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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第14部分

小说: 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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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晚上,才叔赶到浑河岸边的茅草屋,看见兰荃仍忠于职守地守在那里,女孩正把苞米面煎饼撕成一块一块地放在嘴里。
才叔道:“抱上。走。”
兰荃闻言便把兵兵抱起来,跟着才叔出来,朝着河岸的方向。
离水还有几十步的距离,才叔停下了,转过来看着兰荃:“你去。”
“干啥?”
“扔水里去。”
兰荃没动。
“掏窝子掏出来的,他爹娘不肯拿赎金。她最认得你。她活,你就得死。”才叔简洁凶狠地说。
兰荃听了,默默同意,依言向水边走去。
才叔在他身后补充道:“抓住脚脖子,把头在石崖子上磕一下再扔进去。”
夜风从黑魆魆的水面上袭来,对岸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忽明忽暗,像鬼夹眼。兰荃看着女孩,她预感到危险的到来而沉默不语,但脸上毫无惧色,只是看着他的眼睛,似乎能看到他的心里去。兰荃的手已经抓住了她的脚脖子。
被逮进保安所的才叔不像这一夜要撕票的时候那样有种,胸口的皮肉被一点一点地用烙铁烫烂,眼泪鼻涕还有汗水流了一脸,哭喊着说:“不知道!不知道啊!!真不知道哪里去啦!!”
探子每次逼供都很过瘾,坐在审讯的桌子上,红着眼睛大口地喝水:“缺了八辈死德了,偷人家孩子!钱都给了,还不送回来!!……你妈的,我想给你痛快死法你都不要,来吧,我烙到你排骨上去,看看这之前能不能给爷爷出点实话!!”
“说实话了啊!那人叫小荃。也在胶皮,厂做工,瞎了一只眼的!我让他把孩子送回去,谁知道他又给拐到哪里去了!!!……”才叔话音一落,胸口又挨了一下子,焦糊味儿冲到脑袋里面去了,一口气没上来,忽然觉得哪里都不疼了,觉得自己像团烟雾一般轻飘飘地浮起来,看着下面那副烫得不成|人形的身体乱抖了一阵就彻底消停了。然后这团烟雾也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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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珠闭着眼睛的时候想,这其实是个梦,一个噩梦,睁开眼就好了,她的女儿还在身边。这个噩梦给的教训太吓人,她以后再也不睡午觉了,晚上也要跟兵兵睡在一起。她要亲手伺候她,吃饭穿衣拉屎尿尿,那些下人都是有眼无心吃里扒外的笨蛋,她们怎么能把兵兵带好呢?除了亲娘,谁能把女儿带好呢?
她不愿意睁开眼睛,翻了个身,脑袋里面迷迷糊糊的,又觉得恼恨兵兵。太淘气,太狡猾,太不服管教,浑身上下都是让人讨厌的地方,而且长得一点都不像她这个娘,有一次她把她抱起来,揍了屁股几下,她连吼带叫的,却连个眼泪都没有。那是小孩子经典的把戏啊,让每个愚蠢的娘受骗,而且屡试不爽。等这次找回来,她一定真的把她的眼泪儿给打出来……
门开了,有人进来,坐在她床畔。
彩珠睁开眼睛,是显瑒。
她没有起来问候请安,只是慢慢问道:“可有消息了?”
“……”
她又闭上眼睛,脸埋在被子里,哭泣的声音起先是微弱的,压抑的,到后来终于浑身发抖,放声大哭。
显瑒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知道是谁了,别着急,能找到,能找到的。”
彩珠蒙着脸断续地,卑微地恳求显瑒:“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以后什么都依你。我这个名分不要了,给你心里面那个人,你们两个过日子都可以的。只要王爷帮我把孩子找回来……”
她没听见显瑒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也不知道这位旧朝代的小王爷正在为寻找孩子和营救明月两件事疲于奔命。
显瑒用了所有关系和力量在各地寻找兵兵。有消息说在大连的马戏团里看见脖子后面长着红痣的小女孩,他们二人立即前往,结果根本不是。也有人说在阜新的煤矿里面见到年轻的独眼瞎子,显瑒带着认识吴兰荃的工头去认人,当然也不是。希望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寻找,一次次的扑空中渐渐被磨灭的。彩珠终于开始知道这原来是现实,而并非一场噩梦了。
真人道长在那年冬天来到奉天重访旧友,福晋让家族里所有人悉数到齐,听他坐在玉石蒲团上讲道。从来都对此无可无不可的彩珠那天听得格外入迷,渐渐觉得有些迷惑被解开,有些事情想得明白了,说到底,是自己与兵兵在从前修的缘不够,不够她们一世为母女,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年的光景,一年在肚子里,两年在尘世中。彩珠的眼泪滚滚而落,也罢,就当她是个同行坐船的朋友吧,虽然没有活着见人,但也没有见到尸首,愿她还在人世,在另一艘船上好。
