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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路过蜻蜓-第4部分

小说: 路过蜻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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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有朋友在红馆做事,当晚馆里恰好没有任何活动和演出,所以我们毫不费力地就进入了这个星光灿烂的小世界。想,曾经有多少个夜晚,Sam在此和无数如我般的歌迷观众一起共歌到天亮。 
如今我却这么真实地站在这里,这个曾经只在电视里才能接触到的梦工厂……我小心翼翼地东摸西碰。然后找到个最接近舞台的座位,坐下来呆呆地盯着空荡荡的清寂舞台。 
可是明天下午的飞机,我就要飞回上海了。 
丽莎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她心知我为何紧张。有场馆工作人员走过来请我们离开。说是有贵宾来看场地。 
“我想是梅艳芳来了,听说她复出后有打算筹办新演唱会的意向。”丽莎拉着我走。我却甩开她的手。“是吗,那太好了。”记者的职业本能让我赶紧去摸包里随时准备的傻瓜相机。又有文章做了! 
工作人员一看不对,死死拉住我。场馆灯光却突然大亮。 
“阿梅来了!”丽莎惊喜地叫。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灵活挣脱他的手,闪光灯开始啪啪响。丽莎拼命地同对方解释我只是一家内地正规读物的娱乐记者,而非狗仔队成员。 
等等,谁进入我的镜头了?我将相机从眼前挪开,目瞪口呆。丽莎已经狂喜般地叫了出来——“Sam!” 
他居然也来了!难道他是陪阿梅一起来的吗? 
工作人员走过来扯我们俩走。丽莎求他道:“我们都不捣乱,就在这里看着好吗?我的朋友是你的同事……我跟她招呼过了的。”对方有些犹豫,但态度依然强硬。   
路过蜻蜓5(3)   
Sam已经听见了她的惊叫,将目光投向我们的位置。梅艳芳也转头过来,向我们挥手示意。微笑。 
“你们好!”Sam大声地跟我们招呼。英气逼人。 
这是我第二次遇见他。 
因为激动,我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丽莎也只会拼命地冲他抛飞吻。他开始大笑。我僵在原地,看着他,一眼眼地仿佛要看到他心里去:“Sam,还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否?”我默默地想,接着眼泪不争气地汹涌出来。不是悲伤,绝对不是,那么是喜悦吗?或者是某种无法言说的委屈感? 
他看见我,目光中有些意外。他的笑容凝在半空中,开始向我走过来。两个黑衣人出现,见状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他走到我面前,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然后开了口。 
“是蜻蜓吗?”声音很温柔很温柔。 
仿佛周身的血都涌上了头,我的脑袋一懵。心跳开始加快。丽莎在边上拼命催我,将手掌伸到我眼前晃动,我慢慢挡开她的手。 
“是,是我!”我用力地点头,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的目光。 
“欢迎你来到香港!”他抓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话音一落,就转身向梅艳芳叫:“阿梅,我有朋友从上海来,失陪一会!” 
我满脑子搜索想说的千言万语,最后出口的却是——“我明天就回上海去了。” 
“啊,那太遗憾了。”他松开我的手,幸福的余温却已经传遍我的全身。 
我的下一句是:“我还会再来的!” 
“是吗,那太好了!一定要来看我的演出哟!”他显然高兴起来。我拼命点头,表示一定! 
“听说你这次来香港要办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希望我确实帮到了你。”他会在此时想起我的工作,可见是个多么会体贴人的、毫无明星架子的男人。我只会同他拼命说谢谢。 
黑衣人在这个关节走上前来,先是对我笑了笑,然后冲着Sam的耳朵说了几句什么。他的表情一变,回过来跟我们说:“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一步了。”接着同丽莎也握了握手。 
他刚转身,我就忍不住将双手握成喇叭,放在嘴边开始大叫:“Sam大哥!我会一直支持你的!” 
他停顿了一下,跟着回过头来。眸子里似乎闪动着什么。深深的眼窝里透出迷人气息。 
“谢谢!亲爱的蜻蜓,我也要告诉你,我一直记得…上…海…的…香…樟…花…园!我们还会再见的,是吗?” 
他大声而坚定地说。接着抛出Sam式的迷人笑容,然后匆匆和一群人离开。 
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浑身汗透,整个人终于瘫软在座位上。握着丽莎的手,我喃喃道:“丽莎,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来香港!” 
“我知道。” 
“这次是我第二次见到了Sam!” 
