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蜻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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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娱乐版的首席编辑。条件是不用亲自做稿及采访,专门带小编辑小记者,以及审核他们的稿件图片。
路过蜻蜓18(2)
我乐得轻松。Steven也对我越发巴结得紧。我们经常在一起吃吃饭什么的。对外,大家都以为我就是Steven的女友,我也放任这流言蜚语。私下里,我同他讲:“绯闻永远不会成为真的。”
可是我知道他一直是认真的。方冰也觉得那是不错的金龟婿,起码,他是个让大陆妹妹们都渴望无比的香港人。
嫁到香港有什么好?我实在不清楚,我只知道,从此我可以赚足眼球。这就是90年代大陆普通女孩的梦想。
社里聚餐的时候,妞妞和方冰都拿我开玩笑:“嫁了吧,以后不仅是香港少奶奶,你还能成为我们社里唯一的驻香港记者。”
我只笑笑:“别拿我开玩笑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说话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多看妞妞几眼。
进入这家杂志的时间越久,我就越能感受到妞妞的狂妄、自负、胆小和无能。她是个心细、敏感且多疑的女人,也多亏这里的大老大欣赏她,大老大本来就是国家企业出来的,看人的眼光有些保守。而妞妞对公司规章制度吃得很透,知道老大喜欢循规蹈矩的人。她对选题及文字不敏感,对图片也不那么敏感,却对图片数量极其敏感,对编辑来没来坐班,接没接电话格外关注。开会的时候她永远跟最窝囊的主持人一样,不停地说“下一个下一个。”或者“我来通报一下上面的意思。”或者“你准备做几个页码,什么时候做完?”——不过一个高级编务而已。
经过我审核的稿件到了她那里,也是要再经历折腾的。答复通常是:“这篇稿子感觉不对。”“这张漫画怎么画得一点都不如人家外国的,胳膊有这么细的吗?两边好像不太对称啊。”“啊,你问我?你是编辑你当然知道怎么修改。”“如果我知道怎么改我还要你来做编辑干什么?”……
这样的境况下,我也同林编求救过几次,后来就没再好意思。而且,就算是林编亲自救了场的,妞妞也不见得满意。做编辑,常常最害怕的,是主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何况我已经养成在林编手下工作的习惯,一旦确定任务,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完成,一来早交稿早解脱,其次可以早休息,提前准备下一期的选题。除非整篇稿件的格局或者架构有问题,一般的细节修改或者前后调整,林编都很负责地站在她的角度给修改调整了。所以在她手下,提前并保证大半质量地完成任务,总能受到嘉奖。
但这样的方式到了妞妞那里则不行,其一她觉得早交了稿子,可以多修改几次,反正后面有的是时间,可怕的是她是个严重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对文字缺乏感觉,又担心拿捏不准,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早交稿的编辑,反而被折腾得很辛苦。
方冰说我白痴,不如次次定好了任务先去吃喝玩乐,差不多要来不及的时候再交稿子,为了保证杂志顺利出版,妞妞哪里还有时间折腾。就算是有严重质量问题,她也没了撤。
我终于明白,什么样的主编,会领导出什么样的编辑。
去香港出差回来路过林编所在的城市,找她出来吃了顿饭。
“蜻蜓,怪我以前把你给宠坏了。”她听完我的抱怨。
“可是我们合作这么多年,大家都是就事论事,你何曾见过我这样委屈,这样不服气过?”
她按住我的肩:“天下主编那么多,你要学会随遇而安。而且某个人能当主编,自然有她的能耐,你看不见,上面的老大未必看不见啊。蜻蜓,你想要快乐工作,我也有办法教给你。”
“你说。”
“纵使身上流着蛮子般的血,也请压抑住不安分的心,相信我,它自然会有自由奔流的那一天。但在那一天没有到来前,且当自己是一个打工者,领导要什么,就给什么。做得是否令自己满意,先不提,能够让领导满意,也是一种成就感呵。”
“道理我都知道……可是……我咽不下这口气。”
林编伸手叫服务生过来添了杯水。她今天穿了件月白色的真丝衬衫,外面加了件藏青色的,薄薄的针织开衫。干练的OL造型。她的指甲也修得又圆润又平整,很显然如她多年的风格,办事十分干净利落,让人舒服。
“蜻蜓,你跟我说实话好吗?”她开口道。她想知道什么实话?
我给她一个肯定的表情。
“我想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你变化那么大。”
“嗯?我有吗?”
“没有吗?你想知道我眼里的你一向是什么样子的吗?”她挑着眉头,诱惑我。
我当然好奇:“渴望中。”
接着她用了如下几个词汇来概括——沉静、清醒、努力、塌实、矜持、有计划,最重要的是,时刻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那么现在的我,还剩下几个词汇?”
