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第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可笑,”当时我这样想,“我不会再受伤了,受伤的将是别人。”
剑术老师一喊开始,大个子就冲我扑了过来,他的吼叫倒是挺吓人。
我调匀呼吸,站稳步伐,盯紧对方,就像我教夏露丽丝的那样,我脚跟一转,轻易躲过了对方的攻击,转到了他的身侧。
他的侧面完全暴露给我,我奇怪以前为什么不知道他们的速度远不如我,我奇怪以前自己为什么没有在这样的绝好机会前出剑。
我的速度比夏露丽丝快,我的力量也不会输给一个女孩,如果我想赢,谁也阻挡不了我。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伙伴中间最强的人,只要我的心中没有怜悯,我还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人!
我的剑,第一次染上了鲜血。
剑术老师急忙把我们分开,可我起了性子,对受伤的对手穷追不舍,老师无奈下对我出手,想用他那柄长我一半的剑击落我手中挥动的凶器。可是我想都没想就疾速翻转手腕,毫不犹豫地刺破了老师的手背。
那些曾经耻笑过我的家伙看得目瞪口呆,他们一拥而上,想以多欺少,可是报复的心理支配了我,我尽可能用最恶毒的招式出剑,让每一个和我对阵的家伙惨叫着退开。
我第一次尝到了杀戮的快感,我的剑很钝,是只能在剑术课上使用的,可是这柄钝剑却能撕开皮肉,让我的敌人流出鲜血,让他们痛苦,让他们哀号。
我似乎听到夏露丽丝哭着喊我住手,但是我没有理她。
耐力始终是我的弱点,当我精疲力尽时,他们用摔交的手法把我制伏了。
当天一共有十二个少年受伤,一个右眼几乎失明,两个断了手筋,最轻的也得躺在床上。
我是第十三个人,我身上没有一处伤口。
我很得意,当父亲训斥我下手太狠毒的时候,我内心里其实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骄傲的。我甚至利用这个机会估算父亲的实力,想知道什么时候能连他也一起打败。
夏露丽丝有好几天没有出现,听说她躲在屋里不肯出来,乳娘的女儿爱玛陪着她;还有人说她病了,父亲为他请了好几个医生。
我没有去看她,好像夏露丽丝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似的。
我把我的钝剑磨利,从此整天带着它,连睡觉也不松手。我高昂着头,冷笑着从剑术场旁边走过,所有的人都带着畏惧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他们背地里叫我“恶魔”,我不但不生气,还嫌他们把我形容得不够可怕。
我原来是喜欢让别人恐惧的,是不是夏露丽丝也害怕我?
当夏露丽丝再次出现时,她向我投过来的目光是带着恨意的。
为什么恨我呢?我不是打败了所有羞辱我的人,向你证明了我并非一个弱者吗?
带着种种疑问,我在剑的狂热中越陷越深。两年后,庄园里已经没有人是我的对手,包括父亲。于是我到亚西顿城里游荡,只要看见有人带着剑走过就立刻向他挑战,甚至有许多雇佣兵和骑士都败在我手里。我百战百胜,从没尝过失败的滋味。“带着一把快剑的冷血少年”,亚西顿城的市民这样形容我。我的名声传到夏露丽丝耳朵里,她更加疏远我了。
但是有一次,一个酒鬼用剑鞘就把我击倒在地。
我倒在地上,后背痛得几乎失去知觉,我听到打赢我的人醉醺醺地问围观的市民:“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年轻就浑身杀气,长大了怎么得了……”
我被送回庄园,大病一场,发烧到两只眼睛看不见,在昏迷中我还挥舞着双手大声咒骂:“我要打赢你!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从旁人的谈论中,我才知道打败我的人是剑圣迪姆丹马斯。
可是我的病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对于我来说无论输给谁都不可原谅。我又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弱小,那些日子里每天我都梦见迪姆丹马斯要杀我,还要杀夏露丽丝,而我没有能力反抗,也没有办法保护夏露丽丝。
昏昏沉沉的,我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
可是有一天,有一只轻柔的手覆在我的额头。
我立刻就知道那是夏露丽丝。
“你为什么来这儿?”我问。
“你在恶梦里叫我的名字。”夏露丽丝回答,我不承认,但是我很高兴她来。
