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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奥利弗的故事-第25部分

小说: 奥利弗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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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香港一些导游手册向游客介绍的游览景点里有一处叫“猫街”。“猫街”其实不是正式的街名,本地人管这条街叫摩罗上街。这是一条“古玩街”。

我吃了一个“百岁蛋”①。(嚼了嚼,觉得有股怪味儿,我就赶紧咽了下去。)

①即松花皮蛋。

约翰老老实实告诉我,实际上做这种蛋至多只消几个星期的工夫。

“做起来要加上砒霜,蛋壳上还要涂上一层泥。”(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蛋早已入了肚!)

我们还经过了一些卖草药的。可是对那些草籽啦,真菌啦,还有海马干啦,再向我兜卖我也不感兴趣。

再过去是酒店,店里卖的……却是蛇酒!

“不行,约翰,”我说,“这蛇酒我受不了。”

“哎呀,这酒可灵啦,”我见了这样的奇风异俗吓得大惊失色,他看着觉得挺有趣的。“蛇毒和了酒喝,是一味很常用的药。那功效可神啦。”

“你举个例说呢?”

“治风湿就有效。还有壮阳之功。”

但愿我眼下全都用不着。

“我记在心上就是,”我说,“可今天我看到这儿兴致也已经尽了。”

于是他就驾车送我回到别墅。

“如果你早上起得早的话,”车子一停下,约翰便说,“我明天可以带你去看一样有趣的。是体育运动方面的。”

“啊,我最喜欢体育运动了。”

“那我七点钟来接你,好不好?植物园①里有打太极拳的。可有意思了。”

①指香港动植物公园。

“OK,”我说。

“祝你晚上过得愉快,奥利弗,”他临走时说。

“谢谢。”

“说实在的,香港之夜天天都是愉快的,”他又添上了这么一句。

“玛西呀,我真只当自己在做梦了,”我说。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已经来到了海上。这时太阳早已半落西山。我们坐了一艘小船去“香港仔”,那儿“水上饭店”①林立,望不尽的一片灯彩。

①当地人所谓“海鲜舫”。

“照俗话说起来该有万点灯火,”宾宁代尔小姐说,“所以这还没有进入佳境呢,奥利弗。”我们在荧荧的宫灯映照下吃饭,盘里的鱼刚才还在水里游得挺欢呢,是我们现点下锅的。我还尝了几口葡萄酒。这酒是——旁边该没有中央情报局的眼线吧?——红色中国来的,味道相当不错。

此情此景,真恍若神话世界一般,可惜一谈起来,又免不了都是那老一套了。比如这一天来她都干了些什么劳什子。(我是已经只有来一声“哇!”或“好家伙!”的份儿了。)

她中午宴请了金融界的那一班达官贵人。

“他们的英国味儿太浓了,”玛西说。

“这是块英国的殖民地嘛。”

“话虽是这么说,可这班大人先生的美梦也做得太美了,他们还指望女王陛下来为他们新建的板球场揭幕剪彩呢。”

“不奇怪!那才叫够味儿呢。我看女王陛下还真会大驾光临呢。”

上甜点了。我们于是又谈起了我们的这次“忙里大偷闲”,只要再过两天,就可以大玩而特玩了。

“约翰·项人挺机灵的,”我说,“他充当导游很善于激发你的游兴。不过我是不想先去爬太平山①了,还是让我过一天握住你的手,跟你并肩站立在山顶上。”

①即扯旗山。香港本岛的主峰。

“这样吧。明天我跟你在山顶上碰头,咱们就专门去看日落。”

“太好了。”

“咱们约好五点钟碰头,”她又补上一句,“地点在山顶的最高峰。”

“就用这共字号的葡萄酒,为咱们干一杯,”我说。

我们亲了个嘴,快活得都飘飘然了。

要等太平山顶上暮色降临,这白天又怎么打发呢?

好吧,先去看太极拳。约翰是精于此道的,一招一式都说得出名堂。那全凭内功,制约自如,真是绝了。看完打拳他又提出到胡文虎花园去看玉器展览,就在那边吃些“点心”权当午餐。我说好,只要不让我吃蛇就行。

拍过了五十七张柯达彩色照片以后,我们便坐下来喝茶。

“玛西今天也不知在办些什么公事?”我问。我这是想抚慰抚慰约翰的意思,他可毕竟是玛西手下的一名要员,不是个一般的导游。

“她今天要跟工厂的负责人开会,”他说。

“宾宁代尔公司也有工厂?”

“严格说来这些工厂并不是公司的。我们只是跟他们订了包销合同。这也是我们企业经营中最关键的一招。就是发挥我们的所谓香港优势啦。”

“什么样的优势?”

