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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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孩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才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6)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撑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是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撑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7)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沉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孩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伙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才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便哑然失笑。
我一直记得一个堪称美丽的场景,可惜说出来旁人很难相信。
那是我六岁之前的某一天,吃晚饭时发现妈妈不在,祖母说,到上林湖山岙里边的表外公家里去了,表外公一定会留她吃晚饭。祖母一边对我说,一边又向那些陆续到我家聚集的乡亲们解释,乡亲们也都回去了。这使我突然感到寂寞,搁下饭碗就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我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大山走去,为的是迎妈妈。
从我家到表外公家,需要翻过两座大山,第一座就是吴石岭,第二座叫大庙岭,妈妈曾经带着我翻过。后来造了上林湖水库,淹了这两座大山之间的山谷,这条路就不通了,但在我小时候是通的,很多老人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去翻山了,只觉得妈妈很快就会迎面而来,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的心里,就贪图这一阵惊喜。我知道这山里有野兽,却觉得野兽没灯,一定已经睡了,只要放轻脚步,不会惊醒它们。
翻完了吴石岭还不见妈妈,我就开始翻越更高的大庙岭。大庙岭已无大庙,山顶却有一个供人歇脚的小凉亭,当时正住着一家乞丐。他们在月光下看到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居然独自在走山路,非常惊奇,那位女乞丐关心地问我:“要不要坐一会儿?”我向他们摇摇手。
走过山顶凉亭后便是下山路,走了很久我开始担心起来:下山后怎么找到表外公家呢?想来只能在山脚的路口等。正犹豫,听到了极轻的脚步声,我抬头一看,正是妈妈。
现在回想,妈妈当时才二十多岁,单身一人在夜间翻山越岭也真大胆,但更不可思议的是她见到我的表情:只是非常亲热地叫了我一声,拉着我的手,然后一起翻山。她似乎只觉得孩子懂事,在她翻山翻得寂寞之时来陪她,居然丝毫没有产生其他母亲都会有的担忧。
真是“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
只有一件事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胆小,那就是西屋楼上的疯女人突然因病去世后,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上楼去看摆了满地的麦秆编织的小动物,只有我不敢上楼。为什么?说不清。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8)
妈妈胆大,但不泼辣,反而常常害羞,说话也不响亮。只不过,她轻声答应的事常常连泼辣的人也会迟疑。
一天,村长找来了,说村里要办“生产互助组”,缺会计,也只能请妈妈当。妈妈每天为大家写信、读信,已经那么忙,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从此,每天夜间先记劳动工分,再写信、读信。这个房间更拥挤了,我们全家熬夜的时间也更长了。
当然,连记工分也没有报酬,因为我家属于“非农业人口”,进不了村里的分配系列。妈妈不止一次地说:“身子轻的采桑,手劲大的搬磨,识水性的过河……我识字,这些事本分要做。”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9)
妈妈在这间屋子里还作过一个胆大的决定,与我有关。
在我实足年龄还只有四岁那年,小学的老师来统计可入学的新生,那时我正与几个小伙伴把妈妈的围单当大幕,绑在八仙桌的桌腿上演戏,妈妈就笑着指了指我,对老师说:“在地上爬着的要不要?”
老师说:“怎么不要?登记!”
几天之后,我就上学去了。背上背着一个大草帽,上面有妈妈刚刚写的四个毛笔大字:“秋雨上学”。
我想这情景实在是妈妈最顽皮的一笔。一个才四岁的小不点儿独自走在长路上已经让人怜惜,而背上的几个大字又说明这居然是去上学!
