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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

真诚虚伪固执-第120部分

小说: 真诚虚伪固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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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真想辞职的话,还不如调到我们单位。我们单位没你们单位规章制度严。”
她摇摇头说:“只要是国有企业一个样,大同小异。”
“也是。”曲晓颖点头说。接着问:“你和魏思林住在一起有什么感觉?是不是很开心?很幸福?”
她点头说:“失去了一部分,得到了一部分。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得到了恋人的情爱。很开心。”
临走时,曲晓颖嘱咐她,千万不可冲动,要三思而行,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辞职!好死不如赖活。
一直到下班,汪主任也没来找她,单位显得很平静,没人知道上午汪主任找她做什么,也没人知道她谈恋爱。汪主任并没把事情公开,她一阵欣慰。
自送走曲晓颖,回到办公室,她草拟了一份辞职书,不管是否辞职,还是先把辞职报告写好,以备应急,免得到时无法应对。
自动辞职与单位开除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情,前者是自己要求离开单位,后者是因为犯了错误或者违反了单位规定,受到单位的处分被开除出单位,是一种惩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自动辞职,是本人的要求,要求有多种因素,身体因素、家庭因素、单位因素等等。一般自动辞职,是辞职人的意愿,单位大都会手下留情,只要不做出有损单位形象或单位利益的事,档案记录一般不会太苛刻,而是尽量按照辞职人的意愿填写,便于辞职后重新找到工作。假如是被单位开除,个人档案记录开除原因,这种处罚与刑事判决是同样道理,只不过,一个受牢狱之苦,失去了人身自由,一个不受牢狱之苦,不失去人身自由,其结论一样,档案中都记录着丑恶的一面。某某人偷东西做过牢,某某人偷东西被单位开除,档案记录的罪过都是偷东西,在人们眼中都是——贼。不能说单位开除不是罪过,不是贼,坐牢就是罪过,就是贼。五十步笑百步。
人生——有许多的情,许多的留恋,然而终将还是离别,不是以人们的意愿来决定。父母再丑毕竟是自己的父母,国家再穷毕竟是自己的国家,儿女再坏毕竟是自己亲生的,单位再差毕竟是自己工作过的地方,谁没有感情,谁不忠心耿耿。眼泪吞噬肚子里,伴随的只是眷恋。
第七部第一零七章
    出了市府大院,她想去一趟汤玉安家,看望汤叔叔和汤阿姨。自打那天离开汤家后,有十来天没去上课了,汤玉安对她会不会有意见。事情归事情,课还是应该上的……后来,她还是放弃了这想法。汤家人好不容易才脱离虎口,躲避还来不及,自己岂不是又要给人家添麻烦,增加烦恼吗!让他们重新卷入这场无休止的纷争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愿意管这吃力不讨好的闲事。
往往一件小事情就能够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错误是根据人拥有的权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来取舍错误的处罚。拥有的权力越大,地位越高,所犯的错误也就微不足道,相反,拥有的权力越小,地位越卑微,所犯的错误受到的处罚就越重。处长有权训斥员工,主任有权训斥处长,员工训斥员工就会发生纠纷;主任训斥处长,处长训斥员工理所当然。
做官的是能人,贫民百姓是庸人,对庸人需处处教导,戒备。
回到清目路28号,魏思林正在淘米做饭。
“你去单位怎么说?领导同不同意开证明?”进门后她问道。
“同意。”魏思林说。
“我父亲去没去过乐团?”
“没去。怎么那?他去你单位啦?”
她把上午汪主任找她的事告诉魏思林。
“你父亲动真格的了。他是破釜沉舟,孤注一掷。”
“我想辞职。”
魏思林紧缩眉头,半天没说话。
“中午,曲晓颖去了外事办,我把情况告诉她,她说,我父亲不会这么做的,可能是你们街道上的户籍警或左右邻居去外事办告发我。”
“怎么可能呢?他们才不会管你的闲事。肯定是你父亲。”
“为什么这么说?”
