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Ⅱ悼亡者之瞳-第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零时不该出现在常见编号中的,这个奇怪的数字是古代阿拉伯人发明的,是数学史上的巨大突破。它与其说是一个数字不如说是一个概括,空无的概念,它代表……“不存在”!
“停下!别往前了!”楚子航想去拉检修车的刹车。
这时候他终于听清了刚才的异响。那是汽车引擎的声音!后方隧道里透出雪亮的灯光,那辆伤痕累累的迈巴赫亮着大灯,沉雄地轰鸣着,沿着铁轨高速驶来,撞在检修车上。
楚子航猛地扑过去把夏弥压在身下。检修车像是一颗被火药气体推动的子弹那样,沿着铁轨滑向幽深的黑暗。楚子航耳边风声唿啸,不想是滑行,仿佛向着无尽深渊坠落。
被某种东西封锁了的记忆忽然苏醒了。“蒲公英”台风登陆那天,暴风雨里那个男人开着迈巴赫,带他偷偷驶入封闭的高架路,那个奇怪的、被所有人忽视的入口……被柳树枝条遮挡的路牌……风曾经瞬间掀起树枝,让他看见了入口编号!
“000”号高架路入口!第零号高架路入口!
一切终于贯通了,为什么他总能在这一连串的事情里嗅到那个雨夜的味道,因为那一夜他也是在“死亡之国”尼伯龙根中!
4、史前遗族
恺撇开着敞篷小车在车流如织的西单北大街钻来钻去,就像是在野牛肚子下面奔跑的野兔。来来往往的大车都被他出其不意地截断,但没人冲他按喇叭。
因为被他超车的人心情都不错。秋高气爽的一天,一辆崭新的minicooper,带着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金发男子和一个身穿红色喜服的中国女孩,车后座上堆着999朵深红色玫瑰扎成的巨大花束。男孩和女孩相视而笑,都一脸的臭美,但是美得珠联璧合啊!大概是去结婚吧?每个人都这么猜。
要是自己开着这么辆车带着这么一个妞去结婚,哪能耐住性子等啊?车大概能开得飞起来!
车停在婚庆大厦的路边,这栋大楼里都是做婚礼生意的店铺,拍婿纱照的、订做首饰的、乃至于婚礼司仪。
恺撤拉着诺诺一路小跑上到四层,在一问挂着深红色蜀绣门帘的店铺面前停下。两扇褐色的老木门,门上钉着老式的铜门环。恺撤扣了扣门环,一个清瘦的老人把门拉开一条缝,“恺撒?加图索先生?”他上下打量诺诺,微微点头,“嗯!货色不错!”
“喂!你是带我来见什么人贩子么?”诺诺扭头向着凯撒,“我得提醒你,把我卖给人传宗接代对买家是不负责的行为,我很不靠谱的!”老人微笑,“我是说这身喜服,材质不错,手工刺绣,细节拿捏的也到位,是清朝官宦人家新娘的装束。现在能做到的裁缝已经很少了。只是还得改得适合你的腰身,嗯,此外还缺最重要的东西。”“什么?”“凤冠霞帔。”老人把整扇门推开。
仿佛宝库洞开的瞬间,珠玉之光照亮了眼睛。温润的珍珠、剔透的翡翠、色彩千变万化的琉璃珠子、珐琅。的纽扣、黄金红金和白金丝卷……
正中的桌子上则是一具用黑布蒙着的半身像,老人带着得意的笑揭去那张黑布,半身像戴着一项赤金色凤凰压顶的凤冠,百乌云集于凤凰后,每一只鸟的双翼都是手工雕刻的羽毛,而遮面的珠帘是用一粒粒翡翠穿成。
“哇噻!”诺诺惊讶得张大了嘴。
“这样的喜服,就要搭配凤冠,你的男朋友为你订制了一顶凤冠,”老人说,“全手工制作,需要半年的时间!但在开始之前,你先得选定你喜欢的造型。”
“喜欢么?恺撤握住诺诺的手,轻声说,”你戴上会光辉灿烂的。〃
“那会是两公斤的黄金、108枚红珊瑚珠子和12块冰种翡翠打造的顶级中国首饰,全手工,能直接送去拍卖的!跟这个比起来什么卡地亚的结婚戒指,都是小儿科!”做首饰的老师傅牛逼哄哄,“在咱们中国,就是凤冠霞帔才给力!”
