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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走开,我有情流感-第11部分

小说: 走开,我有情流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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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你们学到这首诗了吗?”
“没有,是查老师随口念给大家听的。”
“你喜欢吗?”
我没回答她,自顾自地走进房间。
“橙子,我很喜欢这诗。”她在我背后喊了一句。
14岁这年,也就是我知道查士德是我亲生父亲的这年,母亲试图说服我爱戴查士德。如果暂时无法爱戴,那么,先喜欢查士德教的语文课吧。
我似乎很争气,无法抑制地迷恋上了语文课。但是,我对查士德的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概括——绝望。不知道我的身世之前,我不快乐;知道了我的身世之后,我很不快乐。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面前的查士德抱了太大的希望。这一点,和我对子牙当初抱的希望一样强烈。
可是,我的亲生父亲和我最爱的男人,他们都无法用红丝线穿起我的泪珠。
有位任性刁蛮的公主疯狂爱上了雨珠,每个下雨天,她都在宫廷的后花园看着雨珠的忘情舞蹈。有天,她突发其想,要请珠宝匠把雨珠做成项链。一位聪明的珠宝匠对公主说:“我可以做到,但是你必须亲手把雨珠抓住,交到我手里,我才能穿起它们。”公主奔跑在雨帘里,可是一无所获,并没有捕捉到顽皮的雨珠。公主意识到自己的任性了……
那是童话,我也不是公主。我没觉得自己任性,其实很多人都说我太极端。被我爱着是他们的负担,我一旦爱上谁,就容易把一切希望都托付到谁的身上。
也就是知道身世之后,我开始收集红丝线,把它们一一拉直,然后看着它们发呆。在发呆的过程里,我开始有了自己构造的故事,并且开始写故事。我写许多的故事,美丽的或者丑陋的。
红丝线是我的导师。
因为我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人家会以为我戴在手腕上的红丝线也算是某种奇异的首饰。梦都总是要打听它的来历,仿佛我的隐私全在那条红丝线上。
“子夜,在一些地方,人们把丝线戴在手上,红白两股交缠着,代表有至亲至爱的人死去了。一定不能人为把丝线弄断,要让它自然破损。它一旦从手腕上脱落下来,就意味着死者的尸身已经腐化为泥,与天地同在。你这个红丝线,是什么意思?怎么总不见它破损?”梦都微闭双眼,期待我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破损了的话,我就换一条,很简单。也没具体的意思,大概是个人喜好。”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那么,你的红丝线和亡者无关,却和生者有关啦。你忘记不了的,释放不出的,都系在手腕上。这红丝线,会是你的束缚。”
梦都就是这样口无遮拦的人,比我们都要坦率,甚至赤裸裸。
所以,当有天,子牙告诉我,梦都赤裸裸地勾引了他,我不吃惊。子牙说:“梦都很有诱惑力,可我没办法和她做爱。我只和你在一起,这一辈子,或者,下一辈子。你不算漂亮,你也不算有才华,可是我需要你。橙子,你不要离开我,真的不要离开。我的心分成三块,一块是事业,一块是父母,另外一块全被你占据。当某天,我因为事业和父母而忽略你,我恳请你的原谅……”
子牙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已经爱上了少年狼。确切地说,我同时爱上了子牙和少年狼。而子牙的天性被一点点磨灭,少年狼的天性被一点点唤醒。
2
想起母亲说过的话,我的眼睛里有着天生的不安分。
2002年的冬天,我出版了第三本书《我就是坏女人》和前两本书做了个完美的结合,第一本叫《谁是坏女人》,第二本叫《你是坏女人吗?》。它们是我的成名作,而我是子牙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没有什么不好,起码我们不需要为贫穷担心了。而林子夜也以“坏女人”的形象存在着,接受着批判和赞美。都说“出名要趁早”,对22岁的林子夜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下半身女作家”的头衔被冠到我脑袋上,搞得我混沌不自在。
梦都就是看了《谁是坏女人》之后,迷上我的。当然,她先迷上了我,后来迷上了子牙。她说原先在自己的文字里看不到希望,我的文字又让她觉得自己的文字还有希望。她拿稿子给我看,我没看。我不是不尊重她,而是没有时间来看,于是拿给了子牙。子牙边看边笑:“橙子,橙子,你败给这个梦都了,她比你敢写得多!”
于是,梦都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发现,林子夜一点也不坏。起码,她所看到的只是一个面容憔悴的女子。和她比起来,我简直难登大雅之堂。
她带我去买衣服,王克克也陪着我,她们决定包装我。据说现在什么都讲究包装,作为一个“下半身女作家”,也应该妖艳动人。白色的衣服不再适合我,色彩师说我适合红色。我的皮肤变得很白很白,我没预料到的白。长期不出门,坐在电脑面前,这让我的苍白里流露着阴郁暧昧。在色彩工作室里,白炽灯打在我的脸上,我任凭他们拿各种颜色的布片放到我身上摆弄。