她想了想说:“不客气地说,你最近变得有些浮夸,耐不住性子了。有时候,甚至有些冲动。这个是我们媒体工作人员的大忌讳之一。你知道的,读者可以冲动,观众可以冲动,就是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不可以冲动!”
“这……”我欲言却止。我怎么同她解释这来自身心的巨大变化?只好无聊地转动手里的玻璃杯,吸管已经被咬得不成样子。
“不高兴了?”林编看我迟疑的样子,主动问候。
路过蜻蜓18(3)
我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也许我不再适合这份工作了。”
“是吗?”
“我想是的。”
“你自己确定就好,做人做事,关键是要自己觉得快乐,受用。”她犀利的目光扫过来,同时带来充满鼓励的暗示。
“谢谢你,林编。”我感激地看着她。傍晚的夕阳斜进屋子里来,照亮了她苍老的脸庞。
我们对望彼此,一起笑了笑。
这顿饭吃得很晚,一直到我们的影子,随着阳光逝去。直到没有。
路过蜻蜓19(1)
19.“如果我没有吃过记者这碗饭,如果我一直同你们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也许我会对进入你们这行十分有兴趣,但是,现在就算了。这里的生活,实在太冷热交加了,我怕我会感冒,并且至死不愈。”
“味道怎么样?好吃不好吃?”每一顿饭他都这样急切地问,孩子一样的迫切表情。我笑。我太乐意享受他的作品。
这个热爱美食和生活的男人,与之相处越久,越感觉他不过如大多数男人一样,吃饱了会撩起上衣摸着肚皮,额头上会冒出汗水和油分,良好的教养也不过是后来恶补的。年轻的时候他也是吃过苦的人,至少与阿梅及哥哥那一代人一样,大家都不是依靠走捷径才有今天的。
我是他熟识已久的女人。也因为太熟了,所以在我面前,他难免会暴露出属于生活本色的一面。明星也是血肉之躯,谁说他不会在吃饱喝足后摸着自己的肚皮叹息:“八块肌肉就快成一块肥肉了,当年我十几二十多岁时候也是学校里的运动先锋。”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了,玉树临风。如今他四十有余,依旧风度翩翩,羊胎素令他面部肌肤如二十多岁一般光滑滋润。可是敏感如我,还是能够嗅得见他身上日益浓厚起来的,属于中年人的陈旧气味。
那一年临近我生日的某天,他让我陪同去龙华寺烧香举愿。门口有个老人摆摊求签解签,Sam一时起劲起来,拉着我上去求签。老人说求的时候一定要虔诚。
我们一起求,但得到的却是下下签。他就笑:“好玩而已,不要当真。”
我也笑:“我也不相信。即使是孽缘,我也认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短短光阴,我也已经很感激上天了。”
他显然动情,握住我的手,良久。他的声音如醍醐灌顶般,从上面传送下来,他说:“我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过是为了能够遇见你。”
我的身体有些颤抖。幸福的刺激感,从上至下振奋起我每一个毛孔。我将自己的脸整个埋入他的胸前,嗅着他身上的气味,想起彼此缠绵的每一个日日夜夜。
他的衬衣上,渗透出一道道淡淡的泪迹。
黄昏时分我们回到城市里。看看天黑得差不多了,他就戴上球帽,我们一起牵着手,去繁华街头上漫步,有的时候,街上人越多,我们就越感觉安全。
他说过,只有在大陆,他才不会害怕随时会有狗仔队跟着。
所以我同他每次在香港相见,永远近乎陌路。只有回到内地,无论上海还是周边地区,他都会带我参加一些PARTY,进入某些夜总会。那一段时间,陪伴在他身边的,始终只得我一个。
在那些地方,我们经常遇见各种融化过镜头的熟面孔,他们见了我,也只是客气地招呼一下,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身份。我也不知道是否Sam私下同他们介绍过我。但我并不介意这些。
Sam被歌坛评论定义为桀骜、英俊又不失温柔的实力派,其实我看见他更豪放更放纵的一面。虽说已经是个中年男人,但还是那么热爱运动和舞蹈,力度和投入度绝对不亚于年轻人。
他同我说:“不管你看见什么,都要表示理解,做艺人是很苦的,因为没办法做真正的自己。”
这句话,让我对Sam更为敬佩和入迷。一度,我觉得只有在娱乐圈里不但遵守规矩还坚持原则的艺人,才是最棒的艺人。
他有个很相好的同行,知道我同Sam的关系。但Sam同我这样解释:“你放心,他和我没有私人嗯怨,在这行大家都同甘共苦,不会随便伤害别人。”
一次他去拿酒,那个同行和我单独呆了一会。他先开口:“大哥对你不错吧。”我点头,笑一笑:“我很幸福。”他也笑了,问我允许不允许他抽烟。我点点头。
接着我问他来这除了喝酒抽烟还干什么。
他说:“找马子。”
我很惊讶:“你不怕惹新闻?”
