没看过小强,但我已经有爱上他的感觉了。喔天吶!WHY?
「那他移民去哪里了?」我泫然欲泣,哽咽不已。
「去哪里去哪里呢?」阿光左顾右盼,「啊!」他望着墙上挂的月历,月历上有张阳光灿烂的海边照片,「巴里岛,不对不对,是……夏威夷!」
喔!小强!他一定是个晒得黝黑肌肉结实的冲浪男孩。
喔我的BEACH BOY!我亲爱的反町隆史!我亲爱的竹野内丰!还有我的最爱木村拓哉!咦不对,木村拓哉好象没演「海滩男孩」,喔,不管,反正我觉得他有演就是有演!
我心爱的小哉哉呀!啊……呜!
第七章 妳听过暴龙苏吗
因为那位有缘无份的小强,我突然对冲浪男孩有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渴望感。常常想象我躺在洁白的海滩上,黝黑强壮的海滩男孩俯身吻我,然后……,哎哟,再想下去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所以那天在网络上一看到昵称叫「我家住海边」的人,毫不犹豫二话不说立刻丢给水球给他。
Jolin:嗨嗨^_^。
Countryman:啊?你好啊。
Jolin:你家真的住海边喔?
Countryman:是啊,不过是以前啦,现在我在台北念书。
Jolin:那你家住哪个海边啊?
Countryman:喔,就是蚵仔寮呀。
啊?那是啥?听起来好土,一点都不浪漫,我对他的兴趣立刻降低不少。
Jolin:那在什么地方啊?
Countryman:就高雄咩,是一个渔港啦,我们家是打渔的。
哇勒真是够带赛的了,我要的是反町隆史,可不是什么打渔的欧吉桑咧。
不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跟打渔郎聊聊也没什么不好。
Jolin:那你念什么的呀?
Countryman:生物系。那妳呢?
Jolin:大传。
Countryman:呵呵,我以前听说念大传的女生很活泼,没想到是真的。
是啊,如果你是住在夏威夷的帅哥,我才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活泼。
Jolin:会吗?还好啦。
Countryman:大传系的学生都有哪些嗜好啊?
嗜好?MY GOD!干脆问我参加过几次的「非常男女」好了。
Jolin:还好啦,就是看看电影唱唱歌吧。
Countryman:我很少去唱歌,电影只看跟恐龙有关的。
啊?!什么东西在我眼里一刺?左边心脏发出叮当叮当的警告声,电报滴滴答答传送到大脑。整个脑子这里那里回荡着喔咿喔咿喔咿,鼻子里闻到烧焦的烟气。
Jolin:你说什么?
Countryman:就是那些有没有?「侏罗纪公园」一到三集啊,还有「怪兽哥吉拉」有没有,另外有一部卡通叫「小恐龙历险记」看过吗?
Jolin:没有。
可惜水球不能传声音,否则我此时此刻的口气,冷得足以让他明白什么叫做冻死恐龙的冰河时期。
Countryman:哎呀太可惜了,我超迷恐龙。当初选生物系就是希望有一天可以研究恐龙,毕业后想去国外念古生物学,这样就可以去挖恐龙化石了。对了妳有没有听说过十年前美国有个女的古生物学家发现了暴龙苏的化石?今年刚好是暴龙苏被发现十周年喔。
Jolin:完全没有。
看来这个「乡下人」只是单纯地对「恐龙」、也就是真正的恐龙感兴趣,并没有别的意思。啧啧真是个怪咖,搞不好他是只恐龙级青蛙,太寂寞了只能以研究恐龙为乐。啧啧。这世界上还真是什么人都有。
Countryman:不然这样吧,妳要不要出来?我跟妳讲恐龙的故事,用打字的实在是太慢了!
嘿嘿,瞧这小子急的。哎,反正我盈盈美代子,就去参观一下恐龙吧。
Jolin:好哇,不过你不用先知道我长什么样吗?
Countryman:不用啊,妳跟我讲你穿什么就好,让我可以找到妳。
Jolin:可是,可是我还没想好耶。
Countryman:不然我跟妳说我吧,我会穿一件有恐龙图样的T恤,是暴龙苏的仿真图喔,不用担心别人会有跟我一样的T恤,这是我朋友从美国芝加哥的自然史博物馆帮我带回来的。
Jolin:喔。
真的很想给他看看我脸上的八条黑线,请问谁会知道「暴龙苏」长得什么碗糕样啊?「暴龙苏」,我还「花生酥」咧。这人个性如此怪,我看我不用找恐龙衣服,直接找长得像恐龙的就好了。
因为期待不高,随便穿件T恤牛仔裤就出门了。
我站在台大侧门东张西望,老半天没等到恐龙,心里就有点想进去看看篮球场,说不定阿光会在里面打球。才踏进校园,远远就看见一个大个子呼嗤呼嗤地骑着脚踏车而来,车篮子里装着大本小本的恐龙书,还有……还有一只恐龙玩具!身上,果然画着一尾面目狰狞的大恐龙。
该不会就是……他吧。
见我杵在路中间,恐龙男吱地煞了车,仔细看了我一下,然后说:「是Jolin吧?」他连Jolin的重音要放后面都不知道,说成「救林」。妈呀,他该不会连Jolin是蔡依林的英文名字都不知道吧。
「太好了,还担心找不到人哩!」他笑说。
「乡下人」壮壮的、头大大的、皮肤黑黑的,不说话时看起来有点凶恶,但笑起来很憨厚。
笑起来。
对厚,见过那么多网友,他是第一个在看见我的第一时间开朗地对我笑的。有股暖流缓缓流过心头。恨不得就要唱起来,啊这位朋友呀我谢谢你,你见了我居然没有嫌弃,虽然你不是大帅哥呀,但我还是要说声谢谢你你你……!
