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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第3部分

小说: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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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我爸的培养目标只实现了一半,那就是让我别进大北监狱或是它的其它兄弟单位。至于当上局级或是副部级领导,我认为这很难实现。不过这并不怪我爸和我妈,古人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首先我的基因构成就有问题。我爸是小公务员,我妈是印刷工人,而我的爷爷辈都是农民转职技工,相比较《暗黑破坏神》(作者注:BIZZLAND公司的经典电脑游戏)中来说,他们一个相当于德鲁伊(注:游戏当中的一个职业,以下同),一个相当于亚马逊女战士,另一个则是狂战士——也许我这样的比喻有些不恰当,从遗传角度来看,三者基因综合到一块培养不出死灵法师或是女巫的,而只可能是圣骑士或是刺客。我是男生,所以是圣骑士,遍查古今中外,圣骑士及侠客很少有当大官的,充其量只能是一名武将,偏巧现在又是和平年代,所以我丛娘胎里出来就没有什么政治才能。
不过有失必有得,虽然不能当官,但我的表演才能倒是有一点,尤其是语言能力和模仿能力,在这方面,我的才能相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非常突出的,甚至可以说是天才,因为我说话很多都是跟《新闻联播》里罗京他们学的——因为在我学说话的时候我爸妈都在上班,所以我也只好跟新闻联播学,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作为劳改分局人的我爸妈,对凌源本地方言有着一种天生的厌恶,从小他们就教育我:不要学县里人的二分洋口音!(注:据我所知,二分洋的来历是这样的,当年在解放前,凌源人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总爱按照解放前的银元单位来问:这东西几分(现大)洋?故分局人称凌源本地人为二分洋。)
当然,如果大家认为我从小就会说普通话算不上什么本事的话,那你们完全可以拿自己的童年和我来比一比:我一岁半不到就会背唐诗,五岁半就在幼儿园讲长篇评书《葫芦兄弟》,八岁我学过赵本山唱《小草》,十岁研究过口技《半夜鸡叫》,十三岁那年我还和人说过相声《满汉全席》,直到现在我菜名还记得很熟,让我来段贯口我也能说下来。初中、高中回回辩论赛我都是主力,基本上是我参加哪一队,哪一队就赢定了。我承认,在中国,超过我的人肯定是有,但是决不会很多,至少在凌源就没有几个比我强的。
不过我也应该承认,我这些本事在实现我爸爸对我的期望方面根本用不上,至少在中国,要是你想当官的话是肯定是用不到的,哪怕你是在学校当个除文艺委员以外的班干部也不行。虽说,人家美国的里根和菲律宾的埃斯特拉达这两位总统原来也是演员,但那是人家外国,历史证明,他们的那一套并不适合咱中国的国情。大伙可以想想,要是当官靠的是表演能力,那现在国家主席没准就是赵本山了,真要是这样的话,估计全世界人民都不会答应。
虽然生得这一身本领,而且目前我也有一分看上去比较体面的工作,但是我还是觉得,到目前为止我的一生过得非常坎坷,真是应了那句话“生的伟大,活的憋屈。”唯一能让我欣慰的就是有人活的比我还憋屈。但现在这些人有的已经转运了,有几个自杀了,剩下的倒霉蛋越来越少,所以这仅有的一点欣慰也快没有了。对于这样的生活我只有一个解释“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劳其心智,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真希望,这大任早一天降到我身上。
我的坎坷从我刚一出生就开始了。当时我身上羊水未干,我家的人就关于我的命名问题吵开了架,因此可以说我是在家人的争论当中发出了我的第一声啼哭。也可以说我从生下来那一霎那就伴随着争论。当时我爷他老人家早已去世,因此我们的“黄金家族”就像恺撒死后的罗马帝国一样,陷入分裂之中。当时对我的名字问题我父母两派亲属各执一词,我父母反倒做不了主,以我姑为首的父亲系亲属认为:本人系魏家独苗,不算千顷地一根苗也是百亩地一棵葱,按魏家传统当犯“元”字,经参众两院商议并引经据典,最后动用包括抓阄等高科技手段,终于在魏元帅、魏元爽等十多个名字中选出了魏元坤这个名字,其他估计可以用来武装我一个加强班弟弟妹妹的名字作为技术储备。但以我姥姥为首的我娘家亲属则对魏元坤这个名字很不满意,魏元帅这个名字也就是被他们否掉的,我外婆和几个姨集体研究认为,以后这孩子能当上个连指导员就已经是烧了高香了,小小年纪就叫“元帅”这似乎有点妄自尊大;而魏元坤这个名字最后也被他们否掉了,理由是坤代表阴,太媚气。当时他们已经为我取了个绝世好名——魏志东,志东志东,志在东方,和毛主席的泽东有异曲同工之妙。以我大姑为代表的本家人自然不会同意,他们从数理化文史地、经济、政治、军事等多方面论证,魏志东这个名字用在我身上并不符合我的具体情况,不但坏了祖宗的规矩,而且还不利于保护环境以及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其间,我父亲和我的姥爷两个人曾合伙提出一个折中方案,那就是我就叫魏元东。但当时两家都是女权高涨,男人插不上嘴,而且两家人都坚持“在路线问题上没有调和的余地”,双方谁都不肯让步,为此关于我名字的谈判陷入僵局。
