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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部分

盛唐烟云-第148部分

小说: 盛唐烟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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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何必等到那个时候”宇文至不满王洵如此委曲求全,撇着嘴低声冷笑。“要我说,干脆捡最省事的办法来,姓边的最为贪财,肯定舍不得他家中那一亩三分地。马上秋收在即,如果他回疏勒的路上不幸遇到个什么马惊之类的……。”
    “休要胡说!”王洵低声怒喝。“咱们已经不是可以说了话不顾后果的时候了。你哥哥可就在长安城中!”
    “如果到我自己都快死的时候,哪有心思再顾旁人。”宇文至丝毫不在意自己旁边就坐着个钦差,继续咬着牙发狠。
    “对啊!拼掉算了。大不了咱们也当沙盗去!”方子陵对王洵的处境感同身受,也走上前,低声附和。
    “真的拼了。封节度未必能狠下心来追杀咱们!”朱五一也唯恐天下不乱,哑着嗓子跟着瞎嚷嚷。
    只有宋武对王洵所经历的坎坷一无所知,心情还能继续保持平静。见众人越说越离谱,赶紧笑了笑,大声提议道:“还是别扯这些没边的了。不是还没被逼到那个份上么?薛老哥阅历比咱们多,听听他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闻听此言,众人立刻意识到当着钦差面前不该如此放肆。讪讪地收住了话头,把目光一道投向薛景仙这边来。
    在座众人,论舞刀弄枪的本事,薛景仙无疑排在最末一位。然而若论揣摩人心和耍弄权谋,谁也不能出乎其右。并且此子做事向来狠辣,不光对别人,对自己也是一样。因此略做迟疑,便低声回应道:“要是躲灾么?我倒想起一个好去处。不但能让边令诚无法继续找明允的麻烦,还不耽误他谋取功名!”
    众人闻听还有如此两全其美的好事儿,心头的痒痒肉立刻被勾了起来,七嘴八舌地催促道:“快说,快说!”
    “您老兄别卖关子了。真是急死我们!”
    “你等还记得那个叫苏适的家伙么?就是被明允俘虏的那个什么木鹿城总管之子?”薛景仙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笑着反问。
    “就是那个鲍尔勃吧。提那厮作甚?”众人眉头轻皱,没有一个人能猜出薛景仙的具体意图。
    木鹿城总督之子的鲍尔勃,是当日王洵在追杀大食溃兵时遇到的俘虏。当时因为察觉到此人的家族可能有在大食和大唐双方之间骑墙之意,王洵便顺手收留了他。并且在过后郑重推荐给了封常清。然而封常清汲取了当年怛罗斯之战的教训,不再敢信任西域众部族的诺言,故而随便问了问,便又将此人丢了回来,留给王洵做日后向其家族索取赎金之用,其他事情一概不提。
    此刻薛景仙全心全意想要回报王洵对自己的照顾,便又想起了这个可堪一用的俘虏。笑了笑,继续补充道:“封帅手握虎狼之师,堂堂正正列阵而战,就可以将大食兵马打得望风而溃。当然不屑于合纵连横的勾当!故而这姓苏的小家伙在他眼里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明允此刻却为孤身一人,又要躲得边老太监远远的,又不能耽误谋求前程,这姓苏的小家伙么,便可以拿来当做宝了!”
    “你是说,我自己主动向封帅请缨,到葱岭之西走一遭?”王洵的心思转得甚快,被薛景仙一提醒,立刻反应了过来。
    “不是走,是堂堂正正的出使。想当年,班定远,可是凭此封侯!”薛景仙微微一笑,带着几分鼓励的口吻说道。“你以大唐安西军中郎将的身份,出使葱岭以西诸国,联络河中诸国以及当年被葛逻禄隔断在外的大唐藩属,共击大食。此乃九死一生的差事,边令诚肯定不会从中作梗。而万一日后有所成,将诸国立约与大唐共同驱逐大食贼虏的文表辗转送回京师。我想朝廷那边,也没人敢贪了你这份惊天奇功!”
    “嘶——”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听得众人齐齐吸了口冷气。葱岭以西的确有很多地方诸侯,一直在大唐与大食之间骑墙。然而比起大唐的无为而治,大食人这些年确是用弯刀将天方教强行推广到每一个角落。宗教这东西最为可怕,开始被迫接受时,心里也许还存有一些抗拒。可念经念得久了,自己就把自己给念了进去。狂热之时,甭说知交故旧,即便父母亲情,也比不上对信仰虔诚的重要。王洵真的要潜入葱岭之西的话,恐怕稍有应对不甚,就要被天方教狂信徒碎尸万段。
    然而与危险等价的是,此行成功后的回报。朝廷中那位天子素来爱惜颜面,新上位的丞相杨国忠也急于建立不世奇功来证明其本人的能力。若是有人弄二十几个国家一道向大唐称臣的文表送回京师,恐怕这番功劳,与破敌人之国都不相上下了。
    一片冷嘶声中,王洵的话听起来格外清晰,“边令诚巴不得我死,肯定不会阻挠。可封帅那边呢,封帅可会答应?”
