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之三:荒原-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杰克转过身,看见柜台那儿站着一个胖胖的家伙,他身穿开领白衬衫,双手插在华达呢长裤的口袋里,光亮的秃脑门儿上架着副老花镜。
“是的,”杰克热切地回答。“这两本,卖吗?”
“你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卖,”胖家伙回答。“这间屋子都能卖,只要我是主人。哦,可惜我只是租借。”他伸手要接过书,杰克忽地向后一缩,然后他犹豫地把书递了过去。他觉得如果这个胖家伙拿着书逃跑——只要他显示出一点点这样的企图——杰克就打算把他推倒、夺过书,然后逃之夭夭。
“好吧,让我们看看你挑了什么,”胖家伙说道。“顺便说一下,我叫塔尔,凯文·塔尔。”他伸出手。
杰克瞪大眼睛,不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什么?”
胖家伙颇有兴趣地看着他。“凯文·塔尔。你觉得这个名字哪里不好,北国的流浪者?”
“啊?”
“我只是说你像是被吓着了,小鬼。”
“噢,对不起。”他拍了拍塔尔先生宽厚柔软的手掌,希望这个人不要追究下去。实际上这个名字的确吓了他一跳,不过他不知道原因。“我叫杰克·钱伯斯。”
凯文·塔尔握了握他的手。“好名字,小伙子。听上去就像西部小说里的孤胆英雄——独自冲进亚利桑那的黑岔山,血洗整个城镇,然后继续旅行。听上去有点儿像韦恩·D·欧沃侯涩②『注:韦恩·D·欧沃侯涩(Wayne D。Overholser,1906—1996),美国著名西部小说家。』的小说。只可惜你一点儿不像孤胆英雄,杰克。倒像是觉得今天天气太好而没去上学的孩子。”
“噢……不是的。我们上个礼拜五就放假了。”
塔尔笑笑。“啊哈,是嘛?你就挑这两样儿吗?人们总要拥有些东西,这真是滑稽。现在你——我一开始以为你属于喜欢罗伯特·霍华德③『注:罗伯特·霍华德(Robert E。Howard,1906—1936),美国著名奇幻小说家,其创造的人物蛮王柯南(Conan the Barbarian)成为众多漫画、电影的主角。』一类的孩子,想找几本唐纳德·M·格兰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那种有罗伊·克兰柯④『注:罗伊·克兰柯(Roy Krenkel,1918—1983),美国著名漫画家、插图画家。』插图的。滴血的宝剑,纠结的肌肉,蛮王柯南独闯龙潭。”
“听上去是不错,说真的。这些书是给……呃,给我弟弟的。下个礼拜他过生日。”
凯文·塔尔用大拇指把他的老花镜推下鼻子,仔细看着杰克:“真的吗?你看上去可是像个独生子。如果我真的见过独生子,你就是了,当五月女士穿着绿衣在六月的茂密树林外徘徊时,独自享受不告而别。”
“又来了?”
“别在意。我在春天总容易染上威廉·考伯⑤『注:威廉·考伯(William Cowper,1731—1800),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代表作《欧尼颂诗》、《任务》,他终生被忧郁症所困。』式的多愁善感。人总是又古怪、又有趣——我说得对吗?”
“我猜你说得对。”杰克小心翼翼地回答。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这个怪老头儿。
一个坐在柜台旁凳子上看书的人转过身,一手拿着咖啡,另一只手捧着一本磨旧的小说《鼠疫》⑥『注:小说《鼠疫》(The Plauge),法国存在主义小说家阿尔贝·加缪的代表作之一,1947年出版。』。“别再糊弄小孩子了。赶快把书卖给他,凯尔⑦『注:凯尔(Cal)是凯文(Calvin)的昵称。』,”他说。“如果你动作快点儿,我们还能赶在世界末日之前下完这盘棋。”
“匆忙可就违背了我的本性,”凯尔回答。他打开《小火车查理》,瞅了一眼里页的标价。“这本书挺普通,但这个版本特别好。小孩子为找他们喜欢的东西总愿意把世界都翻过来。这本书我可要收十二美元——”
“该死的强盗,”旁边那个读《鼠疫》的人大叫,引得其他人哄堂大笑。凯文·塔尔却不以为然。
“——但是今天天气这么好,我可不忍心这样宰你。七美元,它归你了。当然还要加税。这本谜语书我不收你钱,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奖励你在春天的最后一天明智地备上马鞍、出发去探索未知的领土。”
杰克掏出皮夹,焦急地打开,生怕自己在离家时只拿了三、四块钱。不过他运气还好,皮夹里有一张五块和三张一块。他把钱递给塔尔,塔尔随便把钱塞进一个口袋,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零钱。
“别急着走,杰克。既然你已经来了,到柜台这儿来喝杯咖啡吧。等我把亚伦·深纽打得落花流水,你肯定会惊讶得目瞪口呆的。”
“你想得美,”那个读《鼠疫》的人回答——他大概就是亚伦·深纽了。
“我很想,但是我不能。我……我还要去别的地方。”
“好吧。只要不回学校。”
杰克咧嘴一笑。“不——不回学校,否则真要疯了。”
塔尔大声笑起来,又把老花镜推到脑门儿上。“不错啊!真不错!现在的年轻一代终究不会下地狱了,亚伦——你怎么想?”
