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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美人甭穿了-第12部分

小说: 美人甭穿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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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没有吭声,我稍微纠结了一下,再次说道:“我觉得你好像没太死透,可以死马当活马医。这样吧,如果我能从你身上翻出一锭金元宝,姐姐我就小小地牺牲一下,给你做一次人工呼吸。”说完,我立刻伸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结果大失所望,别说金元宝了,就连一个铜板儿都没找到!
  我轻叹一声,十分扼腕地说:“不是我不救你,是我们没有缘分啊。”刚要站起身,就觉得有人在我的后背上踢了一脚,导致我的身体前扑,好巧不巧地扑倒在那个男人的身上,嘴巴触碰到了一片柔软。
  那个男人瞬间睁开了眼睛,吓得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深邃,黝黑,冰冷,坚韧!就像是两柄被收藏入刀鞘里的宝剑,只等着有朝一日露锋芒,大杀四方!


  我的身子有些发抖,嘴唇也有些哆嗦,就那么与他对视着,直到确定他不会突然跳起来掐住我的脖子,我这才暂时将心放回到肚子里,然后缓缓地直起腰,伸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见他仍旧毫无反应,这才狠狠地嘘了一口,骂道:“姑奶奶我好久没吃人肉了,你丫再敢作怪,小心我就地取材,点起火堆烤了你!”说完,想起刚才身后好像有个东西踢了我一脚,立刻吓得我汗毛直立。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回头去看。
  这一看不要紧,再次吓得我跌坐到了地上。
  妈妈咪啊,好大一张……马脸!
  谁能想到,我的身后竟然悄无声息地站着一匹马?!
  它低着头,与我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然后突然大了一个响鼻,喷了我一脸鼻涕!
  我愤怒了,狠狠地抹了一把脸后,一个高从地上蹿起,张牙舞爪地跳到马背上,与其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人马对抗赛。
  我不懂得驯马,但我却知道,要紧紧地缠住它,绝对不能让它将我扔地上去。
  我用双腿夹着它的腰身,用两只手臂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但凡它想要将我甩下去,我就会张开嘴巴,狠狠地咬它的后脖子!
  当我将它的后脖子毛咬秃了好几块之后,它终于消停了下来,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是委屈至极。
  我狠狠地吐掉口中的马毛,骂道:“你个牲口,再敢甩我下马,我就割了你的马鞭!”
  “它是母马。”有个低沉性感的声音说。
  我猖狂一笑,说:“那就一辈子不让它享受当母马的权利!”说完这话,我微微一愣,随即顺着声音看去,但见那个“已经死掉的男人”正斜倚在树干上,目光炯炯地看着我。
  我的小心肝颤了又颤儿,身子微微前倾,小声问:“不是诈尸吧?”
  那名男子只是看着我,不说话。
  那眼神儿,还别说,真他妈地酷毕了!
第九章:倨傲男子(二)
  我奉送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突然大喝一声“驾!”,策马狂奔而去。
  那个男人不但被我踩了一脚,还被我从头到脚摸了一遍,却始终装死,不肯说话。我不知道他打得什么注意,所以还是走为上策。
  像那种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危险气息的男人,咱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事实证明,有些人你还真是躲不起。
  我这边策马狂奔,他那边撒腿就追。人家也不喊什么“你别跑,停下!”之类的傻话。他就只像一只捕猎的黑豹那样,悄然无声地奔跑,跳跃,追逐……
  每当我回过头,都能看见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眸紧紧地盯着我看,使我产生了一种逃不掉的错觉。好吧。我承认,是直觉。
  女人的直觉你千万别小瞧,这不,我还没跑出多远,就被他追上,拦住了去路。
  我看着他一步步地向我走来,动作是那么的轻盈,简直可以说是毫无声音。但是,他每踏出一步,你就会在心里产生一种畏惧感,甚至有种仓皇而逃的冲动。
  我以为他会一巴掌将我掴下马。但实际上,他只是摸了摸马头,然后向着来时的方向走去。
  我胯…下的马儿,很温柔地嘶叫了一声后,就那么乖乖地跟在了他的身后,任我是如何拍它的马屁股,它都不肯再次帮我逃跑。
  我在心里骂了一声“畜生”,然后扬起笑脸,冲着走前前面的那人喊道:“喂,这位……这位大哥,我家中还有急事,就不陪你在山间漫步了。”我勒紧缰绳,跳下大马,刚要转身离开,却看见那个男人一声不响地挡住了我的去路。
  就这样,我们“含情脉脉”地凝视着彼此,直到一阵微风刮过,我终于轻启朱唇,情真意切道:“大哥,你该洗洗澡了。”
  在男子愣神儿的当口,我已经快步离开,向着卫少儿所在的寺庙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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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跑到地方,得到的答案却是,那位女施主早已离去。
  我向小和尚问清了下山的路后,便悻悻然地离开了。
  下山的路很漫长,我走着走着就饿了。
  我有些后悔没有背一袋子包子出来,更后悔没有在寺庙里讨要一碗斋饭。眼见着现在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想早点儿吃得难比登天。我低垂着脑袋,期待着某只笨兔子能撞到我的脚边。
  幸运的是,我虽然没等到笨兔子,但却看见了几棵山参!
