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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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啊,你的纯洁原来也是假的,真像虚伪的朋友:表面热,底下冷。”
这当儿,孩子吃好了。碗里的东西不仅吃光,跟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他拾起一些撒在膝盖上的毛衣的折裥里的面包屑,若有所思地吃着。
于苏斯转过身来望着他。
“还没有完呢。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嘴巴不是单单为吃的,它也是为了说话。现在你身上暖和了,肚子也吃饱了,畜生,小心点,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你是打哪儿来的?”
孩子回答:
“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
“我是今天晚上被人丢在海岸上的。”
“嘿!无赖鬼!你叫什么名字?他是个坏蛋,连父母都不要他了。”
“我没有父母。”
“你得注意我的脾气,千万要小心,我可不喜欢撒谎。你既然有妹妹,就一定有父母。”
“她不是我的妹妹。”
“不是你的妹妹?”
“不是。”
“那么她是谁?”
“是我拾来的。”
“拾来的!”
“不错。”
“什么!难道真是你抬来的吗?”
“是的。”
“从哪儿拾来的?如果你撒谎,我就把你打死。”
“从死在雪里的一个女人身上拾来的。”
“什么时候?”
“一个钟头以前。”
“在哪儿?”
“离这儿四公里。”
于苏斯的眉头皱起来了,这是一位激动的哲学家特有的那种皱眉的表情。“死了!她是有福气的!我们最好还是让她躺在雪里。她在那儿很好。在哪一个方向?”
“靠海的方向。”
“你过桥了吗?”
“过了。”
于苏斯打开车后的窗子,向外张望了一下。天气还是不好。大雪还在忧郁地落着。
他关上了窗子。
他走过去、用破布把窗上的破洞堵好,炉子里加上泥炭,把箱子上的熊皮完全推开,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大书,放在熊皮底下当枕头,把睡着了的小女孩的头放在上面。
随后他转过身子望着孩子。
“你睡在这儿。”
孩子听从他的吩咐,躺在小女孩身边。
于苏斯把熊皮卷在两个孩子身上,接着又把他们脚底下塞好。
他打木架上取下一条有口袋的布带子束在腰里,口袋里大概装的是一盒子外科用具和几瓶强心剂。
他从天花板上摘下那盏灯笼,点着它。这是一种可以明暗自由的风灯。灯点着以后,那两个孩子仍旧留在黑影里。
于苏斯把门开了一条缝说道:
“我出去一下。你们不要害怕。我一会儿就回来。好好地睡吧。”
接着他放下踏板,大声叫:
“奥莫!”
一阵亲热的吠声回答他。
于苏斯提着风灯走下去,拢上踏板,美好门。车子里就只剩下两个孩子了。
于苏斯的声音从外面问:
“喂,吃掉我晚饭的孩子,你睡着了没有?”
“没有,”孩子答道。
“好,要是她哭,你就把剩下的牛奶喂她好了。”
接着听到一阵解链条的声音,随后是人和牲畜越走越远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两个孩子都睡熟了。
两个呼吸混合在一起,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比贞洁还要进一步,是一种混沌无知;是一个未解风情的新婚之夜。这个男孩子和这个女孩子赤着身子躺在一起,在这静悄悄的时刻,这是黑暗中的一种天神般的男女混杂。在他们这种年龄,这个人的梦可能有很大一部分飞到另外一个人的梦境里。他们合上的眼皮底下,大概闪耀着星光。如果结婚这个字眼在这里不算过分的话,他们俩就是一对神仙夫妻。在这样的黑暗中而又如此天真,在这样的拥抱之中而又如此纯洁,只有儿童能够预尝这种天堂的滋味,没有什么能够跟儿童的伟大相提并论的东西。在所有的深渊中间,这是最深的一个。把死者套上锁链,拖到生命之外的可怕的永恒,海洋对失事船只的无比的仇恨,和掩盖遗体的一望无垠的白雪,也没有这两张在睡梦中碰在一起、可是不能算是接吻的孩子的嘴那样动人。这也许是订婚;说不定是不幸。未知的命运压在他们的结合上。这倒是挺迷人的;谁知道,说不定是挺吓人的呢?我们觉得忧心如焚。天真比德行更可贵。天真是神圣的黑暗的产物。他们睡熟了。他们无忧无虑。他们身上温暖。他们搂在一起的赤裸的身子同灵魂的贞洁融合在一起。他们在这儿跟躺在深渊里的窝巢里一样。
第六章睡醒了