夏露丽丝瞒着父亲,代替仆人照顾我。我的眼睛看不见,夏露丽丝就是我的眼睛。何止是我的眼睛呢?后来回忆的时候,我总是这样想。
当我病愈后,夏露丽丝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当我绞尽脑汁来猜这件礼物是什么的时候,夏露丽丝却从背后拿出我的剑。
这时我才回忆起,自己从不离身的剑已经被我遗忘了很多天。
夏露丽丝递给我的剑与往日不同,剑柄上多了一枚巨人戒指。
“还记得在巨人遗迹玩的时候吗?这枚戒指是你拣来送给我的,很小的时候我一直把它当成手镯戴着,可是有一天我发觉自己的胳膊伸不进去了,不过,套在你的剑柄上正合适。”
“巨人们因为残忍才灭绝,只有他们的戒指留了下来,我希望你不要和他们犯相同的错误。”
虽然巨人戒指会加大剑的重量,但是我很高兴地从夏露丽丝手里接过她的礼物。
尽管埋在我内心的种子还时常唤醒我的恐惧,我的剑却不再轻易出鞘,而夏露丽丝因为年龄的关系被父亲限制了自由,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时常会想她。
时光飞快,眼看我就要离开庄园,返回自己真正的家,可是我却不像其他着急回去继承爵位的人一样盼望离开。
如果一定要离开的话,我也要从这里带走一个人。
夏露丽丝的父亲不同意我莽撞的求婚,他是亚西顿最体面的贵族,他的女儿当然要嫁给功勋卓著的英雄,而我,身无寸功的没落贵族子弟,不具备这个资格。我有些激动,和他吵了起来,他命令我滚出房间,我头也不回地离开,暗暗发誓要去世界上闯荡,不功成名就绝不回来。
我没有和夏露丽丝告别,我相信她会等我,而且如果我和夏露丽丝告别的话,我可能就会因此舍不得离开。
就这样,我离开庄园,也没有回到父母身边,开始了漂泊的日子。
我做过雇佣兵,当过赏金猎人,我一直盼望接手可以让我的名扬天下的任务,然而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没有人肯把重要的任务委托给一个新手,而当我得知有一些危险的旅程值得尝试的时候,消息灵通的老手又总会抢在我的前头。
一年,虽然衣食无忧,但我还是默默无闻,我想回去看夏露丽丝,却又为自己感到羞愧。
于是我又闯荡了一年。
在这更拼命的一年里,我没有学会什么,只学会了恐惧。
我发现比我强的人大有人在,并且看到了世界上多得可怕的残忍、丑恶,还有就是弱者的不幸和悲哀。无论是人还是神造成的,这些不幸都是那么可怕,我不要这些不幸降临到夏露丽丝头上,决不,为了这个我只有变强,绝对强大!强过所有人,也强过所有神!
我掌握了剑斗气,掌握了召唤圣兽,我是那么努力,我甚至摸到了始源力量的门槛。
但是我每强大一分,我的恐惧就增加一分,我深知与云端上的众神相比,我还是微不足道。渐渐地,我开始害怕想起夏露丽丝,害怕神会了解我最大的弱点,我把夏露丽丝的影子深深藏起来,我告诫自己:只有当你达到绝对强大时,才可以回到夏露丽丝身边。
为了进一步磨练自己,我加入[冥河],我在血腥中迷失了自我,为了可以像原罪者一样挑战神,我拼命地挥剑,忘记了夏露丽丝的忠告。这样的生活让我的健康急剧恶化,我开始咳血,咳得很厉害,但我不能死,我不能让夏露丽丝一个人面对这冷酷的世界。我到处找寻治愈疾病的方法,这时一个黑魔法师找上了我。
他拿来一块黑色的水晶,告诉我这是神的心脏,如果我肯把自己的心脏换掉,那么就再也不用担心被疾病困扰。我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因为这块水晶散发的光芒让我着迷,它好像用最可怕的幻术迷惑了我,让我毫不犹豫地交出了自己的心。
黑魔法师终究是黑魔法师,他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目的,在仪式完成之后他立刻原形毕露,要求我听从他的吩咐,因为苦痛之石——我生命的源泉——握在他手上。
可惜他的魔力不够,仅仅算得上一个黑魔法的投机家,他甚至还来不及使用苦痛之石威胁我,就被我一剑穿透,连同苦痛之石一起掉入了万丈深渊。
苦痛之石一定完好无损,因为我活着,苦痛之核在为我供血。
我更加强大了,身体的衰老都开始变慢,我静下心来,思考如何将始源力量融和到剑术当中,我拿每一个和我交手的人做实验,我体内欲望之神的半颗心使我更加残忍,我完全忘记了原来的目的,我的剑上依旧镶着夏露丽丝的戒指,可原因只是因为我习惯了这种重量。
终于我觉得自己快要成功了。
我兴奋之极,我认为众神就要被我踩在脚下,原罪者没有做完的事情,我会来完成,我会打倒所有的神,然后……
然后?
我猛然想起夏露丽丝,自我离开庄园算起,已经过了七年,我怎么会把夏露丽丝忘得一干二净?难道是谢伊因的半颗心蒙蔽了我?
