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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伊甸樱桃-第8部分

小说: 伊甸樱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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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至今保留着这张纸的复印件,在发展银行的接待室里,一位姓廖的高级经理这样介绍:“这是一张见票即付的现金本票,不管什么人,只要持票走进我们银行,我们就会如数兑付给他一千七百万元。但关于此票的其它信息,对不起,我们的义务是为客户保密。”
我们的主人公并没有意识到这张纸有多么重要,“我看都没看就把它扔在地上,还跟他要那十块钱。他不给我,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跟着追,骂他说话不算话,快到公园门口了,他停下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说回去,把那张纸捡起来!我说:给我十块钱!我赢了,给我十块钱!他没办法了,在身上到处掏,最后拿出来一张一百的,说找我九十!我抢过来就跑,他一把拉住我,小声对我说:听好了,你这个没家的家伙!那张纸你一定要拿到前面的银行去,天一亮你就去!”
十天以后,当我们的主人公把那一百元花光,偶然想起那张几乎被他丢掉的、夹在纸板箱中间的纸时,他犹豫着走进发展银行的大门,于是,一个千万富翁神奇地诞生了。跟大多数读者一样,记者也对这故事的真实性充满怀疑,随即走访了世纪墙公园,管理处的张主任一眼就认出了主人公的照片:“没错,就是他!在我们公园鬼混了两年多,赶都赶不走!”当记者说明此人已经成了千万富翁时,张主任表示:“绝对没有可能!你们肯定在造假新闻!”
记者随后在真色酒吧找到了正在演唱的“世纪电波”乐队,吉他手阿华对六个月前发生的事记忆犹新:“我们一共表演了十五六场吧,第三场开始不久,那个人就来找我,让我演完了摔一跤,还答应给我一万块钱。我当时觉得他挺无聊的,没理他,没想到他真的就掏出来一万块钱。你知道,我们搞艺术的也需要钱,对,一共十三万,我摔了十三跤,但是你看,我们买了新的设备和器械,也能到这么大的场子来表演了,我挺感激他的,真的,那时我们特别艰难,要没有这十三万,咳,估计现在吃饭都会成问题。”
从乞丐到千万富翁,我们的主人公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他打赌赢来的财产是否合法?敬请关注本报的连续报道。
登喜路:Dunhill,英国品牌,产品包括男装、皮具、打火机、烟斗、手表、男用饰品等。毕加索、猫王、丘吉尔、西班牙阿方索国王、挪威肯特公爵、暹罗国王、埃及国王、荷兰王子、印度大公、温莎公爵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顾客。登喜路烟斗一直绅士们的至爱,售价动辄高达几万元。在中国大陆的登喜路专卖店中,一个防风打火机售价五千七百五十元,可以买鸡蛋两千斤,如果用来买豆腐,可以买六吨,每天吃五斤,可以让一个人吃上将近七年
第三部分夏奈尔
这些天报纸一直在报道那个乞丐,说他正打算去西部投资,说他的奢侈生活,说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嗜赌狂:他过生日时搞了一个盛大宴会,有位政府处长祝他健康长寿,他说:“我跟你赌一百万,我肯定不会健康。”
我看着看着就会把他当成自己,在那个零下四度的夜里,我离他多么近啊,就像九十九元离一百元那么近。可那个被称作“奇人”、“怪客”、“神秘富豪”的家伙,为什么他宁可把那一千七百万给乞丐都不给我?