“我也知道。……”她的手与我的一起共鸣。 
灯光沉沉地暗下来,我的眼皮垂下来,泪水颗颗滚落下来。   
路过蜻蜓6(1)   
6.没有方冰们,化妆品不会畅销不衰,同样没有朱嘉华们,娱乐小报不会层出不穷,明星也不会大红大紫。 
送机的只有丽莎和Miss李。之前我们一起在机场附近享用了一顿味道还不错的港式早茶。我乘坐的那班飞机10点15分始发。 
9点多的时候,我们坐在候机大厅里。我对丽莎和Miss李再次表示真挚的感谢。 
“在香港这土地上,除了Sam,我还拥有你们这两位好朋友。” 
Miss李浅浅地笑:“不客气,希望1997后,你可以带着你的上海歌迷会来香港同我们聚聚。” 
“对,那时Sam也不过38岁,我们可以一起来庆贺他的生日。”丽莎十分赞同。我亦有些兴奋地击掌:“好啊好啊,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正说呢,听见贴身包里的手机响。丽莎俏皮地冲我眨眨眼:“蜻蜓妹妹你的电话,不会是香港小情人来的吧。哈哈。”我一扭头,用眼神表示“讨厌。” 
按下绿色接听键,话筒刚贴近耳边,就听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你好。朱小姐,我是Steven。” 
“啊,你好你好,真是抱歉,就要走了,一直没想起同你来个电话告别。”我又惊又喜。 
对方语气依然和气淡定:“没关系,你们这一行都十分忙碌,而且我们也不过是刚认识而已。” 
“哪里啊,我感谢你都来不及呢,这次多亏你,不然……”我急急辩解,却被对方打断。 
“你就要走了,咱们就不要浪费时间在客气上面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特地来告诉你,不能亲自来给你送行,非常抱歉。另外,希望我们能够经常保持联系。” 
“一定一定,我们好好合作的机会还在后头呢。下次我来香港的时候,也许还要麻烦你呢,谢谢谢谢……” 
“谢谢,鄙人非常荣幸。” 
“我也是,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按下红色挂机键后,我深深呼了一口气。未等丽莎开口,我就说:“就是那个赵彦青,Steven!” 
丽莎哦了一声,就转头看向Miss李。半晌,突然笑了:“我觉得蜻蜓妹妹真客气,永远只认识谢谢两字。”Miss李想了想,也笑了:“你们两个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从未听说过有赵彦青此人,我认识的人里叫Steven的人不少,可是没有人叫赵彦青的。” 
“也许是新来的呢?”丽莎旁敲侧击。 
“怎么可能。此外我跟莎伦姐是好朋友,Sam认识的人,她也应该认识。朱小姐,我怕你遇人不淑。”Miss李难得展现出她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口中的莎伦姐,就是传说中Sam多年的女友。坊间传说他们其实早就结婚,也有传说其实是普通朋友。娱乐圈本来就是个真真假假混淆不清的地方。如今的我不过是尚在河边走,偶尔溅到点水。 
可是Miss李变了冷笑说:“就算不在河边走,干燥的大马路上也偶有积水坑,鬼知道哪天一辆破车开过,惊起漫天水花,无论多无辜的人都难逃此劫。” 
我似懂非懂。 
她仿佛自顾自地继续说:“我们还是认真听歌,认真支持我们喜欢的歌手。这些多少可以帮助我们忘记这忙碌尘世里的种种不快,感受点温柔心情,就这样简单。你们觉得呢?” 
我们相看了一下,轻轻点点头。机场大厅里,背景音乐正低低地,暧昧地流转。如今哪个地方的空气里,不充斥着或忧伤或跋扈或喧嚣或灵动的音符? 
我终于说:“不管如何,Steven这次是真心帮了我,我没有理由怀疑他的为人。” 
也许是吃惊我怎么又扯到这个人身上来了,她们别过头来瞪住我。 
“蜻蜓妹妹,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喜欢你这股善良而固执的性格。”丽莎先叹了口气。她紧紧地握住我的手。 
“谢谢,我只是认为在没有掌握确切证据前,不要随便杯弓蛇影而已。虽然我知道自己还小,还不够领悟这个险恶社会,但请允许让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真诚的。” 
机场大厅开始广播提醒我所坐的那班飞机的旅客准备登机。我的心微微下沉,依依不舍的情绪开始在胸腔内翻涌。 
2个小时后,我于恍惚中抵达了上海。一下飞机,就看见男朋友和方冰一起出现。 
方冰先拿了我的行李冲出去,大叫“taxi,taxi!” 
