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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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菜单上排名最高的通常都是猎物,他们虽然可以在众多猎手头上风光一阵,但很快就会被从纸上和世界上除去,真正牵动[冥河]组织成员荣誉感的是猎手们的排名。组织规定如果不满于排名的顺序,可以向更高名次的人挑战,但是只限于低名次对高名次,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排名高的人任意杀死不和脾性的成员,减少组织内部不必要的损失。
“老板……”宾布指着菜单上阿洛尔和拿慕鲁的名字说,“我求你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划下去行不行?”
老板笑眯眯地摆摆手,告诉宾布从没有这种事情发生过。
“那——”宾布抬起眼睛,一只手指敲打着桌案,大声问:“我出钱悬赏教皇的头可以吗?”
这句话一出口,整个酒馆里的空气就像停止流动了一样,众多[冥河]成员里没有一个人再说话,珍妮芙甚至可以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终于笑眯眯的老板稍微睁开自己的小眼睛,透一丝光明出来,然后回答:“不行。”
宾布明白,现在[冥河]的最大主顾就是教皇,他们怎么可能自断财路呢?“建立自己的国度……”现在[冥河]里面除了切列维还有人这样想吗?他们是不是已经懂得了纸醉金迷,及时行乐,用黄金的光芒掩盖自己的失落和无奈,变成了一群可怜的任人驱遣的狗!
老板,已经发胖的你,是不是也和他们一样,满足做肯赛思的一条狗!
老板似乎猜透了宾布的心思,他和气但含着可以察觉出来的不满说道:“不要指责我们,宾布,[冥河]之所以衰落,你也难逃责任。”
宾布抓起一只酒杯猛地灌下去,然后啪的一声放回桌上,宾布的表情让珍妮芙感觉很不安,可老板又接着说下去。
“很多人以你为赶超的前辈,没想到你竟然败给名不见经传的朗修,他从巴马丁盗贼工会被除名,刚到这里就打败了你……这件事让很多人失去了信心。”
宾布又喝了一口酒。
“我告诉你们……”宾布没有喝太多酒,话语中却带了很重的醉意,他从椅子上跳起来,环顾四周,大声说道:“听着!如果在这里的人有谁敢碰阿洛尔和拿慕鲁一根头发,我追到天涯海角也会杀了他!”
酒馆里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小酒桌上有几个人小口啜着酒。
珍妮芙小心地扯了扯宾布的衣襟,刚才老板和宾布的对话弄得她一头雾水,现在她只希望宾布坐下来和和气气地说话,这种紧绷的气氛让她很担心。
宾布看看满脸疑惑的珍妮芙,努力平息自己的怒火,他抓起菜单又仔细看了一遍,问老板:“你们的消息变得这么不灵通吗?哈德克已经死了,你们还把他排在第五位?”
老板狡黠地笑了,他神秘地告诉宾布:“因为今天菜单上的人还可能有变动。”
话音刚落,屋子里面又多了一个人。这个人四肢像螳螂一样细长,脑袋窄窄的,像一个老玉米,两只眼睛却很亮,刀锋一样锐利。他身上的饰物很多,黄金的、白银的小圆片满满地镶嵌在黑色的斗篷外面,显得华而不实,一把漆黑的匕首握在手里,指甲剪得很齐。
朗修·博罗沙!
两年前,宾布就是败在他手里,那场大草原上的决斗,让宾布以后再没有拿过剑!
朗修傲气十足地绕过几张桌子走向宾布,用极其不屑的眼神打量屋子里的其他人,就连老板也没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老板和自己只是一个相互利用的关系。[冥河]的成员大多对朗修敢怒不敢言。
“你来干什么?”宾布不带表情地问。
“呵呵,手下败将,我来再和你打一次!”朗修毫不掩饰他的傲慢,他仰起头,用嘲笑的目光看着面前的宾布。
宾布把头转回去问老板:“名次高的人不可向名次低的人挑战,不是有规矩吗?”
老板笑眯眯地回答:“你不同,你已经没有名次,所以我才招回朗修来对付你。”
朗修在一边挑衅地冲宾布笑。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切列维告诉我的。”老板诡谲地笑。
“他……”宾布低下头去,若有所思。
“喂,干脆一点儿,是被我干掉,还是跪下来舔我的鞋底?”朗修晃动脖子催促,他那种目空一切的架式着实令人气愤。虽然弄不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如果宾布不接受挑战的话,珍妮芙都几乎忍不住想教训朗修一顿,如果打不过朗修的话,那就教训没骨气的宾布一顿。
宾布一下子推翻了酒桌。
朗修嘴里“嘁”了一声,一脚将向自己飞来的桌子踢开,然而再去看时宾布和珍妮芙却不见了。
朗修望了望天花板上还在晃晃悠悠的小天窗。
“从上面吗……”他接下来问老板,“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再干掉宾布一次,就有一座庄园给我?”
