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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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宝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它要求人们勇敢、机智、果断,而且不允许你犯任何错误,有时一个小小的纰漏,就会让你成为宝藏旁边的骸骨。
所以,如果找不到可靠的帮手,那就只好依赖自己的经验。
拿慕鲁掏出羊皮地图,标记下现在的位置:秃鹰荒谷。对,就是这里,影子一样的秃鹰在干燥的空气中盘旋,烈日肆意烘烤着干裂的大地。这里具备一切死亡的要素,强盗,食人魔,干旱,样样都能要你的小命。
远处的碎石堆旁边,就躺着一具尸体。
拿慕鲁朝尸体走过去,希望从他身上得到一些信息,探险家们总是好奇的。随着距离的接近,拿慕鲁从尸体身穿的灰白色战甲上辨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应该是纽新斯要塞的战士(他额头上系着的红条带也说明这判断是正确的),据说纽新斯要塞正和兽人们在打仗,这个人大概是被打散的纽新斯士兵吧,居然死在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战争还真是可怕呀!
这个可怜的死难者看起来年龄不太大,他仰面朝天躺着,两眼翻白,嘴张得老大,舌头吐出口外。不用问,他肯定是渴死的。渴死的滋味一定不好受,想到这儿,拿慕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水袋。
“安息吧,可怜人。”拿慕鲁掏出一方手帕盖在尸体的脸上。然而拿慕鲁肯定要为这一好心的举动而后悔,因为手帕刚一接触到尸体的脸,尸体就一下子从地上蹦了起来!
接下来,拿慕鲁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具尸体夺过自己的水袋,毫无节制地对着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当水袋瘪下去三分之一时,拿慕鲁清醒过来了。
“把水还我,你这个骗子!”
尸体想一边喝水一边答话,结果当然是呛得够呛,于是他把水袋递还拿慕鲁,自己敲着胸口咳嗽起来。
“咳咳——嗯——大叔,我不渴了,不过我现在有点饿,好心的您肯定不会拒绝一个三天没吃饭的可怜人的要求吧!”说完,尸体就朝拿慕鲁伸出了脏兮兮的手。
拿慕鲁气得脸色发青,不是因为对方喝掉了自己宝贵的水,而是因为经验老到的自己居然会中了这种幼稚的圈套。
尸体见拿慕鲁脸色不好看,知道是自己惹怒了他,于是急忙辩解道:“大叔!你一定得原谅我!我和大部队走散了,又迷了路,在这个鬼地方游荡了三天找不到一滴水,现在有一个旅行者走过来,我只好装死吸引他靠近了!”
“为什么要装死呢?你大声呼救难道不行吗?”
“唉——”尸体夸张地叹了一口气,“在你之前也有一个旅行者经过,可是他明明听到我呼救,却不肯帮忙。我疲劳极了,没有力气追上他。也许他认为我这副模样像个强盗,也许他携带的水只够一个人的份量,但是我可不能再让这些也许浇灭我的希望了,现在你来了,我这样做不对,可是我得救了。”
听对方这样说,拿慕鲁稍微平息了怒气,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面包递给陌生人,陌生人则把面包塞进口里干净利落地解决了它,然后再一次朝拿慕鲁伸出了手,脸上微笑着。
“你叫什么名字?”拿慕鲁一边掏面包一边问。
尸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称呼这个人为尸体——在将面包送入口前的一瞬答道:“宾布·宾布。你给我面包,我为你工作。”
正文第三章怪物( 更新时间:2003…11…19 8:35:00本章字数:3612)
宾布和拿慕鲁一块儿上路了。
拿慕鲁并不是真的想找宾布打下手,吉桑介绍的不少“优秀人选”自己都没瞧上一眼,又怎么会随随便便地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呢?
拿慕鲁只打算把宾布送出荒地之后就和他分道扬镳,但显然宾布并不这么想,他围绕在拿慕鲁的耳边喋喋不休地表示自己多么有用,就像是个急于将自己的货物脱手的商人。
“你不需要保镖吗,老头儿?这年头儿可不像过去那样太平了,听说罗那夫山脚下的众议庭被一把怪火烧得精光,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夫人被人拐跑了,万人墓园里的僵尸大白天跑出来吃人的脑子,还有——别摇头,认真听我说!”
“或者,你想要一个旅伴?噢——我猜对了是不是?路途遥远,孤孤单单一个人确实很寂寞——喂!你可以睡着走路吗?如果不行就睁开你的眼睛!”
“……听我说,老头儿,你绝对需要一个像我这样出色的人,我打赌你需要我!”
“是吗?那你怎么证明给我看?”
“怎么证明……”宾布搔着头皮思考了一阵,突然间拔腿跑了起来,一副运动健将的架势,只是那么一小会儿,就跑完了大约四百米的距离。宾布在远处站下,朝拿慕鲁得意地挥手:“怎么样,不错吧?”
