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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辣文合集3-第28部分

小说: 辣文合集3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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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她就发现那个男的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眼神极具侵略性。瑞茜刚皱了下眉头,竟然听到那男孩说:“冬冬,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一股寒气从脚下升起,一下子就窜到头顶。瑞茜使出全身的力气,控制住自己。
  “先生,你认错人了。”她勉强地笑着说,转身拔腿就跑。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么快又遇到那个男孩。这一次她仍然没看清他的长相,但那个声音可是不会记错。难道她一辈子都要印上这个污点不成。她回头看,并没有人跟上来,那个男孩有别的女孩要陪。瑞茜想想又笑了,自己真是自作多情,那样的人,玩了一次还会再缠着你吗?
  她在楼上找到自己的朋友们,装做没事般地和她们说笑聊天,很快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这个城市那么大,有那么多漂亮的女孩,估计那个人也不会老记着她的,正如她总是很快忘记他的脸。

  8

  转天醒来,钟表显示还不到六点,没有再做春梦,她又回复了正常的生活。依着往常的路线,跑到山腰的别墅前,欣赏一下四周的风景。好象别墅里有人在打扫,远远地能看到人影闪动,看来这里的主人要搬过来住了。瑞茜在下山的路上,看到运货车开上山,更加确定自己的怀疑。但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瑞茜迎来的开学的日子。
  精英中学里面确实很漂亮,处处体现着它的贵族气质。可再华丽,也还是个学校。瑞茜只想在这里把书读完,以后考个公立大学,学一些谋生的本事。那些少爷小姐们都是从初中部直升到高中部的,见新来的程瑞茜一身土气,也没有带任何的值钱饰物,立即就对她失去兴趣。
  同学的冷遇瑞茜并不在意,这样更好,她也没有那份闲心去应酬。这里的学生多了些娇气、贵气,但也不是个个都长得好看。那些漂亮高贵的人组成自己的小团体,剩下些肥的丑的穷的也凑在一起。当那些比较不娇贵的女孩们向瑞茜伸出橄榄枝时,瑞茜欣然地加入了,有个人陪着说话,总比没人理要好。
  很快,瑞茜就搞清这个世界里,哪些人可以交,哪些人要远离。班上有个叫叶萍的女孩就很友善,她父母是白手起家,现在经营一个快餐连锁店,在市里很受年轻人的欢迎。叶萍这样平民出身的女孩,自然不受那些世袭贵族小姐们的喜欢,但她身上也没有千金小姐的傲气。瑞茜很佩服叶萍父母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双手,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她希望自己以后也能达成那样的成就,至少要活得自立有尊严。
  叶萍告诉瑞茜,班上最大牌的人是乔安娜。只要不惹到她和她的几个跟班,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麻烦。还有,不要去高三年级那边去,那里有几个贵族少爷们一定要躲远一点。
  “这么说,乔安娜是班上最有钱的人了?”瑞茜问道。
  “不是最有钱的,但却是架子最大的。”叶萍颇为不屑地说,她很讨厌乔安娜,但却也不敢去和她硬碰硬,“其实还有个唐糖更有权势,但他基本不来学校上课,听说是身体不好。”
  瑞茜了然,有钱有势的学生,就算不来学校上课,老师们也不会管的。
  这之后的几天,瑞茜谨记叶萍的话,不论是上课还是放学,都离那些人远远的。只要把自己藏好,就可以安稳地过自己的日子了。关键就在于,不在任何时刻抢那些人的风头。休息时就窝在自己的座位上看书,上课时老师提问就算是会也要装作不知道,考试成绩不要太高,外貌上则是越土越好,一切都采取中庸之道。
  “乔安娜、齐楚楚还林琳那几个人,平时是懒得理书呆型的女生的,她们怕沾上书呆子的土气。你只要装得笨笨蠢蠢的就好了,千万不要和她们比聪明、争漂亮。”
  这事情简单轻松得上瑞茜觉得不可思议,她以前还以为贵族学校里争斗欺凌的事情很多呢。