  我抽出西瓜刀,一顿猛挖,终于挖出四棵小的可怜的山参。
  我一口气吞下三棵后,将剩下的那一小棵山参塞进了腰带里,以备不时之需。
  三棵小山参下肚后,没觉得肚子饱,却觉得浑身燥热,有股子力气在身体里滋长,似乎正顺着血管往头上涌。
  我吸了吸有些发痒的鼻子,撒丫子开始奔跑。
  一口气跑到山下时,鼻血早已狂流不止。再说一句实话,我每个月的那点儿经血,都不如这次的鼻血流量来得汹涌澎湃,热情洋溢。
  我的鼻血流呀流啊,流得我头昏脑胀,腿脚发软,双眼朦胧。影影绰绰中似乎看见一个男人向我走来,我怕自己遇见坏人,惨遭辣手摧花,想要启动“时空路由器”返回到现代,却无力攀爬到树上,只能凭借着自己的小聪明,冲着那人虚弱地说了句,“我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小妾”,然后两眼一黑,彻底昏死了过去。
  。。。 。。。。 。。。 。。。。 。。。。 。。。。
  昏迷之前,我想的是——霍去病的威名无人不知,如果有人想要轻薄我,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顾及一下自己的小命。
  醒来后,我想的是——谁把我送寺庙里来了?
  问过小和尚后,才知道,昨天有位蓬头垢面的将军,将我送到了这里。那位将军还让小和尚转告我,让我在此地等他三天。三天后,他来接我。
  我想了想,便想到了那位蓬头垢面的将军是谁了。丫应该就是那个被我踩了一脚,摸了一遍,啃了一嘴的男人。
  不过话说回来,他为什么让我等他来接啊?莫不是被我一啃定情了吧?呵呵……
  我笑得有些得意,习惯性地伸手摸了摸“时空路由器”。这一摸不好,吓得我差点儿魂飞西天!我的“时空路由器”不见了!
  我一把抓住小和尚,问他看没看见我脖子上挂着的那每枚木制鸡蛋。
  小和尚说他没看见。
  我傻了,跌坐到床上,开始冥思苦想。
  想来想去,最后将嫌疑人锁定在了那个蓬头垢面的臭男人身上!
  一定是他拿走了我的“时空路由器”,所以才会让我在此处等他三天。
  他奶奶地,我怎么就想不明白,他到底有何用意呢?
  妈妈咪啊,难道说……他认识霍去病?所以,让我在这里等他三天,好带霍去病来接我?
  事情大条了!
  不行,我不能坐以待毙!
  如果我被他带到霍去病那里去,一准儿露馅。届时,霍去病一定会把我当成危险人物隔离开来。
  思及此,我毅然决定,先下山去找卫少儿。等三天之约到了,我再回来。相信凭借我的本事,想从那位蓬头垢面的男人身上摸走“时空路由器”,简直易如反掌。
  时间紧迫,刻不容缓,我立刻与小和尚告别,并告诉他我会准时回来赴三天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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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山后,我打听好卫少儿的住处,便直奔而去。
  今天在街道上活动着的人群十分热情,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骄傲的笑容。
  我问清楚情况才知道,原来今天是骠骑将军凯旋归来的大好日子,家家户户都涌上街道,守候在道路的两边,等着用热情的笑脸迎接这位屡战屡胜的战神级人物,想要一睹他的绝世风采。
  我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已经是钱袋满满。
  掂量着手中的钱袋,我也同路人一起露出了璀璨的笑容。呵呵……真是美好的一天啊!
