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全集-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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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不着收买,我们就是奸细、凶手、盗墓贼、菜人等等,只等领导一声令下了。
四
每个人对自己是什么样子的都有一点好奇心。举例言之,我长得又瘦又高,面色憔悴,头发开始花白了,经常不按时令地在春秋天穿一双皮凉鞋,袜子上满是尘土,这些情形我完全知道。但是我不知别人背后是怎样看我,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女人怎样看我,是否以为我还有魅力。李卫公大概也是这样的吧,虽然他是数学天才,擅长推理,但是自己背后的事情总是推论不出来。据我所知,李卫公年轻时虽然是个流氓,但却是个好流氓,虽然有在市场上收保护费、酗酒闹事等不良行为,也有足够的善行来补过。比方说,冬天官府要每条街出徭役去挖护城河,他总是第一个去,邻居的小孩子不见了,他又第一个下水井去捞(大隋朝没有拐卖儿童的事,小孩子不见了准是掉进井里了)。而且这条街上有了一个流氓,小偷也不大敢来。除此之外,他还是这条街上的业余消防队员、民防队员等等,为公益事业出力不少。所以我想,当他知道了自己是人民公敌之后,准会觉得这些事干得有点亏。这是从我的切身经历里推论出来的。要知道我也是个工会小组长,负责收会费和发电影票。所以一听说今年涨工资的名单里没有我,就觉得这些事都白干了。
这样的经历我体验过多次,想必也能使你想起些什么:我到系里去,听到一个办公室的门后某些三姑六婆在议论一些什么,当你推门进去时,她们都不说了。但是从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她们说的是我。我马上就想到了愚人节的论文——别的事我是不大在意的。对这种事,我的反应是晚上做噩梦,手提机枪闯进办公室把这些女同事通通杀死。干完了这件邪恶的事以后,心里又后悔,因为这些女同事没有一个未曾给我介绍过对象。惟一能安慰我的是这里是中国,机枪之类的东西不容易搞到。根据这些体验,我以为李卫公听说自己害死了半城(夸大的说法,正确的说法是六分之一)的男人,感觉就是噩梦成真。因为他是个流氓,社会地位低下,常常感到自己在受歧视,做梦时肯定也屠城过。但这只是做梦,并不是真的在干。假如我的噩梦成了真,我也以为不是我的责任。更何况在梦里我只杀掉了比较老、比较多嘴和比较难看的女同事,把年轻漂亮的全留下了。
我已经说过,卫公原本是个本分人,天性乐观,他从来也没想到全城的人都在策划拿他做包子,而且一点都不露口风。这件事让他很生气,觉得应该重新估价眼前的世界和做人的态度。至于他害死了好多人,应该给他们抵命之类的事,他一点没想。不管怎么说,卫公不过是喝醉了在房顶上跑了跑,并不是有意要害死那些人。当时屋子里黑咕隆咚,红拂也看不清卫公的表情,只觉得他的手直往自己怀里伸,她就使劲推他,心里还有点后悔,觉得自己到这个地方来有点欠考虑。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房子四面响起了很猛烈的水声,好像这间房子的四邻全是淋浴室一样。虽然她早就嗅出了这里有很浓厚的气味,还是问了一句:下雨了吗?这当然不是下雨,而是那一百二十八个公差在房子四周尿尿。李卫公觉得全身的血都往脸上冒,大吼了一声“你妈逼”!在黑地里摸到一根绳子头往下一拽,四堵土墙就朝外倒下去了。这个把戏使红拂很惊奇,觉得李卫公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不容她说些什么,头顶上的房顶就掉下来,把他们都罩住了,而且轰的一声巨响,尘土飞扬。李卫公一跃而起,破房顶而出。不过在这时候他还干了他这辈子最后一件善良的事——抓住了红拂的手腕,拉着她一道跑了。
我现在知道,李卫公三十岁以前在洛阳城里本分为人,这段时期里他很善良,但不够伟大。后来他逃出了洛阳城,就再也不善良,但是很伟大了。但是在他善良时,身上有伟大的成分。比方说,上面来的人员在他墙下尿尿,把墙都要尿倒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本分地用绳子把墙拴住,让它倒不下来——这是他善良的地方,是主流大方向。不善良的地方是他把绳子打了活结,抓着绳头一拽就开,好像随时准备砸死谁。后来他真的用土墙埋住了好多人,而且趁着尘土飞扬时拉着红拂逃跑,在灰土里见到人影就照他两腿之间猛踢一脚,让他把双手夹在腿中间满地打滚——李卫公原来是流氓,最善于干这一手,但以前没踢过公差。他就这样跑掉了,至于土墙砸没砸死人,他又踢没踢死人,都一点也不重要,因为他跑了以后那一批公差反正都活不了。除此之外,街坊四邻也都遭了杀头之祸,他害死人的数目就此有了大批的进账。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三章(4)
五