一千七百万,我在心里一遍遍地数:一万元一捆,那就是一千七百捆,一捆一厘米,那就是十七米,据说一个人的财富总是跟身高成正比,可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到十七米啊。
财务部的大姐终于成功地把我拉进了教堂,她最近当上了财务经理,又管工资又管钱,不能不让我重视。教堂里的牧师很有意思,开始的时候赞美上帝,说着说着就成他自己的先进事迹介绍了,他少时聪明后来达,读过名牌神学院,跟过名牌神学家,去过几万个大洲大洋,还在爪哇国布过道,等等,每说三句话就要引用一次:“Dr。Willson说过……”这个威尔孙不知干什么吃的,说得那么神圣,估计是耶稣的近亲。一众信徒正身端坐,听得眉花眼笑,个个像被酥油浇了脑袋。我有点不耐烦,坐在那儿东张西望,从桌上的银器到墙上的壁画,逐个推敲它们能值多少钱,算到差不多一百万的时候,台上的牧师突然停了下来,袍袖一拂,笑容可掬地迎向门口,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这半年来我一直在找他,世纪墙公园、半山茶坊、名悦酒店……他带我去的每个地方都走了一遍,用句修辞性的说法,真是油箱都跑瘪了,可他始终连个影都不见,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他死了,想想那天公园里的情形,说他是棺材里爬出来的我也会深信不疑。
他站在门口,简直就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中国干瘪版,头昂着,胸挺着,目如鹰隼,看谁谁都得一哆嗦,就那么随随便便一站,整座教堂似乎都矮了半截。
牧师几乎是驮着他进来的,不用说,这肯定又是钱的功劳,连这教堂都是他建的也说不定。前排的信徒知道来了大人物,纷纷起身让座,他点点头,缓缓地走到中间坐下,六七个小伙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清一色西装领带,裤线锋利得可以杀猪。我紧紧地盯着他,一颗心通通地跳,有点高兴,还有点莫名的忧伤,脑袋里翻来覆去只响着一句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他一点点转过头,盯着我看了半天,目光闪闪烁烁的,像是两团幽暗深邃的火,我看着他不停地笑,脸都笑硬了,他慢慢张开嘴,无声地说了一句话。
他说的是“以马内利”吧,“神与你同在!”可谁知道呢,在一个中国聋子看来,“以马内利”和“你妈的”几乎没有分别,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是一个意思。
夏奈尔:Chanel,世界顶级女装,一九一三年创立于法国巴黎,产品包括女装、香水、化妆品、皮件、手表、珠宝、太阳眼镜、鞋和各类配件等。著名的双C标志让全世界的名流为之疯狂,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士皮衣售价接近七万元,按八元一夜计,这件皮衣可以让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在廉价旅馆住上二十二年;按五元一碗计,这件皮衣可以买一万四千碗牛肉面,够一个壮年劳力吃上八年。
玛丽莲•;梦露的名言:在床上,我只穿夏奈尔五号。
穿香,梦露的新装。
第三部分菲拉格慕(1)
“你能看见我吗?”
“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看不见我自己。”
那是在一间装修豪华、抬头就能看见碧海蓝天的办公室。他站在镜子前,身体轻轻地抖着,慢慢合上眼睛,对我说:“闭着眼,我就看不见我自己。”
那天从教堂出来,他把几个小伙子打发走,开车带着我到处转,经过一处建筑工地,他对我说:“我原来就住在这里。”经过一片工业区,他说:“十年前,这里是一片坟地,你说那些鬼现在都去哪里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开越快,呼啸着闯了一路红灯,直开到无路之处。那时天已经快黑了,夕阳斜照,蚊蝇飞舞,两个赤裸上身的农民在庄稼丛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们。他呆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没有?就在那两个农民中间,你看,她还对我笑呢。”我浑身发冷,说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么女人?他不理我,手颤颤地指着窗外:“她过来了,你看,就站在你旁边,你看哪,她在那儿拍车窗呢,你说她是不是想进来?”
我足足寒颤了十几分钟,他低下头,在方向盘上趴了一会儿,低声问我:“咱们认识好几年了吧?”
“对,四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我说,“我这辈子啊,最大的幸运就是……”
他看着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我说:“我最近练成了一种法术,你信不信我能让你动不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大哥咱们回去吧,天都黑了。
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什么,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说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动不了了?
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后眼睛不眨地回答:“没错,我现在一动都不能动,大哥,你的法术真灵,咱们回去吧。”
坐在他对面,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混乱的,清醒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混乱起来却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有两个灵魂,一个在问,一个在答;一个在睡,一个在醒,可现在说话的这厮究竟是谁?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语,又有什么意义?
因为股票的事,我已经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办公大厅,我随时能感觉到那些眼神,它是热的,带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维持整个城市的运转。听听这些话吧:“经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经理,你好像越来越帅了哦!”连一向冷艳的老板小秘都会主动找我搭讪:“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我可替你说了不少好话,老板最近老夸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语:“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梦呓:“什么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我就是可以活得像个人了。”
这话是有来历的,我表哥前些日子买了一双五千多的鞋,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裤裆里夹了个手榴弹,生怕折了他至爱的名鞋:“看见这双鞋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吗?菲拉格慕,看看这荔枝纹!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惊叹,叹得我心中块垒丛生,忿忿不平地问:“菲拉格慕又怎么样?”
