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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盛唐烟云-第14部分

小说: 盛唐烟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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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明,宰相贤德,铁腕铲除了长安一霸。
    “那些事不是我们做的!”王洵冲着无知的人群怒吼。声音喊出来,人也就醒了。想想梦中看到的情景,心里头倍觉委屈。宇文家那小子做事的确比较出格,但从小一起长到大,王洵心里很清楚,他跟自己一样,都属于小恶常干,大恶不犯那种。要是真的像梦里这样稀里糊涂掉了脑袋,没准还真的冤魂不散,日日在长安城门口哭诉委屈。
    草草吃过早饭,三人就又骑着马赶往万年县的县衙。准备借着探监的机会,从宇文至这当事人嘴里听听他的说法。想着中午还跟李白等人有约,张巡便建议雷万春出面去将饭局推掉。到了此时,王洵心里却有了几分豁出去了的念头,摇了摇头,笑着制止,“算了,还是去吧。约好的事情,否则显得我等太没诚意。况且上次的事情,明显是宇文子达故意挑衅在先。稀里糊涂打了一架,我还没当面向那几位道歉呢!”
    “李太白岂是那拘泥之人?”虽然仅有一面之交,雷万春却主动替李白说起了话。“朋友遭难,你无心应酬,想必他知道后也会表示理解。”
    “还是去吧!反正时间上安排得开。”张巡却又改了主意,点点头,笑着支持王洵的意见。“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也许太白兄那里也能听到些消息。眼下他手里虽然没什么实权,平素交往的人物,却和你我颇有不同!”
    如今大唐四海升平,京畿一带已经近三十年没有经历战事,所以从朝廷到民间都喜欢摆弄一些诗赋,歌舞之类的东西。李白乃有名的酒中谪仙,每次痛饮之后,诗兴有如泉涌。故而上至王侯贵胄,下到市井闲人,都以能跟李白一道把盏为荣。席间若是能目睹“谪仙”当场出口成章,回去后,就足足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好几个月了。
    只有宇文子达这种糊涂蛋,见到李白,不想着跟对方攀交情,反而试图打人家一顿出气。如果李白不介意他当日所为的话,愿意出面帮忙探听消息,肯定比王洵等人这样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来得及时。想到这些,雷万春也不再坚持把中午的酒宴推掉了,点点头,低声说道:“也罢,希望太白他能不跟宇文小子一般见识。说实话,让那小子吃一次亏,不算什么坏事。否则,即便这次他能平安脱身,说不定,下回又卷入更大的风波里去了!”
    “那是自然!”王洵苦笑着点头。“子达跟我,平素都有些过于嚣张了!”
    “你还好了!”雷万春见王洵主动认错,赶紧笑着开解,“长安城中的勋贵子弟中,像你这般肯讲道理,且有担当的,我老雷还真没见过几个。其他要么咋咋呼呼,总觉得除了皇帝就是他最大。要么无病呻吟,好像转眼天就要塌了一般。总之是黄鼠狼窝里出跳兔,一代不如一代!”
    王洵笑了笑,也不跟着心直这快的家伙认真。勋贵子弟有勋贵子弟的难处,远非雷万春这种无牵无挂的大侠所能理解。旁的不说,光是祖先们的荣耀,压在肩膀上就是一种沉重无比的负担。如果不是急着振兴门楣,想必宇文至也不会饥不择食地到处去乱抱粗腿。而像自己这般什么都懒得参与,则又会被人认为“不思进取,枉费了那么好的家世!”
    正昏昏沉沉间,又听雷万春低声说道:“提起打听消息,我倒是想起一条路子来。虢国夫人请我明晚过府饮宴,说是答谢当日曲江池畔的救命之恩。我把子达的事情跟他提一提,估计她的消息渠道比李白那里还要多一些!”
    “雷大哥,那女人”王洵登时困意全无,从马背上直起腰来,瞪圆了眼睛看向雷万春。想提醒对方一句,虢国夫人艳名满长安,石榴裙下宾客无数。又顾忌着对方颜面,话到了唇边就吞了回去。
    “老雷,你自己小心!”张巡刚刚回到京师,但也从其他渠道隐约听说一点有关虢国夫人的轶闻,想了想,低声提醒。
    “我觉得那女人不错!”雷万春笑了笑,脸上涌起一缕激愤之意,“咱们惊了人家车驾,人家过后没追究不说,还念念不忘施以援手之恩。单凭着一点,就比京师中很多男人都强!”
    “老雷,大丈夫立世,当惜名如羽!”见雷万春压根儿没听进去自己的劝告,张巡只好板起了脸,非常直白地正告。
    “以讹传讹,听着风便是雨,恰恰不是大丈夫所为!”虽然对方是自己的知交好友兼顶头上司,涉及到为人处事的原则方面,雷万春依旧丝毫不肯退让,“她设宴请我,我去了喝酒,堂堂正正,何必遮掩?若是为了几句流言蜚语就避而不见,反而落了下乘。况且这世上的所谓坏女人,还不都是男人弄出来的?面对面时巴不得对方风骚入骨,颠倒众生,好上下其手,以满足心里头那点龌龊念头。转身提起裤子来,就大骂对方**成性,不守妇道。里里外外,敢情都是你的对!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
第二章初雪 (一 下)
    第二章初雪下)
    看到针锋相对的两个人,王洵不禁哑然失笑。
    这两个人的性格毫无相近之处,真不明白他们怎么走到一起去的?