白昼一开始就很凄凉。一线黯淡的光透进车子。这是滴水成冰的黎明。苍白的光线把那些被黑夜蒙上撞憧鬼影的物体的轮廓都悲哀而又忠实的勾画出来了,不过没有把熟睡的孩子们惊醒。车子里很暖和。他们的呼吸像两个安静的波浪一样此起彼伏。外面,风暴息了。曙光慢慢地照亮了地平线。星星像蜡烛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熄灭了。只剩几颗大星还在坚持。海洋上远远传来了无限空间的歌声。
炉子里的火还没有完全熄掉。朦胧亮慢慢地变成了大天亮。男孩子睡得没有小女孩那样熟。他心里有点更夫和守护人的责任感。当一条特别亮的光线打玻璃窗里透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儿童的睡眠使人忘记了一切。他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他身旁的是什么东西,并且也不打算去回想它,他一味地望着天花板,像做梦似地漫无目的地望着“哲学家于苏斯”这几个字。他不识字,所以不知道这一行字的意义。
他听见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抬起头来。
门开了,踏板放下去了。于苏斯走了进来。他走上三级踏板,手里提着熄灭了的风灯。
同时有一只四蹄动物叭哒叭哒地走上踏板。这是跟着于苏斯回来的奥莫,它也回到自己家里来了。
这个睡醒的孩子吓了一跳。
也许是肚子饿了,狼张开嘴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它走到踏板中间的地方,便停了下来,把两只前爪伸进车子里,两只腿弯搁在门槛上,活像一个立在讲坛前的教士。它远远地嗅了嗅箱子,因为它对住在车子里的这两个客人还感到不习惯。狼嵌在门洞里的半个身子经晨光一照,显得乌黑。最后它下了决心,走了进来。
孩子一看见狼走进车子,就打熊皮里跳出来,站在熟睡的孩子面前。
于苏斯刚刚把风灯挂在天花板的钉子上。他一声不响,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慢慢地解开挂着用具袋的腰带的扣子,把腰带放在木架上。他什么也没有看,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的眼珠子好像是玻璃的。他好像正在想一件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他终于又恢复了常态,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了。他大声说:
“她真是个有福气的!死了,确实死了。”
他蹲下身子,在炉子里加了一铲子煤渣,翻了翻泥炭,嘟囔着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她。阴险的未知之神把她埋在两尺深的雪里。要是没有嗅觉跟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脑子同样灵敏的奥莫,我现在还在深雪里蹚来蹚去,跟死神捉迷藏呢。提奥奇尼斯①提着灯笼找正人君子,我提着灯笼找女人。他找到的是讽刺,我找到的是悲悼。她身上冰凉!我摸摸她的手,简直像一块石头。她那两只眼睛多么沉静!怎么会有这种傻人,居然撤下孩子死了!现在在这个匣子裹住三个人,实在不大方便。真是不测之祸!我现在也有个家了!有儿有女。”
①古希腊哲学家。轻视安乐,住在桶里,白昼点灯寻找正人君子。
在于苏斯说话的当儿,奥莫走近火炉。睡着了的小女孩的一只手在火炉和箱子的中间搭拉着。狼开始舔这只手。
它舔得那么轻,所以没有惊醒她。
于苏斯转过身来。
“很好,奥莫。我做父亲,你做叔叔。”
接着他又继续做哲学家的工作,也就是说继续生炉子,嘴里不停地自言自语。
“我来抚养他们。好,一言为定。再说,奥莫也愿意。”
他站起身来。
“我倒想知道谁应该对这个女人的死亡负责。是人类呢,还是……”
他望着上空,望着天花板外面的天空,嘟哝着说;
“是你吗?”
随后他低下头,好像头上有一种压力似的,他又说:
“杀死这个女人的是黑夜。”
他抬起眼睛,看见了那个正在听他讲话的、睡醒了的孩子的脸。于苏斯突然问他:
“有什么好笑的?”
孩子回答道:
“我没有笑。”
于苏斯心里一惊。他不声不响的望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
“你真可怕。”
昨天夜里车子里很暗,所以于苏斯没有看清这个孩子的面孔。现在天亮了,他才能看清楚。
他把两只手掌放在孩子的肩膀上,带着越来越注意的神情,又看了看他的脸,嚷道:
“不要再笑了!”
“我没有笑。”孩子说。
于苏斯从头到脚打了一个寒战。
“我对你说,你还在笑。”
如果不是出于怜悯,就是出于愤怒,他抓住孩子,用力摇了一下,粗暴地问他:
“谁把你弄得这副模样?”