“我以良心担保。”老板笑眯眯地承诺。
“哼,你有什么良心!”
朗修骂骂咧咧地在地板上走了两步,快要走出门口的时候,他站住脚步,回头把他的想法大声说出来,要酒桌上的其他人都听到:“真简单,只要再干掉那个废物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笔……喂!其实你们也能做到,哈哈哈,可惜不是人人都有我有这样的胆量……”
朗修在笑声中走远了。
酒馆里躁动起来,有人对着朗修的背影咬牙切齿,有人在猜测宾布和朗修之间的胜负。
“我希望宾布赢!”一个人叫道。
老板望着黑洞洞的门外,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起来。
“既然不肯回来,像宾布这样危险的人物还是早点除掉为妙。”老板想到,背起双手在地板上踱起步来。
正文第十六章凶( 更新时间:2003…12…16 15:01:00 本章字数:5817)
“放我下来!你这算什么?那个人那样侮辱你都不生气?”
宾布夹着珍妮芙在山道上飞奔,不回答她的话,从[冥河]总部的天窗逃出后,眼前就是一座苍莽的高山,站在山崖上可以将近在咫尺的拉何尔城一览无余。
“放我下来!”珍妮芙在宾布的臂弯里挣扎起来,宾布只好把她放开。
“懦夫,胆小鬼,可怜虫!”珍妮芙两脚一粘地就把一大串难听的话砸到宾布脸上。
宾布坐到一块大石头上,活动自己的一只胳膊,对珍妮芙的话充耳不闻。
“如果你不接受挑战,我就不跟你走了!”珍妮芙接着威胁道。
“你能去哪?”宾布抬起眼睛看着她。
宾布的表现让珍妮芙非常失望,在卡福村和索斯朗交手的时候她还觉得宾布很有勇气,是自己学习的榜样,可是现在的宾布分明像一条丧家之犬,夹着尾巴四处躲藏,恨不得逃到土拨鼠的旧洞里去。
“记得你说过的话吗?”珍妮芙想起了衣袋里的那枚阿托里亚金币,她灵机一动,眨眨眼睛问道。
“你说过要保护金币的主人,现在金币在我这儿,你就应该保护我!”珍妮芙理直气壮地大声说道,然后她往地上一坐,双臂交抱在胸前向宾布宣布:“我不走了!”
朗修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追上他们,是因为朗修非常自大,他在追捕猎物刚开始的两小时里都是信步而行,看看沿途的风景,同时也让猎物多跑远一点,多享受一些死神降临前的恐惧。
宾布的眉头皱出了七、八个疙瘩。
珍妮芙得意地看着他,为想出这么好的主意而在心里不住地夸奖自己,如果她不肯走,朗修追来的时候宾布只有留在这儿,否则宾布就完不成对圣武士的承诺。
这时旁边的草丛里窸窣了几声,从里面跳出三个矮小的身影,原来是法缔尔大陆上最低档的怪物——地精,它们智力低下,相貌丑陋,长着一双沙漠大耳狐一样的耳朵,浑身毛茸茸的,身材像一头营养不良的小熊,只有半人来高。
为首的一个手里拿着不知从哪里拾来的小刀片,对着珍妮芙比划了一下(地精们都喜欢拣比较弱的人恐吓),用生硬的通用语叫到:“金币,拿来,不然,不然……”它突然忘了“杀掉”这个词该怎么拼,于是它“呵呵”地傻笑起来当成是威胁,后面的两个跟班儿也“呵呵”“呵呵”地一块儿跟着它笑。
它们三个人一早就埋伏在这儿,专等单身客人上门,虽然宾布是两个人,但地精在草丛里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看到好不容易有人来,马上跳出来抢劫,要是抢到钱它们马上就去换些东西吃,怎样也比蹲在这里被饥饿折磨得头晕眼花好。
珍妮芙正有一肚子好气没处发,又看见三个傻头傻脑的地精来凑热闹,她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也不要宾布帮忙,一脚一个把三个小地精踹下了山。地精们一个个惨叫着顺着山坡滴溜溜滚到山脚下的小溪里,珍妮芙硬底儿皮靴的味道让它们三天都没能从床上爬起来。
宾布有些吃惊地睁大眼睛,他发现面前的女孩一点也不弱,只不过是缺乏临战的勇气罢了,如果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战士。
勇气?
宾布问自己:害怕吗?