“噢,他们还是得下地狱,”亚伦回答。“这孩子也许只是个例外。”
“别理他,他是个愤世嫉俗的讨厌鬼,”凯文·塔尔说。“上路吧,北国的流浪者。我真希望重新回到十岁、十一岁,而且外面也有这么棒的天气。”
“谢谢你的书。”杰克回答。
“没问题。这是我们该做的。有空再来啊。”
“我会的。”
“呃,你知道我们在哪儿的。”
是的,杰克心想。只要我知道我现在在哪儿。
14
他站在书店外面,又一次翻开谜语书。书的第一页是一段很短的前言,未标明作者。
“谜语也许是人们今天还在玩的游戏中最古老的一种,”前言这样写道。“古希腊神话中的众神用谜语互相打趣,而古罗马人则把谜语做为教学工具。《圣经》中也包含着许多妙趣横生的谜语,其中最著名的一条是力士参孙①『注:参孙(Samson),《圣经》中以色列的但族中的一个大力士,他和达丽拉的爱情故事在《士师记》十六章中有记载。』在他与达丽拉婚礼上说的谜语:
吃的从吃者出来。
甜的从强者出来!
“他让参加他婚礼的年轻人猜这个谜语,很有信心他们无法猜出答案。但是年轻人诓骗了达丽拉,让她悄悄泄露了谜底。参孙勃然大怒,以欺骗罪处死了这些年轻人——古时候,你瞧,人们对于谜语的态度比之今日可要严肃得多!
“顺便说一下,参孙谜语的谜底——以及本书中所有谜语的谜底——都可在书后找到。我们只是请求您在偷看谜底前给所有谜语一个公平的机会!”
杰克翻到书的最后一部分,隐约预感到他会找到什么。果然,在印有谜底两字的那页后面只剩下一些碎片,然后就是封底了。整个谜底部分已经被撕掉。
他站在那儿想了一会儿。然后,一阵不太冲动的冲动促使他又走回曼哈顿心灵餐厅。
凯文·塔尔从棋盘上抬起眼。“怎么,改变了主意想喝一杯咖啡了吗,北国的流浪者?”
“不是。我只想问问你知不知道一个谜语的谜底。”
“问吧,”塔尔邀请道,走了一步卒。
“参孙说的谜语,他是《圣经》里的大力士吧?是这样说的——”
“‘吃的从吃者出来,’”亚伦·深纽转过身看着杰克,接口道。“‘甜的从强者出来。’是这个吗?”
“是的,就是这个,”杰克回答。“你怎么知道——”
“噢,我看到过一两回。再听这个。”他仰着头开始用悦耳的嗓音唱道:
参孙路遇一壮狮,
参孙爬上狮子背。
你读过狮爪把人伤,
但参孙手伸进狮下巴!
骑着壮狮直至猛兽亡,
蜜蜂在死狮头中筑蜂房。
杰克听罢,瞠目结舌,亚伦眨眨眼睛,被杰克瞠目结舌的表情逗得大笑起来。“这回答了你的问题吗,朋友?”
杰克的眼睛瞪得更大。“哇!这歌儿真好听!你从哪儿听来的?”
“噢,亚伦什么都知道,”塔尔回答。“当鲍勃·迪伦②『注:鲍勃·迪伦(Bob Dylan),生于一九四一年,美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摇滚歌手、音乐家、诗人。』还只会在赫纳口琴上吹出开音G时,他就是布利克街③『注:布利克街(Bleecker Street),位于美国纽约格林尼治村,街上有许多参观酒吧,是前进诗人、摇滚歌手的聚集地。鲍勃·迪伦曾在街上的酒吧驻唱。』上的常客了。至少如果你相信他的话。”
“那是首古老的灵歌,”亚伦对杰克解释,接着对塔尔说:“顺便说一下,你被将了一军,死胖子。”
“不是很老吧?”塔尔回答。他走了一步相,亚伦迅速地抓住机会。塔尔小声嘟哝一句,杰克觉得听起来非常像他妈的。
“所以谜底是狮子。”杰克说。
亚伦摇摇头。“只是一半谜底。参孙的谜语可是两个,我的朋友。另一半谜底是蜂蜜。明白了吗?”