“人力的优势啦。用你们美国人的说法,就是劳动力。香港人干一个星期挣的钱,还赶不上美国工人一天的工资。有的甚至连这么一点都还挣不上……”

“哪些人呢?”

“童工的工钱就别想跟成人工比。能拿到一半就心满意足了。结果呢,一件漂漂亮亮的衣服在纽约的交货价格,才及得上美国或欧洲市场价格的一个零头。”

“明白了。有意思!”

约翰见我已经解开了这香港“优势”的奥妙,显得很高兴。说老实话,劳动力问题在旅行社的导游手册里是看不到的,所以我很乐意听他的开导。

“再比如,”约翰又接下去说,“一只饭碗假如有两个人想要,有个解决的办法就是一个人的饭两个人分着吃。这样就两个人都不至于失业了。”

“不假,”我说。

“是不假。”他笑笑,对我这句美国俗话很欣赏。

“不过这么一来,两个人就都干了全份的活儿,却只拿半份工资了,”我说。

“他们也照样很愿意,”项先生拿起了帐单。“我们要不要把车开到乡下去转转?”

“哎,约翰,我倒很想到个工厂去看看。办得到吗?”

“香港有三万家工厂,那还不容易?大到很大的大厂,小到家庭作坊,色色都有。你想看什么样的?”

“嗯,我想去玛西的工厂走马看花参观一下,行不行?”

“我当然一切OK,”他说。

我们首先来到九龙的一个地区,这种地方你在香港的明信片上是怎么也看不到的。拥挤,肮脏,简直照不到一点阳光。街上挤满了乱哄哄的人,我们一路把喇叭按个不停,才算开了过去。

车子在一个院子里停好以后,约翰说道:“第一站到。这是生产衬衫的。”

我们走了进去。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退回到了19世纪。到了马萨诸塞州的福耳河城。

这是个血汗工厂。

换不得半个字,十足地道就是一个血汗工厂。

又窄,又黑,又气闷。

只见好几十个女工,都扑在缝纫机上,干得真像连命都豁了出去似的。

除了表明生产效率高的一片机器喀哒声和马达嗡嗡声以外,其他什么声音也没有。

跟当年阿莫斯·巴雷特的工厂有什么两样呢!

一个监工匆匆走过来迎接约翰和我这个西方来的外宾。当下我们就由他带着去参观。那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厂子是小得不能再小了,可是眼前的情景却是惨得不能再惨了。

那监工咭咭呱呱讲个没完,讲的都是中国话。约翰告诉我,说他是在夸他手下这帮女工的生产技术有多熟练。

“这里生产的衬衫质量是顶刮刮的,”约翰说。

说着他就停下来冲一个女工一指,那女工正以飞快的动作把衬衫袖予往机口里送。

“瞧!绝不绝,用双针缝的!这样的质量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眼下在美国都还出不了这样的产品呢。”

我仔细一看。

说来遗憾,约翰本是随便找个例子让我看看的,可他却偏偏挑错了人。问题倒不在于这女工的技术,而在于这女工本身。

“这小姑娘多大了?”我问。

那小妞儿还是以熟练的手法只管埋头缝她的,没有理会我们。倒是好像还稍稍加快了手里的速度。

“她十四了,”那监工说。

他显然是懂一点英语的。

“约翰,那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我悄声说道。“这丫头明明顶多不过十岁。”

“是十四,”那监工却一口咬定说。约翰也就听了他的。

“奥利弗,那合乎法律上规定的最低年龄。”

“我不是说法律上定得高了还是低了,我只是说,这个小姑娘才十岁。”

“她有身份证,”那监工说道。工作上用得着的英语他还是能对付两句的。

“让我们看看,”我说得很客气,不过也没有加上个“请”字。约翰的脸上始终没有一点表情,那监工就叫小丫头把身份证拿出来看。小姑娘慌忙找了起来。天哪,我又不能对她说我是不会敲碎她的饭碗的。

“喏,请看吧,先生。”

那头头把一张证件冲我一扬。证件上没有照片。

“约翰,”我说,“上面没有照片哪。”

“不满十七岁,身份证上规定不用贴照片,”他说。

“是这样,”我说。

看他们的神气像是在怪我怎么还不往前走。

“也就是说,”我又接着说道,“这小丫头是从一个大姐姐那里借来了一张身份证。”

“明明白白是十四岁!”那监工放大了嗓门又冲我说。他把身份证还给了小姑娘。小姑娘如释重负,回过身去又干起活来,干得比刚才还快。只是现在还不时偷偷拿眼来源我。糟糕,这不要害她出工伤事故吗?