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纸巾擦了擦鞋上肉眼无法看见的灰尘,“这么说吧,全世界的皮鞋里,最舒适、最名贵、最奢侈的就是这菲拉格慕!你知道《纽约时报》怎么评价?没穿过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过!”
快过年了,我代表全世界无产阶级问候《纽约时报》他妈过年好。我悲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过了,可我呢?我怎么迈过那迢迢万里的一步?
第三部分菲拉格慕(2)
在那间豪华的办公室里,我和他面对面坐了将近四个小时,一直没说什么话。他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仰面向天,身体一动不动,除了眼睛偶尔眨动一下,几乎看不出来他是个活物。我坐不住了,说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快走到门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来,慢悠悠地说:“看上什么东西你就拿一样吧,这地方……,以后不会有人来了。”
他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坟墓里,表情呆呆的,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又显得十分惊恐。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如果换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见了鬼,我也会开怀大笑的。
看看这豪华的坟墓吧,精致的手编地毯,毛茸茸软绵绵的,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着;还有这张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铿铿做响,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得值个好几万吧,没四五个人抬不起来;橱柜里有一堆石头和几个杯盘碗盏;书架上摆满了书,旁边是一匹青瓷的马、几个黑罐子,还有几尊亮闪闪的铜鼎,这玩艺儿我大概懂一点:越亮就越不值钱;笔筒里插着不少笔,肯定都不如我那枝;那块镇纸摸上去滑滑的,应该是玉的吧,我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万一是石头的可就亏大了。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过去抱起了那台电脑。IBM的原装机,市场售价两万多,我可买不起。
“你爱钱,但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他慢吞吞地走过来,指指点点地说,“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万,这几个盘碗都是纯金的,这匹马品相不好,不过怎么也值十几台电脑;那六个鼎是范思哲收藏过的,他不识货,费了不少钱,我只花了六千美元;还有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洛口遗址最下层的出土物;”接着拿起了那块镇纸,直举到我的眼前,“这块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吗?一亿年的水。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洋泪玉,更难得的是它这么大,这么完整,而且几乎没有瑕庛。他们都说作镇纸太浪费了,应该雕成菩萨雕成佛,我说,神佛菩萨只配镇人,不配镇纸。”
我傻了。他像猫一样无声地走出去,站在客厅里嘿嘿冷笑:“出来看看吧,这是徐熙的《群芳谱》,除了白牡丹花瓣上那个乾隆御览的红章,其它堪称完美;这是米芾的《拜石帖》,真正的性情之作;这是宋徽宗最后的作品,《抚琴赏花图》,就画于靖康年间,六个月之后他就被金兵抓到了五国城,从此一辈子坐在井底;这幅字是隋炀帝过屈原墓时写的:君前别无人物,君去天下一空。隋炀帝位高才大,目空一切,得他一言之赏,何啻百万美金?这是隋朝展子虔的《河洛山川图》,故宫博物院有一件镇馆之宝,是他的《游春图》,一九四七年就卖到八百两黄金,号称是中国最早的山水画,其实我这幅比它还要早六年。”
他停了下来,似笑不笑地望着我,目光里甚至还有点忧愁。我满头满脸都是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他轻叹一声,慢慢走到窗前,双眼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这幅画是我最想给你的。为了它,我花了整整四年,托过不知道多少人,最后才从欧洲一个侯爵手里买下来。”
我的嗓子干得不行,结结巴巴地问他:“这……这是谁的画?值多少钱?”
“塔斯罗夫四世滴血之作,从不传世的《各各他山》,那几滴红色的泪就是他的血。”他轻轻地说,每一个字都像是惊雷轰在头上,“你看这个耶稣是不是有点奇怪?对,因为他多了一条尾巴,还有这十字架,看见了吗?那是人的骸骨。因为这幅画,塔斯罗夫被斩手、剁脚、割鼻、摘眼、剥皮、剜心,直到咽气也不肯忏悔,死后一百年间十七次掘墓鞭尸。我为它花了260万英镑,那是七年前,现在,……,四百万吧。”
四百万英镑,合人民币五千多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地上,一身酸软,还在连连不断地打着嗝:“我不要电脑了,我……”
“机会只有一次,兄弟。”
“我要那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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