他不置可否:“这里是大陆。”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后来再见他,是Sam让我一个人过去那里等他,这个同行已经在那里,跳舞跳了一身汗。看见我进来,就拍拍身边的沙发,挥动手臂示意我过去坐。
“很久没见你了,最近很无聊,你还好?”他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
“有新闻要我帮你吹捧?”我也笑嘻嘻,我知道他同台湾的一女星有传说中的八卦……而且,用人情帮人写关系新闻,于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他还是呵呵笑,吐出一口烟,“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大哥的女人,我放心。”
“哦?”我微微皱一皱眉,半开玩笑地问,“你怎么不说我是他的马子?”他笑得更狂野放肆了。
“跟你说句实话吧。”他的声音低下来,“大哥很疼你,你是不一般的女人。再跟你说句实话吧,我觉得,其实你也可以来我们这里发展,你的皮肤和身材都不错,眼睛也蛮大,脸架子也刚好,有大哥在后面加把油,我觉得你一定会红。”
“呵呵,我这样的女人,也可以向娱乐圈天后级进军?”
“是啊,你对自己要有些自信。有时,做天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呵呵,谢谢谢谢,如果我没有吃过记者这碗饭,如果我一直同你们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也许我会对进入你们这行十分有兴趣,但是,现在就算了。这里的生活,实在太冷热交加了,我怕我会感冒,并且至死不愈。”
路过蜻蜓19(2)
话虽如此,但我心里还是有一些暖,有一些小小的得意。后来他陆续同我说了有关绯闻女星的事情,我只听着。话语里我听出他其实很讨厌别人拿他们说事。
“如果她不提,我也不会提,可是……”
“可是女人就是女人……”我替他接上,他愣了一下,笑了。
Sam来了,他让出座位,临走前说:“蜻蜓,有机会让大哥带你去打球,很棒的高尔夫!对了,你不会写我的绯闻吧。”
Sam推他一把:“走吧走吧。大哥的人品你还不了解!”然后轻轻在我脖子后面拧了一把。
这个同行笑啊笑地,真的走了。
Sam说:“我先去跳个舞,回来跟你讲,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一会他就浑身大汗,目光发亮地回来了。这个地方没有歌迷,所以他很放肆。我还在原处喝我的橙汁。他一身热气地在我身边坐下,像刚出锅的一条清蒸鱼。
“多认识些艺人没什么坏处,他们也想认识你。大家都在一条阵线上,没有他们你们也没有钱拿,没有你们他们也红不起来。”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总结。
“不过我不希望你长期做这一行,压力太大。但这就是香港记者的工作方式,和你们内地不一样吧。”他很诚恳地说,
“我知道,不过也谢谢你提醒我。”我给他叫了一瓶啤酒,心里想:你可以带我进入这里,你也可以带我离开这里。
Sam带我去的这些地方,Steven从来没有带我去。他也不会带我去。偶尔装作无心地同他打探,他只说:“那里没什么意思,你去干吗?不过都是一群江湖人士在混,只会惹麻烦。”我只好不再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从来都没有当我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作搭档。许多事情,他都设法替我在前头打好游击。
他总是强调说:“有我做你坚强的后盾,你何必跟他们一样去搅这趟浑水,你不知道远观才能清醒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我知道他是爱我,保护我。从头到尾,他宁愿我是那个冰雪聪明、矜持保守的朱嘉华。他自己身上有刺青,随时可能同人打群架,我却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
也许是因为我的宽容,也许是因为对他没有爱之切的感觉。
Sam却觉得那是他私人的,放松的世界,没有任何顾虑,对他而言就是正常的生活,所以他允许我介入,也乐意带我出没其中。
如今对我来说,这段感情故事即使有朝一日公开,对我个人并无多大损伤。我担心的,不过是Sam的态度。
丽莎偶尔同我联系,说一些有关Sam的八卦小道。我隐约能听出些许猜测,但我始终镇定自若,也就阻止了下文的延续。
但我,终究是凡间一名普通的妇人。即使曾经在香港,与Sam出没超市的时候,看见有大而圆而白的闪光灯出现,无论从哪来,冲哪去,我都会本能地,自觉地离开他身边,装着,装着从来不曾认识过他……
可是我的内心,终究还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