不是每个人都能被说服的。显瑒打了个呵欠,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出去了。
从此会兰亭澡堂子里又有了新的谈资:小王妃一次上麻将桌,进出就要多少钱;她从白俄流亡皇族的手里买来的珠宝首饰有真有假,闹了不少笑话;她一年有六个月呆在北戴河,老福晋殁之前,都没回来见上见上最后一面……但她是失去孩子的母亲,所有的颓废和荒唐都有一个无可厚非的让人同情的理由。
但是另一个人让人不齿甚至憎恨。小王爷原本就玩点儿烟,如今更甚了,每日睁了眼都要先挑那成色最好的福寿膏抽上几口打精神,像给钟表上弦一样,然后才起床更衣。起来了也无非是寻欢作乐,饮茶玩鸟赌博,大手笔的捧戏子,风流官司无数。老先生们这才发现,从前怎样骂他不肖都还是个人,而今这个才是孽障。
第二十二章
我们回到1925年。阔别家乡三年半的汪明月又回到了奉天。
此刻她躺在他身边,嗅到熟悉的气息,所有往事恍然在目。在日本的这些年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每每提笔,想要写一封信给他,又觉得胸口像有重石,压迫住所有的机灵,只觉得头脑混乱,毫无头绪。一封信,不知道如何问候,是否抱歉或怎样感恩。于是篇章和语句变成了一些零散的词汇,又更被拆散成混乱的笔画,那些笔画被连接起来,有了弧度和轮廓,变成了一个人的样子,他的头发眉毛眼睛鼻梁,还有薄薄的可爱的嘴唇。她没有给他写过一个字,却在安静的课堂上,热闹的酒馆里,和自己寓所的书桌上画了无数张他的脸。但是不像,一点都不像,每一张都不像。越是仔细地回忆他,越是认真地描摹,就离他越远。如今她终于在他身边了,看着这张朝思暮想的脸,想要伸手去碰一碰,摸一下,到底还是没有胆量,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刚才并不好。Zuo爱做得像找不到合适话题的叙旧,两个人都带着足够的热情和认真,但是没有激|情,因而干涩无趣。从前她是他的小宠,哪怕不和谐,哪怕总有点疼,却有着亲昵的舒适和温柔的虐待的快感,而今她长大了,是企图迎合的,反而不那么自然,那么让人欢喜了。这夜里的叙旧便草草收场。他们沉默着,明明不愿承认,但已经相互确定,时光流转,他们不再是从前的小王爷与她的明月了。
他起床,穿衣,并不打算在此过夜。坐在床畔,背朝着她说:“打算出门转转,还是找些事情来做?”
“想要先见见朋友。”
“那也好。”他说完推门而去,再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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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中学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读书,在父亲任主编的报馆里面谋了一个誊写稿件的职位。她的办公桌在靠窗的位置上,她还养了一盆仙人球。明月来的时候,南一正趴在那里费劲巴拉的写字,抬起头来看到是她,像只精力旺盛,身姿矫健的小青蛙一样一跃而起::明月!汪明月!你这个小坏蛋!你!我想死你啦!”
明月跟南一抱在一起,她霎时觉得心里温暖,眼睛也湿润了:啊原来还是有人想死她的,还有个人抱着她,热烈地欢迎她的!南一把自己桌上的文稿和纸张胡乱地整理了一下,把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几个圈,拉着明月就往外面走:“我说我今天怎么干不进去活儿啦!我就知道有事儿。咱去找个地方吃东西吧,哎,馅饼和羊汤,怎么样?”
“现在,下午两点?”
“我中午饭没吃啊。”南一说。
“行啊!”明月道,“我到现在还没尝上这一口呢。”
她们下了有轨电车就一头扎进回回营。回回营是奉天城内穆斯林的聚居地,以清真寺为中心五六个街区的范围里开了些大大小小的特色买卖,玉器行,首饰店,卖毛毯的铺子,卖干果的小摊,还有很多很多风味独特的餐厅小铺。它们镶嵌在那几条弯曲逼仄的街道里,要借助那些异域香料的气味仔细寻找分辨。
自己赚工资的南一俨然是熟客的派头,经过路过的小店,手指着那些蓝白相间的门脸对明月说:“这是个吃涮肉的铺子,肉一般,但是酱料的味道挺好的。这店的烤羊腿不错,筋头炖得也行。哎这家店是做烧卖的,看上去不太干净,味儿很好哦,真的,埋汰东西更有埋汰味儿……”
明月被她说得越来越饿,催促道:“大姐,要不然咱们就这儿吧,我不嫌埋汰的。”
南一笑嘻嘻地说:“忍一忍哈,耐心总是有补偿的。”
她们终于来到那家小店,掀帘子一看,里面一共才八张桌子,下午还不到饭口,已有了四桌客人。南一带着明月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上坐定,菜牌也不看,对那红脸庞的老板娘说:“四张馅饼,两碗羊汤,再来个凉拌蹄筋。”
羊汤是现成的,在大锅里面咕嘟嘟地冒泡,舀出来撒上一把香菜末,被滚烫咬熟,就变成了鲜艳的老绿色,明月放了一小勺白胡椒粉进去,调匀了喝一口,咬着一小块羊杂,咂咂嘴巴对南一说:“可真香啊。”