    张巡乃开元末年探花,满腹经纶,人品和才学都是没的挑。但只有一点,太令人难以接受了。就是这个人说话做事总正经的样子,待人律己都恪守古圣先贤教诲,不到万不得已决不通融。虽然在世间屡屡碰壁,却依旧不知悔改。
    而雷万春,则走的恰恰是另外一个极端。他自持武艺高强,行事完全随心所欲,将人间一切规矩和礼法视若无物。若非后来遇到的张巡,断然金盆洗手。估计在大唐的刑部海捕,早晚必有雷万春这么一号。
    但很快,王洵就明白这两个人成为莫逆之交的原因了。
    虽然被雷万春当着外人的面弄得下不了台,张巡脸上却没有丝毫恼怒之色。仅仅是向着雷万春拱拱手,便悻然作罢。
    “老雷今天这话,当浮一大白”见两人争的有趣,王洵故意大声叫好。
    “满嘴歪理邪说而已!”张巡耸了耸肩膀,摆出一幅我不跟你们争的模样。
    “那张兄还由着老雷满嘴跑舌头?”只是为了看张巡受窘的模样,王洵明知故问。
    “歪理邪说也是理!”张巡斜他一眼,凛然说道。“张某乃圣人门徒,辩论不过就是辩论不过,日后想明白了其中关键,再辩回来就是。说不过人家就强令别人闭嘴,乃法家不孝之徒行径,实非真儒所为!”
    说罢,自己也觉得有趣,率先笑了起来。王洵和雷万春两人也笑。笑过了,因为人处事理念不同而产生些许的不快一扫而空,心中反而愈发觉得对方真实可敬。
    万年县衙门距离平康里没多远,出了坊口正门,转过几个弯,也就到了。才过辰时,地方官吏们还没正式开始处理公务。偌大的县衙门口,冷冷清清不见百姓身影,只有一个刚换了班的差役,背靠着门口的大鼓,双手揣在衣服袖子里,上下眼皮不断打架。
    早早地下了坐骑,把马缰绳丢给从后边追上来的小厮,王洵整理好了衣衫,快步走到差役面前,抱拳施礼,“这位衙差大哥请了。敢问大哥,快班的孙头今天当不当值?”
    “你找谁?”正在假寐的衙差被吓了一跳,顺手抄起辍在身边水火棍,大声问道。
    王洵笑了笑,拉住差役的手,顺势将一串铜钱丢进对方高举的衣袖里。“我想找快班的孙头儿。就是新调来的那个。我是他的表弟孔有方,劳烦大哥进里边帮我看看他在不在?”
    “找孙头啊。等着,我进去给你看看!”不用低头,光凭着衣袖中传来的重量,差役就估摸出铜钱的大概数目。冲着出手大方的王洵点点头,转身快步走进县衙。
    王洵轻轻摇了摇头,闪在一旁,含笑恭候。过了大概小半盏茶时间,昨天受了王家一大笔贿赂的捕快孙仁宇跟在当值差役后,满脸迷茫地赶到。看见笑嘻嘻迎上前的王洵,他吓了一跳,赶紧将对方拉远了几步,低声问道:“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跑衙门口来了!我家大人好不容易才忘了你,你偏偏还到衙门口晃悠,这不是自投罗网么?”
    “嘿嘿!”王洵咧开大嘴傻乐,“只要你孙头不说,衙门里其他人谁还能认出我来?刚才,我跟他们报是你的表弟,表哥,你看咱们俩长得像不像?”
    “像才怪!”孙仁宇气得直跳脚。“我一个衙门里跑腿的,哪敢跟小侯爷你攀亲戚。说吧,你今天找我什么事!”
    “表哥真是个痛快人!”王洵又笑了笑,从贴身口袋中摸出对拿来哄女人开心的玉镯,信手递给孙仁宇,“你看这幅镯子,质地还凑合不?拿给表嫂或者侄女,也算我这当叔叔的一份心意!”
    “又让小侯爷破费了。老孙我怎么好意思!”孙仁宇快速向两旁看了看,嘴上说得客气,手上的动作却一点儿不慢,一把抓住镯子,利落地藏入了衣袖。“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办到。不过小侯爷您也别太难为我,毕竟这是京师里的衙门”
    “我知道,我知道,绝对是件小事!”王洵笑呵呵地打包票,“我有个朋友,姓宇文的,昨天早晨不知道为什么被衙门抓了。我们几个想进去看看他,表哥能不能行个方便!”