「怎么?我们去哪?」他把书抱个满怀,恐龙玩具夹在腋下。他讲话嗓门很大,举止怪异,人们经过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去麦当劳吧。」一说完就自顾匆匆跑过马路去,怕人家觉得我跟他是一伙的。
到麦当劳他东西往桌上一搁,朗声问我要吃什么,听我说随便后大步流星去点东西。回来满满一盘子两份麦香堡套餐,等不及到桌边他远远就嚷:「我看妳这身材,应该跟我一样,蛮能吃的!」
周围的人转头来看,然后望着他发笑。
气得我恨不得夺门而出。
但美食当前,老实说谁的面子比热呼呼的麦香堡大呢?丢脸就丢脸吧,更别说还有一杯嗤嗤冒气的冰可乐和一大包又香又脆又热的薯条作伴呢。
我俩各据案头,谁也顾不上说话,大快朵饴一番先。
吃完他呼地叹口气,一面喝可乐一面看着我的吃像说:「能吃好能吃好,现在女孩子都吃得太少,妳这样好!」
他说叫他大头就好,他同学都叫他大头。他头可真大,近看更大,地球似的。
「我这头是吃鱼吃出来的,吃鱼聪明,听过吧?」
这家麦当劳里的客人有意无意就要飘个眼光过来,隐隐有股这里有两头恐龙耶的骚动兴奋。真理是这样的,一头恐龙在人群里是半头恐龙,比较容易隐藏;两头恐龙在一起感觉上就是四头恐龙了,特明显,更何况他身上还画一头,腋下又夹一头。
大头开始滔滔不绝说起暴龙苏的故事。
妳知道第一头暴龙是何时被发现的吗?不知道吧。是1902年呀,到今年刚好98年,怎么样,我们很幸运吧。
(幸运啥呀?)妳也不知道目前挖出最完整的暴龙化石是哪一头吧?哈哈,就是牠呀!大头愉快地指指胸前。牠是1990年在美国被发现的。
为什么牠叫「苏」呢?因为啊,牠很可能是个女的啊,另外,也因为发现她的是位女的古生物学家,就叫做苏呀。一般都是以发现者命名的,例如如果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恐龙化石,牠就得叫做大头啊,就算牠是头小得要命的长颈龙,也得叫大头啊哈哈。
不过长颈龙跟我有点很像,我们都喜欢吃鱼。
大头讲话很有趣,像在给小朋友讲故事,惹得旁边桌的人也竖起耳朵来专心听。我后面那个女生忍不住小声问她男朋友,那「侏罗纪公园」里面吃人的是什么龙?
大头也听见了,他继续大声说像「侏罗纪公园」电影里翻车、吃掉律师的就是暴龙,不晓得是不是牠?大头又指指自己胸前笑起来。不过电影里说人不要动暴龙就不会发现也不太对,根据研究,暴龙的嗅觉非常灵敏的,不管你动不动牠都会闻到你,吃掉你!而且暴龙活跃的时段应该是白垩纪中期之后,不是侏罗纪。
虽然大头这个人挺有意思,相处挺舒服的,但我不喜欢别人看我们的感觉。
因为太配了,我们两个在一起太配了。
一双男的找不到其它女朋友、女的找不到其它男朋友,天造地设天作之合的璧人。
我不要这种人,我要的是在众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中不断冒险、挑战的过程,我要的是能够「提升」我的人,能证明我是除了找青蛙外还有其它择友「余裕」的人。
于是当我看见阿光和喜儿从麦当劳玻璃窗外的骑楼走过去时,立刻起身急急忙忙跟大头道了谢,然后说我遇见朋友得先走了。他有点诧异,但还是潇洒地挥挥手说那再见啦!
走出麦当劳我回头看玻璃窗里的大头,他正埋首在他的恐龙书里。阳光照在他强壮无比的脖子上,就像午后森林小溪旁一头正在休息的寂寞恐龙。
第八章 贫女
喜儿昂首阔步走在前头,阿光在她左后方约两步之遥跟随。
喜儿在卖豆花的摊子前停住,指了种口味,老板舀好交给她,阿光赶紧掏钱来付。喜儿吃了一口眉头微皱,阿光恭敬地接过来把剩下的都吃掉。
喜儿又在另一个摊子买了个甜甜圈,咬了一口后便用两根手指捏住晃着走,阿光见状伸手去接,又津津有味放进嘴里嚼起来。
我慢慢跟在他们后面,脚步越来越虚弱。
平平细郎,为什么我跟喜儿的世界差这么多?
往右看见自己在咖啡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照相馆玻璃窗上的影子、在诚品书店玻璃窗上的影子。想看又不敢看,看了伤心,鼓起勇气希望下一次看到的会更好,但总是心更伤。
不信邪停下来用力一吸气,缩住小腹挺出胸来,然后转头欣赏自己侧面的影子。哇!果然,Trust me; you can make it!怎么效果这样好,看起来瘦好多,真的是亭亭玉立娉娉婷婷顾盼生姿。
正在高兴,那个「我」突然不听使唤地动起来。原来那是另一个在诚品里面看书的女孩子,我把她看成是我了。
那个女孩也矮矮的头发长度跟我差不多,但是比我瘦很多,我呆呆看着她在窗边看书,突然心生一计。
在玻璃窗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再挪挪挪,挪到与女孩重叠。然后做出与女孩一样的动作,嘿,原来我瘦了之后变得这么纤巧可爱,而且还好有气质喔。
三个国中男生从我旁边走过去,其中一个回头看我,其中两个回头看我,然后三颗头凑在一起,瞬间爆出狂笑。我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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