路上没有人认得这几个字,那么,妈妈是写给上天看的了。这就像是土地爷通过童男童女给上天带去一个小小信息:我们这里全是文盲的年代,已经结束。
老师们看到我草帽上的这几个字很高兴,而且从书写的功力判断出了我的文化背景,但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来对付一个四岁孩童。那时代乡间学校全用毛笔,课桌上放着砚台和墨,可想而知,每次下课,我满脸满手都墨迹斑斑,老师就抱起我到河边洗脸,洗完再飞奔着把我抱回教室的座位,下一节课另一位老师又重复这般情景,实在是一片忙乱。
我四岁上学的事,把在上海工作的爸爸吓了一跳,随之,连叔叔、舅舅也紧张了。第二年国家教育部定下了规矩,小学入学的年限是七岁,这使得爸爸、叔叔、舅舅更有了理由,不断来信劝妈妈,要我用“留级”的方式后退到正常的年龄,否则脑子会用坏。其中大舅舅出的点子最要不得,他要我每次考试都交白卷,或故意答错。
妈妈问我的意思,我说,让我装成傻瓜留级,听过去全都听过的课,脑子才会坏。
妈妈当然赞成我的意见,便写信给爸爸说:留级太累,不如让我读上去,她会设法减轻我的功课负担,代我做全部家庭作业。
其实我们小学里每天的家庭作业也不多,多的是“暑假作业”和“寒假作业”,妈妈花半天时间全做完了。她最感吃力的是要在作业本上模仿小孩的字,我玩累了回家,见她一笔一画那么费事,就帮帮她,让她先写在别的纸上,我抄上去。她感激地说:“真懂事。”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0)
老师们人都很好,但课讲得都不好听,我每堂课都在等待下课铃声。
下课后也有一件事让我害怕,那些曾经抱着我到河边洗过脸的老师见我脸上没墨了,都会用手来拧一下,好像这是他们洗脸换来的特权。拧脸,女老师拧得不疼,男老师拧得有点疼,特别是那位叫胡光华的校长。
有一次,胡校长拧完我的脸还给我看一本他正拿着的厚厚小书,他说这叫字典,并用五分钟时间告诉了我查阅的方法。
我拿过来查自己的名字,第一个字是“余”,查出来的意思是“我”。我想真好,可不是我吗,编字典的人真是无所不知,连我也认识。
这天回家,我要妈妈给我买一本字典。我说,有了字典,我一个个字认,就用不着上学了,多好。
妈妈说:“上学不光是为了认字,还会认识很多有学问的老师,这很重要。”
我说:“老师讲课真不好听。”
妈妈笑了,说:“也有很厉害的老师。明天是星期天,县里会来一位很有学问的人给老师讲课,那是老师的老师,你也跟我进去听听吧。”妈妈当时与小学老师们已经很熟,是老师们来通知她的。
第二天我就去听了那堂课,一位戴眼镜的男老师在讲语法,听的全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加我的妈妈,还有我。
这语法课真把我听乐了。戴眼镜的男老师先把一个奇怪的句子写在黑板上,然后连续两节课都在分析这个句子。我首次接触这么复杂的句子,印象极深,后来又一再给我的同学复述,因此就牢牢记住了。这个句子的结构大致是这样的:
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回过身来对李老师说:“昨天下午刘老师和赵老师都问我:‘前两天孙老师带病为朱老师补课的事,是不是应该让胡校长知道?’”
妈妈一看这个句子就不满了,小声对我说:“真有本事,一句话就扯出了八个人,谁会这样绕来绕去说话?”
台上的老师对这句话的分析,绕得就更凶了。语法概念说了一大堆,黑板上画出来的语法结构线已经像一堆剥了皮的老麻,丝丝缕缕缠得人头晕脑涨。
听课回来的路上,妈妈对我说:“如果你读书读上去,最后变成了这种学问,那宁肯不要读了。我听你舅舅说过,过去英国人为了把印度人搞傻,便于统治,就给他们编了一套特别复杂的英文语法书,一学就傻……”
这事我很感兴趣,便问:“后来印度人真傻了吗?”
妈妈笑了,说:“这我不太清楚。但我以前在上海见到,很多‘书毒头’比平常人要傻得多。”
“书毒头”是我们乡间对于书呆子的一种称呼。尽管当时乡间已经没有什么人识字,但是只要一提起这个称呼,乡亲们仍然充满了鄙视和嘲谑。我想,这也许属于某些“负面人格类型”的隔代传播吧。我当时问过妈妈,书呆子只傻不坏,为什么把他们说成“毒头”呢?妈妈说,他们钻起牛角尖来也真够狠毒的。
等我长大后才明白,妈妈的意思不错,解字却有偏差。那个“毒”字,一定是另一个同音字“蠹”的误置,“书毒头”也就是“书蠹头”,躲在书籍中蛀咬书籍的小虫是也。说得好听一点,这些书蛀虫也算在“咬文嚼字”。
乡亲们真是幽默。
第一卷 旧屋与旗袍 旧屋与旗袍(11)
很抱歉的事情是,那位讲语法的老师,由于我不怀好意的转述,成了同学们今后嘲笑“书蠹头”的范例。课堂上哪位老师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复杂了,或者讲了半天还没有让大家听懂,一定有顽皮的男同学轻轻嘀咕一句:“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
同学们当然都忍不住笑出声来。老师很奇怪,他似乎也听到一点什么,便问:“怎么回事?哪个周老师?”同学们笑得更响了。
这种笑声经常响起,现在回想,那是我在童年时代种下的珍贵疫苗,帮我防治了一辈子学术流行病。
在我以后的文化活动中,什么奇特的事情都发生过,惟独“周老师”怎么也不会看“王老师”一眼。
但是妈妈还是不放心。她一直在想,那么奇怪的语法课,为什么会让那么多老师去听呢?那背后似乎有一条牵涉到某种文化排场的路,但她明白那是一条通向“书毒头”的死路,万不能让她的儿子走上去。终于她下狠心了,与祖母商量决定,立即采取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