“这能说明什么?逃跑时比较迅速?”拿慕鲁对宾布脚下的能耐丝毫不感兴趣,他紧走几步,很快就赶上了宾布。
“挑剔的老头。”宾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看到拿慕鲁朝他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出声。
“怎么了?”宾布意识到自己背后潜伏着危险。
“别弄出动静来,”拿慕鲁按着宾布的肩膀把他的身形压低,“食人魔,就在我们前方不远。”
宾布小心地回过头,看到在一个小土丘后面有三个浅绿色的食人魔正在生火做饭。串在铁叉上烤的东西似乎是一条大腿,真可怕,又有哪个倒霉蛋成了食人魔的午饭了。
“别出声,我们绕过去。”拿慕鲁以仅高过耳语的声音对宾布说。
宾布低着头没有反应。
“别愣着!你也想被它们放在火上烤么?”
“哈哈哈哈……”宾布突然间咧开嘴巴怪笑出来,尽管声音不大,但还是着实吓了拿慕鲁一跳,拿慕鲁马上扑上去把他那该诅咒的进食器官捂住。
“你疯了?”
“没有!我只是知道该怎样证明自己了!只要我打赢了它们,你就非雇我不可!”
拿慕鲁摇了摇头:“不行!那可是身高3 米的食人魔,我可不认为它们外强中干!如果你要去送死,那就一个人去好了!”说完,拿慕鲁就把宾布留在原地,自己去旁边观察地形,寻找绕开这里的路径。
“回来!”宾布尽可能地提高声调低声喊道,“不许走!否则我就大声喊‘这里有两个好味道的人类,快过来吃掉我们!’”
“你真是疯了!”拿慕鲁恶狠狠地骂道。
“我没疯,如果它们追过来,一定只抓到你,因为‘我逃跑的时候比较迅速。’”
“你——”拿慕鲁只得折回原处,他往地下一坐,双手交抱在胸前,摆出了观众的姿态,“好,那我就看着你怎样被食人魔的荆棒敲碎脑袋!”
宾布的脸上浮现出得胜者的微笑,他摆出了一个很漂亮的姿势,右手闪电般地伸到腰间去拔剑,这可能是一个久经训练的动作,非常熟练和流畅。然而——宾布在那里却什么也没摸到。他低头一看,才发现腰间悬着的剑鞘里面空荡荡的,像是一个饥饿的人大张的嘴巴。
如果说有一种表情只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的话,那就是现在宾布脸上的这种表情。
“见鬼,我的剑丢了!一定是那个时候弄丢的!老头儿,把你的剑借给我用用!”
“我不带那种东西上路,”拿慕鲁觉得面前的人是个小丑,说不定正被好几个马戏团通缉。“探险者一般只携带匕首和绳索。”
“唉——这些我都用不惯……有没有木棒呢!木棒也行!”宾布大失所望地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宾布的眼睛滴溜溜地扫过拿慕鲁的背包。
“以探险者的名誉发誓,我没有木棒!”
宾布还是不肯死心,他仔细打量拿慕鲁:不胖不瘦,乱乱的头发有些白了,右边的眼睛是假眼——突然他发现拿慕鲁的左腿也是假肢。
“你还真有货,老头儿!”宾布嘴角扬起阴险的笑容,他蹲下身子就去拆拿慕鲁的假腿。
“你干什么……”
“别反抗,不然我就叫了!”
拿慕鲁毕竟是一个50多岁的老人,再加上他着实有些害怕宾布的威胁,所以,他的木头假肢很快就被卸下来了。
宾布攥住假腿的脚碗,在空气中挥舞了几下。
“手感不错!”
拿慕鲁越来越肯定让宾布跟在自己身边是他一生中所作出的最愚蠢的一个决定,好么,现在他只剩一条腿了,只要宾布被打败,自己就得用独腿和食人魔比赛长跑,干成这种事情的难度恐怕不下于从矮人手里抢走他们视为生命的啤酒桶。
“也许你该再考虑一下……”
拿慕鲁很快就要后悔开口说这句话,因为正在为木棒的攻击力欠佳而发愁的宾布看见了他满口的假牙。
“嘿!我服了你了,老头儿!快,拿四颗假牙给我,我并不贪心,你也不要小气,你很快就会看到宾布先生发明的一项杰作!”
拿慕鲁气得直哼哼,但又无可奈何,他反抗无效,只好任由宾布撬开他的嘴,摘下自己的假牙。宾布从一副假牙的上牙床上把两颗犬齿掰下来,又从下牙床掰下了另外两颗,然后把残缺不全的假牙还给了拿慕鲁,现在那副假牙只适用于食草动物了。
宾布像钉钉子一样把犬齿全扎进假腿的一侧,做成一件阴毒的武器,然后他晃了晃假腿,确定牢固后,向拿慕鲁得意地展示说:“怎么样?这就是简易的钉头锤!”