  叶萍笑着说:“这里的男生都忙着去外面找漂亮女孩,而女生则忙着找如意郎君,你只要不去招惹三年级的白旭和唐显和就行。“
  “他们是什么人?”
  “本校的白马王子,乔安娜她们的奋斗目标。”
  瑞茜当时的想法就是:她一辈子也不会与那些贵公子有什么交集的。只要她老实安分地学习,这高中三年应该很容易就混过去。后来她才发现,精英中学的学风算不上刻苦。因为学生大多出身权贵,根本没有升学压力,他们下午都没有安排上课,而是去参加各种社团协会,形成一个个小的交际圈。瑞茜对女生们去的茶道、插花、音乐、舞蹈之类的社团实在不感兴趣。她喜欢运动,喜欢跑步,但那些体育类的社团都不收女生。
  “要不要参加读书会?其实都是一些闲人待在一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可以了。”叶萍提议道,她们这些比较普通的女孩聚在一起组成的读书会,就是为了那些无法融入上流社会的女生们找一个避风港。瑞茜觉得很好,也就加入了。
  因为是最不被重视的社团,所以读书会的活动室被安排在学校角落的一座旧楼里。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中间还要穿过一片小树林,但沿途的景致相当好。瑞茜很快就迷上了树林后的这座古楼。从活动室的窗户可以看到满眼的绿色,没有任何人工修饰,只是纯粹的碧绿色。不看书的时候,她可以看上一个下午,只是盯着那片林子和楼前一小块空草地。
  读书会的房间以前是一个音乐教室,靠墙还摆放着一架立式钢琴。瑞茜觉得好奇,便问:“这架钢琴还能弹吗?”
  结果女生们都摇摇头,叶萍说:“我们全是一群没有特长的人凑在一起,谁都不会弹琴,也不知道那琴是不是好的。”
  瑞茜打开琴试了试,竟然还能出声,她兴致起来,弹了一曲风月场上的老歌。因为琴的关系,有些音调不准,但其它的女生都说好听。她们问是什么曲子,瑞茜骗她们说,是一首过时的情歌。
  从那以后,读书会又多了一项活动,弹琴唱歌。叶萍她们请了人,为钢琴调了音,然后这架钢琴就成了她们的玩具,会的不会的都要来弹上几下。虽然多数都是不成调的曲子,但却很有乐趣。瑞茜没想到她的高中生活会变得这么有趣,早上上课,晚上回家看书,中午则是和新朋友们欢笑。她也走出忧郁,变得爱笑起来。
  在校园角落里的古楼,那间旧音乐教室,还有那片小树林,变成了她的天堂。

  9

  叶萍问瑞茜是怎么学会弹琴的,瑞茜只说是跟一个叔叔学的,她也只记下几首曲子。
  那个叔叔其实是一家酒巴的琴师,母亲曾做过他的情人。瑞茜仅仅记得那是一个带些忧郁气质的男人,母亲当时非常迷恋他。那个琴师见瑞茜总是很渴望地看着酒巴里的钢琴,便问她想不想学。那时候钢琴对瑞茜来说是神秘又新奇的东西,妈妈曾经警告过她,不要去碰琴,所以她总是远远地看着,看叔叔坐在那里,神奇地演奏出一串串美妙的音符。
  叔叔说要教她的时候,她高兴得又蹦又跳。也许是有些天份,她很快就掌握了基本的指法和一些初级的乐谱。偷偷地找机会,称着酒巴大堂里没人的时候弹上两下,是她最大的快乐。然而她的好日子总是不长久,那个琴师很快跟着一个歌女跑了,留下妈妈伤心了很久。那段时间是她们母女最痛苦的时候,妈妈见到钢琴就会极度悲伤,瑞茜也就不再弹了。
  现在她可以待在活动室里随意地弹琴,往昔的快乐仿佛也回来了。她不在乎技巧之类的东西,仅是练些还算流畅的歌曲,有时和朋友哼唱几句,纯粹地享受这份休闲的快乐。
  有人进来的时候,敞开的门与窗形成空气对流,琴上放着的几张歌谱被风吹到窗外。瑞茜跑到窗口去看,那些纸片被吹到了树林的方向。
  “我出去捡。”她说了一声,身影便闪出门外。叶萍走到窗边向下看,很快就瞧见瑞茜跑出古楼,穿过草坪,消失在树林里。
  “她跑得真快。”叶萍叹道。
  瑞茜凭着大致的方向,在地上找到了飘落的歌谱,数了数还少了一张,她四下张望,发现那一页竟挂在树上了。这些歌谱是她跑到市图书馆去,翻了好久才找到,又影印回来的,得来并不容易。她觉得就这样丢了太可惜,看看周围无人,便把手上的纸张放到地上,用石头压好。然后开始爬树,去取那最后一页。
  说起爬树,又不得不想起大包。小时候她总是跟着大包到处跑,看大包爬上树去摘果子,她就吵着要学。那时候她手短脚短又没有什么力气,抓不住树枝掉了下来,还是包磊在下面当肉垫接着她。她吓得坐在他身上哇哇大哭,大包都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一直哄她。那年少无知的岁月里,包磊就是她的守护天使。现在瑞茜想起,梅子对她的怨妒,怕是比她发现的时候,还要早很多。
  瑞茜坐在树上,伸手够到那张纸片,却并不急着下去。环视四周葱绿的景色,她悠闲地哼起歌来,快乐得像只小鸟。等她玩够了,准备下去的时候,却发现树下有个男生,扬着头在看她。刚才她竟然没有察觉到他的靠近。
  瑞茜无奈,只得在那个男生的视线中滑下树来。她落地之后,捡起地上的歌谱,与手中的一页合在一起。抬起头,那个男生还在笑看着自己。瑞茜觉得他很无聊,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
  “Blue。”身后传来了男孩清亮的声音。
  “什么?”瑞茜回头问了一声。
  “Blue,你的内裤是蓝色的。”他眼睛闪着光,笑得像个天使,竟是个出奇俊美的男生。
  可惜瑞茜一点点花痴的细胞都没有。男生都是下流无耻的,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转身就跑了。
  回到活动室,她拿起一本别人带来的书,书看完了,她也把刚才的不快忘光了。回去的时候,树林里已经没有人了,她都记不起刚才的男孩长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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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瑞茜因为在最后一节课下课时闪得不够快,被老师抓到办室公里帮忙打印资料。其实当时教室里还有别的学生,但老师不敢使唤那些公子小姐们,瑞茜这个最没背景的平民就成了壮丁。她在忙完之后,再赶到餐厅,工作人员已经在洗刷盘子了。错过免费的午餐,瑞茜没有办法,只好花钱买自动售货机里的东西,又贵又难吃。
  她去古楼的时候,比平时晚了近两个小时。穿过树林,见到有个人摆出画架正在画画。似乎是听到瑞茜走近的声音,那个画画的男生转过头来。看到瑞茜之后,他清俊的脸上漾出笑容,“又见面了,黄鹂。”
  “你说什么?”瑞茜以为他认错人了。
  男孩笑痕加深,“我说你是黄鹂鸟啊,昨天不是你在树上唱歌吗?歌声很美。”
  原来是昨天树下的男生,瑞茜的脸立即就沉下来,“你就是昨天偷看女生内裤的家伙。”
  “不是偷看,我只是站在树下,抬头就看到了。”
  男孩笑得好无辜,瑞茜也无话可说,她不应该穿着裙子在树上待那么久的。为这种事情争论计较没有意义。瑞茜穿过男生,向树林深处走去。
  身后的男孩大声问道:“你是去古楼吗?”
  她听到了,却装作没有听到,继续前行。
  在读书会里,叶萍正在和别人下棋,看到瑞茜进来,问她怎么晚了。瑞茜简单说了下原因,并没有提到林子里发生的事情。她不想看书,就翻出老师布置的作业开始写起来。等她写好了,叶萍就拿过去直接抄上了。
  有个女孩问瑞茜,为什么不弹琴了。瑞茜便问:“你想听吗?”女孩笑着点点头,点了一首最近流行的歌曲,瑞茜就走到钢琴前边弹边唱。
  她本来就喜欢唱歌的,现在每天在这里弹琴,也是有目的的。她不知道杜叔叔还会喜欢妈妈多长时间,如果到时候杜叔叔离开妈妈,估计妈妈也没有也没有能力再去夜总会上班了。瑞茜想,如果那个时候真的到了,她可以去冰点酒巴去当歌女。那里的老板是一个很明理的人,也是看着她长大的。她一个没有文凭的女孩,也找不到挣钱更多的工作了。