孩子回答道:
“我不懂您这是什么意思。”
于苏斯又说:
“你脸上这个笑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直是这样,”孩子说。
于苏斯朝箱子那边转过头去,低声说道:
一我还以为这种作品已经绝迹了呢。”
为了不吵醒婴儿,他轻轻地把那本垫在婴儿头底下当枕头的书抽出来。
“让我们看看《征服篇》,”他嘟哝着说。
这是一本用软羊皮纸装订的对开本的书。他用大拇指翻了一会儿,才停在一页上,然后把书打开,放在炉子上,读道:
“DeDenasatis①。在这里。”
①拉丁文:指劓鼻。
他接着读下去:
“Buccafissausqueadaures,genzivisdenudatis,nasoquemurdridato,mascaeris,etridebissemper。①”
①拉丁文;将嘴巴一直割到耳朵,剔开牙向,割开鼻根,面具就完成了,你就永远笑了。
“一点也不错。”
他把书又放在木架上,嘟哝着说:
“不必深入追究了。我们还是到此为止吧。笑吧,我的孩子。”
小女孩醒了。她的问候是一阵哭声。
“来,奶妈,喂奶吧,”于苏斯说。
扶着婴儿坐好以后,于苏斯打炉子上拿起瓶子给她喝。
这当儿,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红色的光线打官子里透进来,正好落在小女孩转过来的脸上。她那两只一动不动地望着太阳的眼珠像两面小镜子似的,反射出两个深红色的圆点。眼珠子一点也不动弹,眼皮也是如此。
“瞧!”于苏斯说,“她是个瞎子。”
第一卷 过去永远存在
第一章克朗查理爵士
1
在那些日子里,流行着一个古老的传说。
传说的是关于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事迹。
这位林诺·克朗查理男爵是克伦威尔①的同时代人,我们赶紧补充一句,他还是少数赞成共和国的英国上议员中的一个。他赞成共和国当然有他的理由,其实也很明显,那是因为共和政体当时已经胜利了。只要共和国得势,克朗查理爵士就赞成这一政体,这也是很简单的。可是在革命终止,议会政府垮台以后,克朗查理爵士却仍旧坚持下去。本来贵族元老很容易回到重新改组的上议院,因为悔过的人总会得到复职的待遇,而且查理二世对回头的人,够得上说是一位仁慈的皇上;但是克朗查理爵士不识时务。全国欢呼国王恢复英国王位,议会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老百姓欢天喜地迎接君主政体,王朝在光荣和胜利中重新建立起来了,过去已经变成了未来,而未来也变成了过去,在这个时候,这位爵士却还是执迷不悟。他坚决不肯投合这种欢乐的局面,自愿流亡到外国去。一个有权利当上议员的贵族,却宁愿做一个受法律制裁的人。多少年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直忠于已经覆灭了的共和国,人也慢慢老了。因此他变成了大家的笑柄,对于干这种傻事的人来说,当然是自取其咎。
①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政治家,推翻王朝,建立共和国任护国公。
克朗查理爵士隐退在瑞士。他住在日内瓦湖边上一幢高大的破房子里。他在日内瓦湖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选择了这所住宅,位于当年囚禁波尼瓦①的锡隆堡和勒得罗②的坟墓所在地维浮之间。峻峨的阿尔卑斯山环绕在他周围,色调暗晦,满山风云。他就在那儿,在高山的阴影里生活下去。过路人很难遇到他。这位先生抛乡离井,几乎可以说也离开了他的时代。在那个时候,一个消息灵通、深明大势所趋的人,不应该反对既成事实。英国全国都高兴。国王复位好像是一对破镜重圆的夫妻;国王和国家不再分居了,没有比这更动人,更快乐的了。大不列颠光彩照人,有了一位国王,就很了不起,何况还是一位可爱的国王呢。查理二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个寻欢作乐又能够治理国家的人,照路易十四的意见,还不失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有品格的人。查理二世受到人民的崇拜。他跟汉诺佛作过战,当然他知道为什么要打仗,不过知道的只有他一个人。他把邓扣克卖给德国,这是国家的政策。民主的上议员中的张伯伦说过:“可恶的共和国的臭气沾染了好几个高贵的议员。”这些上议员总算良知未泯,还能识时务,没有脱离自己的时代,又在上议院恢复了他们的议席。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消宣誓效忠国王就够了。大家想到所有这些现实,想到这个美丽的国家,杰出的国王,想到慈悲的上天因为爱老百姓而赐还给他们的那些令人敬畏的亲王;所有的人都在窃窃议论,像蒙克以及后来的杰弗利这一类人物,又集合在国王周围,他们的忠心和热诚换来了肥美的职位。克朗查理当然不会不知道,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够坐在他们中间,享受富贵。现在由于国王的关系,英国攀上了繁荣的顶点,伦敦到处都是宴会和狂欢,大家生活富裕,人人兴高采烈;宫廷富丽,快乐,气象万千。这时候,如果有人远远地离开这些繁华,在一个晦暗、凄凉、暮色苍茫的时刻,偶然瞥见这个穿着平民百姓衣服的老头子,面色苍白,神情恍惚,弯着腰(也许是预备钻到坟墓里去吧)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