这儿的馅饼很奇特,巴掌大的圆形,上面捏了一圈浪花摺,中间不封口,露出个铜板大的圆洞,羊肉馅被烙熟了,在里面攒得更紧,汤汁漾出来,南一放了一点青醋,明月蘸了些老醋,咬下去真是鲜美无比啊。南一道:“这个叫做开口馅饼开口笑。”每人两张一会儿就报销了,南一又要了两张,她们吃得满头大汗。
吃得饱了,又钻到另外一个小店里坐在毛毯子上去喝奶茶,吃毛嗑。一边谈论着从前念书时候的趣闻和掌故,说起来老师和同学们的变迁。还不到四年的光景,当初一起念书的中学生有的在外地的大学里做学问,有的早就嫁了人,当了母亲。
南一说姐姐东一已经大学毕业了,在上海找到差事,家里安排的婚事她不满意,一直不肯回来,有姐姐挡在前面,父母是不会催促小女儿南一的,她也不淘气,规规矩矩地做事,回家,看书,会见朋友,哦她朋友中的一个是城里有名的食评家,专门吃馆子打分数,然后给三个报纸写专栏,回回营的这些小店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的,他还推荐了一个涮肉的饭庄,下次我们去吧。说起这位食评家可真好玩,因为吃得多了,批评得多,总是得口唇炎,就是嘴唇上会不停的长水泡,然后半张脸都会肿起来那种,好玩吧?哈哈哈……
明月说下次一定要我请客了。你不知道我在日本吃不上好东西,想着奉天的餐馆就会留着口水睡觉了,日本菜真是清淡极了,吃的时间长了好像在吃纸,我真后悔没有带些大酱去那边,不过说起来,鱼生还是不错的,唉你老家是丹东人哦,你应该爱吃鱼生……
她们的话题滔滔不绝,此起彼伏,从一个故事过渡到另一个故事,从一个经历跳跃到另一个经历,从一个人引到另一个人身上。但是有一段时间,有一件事情是她们不愿意提及的,每每逼近了,总会小心翼翼地绕开:那个几年前死里逃生的秋天和那个再也不能见面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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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沉默了,对着发呆,好一会儿。
明月拄着脑袋说:“哎我怎么有点迷糊啊?”
南一说:“是不是奶茶太浓了,这个确实会上头……”
“回家不?”
“你还住在那个地方吗?”
明月点点头:“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去。”
两个人拉着手从毯子上站起来,身子都晃了一下,互相笑嘻嘻地指了指对方。
“你醉了。”
“你才醉了呢。”
“下次去喝点真家伙?”
“谁怕谁啊。”
她们从小巷里出来,正赶上清真寺的钟声响起,回回们就地祷告。南一忽然掩着嘴巴笑起来:“哈哈,汪明月你在干什么啊?你在跟安拉要什么?”
明月双手合十地站在那里,眯着眼睛说:“我想要变成你。”
“变成我?”南一听到了最好玩的故事,“你要变成我?!为什么?”
“因为你快活。”
清真寺圆塔上的新月映衬着后面的夕阳和晚霞,显得十分明亮。低沉的诵经和祷告的声音从每个角落喁喁传来,像低沸的水,蒸煮着祝福愿望祈祷和赎罪,将它们融化成轻薄的空气,慢慢升上天空,请神明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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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清真寺的门口告别。明月叫一辆人力车回王府,南一上了直通自己家里的电车。她坐在车厢后面的位置上,双手笼在袖子里,想着明月的话出神,明月想要变成她。因为她快活。原来她给人这样的印象,难怪中学的时候有人拉着她去戏剧社呢,表演得这么好,自己都不知道,真正是入了戏。
明月要变成她,其实很容易:聊天的时候只捡搞笑的,离奇的事情说,声音大一点,笑声久一点,就会给人快活的印象了,就会受欢迎。只是她的心并不是这样的,惦记着一个人,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谁能快活起来呢?
那是一年前的冬天。
第二十三章
南一是渐渐知道汪明月和吴兰英的后果与结局的。那天之后,明月再不来学校上课了,十多天都没有消息,终于南一在教务处看见干事在整理明月的材料,她这才知道她被那位姓爱新觉罗的“叔叔”送去了日本。而吴兰英则音信全无,当南一天真地奢望着有一天也会得到关于她的,类似于明月的片段消息,说她被送去国外读书,或者被遣送回老家,或者顶不济被关在某个监狱,而南一至少可以去探探监的时候,一个最可怕的说法在城里蔓延着:组织并领导学生运动的年轻人们被军阀逮捕,并早已被秘密杀害。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谁也没见到尸首;更没有人证明这个说法是错的,因为这个女孩再也没有回到她的课堂,家乡,或者她的朋友们面前。
这个事件之后,南一的父母并没有因为女儿铤而走险,几乎丧命而责罚她。刘太太坐在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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