在一开始的时候两伙人都还算客气,慢慢的谈着谈着就上升到了“百花齐放大鸣大方”的程度,在后来,两家人见大鸣大放地辩论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在讨论的过程中间似乎又发生了几件让人很不愉快的事情,于是分歧渐渐升级,很快就由文攻上升为武卫,最终导致“亲家阋墙”这一悲剧的发生。在八十年代中的某年某月某日,双方因为一件小事而产生冲突,最后大战了一场,由此两家关系全面恶化,从此进入了敌对状态,并在之后的数年又陆续进行了十余次零星交火。在让邻居免费看了好几场战争大片,给众多无聊的长舌妇平添了无数饭后谈资之后,两家人都开始意识到,如此下去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只能闹得两败俱伤,双方于是于1988年两伊停火前一天达成协议,握手言和。通过艰苦谈判,最后达成一个共识,名字问题等孩子长大以后自己决定,在次之前且叫冬冬。
此后两家人纷纷在各种证件上下文章,抓紧抢注各自商标,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我在不同的证件上有不同的名字,其中户口本上为魏元坤,独生子女证上写的是魏元爽,入托报名是魏冬冬,育红班报名为魏志东,弄得我像苏联的萨姆地空导弹一样有四种名称,可惜我的身份并不需要保密,而这么多的名字除了会给我造成称呼上的混乱以及给我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以外,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好处。
当然,有这么多的名字有时候也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情,并因此闹了不少的笑话,记得高二时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魏元帅和魏元爽是你弟弟吧?”
当时我逗他,说:“是。”  
  然后他又问:“那魏志东是谁?”
我说:“那是我哥。”
第三章
    我小时候长得非常好看,白白净净,小鼻子小嘴大眼睛,如果在套上裙子梳俩小辫,那谁看谁都说这就是个小姑娘。要是那时候我当了什么儿童演员,陆毅什么的现在都得靠边站,要论十岁以下,这些演员谁都没我长得帅。可惜,当时一是因为我住的地方偏远,二是因为没有导演赏识,因此活活白瞎了我这个电影天才。不然的话,我肯定能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童星,到时候我家光卖我照片当挂历就能发上一笔,不至于现在这么穷。
可能有些人会认为之所以我会说出这些话可能是因为我有着和网络中红头半边天的那位芙蓉姐姐一样的自恋性格,但事实上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并不止我一个,至少我的那帮高中和大学同学在看了我小时候的照片以后都感叹的说,同样都是魏元坤的,但现在这模样怎么和小时候的差距这么大呢。其中更有激进份子声称:我现在同我小时候相比,现在的我长得已经不是违章的问题了,而是该死。这倒不是说我现在长得场祝皇呛臀倚∈焙蛳啾龋蚁衷诘南嗝惨丫蟠蟊忱肓说背跎瓒ǖ姆⒄狗较颉S纱丝杉豢继晒Σ⒉皇且患裁春檬隆N液芪倚∈焙蚋械浇景粒蛭衷谥档梦医景恋奶倭耍庖坏憔拖裣衷诘闹泄硕嘉禾贫械阶院朗且桓龅览怼N业蹦辏钦媸怯胁庞忻玻酆霞际跛酱锏桨耸甏氏冉剑梢运祷肷矶际歉呖萍迹枪愦蠡刮闯鍪赖牡艿苊妹妹堑陌裱�
当然我在周围众多的孩子当中还有另外一个榜样作用,那就是我非常让家里人省心——不过代价就是某个人会因为我而费不少的心,我既然生在了一个双职工家庭,那么我就别指望父母上班的时候能带上我这个拖油瓶,因此和许多那时候的孩子一样,我出生后刚刚三个多月,我的父母就把我给送进了分局托儿所,将我,也就是他们的宝贝儿子托付给一帮和我非亲非故的人照顾,然后就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如火如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了。当然并不是我妈狠心不愿意带我,这里面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因为我妈工作太忙,没有时间照顾我,更重要得是,虽然当时我年龄还小,但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危险分子,危险程度仅次于王鹤——这一点我稍后将作介绍。