黄昏的阳光投在山坡上,将松柏的影子拉长,几只黑漆漆的乌鸦沙哑地叫着,草地被夕阳染成血的颜色。
一只蛇皮靴踏到草地上。
朗修的短匕首在草地上投下诡异的影子。
黑柄,黑刃,标准的暗杀者匕首,即使是在月光明亮的夜晚也不会反光,绝不会向敌人暴露自己的位置。
看见刀时,刀已在你的胸膛。
现在他的刀给宾布看。
因为他觉得自己稳操胜券。
宾布站起来,冲珍妮芙笑了笑:“满意了吧,小姐?”然后他示意珍妮芙坐到的自己刚才坐过的大圆石上,“负起责任来,给我加油吧。”
“是!”珍妮芙攥住两只拳头,认真地答应。
夕阳如血。
宾布踏前一步,放开双拳,两手内空空如也。
朗修斜着眼睛看了看宾布腰间空悬着的剑鞘,冷笑了一声。
“呵呵呵,我有这么可怕吗?竟然让你怕得不敢再用剑……这样的敌人我都有些不忍心下手呢……”
朗修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道伤口!
咸咸的血从伤口中流出来,淌到嘴角,朗修用舌头将血迹舔舐干净,脸上的表情严肃下来。
“空气魔法……你变成了一个魔法师吗?”
宾布不答话,两只手各造出一只风镰,贴着草皮向朗修抛过去,旋转的风镰将枯草割碎,千片万片碎裂的草叶向空中飞起。
朗修脚下用力,向前跃过了风镰,刚一抬头,宾布已经手持毒刺奔到他面前。
当——朗修手中的黑刃和宾布的毒刺相交,两人各自向后退开一步。宾布的毒刺重不过锱铢,却和朗修的匕首拼了个不分胜负,朗修用怪怪的眼神看着宾布,随后他发现自己的匕首上出现了裂痕。
“长本事啦……狗杂种……”朗修狠狠地骂道,身子一侧旋转着向宾布划来,速度很快,珍妮芙只能看见他手中的乌光一闪。
宾布身子一矮,低头躲过了朗修的黑刃,朗修只觉得眼前一花,宾布已经冲入了他的怀中,右手中的毒刺犹豫了一下,然后左手握紧,给了朗修一个结结实实的上钩拳!
朗修捂住下巴退后,几颗被打掉的牙齿来不及吐出,被自己和着血咽了下去。
朗修的匕首掉在了地上。
“好耶!”珍妮芙跳起来为宾布助威,朗修的脸色非常难看,他用眼睛瞟了瞟珍妮芙。
“小丫头……等我打败了宾布好好给你点儿苦头吃……”
朗修用力扯破自己镶满饰物的斗篷,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黑色的斗篷和成百上千的金银圆片被甩到草地上。
轻装上阵的朗修,背后背着一把长剑。
这把长剑一直被华丽的斗篷遮挡起来,剑柄也没有露出来过,这是朗修最后的杀手锏。
珍妮芙看到朗修拔出那柄五尺长的剑,嘴里不敢再发出什么声音,生怕分散了宾布的注意力。
宾布不动。
两手依然空空。
朗修双手持剑,瞅准宾布的腰,像是镰刀割草那样一捞!
宾布向后退去,而朗修中途又将剑刃反过来,向上一挑。
长剑霍霍,宾布再退,同时伸手在草皮上抓了一把枯草,朝朗修抛过去,试图干扰朗修的视线。
朗修冷笑,手里的剑只一挥,接触过的空气便擦出一道火焰,枯草在这道火焰内完全被烧成灰烬。
剑上有魔法加持,是一把魔法剑。宾布皱着眉头退开一步,后悔刚才没有用毒刺结果朗修的性命,而是只顾一时痛快便宜了拳头。
宾布瞥了一眼左手:“都怪你……”
朗修吼叫着杀来,宾布向旁边闪去,剑劈在地上,被砍中的枯草就像是火种丢在在燃油上一样“呼”地烧起一个火圈。
朗修倚仗武器的长度步步紧逼,让宾布穷于应付。在一旁观战的珍妮芙两只眼睛一眨也不眨,既担心又不敢漏掉一个画面,她很想上去帮忙,但她知道有些战斗必须由一个人来完成,叔叔称这些为“战士的荣誉”,何况宾布和朗修的战斗也不是她可以插上手的。
“哈哈哈,宾布,你始终只配输给我!”朗修得意地挥舞着手中的剑,再一次将宾布逼退,他不停地进攻,让宾布没有机会使用魔法,两只眼睛也紧紧盯住宾布的手,以防宾布耍什么花样,老板已经把宾布惯用的伎俩全都告诉他了。
宾布看着朗修的剑,眼神慢慢开始迷惘起来,他似乎又看到了自己的剑,当年握在自己手里,纵横驰骋的剑,那把剑有自己的目标,那是活人的剑,锋利的剑!
我的剑为你而锋利……
宾布莫名伤感起来,他茫然地看着面前,彷佛朗修已经不复存在一般,他看到了遥远的过去,一切已经消逝的物事又重新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傻傻地笑,又悲伤下去,复而两只眼睛射出残忍的光,随后又黯淡下来。
死人!你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