宾布这句话的声音明显过大了,食人魔们有所察觉,它们像猎犬一样用鼻子嗅着周围的空气。
既然已经被发现,那就不必躲躲藏藏了。宾布在冲上去之前还不忘安慰坐在地上的拿慕鲁:“老头儿,别为你的假牙痛心,我知道假牙都是医生们从战场的尸体嘴里拔出来的——呕,想起来我就恶心!不过,我可以拔几颗食人魔的牙齿给你!”
他忘了,食人魔的牙齿有鸡蛋那么粗。
三个浑身长瘤的食人魔刚刚吃完一个瘦弱的旅行者,发现又有人来送死,个个兴高采烈地拾起了手头的荆棒。
个头儿最大的食人魔外号叫作大嘴,他是这里最年长,最有经验,当然也是最能吃的一个。
然而,当他看见宾布手中的武器时,他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刚刚睡了一千年才醒过来,或是到现在还没睡醒。
“他为什么要拿着一只靴子上战场?人类的武器又全面改革了吗?”大嘴想不通,就算这个食人魔用光自己全部的脑浆也不会想到,宾布手中兵器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假牙的木腿”!
就在这时,宾布已经冲到近前,他奋起一跳,使出全身的力气,抡起假腿就朝大嘴的前额猛砸下去。
只听见“碰”的一声,大嘴只是本能地用荆棒一格,宾布手中的奇门兵器就翻着跟头飞上了天。
宾布赤手空拳了。
拿慕鲁绝望地紧闭了双眼:这回完了。没想到这家伙这么不济,真不知道他那样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
可怜的宾布则把上嘴唇埋进下嘴唇里,脖子机械地扭动,使脸部朝向已经空了的右手,似乎还是不肯相信自己的精彩创造就这样退出了战斗舞台。
食人魔围着宾布呵呵地傻笑着,口水从他们的大嘴里漾出来,那是捕食者的笑,他们已经把宾布当作是送上门来的餐后甜点了。
然而宾布并没有像拿慕鲁预想的那样慌张,他莫名其妙地耸了耸肩,解除了警戒的姿态,然后就像是街头散步一样,准备从三个食人魔中间轻松地穿出去。
食人魔当然不会把点心这样放走,一根荆棒狭着急风砸向宾布的后脑。
“小点儿劲!砸得太烂就不好吃了!”大嘴连忙提醒同伴,这些没有经验的后生晚辈经常暴殄天物,有好几次大嘴不得不皱着眉头跟他们一起吃脑浆沙拉。
挥棒的食人魔稍一迟疑,宾布已经矮身从包围圈中钻了出去,他脚跟一站稳,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立刻绞扣在一起,在胸前捏了一个奇怪的手势,拿慕鲁认得:那是元素魔法的施用手势。
“捂住你的眼睛,老冒险家!”宾布大声喊道,接着他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口里朗朗念道:“露·露什卡!”
正准备饱餐一顿的食人魔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一团强光就在他们眼前炸了开来。这刺目的白光如同凭空造出一个太阳,方圆五十尺内的一切都被这强光吞没了,甚至连食人魔的惊呼声也被包裹在内。
把脸藏在双手之后的拿慕鲁耳中只听见几声惨叫,然后就是庞然大物倒下去发出的闷响。终于,耳朵里安静下来了,除了火堆中熊熊燃烧着的干柴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外,四周一片沉寂。
不知过了多久,拿慕鲁听到有人走近,他睁开双眼,看见宾布手里拿着假腿正往这边走过来。在宾布身后,三具丑陋的绿色尸体面目扭曲地倒在地上。
正文第四章真面目( 更新时间:2003…11…20 12:33:00 本章字数:4347)
拿慕鲁装上假腿后,立刻迫不及待地跑过去观察食人魔的尸体。即使对于一个见多识广的冒险家来说,在这样近的距离内仔细研究食人魔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长满了大大小小的肉瘤,看起来让人反胃的绿色皮肤,粗壮的四肢,满口粘着血丝和人类肌键的獠牙,现在已经属于一个无害的大块头了。“最好的怪物就是死怪物。”这话一点儿不错。
看了一会儿,拿慕鲁看出来一个问题——这些尸体上找不到伤口。
“你是怎么做到的?”拿慕鲁疑惑不解地问。
“用这个。”宾布小心地从皮制护腕的暗囊里取出一根细小的芒刺,用指甲尖夹住,把它展示给拿慕鲁看。“别用手碰它,这是一种剧毒植物的刺,吐巴拉地区的土人叫它‘芒卡’,用在吹箭上。”
拿慕鲁敬畏地瞧了一眼那形状酷似仙人掌刺的枯叶色的“芒卡”,然后又蹲下身子在食人魔的尸体上仔细搜寻了一番,终于让他发现在每一个食人魔的颈子上都有一个小小的血点。看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