“叫她不用紧张,”我对约翰说。

约翰用中国话跟她说了两句,小姑娘于是就只管干她的,再也不偷眼瞟我了。

“请请,喝茶去,”监工说着,一路点头哈腰,把我们尽往一个小间里让,那就是他的办公室了。

约翰心里明白:我根本不信那小姑娘是十四岁。

他就对我说:“你瞧,反正她干的是十四岁的活儿嘛。”

“可她又能挣几个钱呢?你不是说过吗,童工的工钱只及得到成人的一半。”

“奥利弗,”约翰还是那么沉得住气,“她干一天可以拿十块钱回家哪。”

“那可好,”我说,可又跟着补上一句,“不过是港元。折合美元只有一块又八毛,对不对?”

那监工递给我一件衬衫。

“他让你看看这做工有多考究,”约翰说。

“不错,”我说。“这‘双针缝’的玩意儿的确很新颖别致(到底有多大意思我就说不上了)。事实上这样的衬衫我自己就有两件。”

要知道,这里出品的衬衫都是标上“宾氏名士世界”商标的。看来今年爱穿衬衫加毛衣“两件套”的男士,穿这种衬衫是时髦了。

我低头喝着茶,心里却在想:远在万里以外的老家纽约,我们那位埃尔维·纳什女士①,是不是知道自己大力推销的这种风流潇洒的时式服装是怎么样制作出来的呢?

①前文提到过,埃尔维·纳什是纽约宾宁代尔公司“名士世界”新潮男装部的售货小姐(见第17章)。

“我们走吧,”我对约翰说。

我憋得都快透不过气了。

我把话头转到了天气上。

“到了盛夏季节这里的日子一定是很不好过的,”我说。

“潮湿极了,”约翰答腔说。

这个题目我们是早就谈过的了,所以我的回话也是现成的。

“就跟八月里的纽约差不多,是不?”

“不相上下,”他说。

“那是不是……影响了女工的工作效率呢?”

“你是说……”

“我看车间里没有安装空调啊,”我说。

他对我瞅了一眼。

“这是亚洲,奥利弗,”他说,“不是加利福尼亚。”

车子还在一路往前开。

“你住的公寓里有空调吗?”我问。

约翰·项又瞅了我一眼。

“奥利弗,”他若无其事地说,“在我们东方,工人对生活所抱的期望是没有那么高的。”

“是吗?”

“就是。”

“可约翰呀,在你们亚洲难道普通的工人就不想要吃饱肚子了吗?”

他没有答腔。

“那么,”我又接着说,“你总也承认凭这一块八毛钱是维持不了生活的吧?”

我知道他心里是早就恨不得一个“千钧掌”把我给劈死了。

“这里的人干活就是不怕吃苦,”他是一副理直气壮的口气。“我们这里的太太们是不会在美容院里捧着本杂志解闷儿的。”

我知道出现在他脑子里的一定是我的母亲,在他的心目中我的母亲就是坐在干发器下打发时光的。

“就比方说你看到的那个小女孩吧,”他又接着说。“她一家都在那个厂里做工。她母亲到晚上还要替我们再做些针线活儿呢。”

“在自己家里做?”

“对,”约翰答道。

“哎呀,这不是劳工法上所说的‘在家做工’吗?”我说。

“不错。”

我犹豫了那么一下。

“约翰老兄,你是商学院毕业的堂堂研究生一个,”我说。“你总应该记得在美国‘在家做工’所以被判为违法的道理吧。”

他笑笑。“你不了解香港的法律。”

“算了吧,你这个丑恶的伪君子!”

他猛的一踩刹车,车子刺的一声停了下来。

“我没有必要来挨你的臭骂,”他说。

“你说得对,”我说着就开了车门。可是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气冲冲一走,我还得把这个道理说一遍给他听听。

我就把口气放得很温和的,对他说:“在家做工所以被判为违法,是因为那可以不受工会规定的最低工资的约束。不得已而去干这种活儿的人,老板高兴给多少他们就只能拿多少。通常都是可怜巴巴的,差不多等于零。”

约翰·项对我一瞪眼。

“你的演讲讲完了吗,自由派的先生?”他问。

“讲完了。”

“那就请听我来讲讲,你也了解了解本地实际存在的情况。这里的工人所以不参加工会,是因为大家都情愿一个人的工资让几个人分着挣,大家都情愿自己的孩子去干活,大家都情愿能弄上点活儿拿到家里去做。你明白啦?”

我也不想去跟他多说了。

“还可以告诉你这个臭律师,”约翰最后说,“在本港是根本没有什么最低工资的。你这个下地狱的坯子!”

他一踩油门就呼地把车开走了,所以我也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我这不是早已在地狱里了吗?

第35节

我们在生活中做这样那样的事,要说理由真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一般以为,是个成熟的大人了,为人处世总应该有个逻辑性,听从理智。遇事总应该考虑周全了再放手去做。

不过伦敦医生有一句话他们恐怕就未必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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