“你想一想,那天户籍警和居委会主任来,百般刁难,就是叫你回家,不许你住在这里。他们怎么会知道你离家出走住我这里?肯定是你父亲去了派出所,借街道和派出所来施加压力,逼迫你回家。然而这一招不管用,你父亲只好去你单位,通过你的领导用处分或者开除来吓唬你。如果你一意孤行,坚持这么做,单位要么处罚你,要么不管事。警察怎么会知道你单位的规定,或者实习期间不准谈恋爱?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魏思林振振有辞地说道。
她茫然。
“你父亲和你们单位一样,用这种手段来吓唬、威慑哪些唯唯诺诺,涉事浅薄的人,已此达到目的。过去,我们天真幼稚,任人耍弄。现在什么时代了?以后是法人制度,没有什么上级部门的决定,把责任一骨碌全推卸到上级主管部门,而是一切按章办事。谁该加工资,谁应该受到处罚,法人说了算。不像现在,做领导的与谁过不去,或者看谁不顺眼做出某种决定,全都推给上级领导,或者集体做的决定,用上级领导和集体的决定做挡箭牌,自己却不承担责任。上级领导知道你什么?你姓什么,叫什么,甚至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怎么去做决定?一切都是基层领导做得决定,也就是以后的单位法人。”魏思林越说越激动,接着说:“不管怎么说,我们俩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有情有缘,结婚成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要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受到别人的践踏?永生永世烙下一条别人强加在我们头上的污点和伤痕。凭什么?凭什么人家皆大欢喜,我们却痛苦悲哀?这两天,我一直在考虑这问题。”
“懦弱!瞻前顾后。”
“你怎么知道的?”魏思林惊奇地看着她。
她妩媚地一笑,说:“我也考虑过。”她把想法说出来。
“对!惟有自私狭隘,争权夺利的才会这么做,为了功绩,为了创造功绩,不顾他人的死活。”魏思林赞同道:“私营老板与国有老板虽然有所不同,有所区别,但实质却是一样,都是为了自己,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营老板想的是如何为自己多赚钱,其功绩就是家业有多大,至于员工的隐私以及触犯法律的事已他全然无关,也涉及不到企业利益。不能说,某某员工斗殴或者乱搞男女关系被警察抓了,顾客就会拒绝购买他的货物?国有老板想到的是如何为自己升官发财,其功绩官做得有多大,对于员工的隐私以及触犯法律的事斤斤计较,因为这方面会涉及到他的利益。某某员工斗殴或者乱搞男女关系被警察抓起来,说明他管教不严,影响职位的高升。殊不知,这些领导为了个人功绩不管不顾,采用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对待员工,害人害己,为社会制造了多少麻烦,多少隐患。”
魏思林说的后半段话,她并不十分的理解,她刚步入社会,对社会和单位还很陌生,至于权力和功绩虽然知道一些,但并不精通。再说自己从来就没想到过将来会做官,握有权力,只想干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男人喜欢追求权力享受,女人喜爱追求金钱奢侈,是天经地义的。”魏思林说:“男人一生炫耀的是权力,追求的是享受,女人一生炫耀的是金钱,追求的是奢侈,唯独有两种人是不喜好别人追求权力享受或追求金钱奢侈。一种是拥有权力享受的人或者富有奢侈的女性,一种是平庸的人或者贫穷的女性。你追求权力享受,他们说你野心勃勃;你追求金钱奢侈,她们说你生活糜烂。其原因,拥有权力享受的人担心的是自己的权力被别人剥夺或者丧失,拥有金钱奢侈的女性担心别人会超越自己。平庸的人自身没能力,没本事获得权力,贫穷的女性自身没能耐,没办法获得金钱,只能用这种好似真理其实是荒谬的理念来误导人们,以解脱自己内心的担忧和不平衡。前者是担忧,后者是嫉妒。”他抽了一口烟,说:“权力享受是要付出代价的,是具有风险的,一是责任心,二是服务心,责任于民,服务于民。”
吃过晚饭,直到9点钟,夏健荣和许兴雄也没来,想必两人今晚可能有事一时来不了,或者觉得这里已经相对地平安,不会再有太大的事情发生,即便发生,也只不过她的父母或者姐姐姐夫前来劝说她回家。
这样也好,早晨,她身上“列加”刚好没了,今晚可与魏思林好好亲热一番。
洗澡的时候,她让魏思林待在屋里,魏思林却执意不肯这么做,他说让人家瞧见废话罗嗦的,他不想惹是生非。他拿了张凳子来到院子里,坐在哪儿望着夜空好像在数星星,或者在思考什么问题?