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因为有了“连坐”这种事,一切都复杂了。举例言之,我们系里有个女人生了第二胎(这是不许可的),因此就要罚全系的奖金,一直罚到了我身上;而我是个单身汉,却要为别人生孩子而掏钱——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干了什么与此有关的事。李卫公从他家里逃走,犯下了杀差造反的重罪,按照一人造反十户连坐的原理,就要把相邻的十户人家满门抄斩,这又给刽子手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为他只有杀男人的鬼头大刀、杀女人的坤刀,却没有杀吃奶婴儿的刀。而挥起杀大人的鬼头大刀去杀婴儿是不行的,会被人讥为小题大作,还会有人说他太残忍,所以他只好自己掏钱打了一把小刀子,后来不是总用得着,只好廉价卖给了杀羊的屠夫,到下次杀小孩子时再找他借。这些脑袋都杀完以后,就送到四门去悬挂,但是这一回人头多得没地方挂,只好用绳子串起来,远远看去,好像城门上在晾蒜。而李卫公本人却很卑鄙地逃跑了。当时正是半夜,所以没有逃出城去,而是找地方躲起来了。
“连坐”这种想法本来是这么考虑的:每个人都是在别人中间生活,所以他们天生小心翼翼,生怕招致别人的仇恨。假如一个人惹祸会连累到一大批人,那他一定会更加小心。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对卫公这样已经害死了上千人的家伙却是不起作用的。假如我是他,到了这种地步也只好豁出去了。
那天夜里李卫公逃走的时候拽着红拂,而她老想转回去看看刚才为什么会轰隆一声房倒屋塌,故而他们是用两只蚂蚁争夺一个饼干渣的方式逃离现场的。因为李卫公长得人高马大,又锻炼过身体,力气比红拂大很多,所以逃得相当之快,但是逃到城墙边上一片菜园子里时,他还是觉得腰酸腿疼,而且背上的肌肉也扭伤了。这里有个荒了的土地庙,他就把她拉到庙里去。红拂说,她实在想知道一下为什么李卫公的房子会忽然倒塌。他就告诉她说,那是因为四堵墙都朝外边倒下去了,坐在墙上的房顶没了支撑,就掉了下来。而那四堵墙早就想往外倒,他用绳子把它们系住。在房塌前,他把绳子解开,那些墙就如愿以偿。红拂说她还是不明白墙为什么非要往外倒不可。李靖说,那是因为外面有人老往它们身上尿尿,这就使得它们很想倒下去压死那些人。墙倒时那些家伙正在尿……红拂说:你说那沙沙的响声就是尿尿?我不信。李靖说,男人尿尿就是这样的,你没见过男人尿尿吧。她就说:你尿给我看看。李靖就到外面去,解开裤带,亮出他那杆大枪尿了一回。红拂咬着手指看完了说:真奇怪。下回你再尿尿叫我一声。李靖不禁轻蔑地想:她真是什么都不懂。李靖和红拂私奔的事就是这样。他们俩奔出来以后,他还傻头傻脑地问红拂道:你为什么和我私奔?她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也不知为什么。因此李卫公就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这一点后世的人也感到非常的莫名其妙,仿佛她应该继续在杨府待下去,让头发接着长。
据说头发长到了一定程度,就变得非常之硬,发带束不住,会向四面伸展开,然后像伞盖一样垂下来,红拂就变成了一棵观赏植物。指甲长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成麻花状,这时候长指甲的人就会变成一架多工位的组合钻床。奶妈子喂奶久了,Ru房也会长到像大棉花包那样大,里面盛满了流体,这时候她只好用一辆手推车来搬运自己;而且还要小心,万一有什么在她胸口刺了一下,她就会整个儿流光,在地下摊开一张皮。这些奇形怪状者加上九十岁还能穿针引线的老婆婆,一百二十岁还能使女人坐胎的老公公,都被称为“人瑞”,会被盛到一个大笼子里,放到洛阳街头去展览。他们坐在笼子里,背诵着领导教的傻话。这被视为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按我的观点应该叫做折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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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在变成一个“人瑞”的途中。假如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会当上各种委员,到各种场合去表演端庄,一开大会就该坐到主席台上背诵傻话。这是因为我有能人所不能的本领,但是这种本领比较抽象。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费尔马定理,更没有人知道它有什么用处,领导所知道的只是没人能够证得出它来。这完全不像一个女人长了两个各重一百公斤的Ru房,每天能出两桶奶那样直观。虽然如此,我也不能拒绝领导的关怀。正如地里有一根麦子长了两个穗子,它就不能拒绝自己被人连根拔起,被称为“嘉禾”,裹上缎子,用快马送进京城呈给皇上御览。虽然假如你是那棵麦子就会知道,它不过是生而不幸为双头怪胎罢了。但是它能让领导感到满足:你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包括各种怪物。我现在夜以继日地努力,正是要证明自己是个怪物。因为不能证明我是个怪物,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王小波全集》 第四卷红拂夜奔:第四章(1)