“听起来真的好重呀……”诺诺轻声赞叹。
“喜服修改要多久?等着用。”恺撒转头问老师傅。
“滚蛋!只是订婚,喜服要到结婚时候才穿的!”诺诺抢白他。
“早点准备到时候省力,你订了婚还跑得掉么?”恺撒自然而然地搂着她的腰让她靠自己更近一些。
“就算现在改好,结婚时也未必能穿,朋友……女和猪一样,胖起来是很快的……”诺诺像蚊子一样哼哼。
路明非摸着湿漉漉的隧道壁往前,手电他留给高幂他们了,那东西对他们会更有用。黑暗好像粘稠的泥潭,他跋涉在泥潭中。他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一扇门,华丽丽地亮着彩灯,写着“EXIT”。但他只能往前走,他不能回头。
他想起希腊神话里那个叫俄耳甫斯的兄弟的故事兄弟弹得一手好琴,是能够弹得石头都落泪,地狱三头狗都鸣鸣地围着他卖萌的强者,他还有一个漂亮老婆欧律狄克。但欧律狄克给毒蛇咬死了,俄耳甫斯兄弟以泪洗面之后抄着他的家伙就奔地府去了,一路把冥河上的艄公都给弹哭了。最后杀到冥界老大哈迪斯面前说,我要我老婆。哈迪斯说你牛逼!行!老婆你带走,不过有个条件,走出冥界之前你不能回头看她,否则她就永远留在这里了。俄耳甫斯兄弟就带着老婆一路往前,老婆就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地诉相思,俄尔甫斯兄弟横下一条心,愣是一路没回头搭理老婆。就在他们已经看到人间阳光的时候,老婆抱怨说你不爱我了。俄耳甫斯兄弟心里柔情忽然泛滥,回身拥抱老婆,老婆就此被地狱的长臂拉了回去,只留下一串眼泪给他。
这个故事说明天下的英雄好汉,十有八九都是挂在那要命的温柔上,所以《葵花宝典》教育大家〃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委实道理精妙!不过说起来那又如何昵?东方不败倒是大仁大勇地照做了,可还有杨莲亭在后面埋伏着他呐!
说起来没有遇到什么陈雯雯什么诺诺之前他也是一条好汉呀!他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小屁孩,站在叔叔家的天台上,双手比着枪形对着夜幕中的红绿色啪啪地扫射,不害怕不惊恐,不忧伤更不绝望,是个相信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的小屁孩。
可是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圣斗土,不是高喊着“希望”那种热血口号就能再站起来的。有些希望就像是肥皂泡泡啊,注定要破掉;有些人真的已经没有力气了,这一次倒下去就不会再站起来了。各种观众真是抱歉,主角这次撑不住了……不会再去抓那妞儿的手了,她已经……很幸福了啊。
他必须强迫自己不断地想这个想那个,否则就会撑不下去。
最后他想到了万博倩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喜欢。,什么人,就要去找她,别在原地等哦。”
说得真好,如果有人在外面等他的话,他也会跟万傅倩一样飞跑吧?可是没有啊。
说起来不该是你走出这个迷宫的啊,四个人里你最没价值,要是高幂和万傅倩出去了就能结婚了吧?赵孟华出去也会有柳淼淼和陈雯雯两个美少女得救,会围着他哭,你出去了能干啥?你挂在这里也就是芬格尔可能有点兔死狐悲罢了。
靠!想到这些事情果然就豪气横生啊!再也不惧黑暗里藏着的任何妖魔鬼怪!你看老子这渣到爆的人生老子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勾魂么兄弟来嘛!没有存在感的人生就是坦荡荡!
他忽然摸不到隧道壁了,扑面摔倒在一堆煤渣上。
她仰起头,只看见无限高矿的黑暗中漂移的金色星光,望不到顶,也看不到壁。他走进这个巨大的空间,就像一只蚂蚁在深夜爬进圣彼得大教堂。他到达了地铁的终点,也是迷宫的尽头。
他越过一根根枕木向前摸索,穿越这个巨大的空间累得他气喘吁吁,最后他看到了一面人工开凿出来的岩壁,上面满是机械留下的痕迹,贴着岩壁的是梭形的水泥月台,奔到是石壁前摸索拍打。见鬼了,根本不像是有门的样子,看这么坚厚的石壁他此刻大概是在一座山的内部,在这岩壁上开凿通道确实是惊人的工程量。
妈的,不会被涮了吧?他心里嘀咕。这时候岩壁上有黄色的灯亮起来了,缓慢的闪烁着。路明非又惊喜起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什么开门的机关。他竭力抬头去看那盏在高处闪烁的灯,但是位置太高了看不清楚。
坚厚的岩壁开始震动了,裂痕自上而下出现,路明非脸色有点难看,这迷宫之门打开的架势倒像是黄金十二圣斗士打开叹息之墙,让人觉得里面会蹦出个哈迪斯来。
整个岩壁都是龟裂的纹路,片片碎石落下,尘埃弥漫,路明非捂着脸一步步后退。黄灯摇晃着似乎要掉下来了,他周围的岩石片片剥落。路明非抬头看了一眼,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刺骨的恶寒……那盏黄灯正在看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掉头逃跑,岩壁彻底崩裂了,蛇一般的东西从裂缝中游出,鳞片愕然!那黄灯是巨蛇的眼睛!