  我先是为自己买了一身干净的粗布衣裙,然后找到一间小饭馆,狠狠地吃一顿,再然后就开始向着卫少儿的府邸方向溜达。
  我不是不好奇战神级人物霍去病,只是想守株待兔而已。我相信,只要我能混到卫少儿的身边,看到霍去病那是迟早的事儿。
  此时,卫少儿的府邸就好像是一只蜂箱,周围围满了密密麻麻的人群。这些人有的是来送礼的,有的是来看热闹的,有的是来攀关系的,有的是来占便宜的……
  当然,也有居心叵测的。例如,我。
  我见场面混乱,便想浑水摸鱼,摸进卫少儿的府邸。
  谁想到,卫少儿为人低调,竟然干脆关闭了大门,谢绝一切送礼的人。
  哎……我真想在卫少儿她家大门的旁边,竖起一块牌子,写上“代收礼金处”。
  此时,人群中突然爆发出热情的欢呼。有人喊着:“骠骑将军回来了!”“骠骑将军进宫面圣去了!”“骠骑将军好威武!”“骠骑将军乃神人也!”……
  我忙踮起脚尖,向远处眺望,却只看见那面绣有“霍”字的军旗,在我的视线里一闪而过,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见天时地利人和一样没有,便只能悻悻地找家客栈,暂时住下,等明日再作打算。
第九章:倨傲男子(三)
  第二天,我扯了一条白布系在头上,然后跑到卫少儿家的斜对面,坐在一块石头上,扯着嗓门嚎叫道:“卖身葬父了!卖身葬父了!各位走过路过的大叔大婶相公娘子们,请往这里看一看。这里有清秀可人的小女子一名,端茶倒水不在话下,按腿捶背样样在行。因为要为老父亲买一口薄棺,所以不惜便宜卖啦!”
  我这一吆喝,立刻有不少人围了上来。
  有些人对着我指指点点,有些人则是开口问价。
  但凡开口问价者,我都让他先出价,然后再一脸歉意的摇头,说:“价格太低,不能卖。”
  问价者不悦道:“你不是说要给你的老父亲买一口薄棺吗?本大爷出的银子,够买两口薄棺了!”
  我眨了眨无辜的眼睛,说:“我老父亲的薄棺上,是要镶嵌珠宝的。”
  问价者无语了。
  这时,一个沉甸甸的袋子被砰地一声扔到了我的面前。袋口微敞,十来锭金灿灿的金元宝就那样静悄悄地躺在里面,刺激着我那向来不坚定的意志。我的眼神立刻就直了。
  现在的我,除了紧紧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已经丧失了行动与思考的能力。只听见一个男人问:“够了吧?”
  我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些金元宝,回道:“够了!”
  那个男人说:“那好,你随我回府吧。”
  我用微微颤抖的手,从腰带里摸出那根皱巴巴的小山参,眼也不抬地随手递了出去,“喏。拿走。”
  那个男人微微一愣,问:“什么意思?”
  我收好金元宝,将其抱在怀里,脸上露出了心满意足的幸福表情,陶醉道:“都说是卖参葬父了。难道阁下不懂,何谓人参?其实,这可不是一颗普通的人参啊,它来自于……咳咳……咳咳咳……”我怕男人抢回金元宝,便开始笑着忽悠他。在转头看向他的那个瞬间,我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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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身穿一身黑色衣裤,脚蹬一双同色系的软底长靴。很简洁干练的装扮,没有一点儿花纹和装饰,却让人觉得英气逼人。
  他包裹在黑色衣裤下的身材高挑而健壮,两条长腿更是笔直而修长,充满了力量。
  他的眼神儿很冷,很犀利;他的鼻子很挺拔,很刚毅;他的唇形很漂亮,很立体,但线条并不柔和;他那头黑墨似的发丝看起来很硬,就好像是一根根随时会勒断人脖子的钢丝。
  当几缕黑发划过他古铜色的肌肤,你便会明白何谓铮铮铁骨、俊朗男儿!
  他就好像是一只翱翔于九天的雄鹰,简单,直接,凶残,冷酷,倨傲。他鸟瞰着苍茫大地上的生命,在金戈铁马中决断生死!
  气场这种东西,是最奇妙的。你明明看不见它,但却能感觉到它。所以,当他往人群中那么一站,围在我周围看热闹的人群立刻下意识地向两边退开。
  说实话,这男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
  当然,这还不是导致我发出一阵猛烈咳嗽的原因。
  其直接原因是——丫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叫“时空路由器”的东西!
  真是,人间何处不相逢啊。
  咳嗽过后,我立刻凑了上去,笑道:“这位大哥,我们又见了。没想到你洗干净之后,也是一俊朗男儿啊。呵呵……为了感谢你救我一命,我打算请你吃饭。你千万不要推迟,否则就是瞧不起我。如果你实在不好意思让一个女人请吃饭,大可以在结账的时候,动作麻利一点儿哈。”为了防止他将金元宝要回去,我当机立断,将那棵小的可怜的山参塞进了他的手中,“喏,从现在起,这棵汇集天地灵气与一身的山参王,就是你的了!”
  男人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轻轻地扫了我一眼,转身便走。
  我忙追了上去,问:“喂,你干什么去?”
  男人简洁扼要地回道:“吃饭。”
  我与他并肩走在一起,假装刚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时空路由器”,惊喜道:“呀!我的木鸡蛋原来被你拣去了!这条项链虽然不值钱,但我戴了很久,还真生出了一些割舍不掉的感情呢。谢谢你哦。”将手伸到他的面前,其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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