“嗯,明白了。”
“好。再试试这个。”亚伦闭了会儿眼睛,然后背诵道:
什么会跑却从不走,
有嘴却从不开口,
有床却从不睡觉,
有头却从无泪流。
“自作聪明的蠢货。”塔尔冲着亚伦大吼。
杰克仔细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他本来能多想一会儿的——他发现猜谜真是非常有趣——但是他强烈地感觉到必须得离开这里,因为他在今天早上还要去第二大道有些别的事情。
“我不猜了。”
“不行,你不能放弃,”亚伦说道。“这是你对付现代谜语的方式,但是真正的谜语不只是玩笑,小家伙——它是一个谜题。用脑子好好想想。如果你真的猜不出来,找个理由过两天再回来。如果你需要一个理由,死胖子的咖啡的确冲得不错。”
“好吧,”杰克回答。“谢谢。我会的。”
但是他离开的时候,确定的感觉袭上心头:他永远不会再踏进曼哈顿心灵餐厅一步。
15
杰克沿着第二大道慢慢地走下去,左手里紧紧攥着新买的书。刚开始他还试着思考这个谜语——什么东西有床却从不睡觉?——但是脑海中的期盼逐渐增强,谜语反而变得不重要了。他现在的感官似乎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来得敏锐;他看见人行道上跳跃着无数光点,每次呼吸都夹杂数千种混合的香气,而且似乎在所有能听到的声音中还能听见其他一些声音,秘密的声音。他琢磨这大概就是狗在暴风雨或地震来临之前的感觉,而且颇为肯定。但是这种有事将发生的预感却并非恶兆,而且他越来越强烈地感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将调和三个礼拜以前他经历的可怕的遭遇。
现在,当他一步一步靠近命运已经安排好的目的地时,他又一次拥有了那种未卜先知的预感。
一个乞丐马上就要向我要施舍,我会给他塔尔先生找给我的零钱。然后会经过一家音像店,为了空气流通店门开着,我经过时会听见滚石乐队的歌,还会看见镜子里我自己的倒影。
第二大道上的车流还不算多。出租车鸣着喇叭在开得慢一些的车辆中间蹿来蹿去,挡风玻璃和黄色车身上反射出耀眼的春光。他停下来等交通灯,果然看见一个乞丐蹲在远处第二大道和第五十二街街角一家小饭店外的石墙根。杰克走近的时候,他看见饭店的名字叫做“嚼嚼老妈”。
小火车,他想,这就是事实。
“有零钱吗?”乞丐懒懒散散地问道,杰克甚至都没有抬眼,就把书店找的零钱扔到了乞丐的膝盖上。现在,完全按照计划,耳边响起了滚石乐队的歌声:
我看见一扇红门,我想把它涂黑,
没有其他颜色,我想它们变黑……
他经过的时候看见——同样毫不惊讶——店名叫做“力量塔音像”。
塔这个词看起来这年头不值钱了。
杰克继续向前走,街上的广告牌像做梦般从身边掠过。他走到第四十九街和第四十八街中间时,又经过一家叫做“你的倒影”的商店。他转过头,一如所料地看见镜子里的一打杰克——这些男孩子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小,穿着整洁的校服:蓝外套,白衬衫,深红领带,浅灰西裤。派珀中学并没有统一的校服,但是这已经是最接近统一标准的着装了。
感觉上派珀已经很久很远了。
蓦地,杰克意识到他要到哪里去了。这个想法像从地底汩汩冒出的甘甜泉水一般在脑海中浮现。应该是一个熟食店,他心想。反正看上去是。实际上它是别的东西——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通道。那个世界。他的世界。正确的世界。
他开始奔跑,急切地向前张望。第四十七街的交通灯还没变颜色,但是他也不管了,直接跳出人行道,灵活地穿过人行横道线,只是匆匆地看看左边的车子。突然一辆货车冲了过来,刚来得及在杰克旁边停住,轮胎发出吱的尖锐刹车声。
“嘿!你不要命啦!”司机冲着杰克大叫,杰克根本不理。
只剩下一个街区了。
他现在开始全速冲刺,领带飘到左肩后面,头发也被吹到脑后,路夫鞋打在人行道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行人纷纷侧目——有的觉得有趣,有的只是好奇——但是他根本不理会,就像他不理会那个司机一样。
就在那儿了——在那个拐角,紧挨着文具店。
这时,一个身穿深棕色工作服的邮递员推着一车包裹出现在他面前。杰克像跳远运动员似的展开双臂,一跃跳过包裹车。白衬衫从裤腰里跑了出来,像衬裙边似的飘在外面。他落地的时候又差点儿撞上年轻的波罗黎各妇女推着的婴儿车。他敏捷地绕过婴儿车,仿佛足球中锋发现防守漏洞、打算冲进禁区。“赶着去救火啊,帅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