虽然我生下来的时候并没有诸如色盲脑瘫一类的先天性遗传疾病,但是却有一个让不少大人都头疼的小毛病——多动症,为此从小到大不止一个人这样夸我:“瞅你那样,整个一狗蹦子!”(注:狗蹦子这种生物据我估计:可能是指狗身上的跳蚤),而且直到现在这病也没完全好。从我刚刚学会爬时开始一直到我懂事为止,我的家人成天都为我的安全问题而操心,因为我这个“败家孩子”(注:此话引自我妈他老人家的语录,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后果自负)那时候只要是一眼照看不住,那就指不定爬到那里去了。因此在我的婴儿床上通常无论冬夏都罩着一层蚊帐,之所以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怕我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爬出来,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在此以前我曾从摇篮里掉出来过好几次——万幸,当初我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类似问题,因此在“出厂”前对身体强度特意进行了加强,所以一直都没有摔出什么毛病来。
其实在我父母的眼中,我到处乱爬还算不上是什么大麻烦,我的家人更害怕我乱吃东西。在三岁以前,我基本上会把一切我能抓起来的东西都放到嘴里嚼一嚼,从丢弃的饼干桶里的发霉饼干渣到摇篮里的铁制波浪鼓,从落在窗户上的绿头苍蝇到地上泥里的蚯蚓,那一样我都没有放过,这段时间我的家人和托儿所的阿姨不止一次从我口中夺下诸如纽扣铜丝玻璃球之类的危险物品,其中甚至包括两只鸡崽——说来这不能怪我,因为当时虽然我还没有断奶,牙也没有张齐,但是我那饕餮(注: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怪兽,以贪吃而著称,商周以来青铜鼎器上所铭的怪兽便是此物)一样的本性已经显露了出来,对一切在我面前经过的肉都不会放过,当年就有一次,我姥姥本来是想拿几只刚孵出来的小鸡崽放在炕上逗我玩,但没想到我把这些活着的玩具当成了食物,在小鸡跑到面前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了两只小鸡就往嘴里塞,等到我姥姥从我手中将鸡崽夺下来的时候,两只鸡崽早已经死在了我还未长齐的乳牙之下——其中一个的脑袋已经被我咬了下来。
因为这个原因,我得父母很少给我买橡胶类的玩具,因为这种玩具最后的下场很可能是被我用牙撕烂吃掉。相比之下,那些铁制的玩具倒安全许多,至少我那时候还知道一点咬不动的东西是不会把它吃下肚去的。在众多玩具中,玩具枪是我最喜欢的玩具,以致最后我必须搂着一支枪才能睡觉,不然就会哭闹不止。因此在我的摇篮时代,我基本上是抱着各种各样的枪度过的,枪是我那时候唯一的朋友。那时我的摇篮基本上就是一个军械库,崩豆枪喷水枪炮子枪甚至还有打鸟用的汽枪崩兔子用的双筒猎有时我爸追逃犯回来甚至还会把他那把退了子弹的五四手枪放到摇篮里给我玩——那可是真家伙。在我大学军训的时候,不少人都对我这种对56式半自动步枪爱不释手而对学校的美女视而不见的行为感到不理解,但是他要是知道我小时候是这种情况,那他们就会明白,我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历史的必然。
正因为我有多动症加见什么吃什么的坏毛病,所以我妈从来都不给我带到单位去——当然,我爸那里更不可能,且先不说危不危险,堂堂一个监狱警察,居然往劳改队里抱孩子,这成和体统吗!
在这里我要介绍一下我伟大的母亲大人。我的妈妈师出毕升的门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我妈在劳改分局下辖的玻璃厂印刷车间工作,是这个集体企业中的一名普通工人,主要负责排版和印刷业务,我妈和毕升之间师承关系就是因此产生的。我妈很早就认为,把我带到她的工作单位去照顾估计没有人会放心,大家可以想一想,当年我要是真被带到印刷厂里,要是旁边没有人看着的话,那我肯定会有生命危险:且不说我有可能会爬到印刷机里被绞成肉酱,就算是把印刷用的铅字当成了糖豆给吃下去了那也不是闹着玩的。真要是那样,我魏元坤很可能会因为铅中毒而影响到智商,失掉了灵性,自然也就写不出这部小说了,因此,将我送到分局托儿所似乎就是我父母的唯一选择。
说实话,分局托儿所也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至少在当时和凌源,乃至整个朝阳的其他托儿所比起来,那它绝对可以说是最好的。当年要想在凌源这个鸟给面子才拉屎的地方建一座这样的托儿所的确很不容易,要说我们也是赶上了好时候,建托儿所时正值凌源劳改分局的辉煌时期。当时“凌河”牌汽车质量相当的不错,世称“第一解放,第二凌河”,至于东风都是排在凌河的后面。如此好车自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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