    “他先前不会答应。但现在肯定会答应。恐怕他现在也头疼如何在边令诚手下,护得你的周全。毕竟他身为大军统帅,不能时时刻刻都盯着你一个人。”薛景仙笑了笑,慢慢伸出一根手指。“这只是其中原因之一。第二么,那大食人的使者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已经来到了安西军中。来而不往非礼也,咱们大唐男儿,总不能轻易被一个化外蛮夷比了下去!”
    后半句话,听得众人心头俱是一热。可以说,与王洵相交的这些人,对朝廷如何不满也好,对奸佞如何憎恨也罢,却都时时刻刻以作为唐人为荣。在大伙眼里,大食人也好,弗林人也罢,都不过是茹毛饮血的化外蛮夷。众人平素心中最恨的事情,便是输给那些平素瞧不起的外族。所以薛景仙一提起假冒的大食使者,众人登时不约而同地想道:“他算个什么?换了我处于他的位置,为了背后的安西军,同样的事情也都眉头不皱!”
    当下,王洵整了整衣衫,对着薛景仙长揖及地,“多谢薛兄指点!他日若能平安归来,王某定然找薛兄共图一醉!”
    “不急,不急!”薛景仙笑呵呵地拉住王洵的胳膊,自觉好生有成就感。宦海沉浮这么多载,他不带任何功利因素交往的朋友甚为寥寥,王洵可能是唯一的一个。故而在心里格外珍惜,断不想因为自己一时谋划失当,将对方葬送在距离长安数千里外的异国他乡。“你一个人去,恐怕路上难免寂寞,封帅也不会放心。”
    “那就我跟明允兄一道去!”宇文至毫不犹豫地上前半步,大声说道。“我们两个从小便一道撒野。相互之间配合得早就熟悉了,路上更好彼此照应!”
    “我也去!”
    “算我一个!”
    “千万带上我!”
    方子陵、魏风、朱五一等王洵的嫡系部属争先恐后。
    人数上,当然足够凑成一个小规模使团。然而,薛景仙心中,却觉得这个使团分量有些欠缺。不是怕他们出去后,在异族面前应对不当,折损大唐威仪。而是怕边令诚这条毒蛇心里没轻没重,豁出去让大食人继续窥探西域,也要想方设法将王洵等人的性命断送在出使的道路上。
    正迟疑间,又见宋武上前半步,仰着脸,笑呵呵地道:“干脆我也去吧。咱们几个都是白马堡出来的,凭什么眼睁睁地看着你等去建功立业?同去,同去。说不定还能顺道拐个弗林国公主回来!”
    众人被他不着调的话逗得哈哈大笑,原本有些肃穆的氛围登时散了。薛景仙当然巴不得宋武主动请缨,有此人那个当中书舍人的哥哥宋昱在背后坐镇,边令诚再想干什么对使团不利的事情,想必也会有所顾忌。但他为人处事甚为圆熟,虽然明知宋武是最好的同行人选,依旧摆了摆手,笑着婉拒,“止戈老弟还是不要冒险了吧。一旦中书大人问起来,薛某可是不好向他交代!”
    “管他呢。你就说不知情便是。”宋武咧嘴一笑,年青的脸上充满了阳光,“况且我总不能指望着他照顾我一辈子!”
第四章 社鼠 (六 上)
    第四章社鼠(六上)
    闻听此言,大伙看向宋武的眼神登时一亮。谁都没想到这个背景极深的纨绔子弟,心中居然还藏着如此志向。特别是宇文至,简直恨不能使劲儿揉几下眼睛。瞪了对方好一会儿,才咧了一下嘴,酸溜溜地夸赞道:“看不出你小子,居然如此有种!你可想清楚了,此番出去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连骨头渣子都没人帮你收拾!”
    “知道了,用你啰嗦!自己照顾好你自己就得了!”宋武笑呵呵地白了宇文之一眼,仿佛嫌对方看低了自己一般。随即,又将目光转向王洵,拱了拱手,带着几分商量的口吻问道:“明允兄不会嫌小弟本领低微吧?咱们好歹也是一座大营里摔打出来的!”
    此刻,王洵心里也是波涛汹涌。笑了笑,以朋友之礼相还,“岂敢!王某求之不得!”