本章首次提到了一个古国扶桑,有人说它是古代的日本。作者也乐意相信,但就怕日本人不肯承认有一个中国人做过他们的王,正如我们不承认成吉思汗是蒙古人,而非要说他是中国人一样。
一
人家说,虬髯公和红拂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是因为虬髯公送给了红拂一双自己打的麻鞋。当然,这不是一般的麻鞋,甚至你拿到手里也看不出它是麻制的。红拂起初并不想接受这件礼物,因为这双鞋里含有太多的唾液,想起来有一点恶心。但她后来还是收下了,因为这东西有奇异之处,只要穿在脚上,就会觉得冷冰冰麻酥酥,好像赤足踩着了眼镜蛇,马上就想拔足狂奔,而且跑上几十里还是惊魂未定,一点也不觉得累。除此之外,虬髯公还送了她一对轻剑,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他珍藏多年的宝物,送给——虬髯公的声音不清楚,是因为他总在嚼鞋子,不知不觉把舌头的一部分也嚼掉了——红拂做纪念品。因为这些原因,红拂觉得他对自己很好,甚至到了最后被吊在空中时还在想念他。假如她知道在杨府时虬髯公总在打她的小报告,就不会这么想了。每天虬髯公都要向杨素交一份例行报告,说说红拂今天干了些什么。每次她跑到外面去他都报告了,这种报告一次两次对红拂没有什么害处,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比方说,一百次,就会产生效果,领导会派人把红拂用一床大被子裹起来,乱棍打死,然后埋在后花园里。到了大唐朝,人们把杨素的花园挖开来,发现那里就像红色高棉搞的那种万人坑。到了宋朝,又有人到长安去发掘,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万人坑。所以像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打听,知道多了以后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除此之外,他送给红拂的那对剑也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铁片做的,一点钢火也没有,只能拿来斩苍蝇。这对剑是这么来的:他给领导打个报告说:需要一对剑,以便送给红拂作为感情投资,领导就发下一对剑来。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自然不会给什么斩金断玉的神兵宝器,而要给一对切豆腐也费力的铁片。这样比较省钱,也比较安全。简言之,虬髯公住在她的楼下就是监视她的,但是这一点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是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告诉别人。
根据史籍记载,虬髯公很爱红拂,但是红拂不爱他。失恋以后他就出国去,当了扶桑的国王。这件事说明想出国就得赶早,早了可以当国王或者发大财,迟了只能当数学或物理学博士。现在再去,就只能在餐馆里打工了。不过当扶桑国王对虬髯公可不是件好事,因为他最不喜欢吃鱼,而扶桑的御厨天天给他做生鱼片吃。假如有一顿他对生鱼的胃口不好,那些御厨马上就很冲动地跑到大殿上来切腹自杀,所以血淋淋的场面总是不能避免,不是眼前血淋淋,就是嘴里血淋淋。这时候他已经老了,长出了一个鲇鱼嘴,这和他松宽的两颊倒是很相配。我们说过吧,他是脸上毛孔很粗的黑胖子,很容易出汗。在杨素家里住着时,除了要打小报告之外,他对红拂倒是很好,很喜欢和她聊天,告诉她有关李靖的事——虬髯公的消息相当灵通,知道李靖闹事的始末,知道他是个数学天才,甚至知道李靖在酒坊街有一个相好,这说明领导很信任虬髯公,虬髯公前途无量。本来红拂逃跑了他应该受到连累,但是领导很信任他,就不一样了。红拂逃跑以后,杨府只是宣布注销她的乐籍,以后回来永不接纳,仿佛现在红拂已经后悔了,跪在杨府门前似的。而李靖跑掉以后,衙门里却派了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到处去抓他,并且悬赏缉拿。结果总是拿不到,因为洛阳城大着哪。
假如杨素雇我当顾问的话,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李靖。这办法就是出一通告示,贴到所有地方,宣布赦免他的一切罪过,假如有可能的话,再任命他做一个小官,用官费给他出版数学书。他就会马上兴高采烈地跑出来。等他出来以后,想拿他怎么办都可以了。当然,我也会建议不拿李靖去做包子或者砖头,但是我说了人家听不听就不一定了。这种方法是从我自己的切身经历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