说心里话,假如没有魏思林在门口为她守护,她洗澡也不安心!毕竟这里不是她的家,不能名正言顺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且随时都会遭到别人的侵扰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几天的居住,她才真正明白了许多道理!同居与结婚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同居许多事依旧你是你,我是我,东西分得也很明细。就拿清目路28号来说,这里不是她的家,是魏思林的家,家里所有东西都是魏思林的,自己只不过借住这里。每一分钱,每一样东西,并不理所当然地去用或者去拿,也只是暂借。虽然魏思林说过,这里就是她的家,家里的东西就是她的东西,想拿就拿,想用就用,不必受到约束,然而总有一种因素困扰着她——名不正,言不顺,放不开来,依旧还像恋爱时一样,相敬如宾,只是超出一般的常规,两人住在一起罢了。如果哪天两人心情不好,闹矛盾,魏思林说一声“滚!”她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虽说事情并不会走到那一步,魏思林也不会那么去做,但是仔细权衡一下,还是有些毛骨悚然。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白吃午餐是要付出代价的。
记得宿丽娜说过一番话:“人往高处走,水往底处流。我是农民,一个农民考上大学,就意味着一生脱离了贫瘠的土地,告别了农村,成为一个吃皇粮的人。假如自己没考上大学,一直生活在农村,人生也就没了希望,没了理想,一生一世,做牛做马,服侍公婆,服侍丈夫。农村与城市不同,农村每家每户都有财产,只是财产的多少而已,城市每家每户无财产可言。农村女孩子选择丈夫大多首选的是财产,其次是才能和相貌。农村人,穷日子过怕了,只要日子过得好一点儿,不愁吃,不愁穿,再苦再累也不怕!公婆虐待,丈夫打骂是常有的事情,毕竟家是丈夫的家,或者公婆的家,自己一份家业也没有,嫁到男家,只能忍气吞声的生活一辈子。而城里人,夫妻俩的家是自己的家,单位分配的房子,夫妻俩共同租赁,共同居住。夫妻吵架,闹矛盾,丈夫、公婆无权把妻子赶出家门,赶回娘家。在农村,一个结过婚的女人,除了丈夫的家,就再也没有别的家了,即使父母能够接纳她,那也只是暂时的接纳,要不了多久,父母就会把女儿送回婆家。假如妻子和丈夫离婚,妻子什么也得不到,无家可归,还得尽快重新找人家,要不,父母整天唠叨,逼迫你重新嫁人。在农村,女儿是为别人家所生所养,儿子才是为自己所生所养。女儿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
有房子居住才算做家,但是房子属于谁?虽然屋子是租赁来的,不是魏思林的家业,但他却是居住屋子的真正主人,而不是与她结婚分配来的。如果这所房子是魏思林家祖上遗留下来的产业,自己结婚住在这里岂不是和农村一样吗,一旦夫妻产生矛盾,有个三长两短,风吹草动,魏思林便可以把她赶出家门,流离失所。固然,打结婚自己就住在这里,然而这只是租赁,不能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打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共同创造的财富才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自己死皮赖脸地待在这里,岂不是与人借债,赖债一样吗!俗话说,感情好,男女才会结婚!那感情好,朋友才会把钱借给你不是一样道理吗!房子和金钱毕竟不是自己用血汗挣来的,而是别人的怜惜和帮助。如果将这些东西占为己有,自己岂不是和妓女一样,结局不都是为了获取别人的钱财吗!
父母为什么有权赶儿女出家门?因为家业是他们的,不能说父母生养了儿女,选择了儿女,就应该养育儿女一辈子,家里的财产也有儿女的一份。然而没有多少人会承认这道理。父母是父母,儿女是儿女,父母的意愿可以强加在儿女头上,而儿女的意愿是不能够强加在父母头上,这就是逻辑与道理。
一个人若想在社会立足,家庭立足,那他与她必须对社会和家庭做出贡献,用自己的血和汗为社会和家庭创造出财富,那么,他与她便可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我们的社会,这是我自己的家。
爱的巢穴是由夫妻双方用血汗共同创造的,不是由别人的施舍得到或者用自身的情感和肉体换来的。
那天,魏思林算了一笔帐,结婚需要花消一千多块钱,平时节省一点,每月储蓄20块,5年才能勉勉强强结婚。如果她再节省一些,每月再储蓄20块,两人合计起来每月储蓄40块,需要三年。一套家具打好,油漆好,需要三百多块钱,加上床上用品,添置衣物,要五六百块,房子重新粉刷一下,喜糖喜酒……样样要花钱,没有个千儿八百的根本结不了婚。再说,魏思林既没有父母的资助,也没有亲朋好友的捐助。如果爸爸妈妈喜欢这个女婿,同意这门婚事,肯定会赞助他们,赞助千儿八百的不成问题。那样的话,要不了三年,两人就能欢天喜地的结婚。
姐姐结婚时,父亲资助了六百块钱。那时,部队住房紧张,当时夫妻俩如果分配不到住房,父亲准备把家里的房子腾出一间让他们先结婚。好在夫妻俩同在一个部队当兵,都是军官。姐夫是付营级干部,姐姐是排级干部,两人理所当然地分到了房子。那时部队有规定,只要不是正营级,或者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在部队,级别不够,住房问题交由地方或女方单位解决。大多数军人结婚住房都是由女方单位分配——拥军优属。
现在,一对恋人若想自食其力地结婚,简直是痴心妄想,没有父母的资助和支持,单位分配的房子,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婚姻大事。就拿魏思林来说,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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