    由于对方有个做中书舍人的哥哥,并且还是杨国忠的亲信党羽,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一直比较冷淡。然而对方总是跟在宇文至身后频频向自己示好,又耐着长安同乡、白马堡一同受训这两重关系,所以他对宋武的态度也无法过于疏远。只是令王洵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落魄到准备外出避祸时刻,宋武居然慨然要求与自己同行。
    甭看大伙说得轻松,连横西域诸国,共同驱逐大食。事成之后,便有一场泼天奇功可供大伙分享。事实上,此行成功的希望根本不到两成。途中稍有不慎,便可能这辈子就埋骨于未知所在,连魂魄都不得回乡。
    以宋武目前的背景,实在没必要冒这个险。即便他混在安西军中管管粮草辎重,几年之后,凭着他哥哥跟杨国忠的关系,也不愁出人头地。况且与王洵做了一道,就等于自己把自己摆在了边令诚等人的对立面。纵然边令诚忌惮中书舍人宋昱的势力不敢找他麻烦,但势必也会被监军老太监另眼相待。(注1)
    这份情意,来得可是有几分重了。即便有家世渊源作为阻隔,也无损它的热度。正感动间,又听宋武笑着说道:“那就有劳明允兄了。说句实话,小弟早就想独自出外闯荡一番。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机会而已!”
    “什么有劳不有劳的。照理,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王洵摇了摇头,笑容隐隐带上了几分别人难以察觉的惭愧。
    当年在白马堡的那些难兄难弟们,如今已经都长大了。非但宇文至成长得令人刮目相看,连当年表现平平的宋武身上,也渐渐展露出了与以往不同的风采。他们眼下的背景都比自己要好,可他们谁也没想着仰仗他人的力量。只有自己,当年在长安时傻傻地指望着秦家哥俩做靠山。如今却又事事指望着封常清。终日把担当二字挂在嘴边上,猛然间发现背后的依仗不那么有力时,就立刻又变得六神无主。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想明白了人生的一处郁结,王洵模样立刻精神了许多,挺直肩膀,朗声说道:“此事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大伙效仿班定远,一道往葱岭之外走一遭。只是其中还有两个环节需要仔细斟酌,第一是有关出使时大伙所持的身份凭证以及来历说辞,虽然准备以大食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也不能过于马虎。第二,封帅那边,还需声明一下,以得到他老人家的允许与支持!”
    话音未落,薛景仙已经笑着接口,“第一点好办。薛某平素就喜欢摆弄些金石之物,伪造几分文书,倒也费不了什么功夫!至于相关交往礼仪么?薛某也算有所涉猎。临阵替大伙磨磨枪,倒也勉强使得。”
    “如此,就有劳老哥您了!”王洵笑着冲薛景仙致谢。
    “几桩小事而已,没什么有劳不有劳的。”薛景仙摆了摆手,然后笑着提醒,“但封帅那边,你还需多下些功夫。不仅仅需要他答应你的谋划。更关键是,需要他替你背书,承认你这使节身份是他临时从权处置,相关任命,禀报朝廷之便可以及时补上。”
    “多谢老兄提醒!”王洵微微一愣,随即又笑着拱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还是烦劳老兄一块说出来吧!否则,就凭我们几个,恐怕功劳不用想立,即便能顺利归来,脑袋瓜子也不敢保证再顶在自家脖颈上了!”
    “别急,容我仔细想想!”薛景仙自己取了笔墨纸砚,站在桌案边慢慢涂涂抹抹。作为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子,他的心思可是比王洵等人慎密得多。很快,便将所有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包括被西域各国发现的,和被大唐这边朝中诸人自己鸡蛋里挑骨头的,都一一想了出来,并且注明了破解之道。
    宇文至等人起初还是站在旁边看热闹,慢慢地便收起了笑容,脸色的表情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大伙干脆在薛景仙身边围成了一个圈子,认真得犹如蒙童受教。他们都认同功名但在马上取,他们都觉得男儿应佩戴吴钩,纵横沙场,才不虚此生。然而此刻,他们才惊诧地发现,原来官场上的门道学问,一点儿也不必行军打仗来得简单。有些凶险之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洋洋洒洒写了十几大页,薛景仙又将自己写下的东西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然后再取来一张纸,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一篇短文。用嘴轻轻吹干了,按次序放好,一并交到了王洵手上,“前边是你需要做的准备。最后一页是给封帅留下的官样说辞。以他对你等的袒护,当然不需要这东西,但留着这张纸,日后他也好跟朝廷交代!”
    “多谢了,真是多谢了!”王洵简直佩服得连话都说不利索了,接过薛景仙的谋划文稿,牢牢地抱在了胸口处。“如果早结识薛老哥几年就好了。王某也不会笨到连得罪了谁都不明白的地步!“
    “早几年,薛某还未必能入诸位法眼呢!”薛景仙撇了撇嘴,酸溜溜地讲了一句大实话。“好了,别跟薛某假客气了。抓紧时间背熟了它,然后去找封帅请缨。你们几个一走,薛某继续留在军中也没什么意思了。干脆,咱们打着护送我回转的由头,一道离开小勃律。在路上趁没人注意时再各奔东西,估计能骗过边令诚那老贼!”
    王洵点头受教,然后赶紧坐下来,重新拜读薛景仙的谋划。遇到不解或者觉得有待商量之处,便主动向对方求教。薛景仙也是难得不需设防地与人交往一回,故而非常乐于出言指点,往往在说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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