“去那里排队啊,你以为这是大街上啊!”男朋友一只手拢成喇叭冲她喊。 
只有我一直沉默,仿佛一个人在清晨被电话声吵醒后,一时还缓不过神来。男朋友趁方冰满世界找出租车的间隙,凑过来吻了我一记。 
在车上,方冰兴奋地看我给她带的名牌化妆品,是我送她的礼物。我则给她看新拍的照片,其中就有Sam意外闯进我镜头的那张。 
“蜻蜓,不是我说你,怎么你运气就那么好,老是会碰上自己喜欢的人呢。”她的眼睛几乎要放绿光了。我冲她拼命挤眉弄眼。我怕男朋友误会她的意思。 
她半晌反应过来,先“咕咕”地乐了。 
“死蜻蜓,现在谁不知道你是Sam的超级Fans啊,他也不是不知道,这是吃的哪门子醋啊。” 
男朋友从副驾座上转过头来,看了看我,笑了。 
出了机场高速路,我们开始进入市区。正午的阳光直直地照下来,我看向车窗外,突然有些眼花。一时不知自己究竟身在何处。   
路过蜻蜓6(2)   
城市和城市的差异真有那么明显吗?昨夜还在充满诡异灯光的不夜城里陶醉,如今却站在一座阳光之城的边缘。 
将上海比喻成阳光之城,方冰第一个强烈反对。 
她从来都高度赞美这座城市的夜晚,她坚持说再没有一个城市比上海更夜了,夜至更深,以至靡靡。华灯初上时分,是她与这城市一并醒转的时刻。 
她是属于夜晚的。我们能够在一起,完全是个“奇迹”。 
所以方冰和我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她的外表永远光鲜时尚,出门前是必定要花上2个小时精心打扮的,连每一根发丝都追求完美。看过去,人人莫不以为是个孤傲冷冰的美女,仿佛人如其名。只有我知道她其实孤寂而且轻微自闭。但她不会用沉默来表现症状,相反,人前人后都似翩翩花蝴蝶。喋喋不休。 
方冰所在的杂志社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杂志社,就冲这点,她觉得无论什么口气都可以忍下。何况当年介绍她进入这家杂志的是她的一个有着知遇之恩的恩师。 
她同她说:“这里是做事的地方,像你这么单纯的女孩,永远不会有人来为难你。” 
我则同方冰说:“其实你的隐忍能力是有限的,不过是你放不下许多东西而已。” 
她同意我的说法,但又补充:“蜻蜓,我不是你,所以我不会去爱一张虚幻的海报,不会陷入一首流行歌曲里无法自拔。做到这些,绝对不是光有勇气就可以的。” 
所以她总是争分夺秒地享受当下,在我看来,如此的享受有些消极的味道。比如她会去不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去尝试各种时尚用品,她会吆喝一帮人进出各式风格的酒吧,喝到酩酊。她身边男人如云般来去。很早以前她就把自己给了一个谈不上爱不爱的男人,只是为了体验性的真实。她本身是个编辑,理应清醒明白地看透时尚杂志的真相,却同读者一起成了媒体的受害者。 
每次我一在这方面说她。她就立刻反唇相讥,“你不也是。说什么明知道许多采访里的句子都是记者自己杜撰的,却还要把每一张有关他的剪报看得字字都珍贵。” 
我也不甘示弱:“那也总比你明知道那些当美容模特的妹妹其实满脸是青春痘,后期不得不经过反复修片,你却还迷信做广告的那些又贵又不实惠的品牌要好。” 
她气结。 
其实这些年来,我们熟悉成这样,已经到了可以相互挖苦却不怕伤到对方的地步。 
我不知道那样算不算真朋友。 
“蜻蜓,其实我们都是情感空虚的人,空虚的人容易滋生无聊,所以我需要找个消遣。如同一个人天天接触各种化妆品,看多了厚厚的华丽的精致脸庞,反而不能接受自己的天然肌肤了。” 
所以没有人看见过方冰真正的皮肤、眉毛甚至粉唇;也所以没有人可以排解Sam在我心里的任何丝缕。 
我们不得不承认,真相是清晰的,道理是明白的,行动却是不配合的。何况媒体本来就是阴盛阳衰的地方。女人们又是好奇心太旺盛的动物,年纪越大就越在意得失。耳濡目染的,全非黑即白。 
所以方冰每次在她所谓的“无知”主编的折磨下,忿忿找我诉苦的时候,我总期待着她下一步是勇敢地远走高飞,找到她的天地;可是次次都是倾诉完毕,她又乖乖地回去做个好编辑。 
“蜻蜓,万一别的地方还不如这里呢?” 
“蜻蜓,有个地方邀请我,但他们是新办的,万一没个几天就解散了怎么办啊。” 
“蜻蜓,那家杂志社开的价格,我算了算,也不过比现在多个几百而已。” 
天啊,她不过只得24岁而已,无家无业亦无固定爱人,也没有贫穷父母需要她全部包办生活。她还怕失去什么呢? 
最初,我总觉得我们在工作上十分不同的一点,就是她没有遇见如林编那样的好上司。我只见过她的上司一面,却对她的名字印象深刻。她叫杨妞——天知道她父母怎么想得出这个名字。 
我之所以对这个名字印象深刻,真正的原因是这一年来,方冰在我耳边提了她的名字不下上万次。 
妞妞生于1968年,1994年的时候,她不过是26岁。在中国媒体界,这不奇怪。因为时尚媒体才刚刚异军突起,经过培训的老手,几乎寥寥,年轻而具备勇气的女孩因此被扶上马,是再正常不过了,起码,我们有理由相信,至少十几年内,中国大部分的时尚娱乐媒体将被二十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后的一帮女人控制着。 
妞妞个性保守,言语乖巧,永远慢腾腾地说话,哪怕是批评下属的时候。 
学中文出身的方冰,自然与她并无共鸣之处;而且妞妞对方冰的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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