    “啥?”孙仁宇一咧嘴,牙齿上的韭菜叶子清晰可见。“他可是京兆尹下令拿的要犯,你这不”
    手伸进袖子,想把玉镯掏出来丢还给王洵,却终究下不了那份决心。犹豫再三,跺了跺脚,低声道,“去衙门后边的角门等我,就是靠近大牢那边的那个。我进去安排一下,一刻钟左右在那里找你。”
    王洵默契地点头,带了张巡、雷万春两个,转身离开。远离衙门口数十步后,再顺着墙根儿慢慢绕向后角门。在那里等了不多时,门从里边被轻轻打开了一条缝隙,孙仁宇的脑袋向外探了探,低声喊道:“表弟,赶紧过来吧。跟着我走,别多看,也别多说!”
    三人大喜,立刻快速闪入衙门内,跟着孙仁宇,先过了一个小小的花园,然后在两堵青灰色的高墙后三绕两绕,经过一个布满铜铃的铁丝网下面,来到牢狱门口。
    “这是我表弟!”孙仁宇向牢头打了个招呼,闪身躲在一边。王洵立刻心领神会,走上前,将一对小银锭子迅速塞进对方衣袖里。那牢头的眼神登时一亮,就像野狼在半夜里看到的猎物般射出两道寒光,随后如同多年不见的老熟人般拍了拍王洵的肩膀,笑着客气道,“既然是孙头的表弟,那就是自己人。跟着孙头进去吧,注意,别耽搁太长时间,弟兄们都担着老大风险呢!”
    王洵点头称是,跟紧了孙仁宇,快速迈进监狱大门。一门之隔,内外差距立刻如两重天。只见沿着门口一条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石板小径直通监狱深处,上面污水横流,秽物遍地。两排粗大的木栅栏相对排开,栅栏后,无数蓬首垢面的囚犯双手奋力探出来,对着门口的差役大声喊冤。
    自幼锦衣玉食的王洵哪里见过这种阵仗,登时被监牢里的气味熏得把昨天晚上吃的羊肉汤泡馕差点给吐出来。好不容易压下了心中烦恶,再往两边看,只见栅栏后的牢狱被土墙隔成了一个个小间,每个小间或者关着四五个囚犯,或者只关着一个人。同是坐牢,待遇却大不相同。
    那关着四五个囚犯的牢笼,里边仅有一堆稻草给囚犯们做铺盖。并且大多远离牢狱的通风口,暗不见天日。只而关着一个囚犯的牢笼,则被褥,桌椅一应俱全。甚至个别牢笼内,连书本纸笔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囚犯们身上的拘束物也千差万别。有的压根儿就没带刑具,有的仅仅在脖颈上象征性地套了根铁链子,有的则手铐脚镣片刻不离身。最惨的一个人,则是脑袋,双手,双脚被同一张木板上的五个洞,牢牢枷在一起,整个人趴在泥坑里,抬着脖子慢慢倒气。听到有人从面前经过,圆睁的双眼中露出一丝留恋的目光,这样下去,恐怕过不了两个时辰,整个人不死也变成残废了。
    见到此景,张巡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眉毛往上一挑,大声说道:“没想到的京师大牢,居然也如此污秽不堪!”
    “嗨,一群囚犯,头上有片瓦遮雨就不错了,还能让他们住进客栈里不成?”念在张巡跟王洵同来,极有可能非富即贵的份上,孙仁宇不跟他计较,压低了声音解释。
    张巡却不肯领这个情,指了指被枷成待宰牲口般的那个囚犯,低声喝问:“他到底犯了什么罪?你等要这样折磨他?若是把人弄死了怎么办?天子脚下,就没王法了么?”
    “那又不是我定的规矩?”孙仁宇没想到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张巡这般不懂道理,皱了皱眉,低声回应,“放心,枷上三天三夜也死不了。这是有名的死不得,几百年了,衙门里对不长眼睛的家伙都这么处置。谁让他命贱,偏偏又犯了王法了呢?若是肯使钱的和不肯使钱的同样待遇,京师里的米价这么高,弟兄们还不都得喝西北风去!”
    “胡扯!”张巡气得直哆嗦,想要再驳斥一番,命令孙仁宇将快被活活枷死的囚犯放开,却被雷万春一把扯到了旁边。“我这位朋友读书太多,这里有点不清楚!”一边向孙仁宇赔笑,雷万春一边指指自己的脑袋。“读书太认真,读傻了,你的,明白?”
    双玉镯的份上,孙仁宇懒得跟对方较真儿。笑了笑,加快了行进速度。片刻之后,一行人来到在监牢最深处,向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囚笼指了指,他低声说道:“就关在这里了。是京兆尹下令严加看管的,各位千万别怪我。我先出去给弟兄们交代一下,一刻钟,一刻钟之后进来找你们。大伙必须按时离开!”
    说罢,将手里的灯笼塞给王洵,转身快速离去。
    王洵拱手向对方道了谢,然后慢慢将灯笼挑向牢笼之内。忽然见到了光,牢笼里的囚犯吓得一哆嗦,迅速向后逃去。手脚上的铁链当当作响。
    “是我,子达,我跟老雷,老张来看你了!”王洵看得心里发酸,赶紧低声表明身份。
    “二郎?”宇文子达茫然地回应了一声,然后如见到亲生父母的婴儿般扑了过来。双手握住监牢栅栏,大声哭喊道:“二哥,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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