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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苦行记-第5部分

小说: 苦行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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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论。,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啃掉了几根马尾(我是这样猜想,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忙不过来),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又见到那头公野牛了吗?”

“也没有。”

“那好,你们还要什么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这种区区小事拼命挑剔的人。”

我断定,如果这个家伙不是个撒谎的人,也只差那么一点点。这支插曲使我想起多年以后我在暹罗那次短暂的逗留中的一件事。住在曼谷附近一座城市里的欧洲公民中有个奇才,他叫埃克特,是个英国人。此人以其谎言的数量,质量,巧妙和机智而闻名。大家一再上他那个最著名的谎言的当,总想在新来的人面前戳穿他的鬼把戏,但很少成功。有两次,他被请到我作客的那家来,但没有办法逗引他说出一个典型的谎话来。有一天,种植园主巴士根——一个有权势的人物,傲慢而有时还有些暴躁——请我一同骑马去见埃克特。在路上,他说:

“喂,你知道差错在哪里吗?在于使埃克特有了戒备。小伙子们一盘问埃克特,他便完全明白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然就缩进壳里去了。无论是谁也懂得要那样做。不过我们到了那里,要玩得更聪明些,让他随心所欲地去瞎编乱造,他想添油加酱就随他去吧,使他觉得没有人在打他的主意。只要让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久,他就会忘乎所以,随意瞎扯,象个磨盘一样卖力气。要沉住气,只要不出声,看我来耍他,我一定让他说谎,我绝不认为那些小伙子们都是些瞎子,竟然看不出那种明摆着的,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埃克特热情地招待我们——这是个说话动听,举止文雅的人。我们在阳台上坐了一个小时,呷着英国淡啤酒,谈论国王,圣白象和睡神,海阔天空,我们注意到,我们伙伴绝不提起话头也绝不改变话题,只是随声附和,显得对任何事情都不紧不慢。不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埃克特开始爱说话了,他越来越自如,越来越健谈,越来越豁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这样。突然,埃克特说:

“啊,听我说!我差点儿忘了。我弄到了一件东西,要使你们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无论是你们还是别人都没有听说过。我弄到一只吃椰子果的猫!吃一般的新鲜椰子的猫!它不但吃肉,还喝牛奶,真的——我发誓。”

巴士根向我递个眼色,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接着说道:

“哎呀,我的天,这种事我真是闻所未闻,老兄,这不可能。”

“我知道你会那么说,我去把那只猫捉来。”

他走进房间去,巴士根说道:

“喂,我给你说过什么来着?嗯,就得这样收拾埃克特。你瞧,我耐着性子诳他,麻痹他的警惕性。我很高兴来了这一趟,回去把这事讲给小伙子们听听。猫儿吃椰子果,啊,我的天!嗯,就是这个办法,一点不错,他会撒个弥天大谎。凭借运气,故伎重演。猫儿吃椰子果——这天真的傻瓜!”

埃克特真的抱着猫儿走进来。

巴士根笑着说:

“我抱着猫,你拿椰子果。”

埃克特砸开一个,切成几块。巴士根偷偷地给我递个眼色,喂给猫儿一块,它一口抢过去,贪婪地吞进肚里,并且还要吃!

我们骑着马走了两英里,默默无言,互相离得远远的,至少我没有说一句话。巴士根打着马,恶毒地咒骂那匹马,尽管它表现良好。我们分手的时候,巴士根说:

“明天早晨还我的马。还有,你不必提起今天的事,不要把这件蠢事告诉小伙子们。”

第08章

快递邮差——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来了!”——碱水——排山倒海——印第安人大屠杀

不久,大家都兴致勃勃地伸长脖子,注意看“赛马骑手”——穿越大陆的快递邮差,从圣约到萨克拉门托,八天行程一千九百英里!试想一下,这是冒着生命危险,用马和人的血肉拼出来的!快递邮差照例是有点男子汉气概的人,精力充沛,坚韧不拔。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隆冬还是盛暑,不论是雨雪霏霏,还是冰雹阵阵,不论他们的路线是平坦笔直的大道还是悬崖峭壁上砾石遍布的崎岖小路,也不论要通过的是平安无事的地区还是心怀敌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只要轮到他值班,他就得随时准备着跳上马鞍,旋风似地出发!值班的快递邮差没有一点安闲的时间。白天也罢,月夜也罢,在星光下或是漆黑的夜里也罢——不管他碰到什么时候,他都得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骑的是十分出色的快马,天生就是赛马良骥,吃住都很讲究,过着绅士般的生活,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完十英里之后,冲进下一个驿站,那里有两个马夫牢牢牵着一匹生龙活虎般的骏马在等着,转瞬之间便换了坐骑,交接了邮袋,还没等旁边的人对他瞅上一眼,这急如星火似的一人一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邮差和坐骑都是轻装上阵的。邮差衣着单薄而贴身,身穿紧身短衫,头戴无沿便帽,裤脚塞在靴筒里,一副赛手装扮。他不带武器——也不带任何不是非带不可的东西,因为他随身携带的邮件每一封信的邮费五美元。他仅带有很少一些另碎物件,邮包里大多装的是公事信件。马身上也剥去了一切不必要的装备,只有一副薄薄的赛鞍,没有毡垫,钉着轻便马掌,别无他物。邮差两腿上各绑着一只扁平的小邮袋,每只约为小孩识字课本大小。里面装有许多重要的公务文件和新闻稿件,都写在又轻又薄如金箔一样的纸上,这样,体积和重量都很经济。驿车日行二十四小时,行程一百至一百二士英里,但快递邮差却是二百五十英里。从密苏里到加利福尼亚,随时都有八十个骑手伏在鞍上,日日夜夜,排成一条漫长而分散的队伍。四十个飞向东边,四十个奔向西方,四百匹雄壮的马过着流动的生活,一年四季每一天要经过许多地方。

从一开始,我们就怀着奢望,要看看快递邮差,但不知怎的,所有超过我们的或迎面而来的都是在夜间急驰而过,听到的只是一声胡哨,一声吆喝,头还没伸出车窗,那沙漠的幻影早已消失。但这次,我们将在白天看见,我们随时期待着。一会儿,车夫喊道:

“他来了!”

每只脖子伸得更长,每只眼睛鼓得更大。越过那平坦无际的大草原看去,天边出现一个黑点,显然,它在移动。呵!终于来了!我想一定是它!转眼之间,小黑点成为一匹马和骑手,一起一落,一起一落,朝我们飞扑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无疑。它来得更近了,隐约可以听到马蹄的敲击声。又一转眼间,车顶篷上传来一声吆喝,一阵欢呼,只见邮差用手一挥,还没有听到回答,人和马已在我们激动的面容前一闪而过,犹如一股风暴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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