酒的麻衣和薯片妞都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后退了一步。
龙对于混血种而言也是个很抽象的东西,很少有人见过真正形态的古龙,这种生物又具有彻底改变骨骼的结构伪装自己的能力,因此古代典籍里的龙有时候是带翼的四足恐龙,有时候则是貌美的娜迦,有时候则是独角的长蛇,画画的说龙的步骤是“一画鹿角二虾目、三画狗鼻四画牛嘴、五画狮毛六鱼鳞、七画蛇身八火炎,九画鸡脚画龙罢”,说白了就是个九不像。
然而此刻一切面纱都被剥去,这个史前遗族以至凶至戾、至伟岸又至锋利的外表露于世!
那是一条真正的巨龙,率先突破岩壁的是他修长的脖子。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是必然和爬行类都美丽。
只不过那种美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一次张开一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突的脸上带着君主班的威严,他俯视路明非,张开了巨大的黑翼,尖刺地嘶吼起来。
路明非死死的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地敬佩史上的屠龙的英雄人物,居然能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拔出剑来。
他并不知道在这样近的距离上,即使历史上的屠龙英雄们也会有半数因心脏爆裂而死,而他还能呆呆地站着。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到地面,警惕地打量着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他知道你心虚就跟在你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他和她。
巨龙金色的眼睛微微收缩,像是猫头鹰一样。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这东西的姿态像什么了。根本就是只猫嘛!一只座头鲸那么重的巨猫!
龙游动着长颈缓缓地靠近路明非,路明非站的笔直,好像一根铅笔插在月台上。逃也没有用,这长脖子简直跟《狂蟒之灾》里那史前巨蟒差不多了,轻松一伸一缩,猎豹的速度也逃不掉。龙缓缓的张大嘴,利齿如枪簇,黑色的长舌从上到下舔过路明非全身。
“你赢了。”
“喂,台词错了吧?不该是哇!好嫩的肥羊么?”路明非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赢了”龙又一次说,低沉威严,“我们来玩什么?”
“玩什么都好,只要别玩吃肉的游戏就行,”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其实是他此刻神经绷紧根本管不了自己那张欠嘴。
龙大概无法理解路明非的白烂精神,眼神又变得警惕起来,他缓缓的后退,缩到岩壁边。他那个动作就像是缩紧的蛇一样危险,因为随时能弹出去一口咬住猎物,路明非浑身都是冷汗。
龙猛地挥动膜翼,路明非看那动作好像是要扔石头打他,急忙捂脸。一个蓝色的袋子落在龙和路明非之间。
那是一代薯片。
这神兽似地玩意真能整,路明非的逻辑彻底混乱,龙类是种卖萌的生物?
“给你”龙仍旧是很谨慎的盯着路明非。
路明非不知道自己有何德何能有此礼遇,只觉得双膝发软,恨不得叩拜下去说谢主隆恩……啊不,龙恩!
龙盯着路明非看了很久,见他没动弹,再次伸出黑翼。翼端是锋锐的爪子,这巨型生物的动作极其精准,利爪挑开了薯片的包装袋,小心地夹起一片薯片放到嘴里。
“薯片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龙以君王般的低沉的声音说。
路明非捂脸,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鼓起勇气上上下下打量这史前神兽。龙有30或是40米长,但这斌非完整长度,龙只有前半身暴露在外,后半身还是骨骼形态,粗大的嵴椎从前往后渐渐石化,最后和石壁相接。
这东西就像传说中的不死生物,半身显露生存之相,半身显露死亡,生死巧妙的融为一体,似乎有着什么宗教上的意义。
不过这卖萌的语气……不知道有没有年满五岁……
作战计划到这里已经完全破产了,因为根本不知道“大地与山之王”是什么东西,诺玛没法给出精确计划,副校长则认为“七宗罪”在手里,因该问题不大。
应该问题不大?“青铜与火之王”身上好歹有个融合的老唐是弱点,眼前这神兽浑身上下都是铁鳞!七宗罪就算锋利,对他也不过是把铅笔刀!
龙看起来果然热爱薯片,很快他就吃完了一袋薯片。路明非一直没动弹,龙警惕的眼神也慢慢放松了,取而代之是对路明非的不满意。
真是一种“不满意”的眼神,不是轻蔑不是不屑,就像是一只猫对主人的不满意。
“你一点都不好玩。”龙说“但你很会赌,我打不赢你。我们……”
他接下来的话让路明非一头栽倒,“看电视吧。”
路明非很想直接晕过去,但问题是他没有晕倒,那还能怎样?
这是他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天,他出错了头,认错了妞,进错了地方……一切都是错的,连龙都是错的。
龙真的拿出了个电视,18寸的老式电视,一个沉重的大方盒子。
显然这是它重要玩具之一,他轻拿轻放,用翼尖接上电源的时候也异常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