  10

  一曲唱罢,却没有听到平时的掌声,瑞茜以为是她唱得不够好,转过身来问,却发现所有人的眼光都聚集在门口倚门而立的一个男生身上。瑞茜与他四目相对,只觉得是在哪里见过的。
  那男生含笑鼓掌,说道:“你的歌声真美。”别的女孩才记起要为瑞茜鼓掌。
  瑞茜皱眉,问离她最近的叶萍:“那个人是谁?”
  叶萍挑眉回道:“他就是唐显,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瑞茜明白叶萍的意思,这个人是危险人物,要远离。
  唐显指指门口的牌子说:“我才知道这里有一个读书会,在这么清雅的环境里看书弹琴,倒也自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瑞茜。她觉得奇怪,便问:“我认识你吗?”
  唐显没料到瑞茜会冒出这么一句,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们刚才见过的,怎么我的脸这么没有特点吗,你这么快就忘记了。”
  瑞茜这才听出,是树林男孩的声音,只好解释说:“我记不住男生的脸的。”
  叶萍没想到瑞茜竟有这种毛病,吃惊地问道:“怎么还有这种人,那历史老师的脸你也记不住吗?”
  “当然记得住了,他长得那么丑,一眼就能分得出来。”
  唐显笑出声来,“这么说我应该高兴了,因为我不够丑,所以你认不出我来。”
  瑞茜这才仔细地看了一下唐显的脸,发现他俊美的长相的确可称得上是王子级别。她也不是所有的男性都分不出来,比如大包、李杰这样从小认识的人,她一眼就能认出。但是那些出入娱乐场所的客人,就算是每天都来,她也分不清楚。每次见到那些阿姨们张老板、王老板地一一叫出,她总是万分敬佩的。对她来说,那些人都是客人,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男人,至于肥瘦美丑,都与她无关。
  直到上学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有这个问题,但也并不影响她的生活。除非要仔细辨认,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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