我没有去试验那无双的一剑,我匆忙赶回亚西顿城,去看她。
谢伊因的心分为两半,一半叫恐惧,一半叫苦痛。
即使是这被称作苦痛之核的半颗心,也被苦痛深深地击倒。
夏露丽丝成了亚西顿的公爵夫人,在一个月之前。
我悲痛欲绝,失魂落魄地返回冥河总部,正赶上朗修·博罗沙向我挑战。
我当然输了。
我输了……没有输给众神,输给了自己……
魔盒静静地听完宾布心里的故事,这是宾布的心讲给他听的,魔盒还从这颗破碎的心当中,搜索出了许多模糊的片段。
大汗淋漓的打铁者,喷涌而出的血,熔化的铁流,扭曲的脸,“为什么要救我,矮人?如果你怜悯我的话就让我全身的血液流光吧……”
“你为什么要让我活下去?为什么?难道你半点仁慈之心也没有吗?”
“好吧……把那把剑丢掉。不,不!戒指要留下来。”
“放在哪里?确实,我的手腕戴不上去,但是你看……伤口里面……镶在左边的锁骨上好像正合适……”
“你疯了?”
“是的,我完全疯了!如果你想救我就照我说的做!”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这样做必须破坏其中之一,你是想让我熔化戒指,还是敲断锁骨?”
“敲断锁骨……我不会有别的答案。”
就这样,宾布把戒指镶入自己的身体,丢弃剑,忘记从前的一切,忘记剑斗气,忘记召唤圣兽,忘记从前的自己,只使用魔法,只使用来自夏露丽丝的力量。
大雾中,宾布靠在一棵大树下睡了一夜,早上倾盆而下的暴雨才将他浇醒。
直任狂雨乱淋,宾布两只眼睛无神望着前方,好像对时间的流逝全无概念。
雨幕中,一个人影向他走来。
宾布对此毫不关心,但是当人影走近以后,宾布发现那个影子居然是握剑的自己!
影子手里的剑正是那把熟悉的短剑。
剑柄上没有巨人戒指,面目中却充斥了杀气。
宾布心头一惊,从地上跳了起来。
这不是梦,昨天晚上他已经做了太多的梦,这是现实。
可是自己怎么会和自己作战?是什么让已经被埋葬的过去化为现实出现在你面前?
对方的眼睛是血红色。
“暗之王算什么?”赤目的宾布大声发问,他的话是质问苍天的,当然也要蓝眼的宾布听到。“迪姆丹马斯算什么?”他的步子溅起高高的水花,雨线无法接触他的身体,光线也不肯照射在他的身上,如果没有两只放射红光的眼睛,他几乎就是一个站立的影子。
“谢伊因算什么?歌若肯算什么?”
“即使是原罪者又算得了什么?”
歌若肯收起火焰的双翅,降落在天堂的阶梯上。
现在的他,全副武装,制裁之剑握在他的右手,歌若肯神情严肃,随时准备迎击正义的敌人。
与天堂内的其它建筑相比,视线前方的小砖房实在小得可怜,它既没有荣誉殿堂的肃穆宏伟,也没有光辉牧野的温馨和谐,甚至狂欢之都野蛮灰暗的风格也要强过小砖房的简陋寒酸。
小砖房的屋顶上,一只烟筒正冒着直上的烟。
一个浑身青色甲胄的卫士站在门口处,将手中握着的一杆长枪立得笔直,他看到歌若肯走过来,只是点头,一句话也没有问。
歌若肯对此毫不奇怪,他知道,这个卫士沉默的时间要大过整个世界的历史。
小砖房用静谧和安宁来迎接真理之神的脚步。
一进到房间内部,歌若肯身后的火焰翅膀立即熄灭,他额上代表神灵身份的亮色印记也同时消隐,似乎这间房子会把所有的力量都剥夺,无论种族、身份,在这里任何生命都完全平等,没有一个生命可以凌驾于其他生命之上。
房间北侧,壁炉旁边的藤椅上,坐着一个矮人。
矮人已经很老了。
老到很多人都记不起他真正的名字,老到许多星星都不知他何时诞生。
歌若肯快步走上前,呼唤这个许久不曾见到的矮人,他语气急促,不知道是由于敬畏还是激动。
“父亲!……‘他’来了!”
第五十四章天上和地下的决战
艾凡克在藤椅中回过头来。
歌若肯的神情异常严峻:“父亲……三十万天使挡不住他的脚步,原罪者又杀回来了!”
真理之神的父亲,天父,星辰之主,法缔尔。
他是造物主,他拥有一切形象,飘浮大陆的一切力量都来自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