第37节:莫染红丝线(2)

“林小姐,红色最衬你,你真好看。来这里的客人,没有谁可以把红色展现地那么高雅。应该说,红色本来是很俗的。可是,你把它表现得高贵大气。”色彩师的口才真不简单,几句话说得我虚荣心暴涨。
“你知道林子夜是谁吗?她是作家,作家自然有一种气质,别人是没法比的。”梦都在旁边搭腔。
我被弄得很不好意思,就问色彩师:“你猜梦都小姐是做什么的吗?”
“梦都小姐那么漂亮,肯定是演员啦。”色彩师自信满满。
梦都抬起下巴:“我,梦都,知名网络写手,我是铁定的未来女作家。”
“难道现在流行美丽的女作家吗?”色彩师笑道。
王克克扯着我身上的布片:“人家有专用名词,叫做‘美女作家’。
显然的,我已经是赶不上潮流的人了。被梦都哄骗到美发店,我的黑色长头发被拉直染黄,镜子里仿佛换了一个人。黑褐色眼球在黄头发的掩饰下,变得更趋向于褐色。高鼻梁下一张画了橙色唇彩的小嘴巴,配着一岁褐色的眼球,怎么看都觉得很陌生。一瞬间里,我觉得自己像只禽兽,不,像一种宠物,像一只猫。
“子夜,真不敢相信你过了年已经23。你看上去就像20岁的小女生……”梦都叫嚣着。
是的,我真的只是20岁而已。然而这是秘密,除了子牙和少年狼,谁也不知道,王克克也不知道。
我说:“老了,老了,真的是到23岁了。”
“我23岁的时候还在推销化妆品呢,是今年,我24岁的时候才开始在网络上写字的。要不是子夜的文字提醒了我,我真不知道自己的文字该怎么定义。谢谢你,子夜。虽然你年纪比我小,可我还是要在心里叫你‘林姐’。”梦都泪光点点的样子,看得出,她在说真话。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你把我打扮得这么年轻。”我拍着她的肩膀。
王克克笑道:“我才是老了,过了年,我都29了。可是你们都比我有理想,哈哈,有福气!最新消息,我又瘦了10公斤了!这样下去,再过半年,我的体重会正常起来了。哈哈,可以去吃KFC吗?算是奖励我减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子夜,梦都,好不好嘛?好妹妹们,我们去吃KFC!”
“不好!”我和梦都一起去掐她的胳膊,她避之不及,连连求饶。
子牙打开家门,先是看到梦都和王克克。
梦都说:“子牙同志,我隆重向你介绍一位朋友,可是个美女哦……”
子牙摆着手:“得了得了,你已经跟花蝴蝶一样了,就别再把其他蝴蝶也招来了。小心我的橙子生气哦……她吃起醋来也很恐怖!”
“喂,方子牙,我有吃过你的醋吗?切!”我憋不住从她们身后钻出来。
子牙一把抓住我黄头发:“怎么弄成这样,你怎么可以弄成这样?”
他直勾勾地看着我,把我按在门边,梦都和王克克赶紧往房间里窜。
“还化浓妆了哈,这红披肩是哪里买的?老天!你还是橙子吗?”
我倔强地看着他,他眼睛里有些异样的东西,说不出是什么,好象惊讶又带了恐惧。他反复地打量着我,接着俯在我耳边说道:“今天的你真像个新娘子。”
少年狼似乎对我的改变不以为然,只是他说:“子牙,子夜,过完新年,我就不和你们住在一起了。”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子牙说:“那样也好。”
“是的,那样也好。”少年狼附和着。
“不,你不许搬走!”我有点激动。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
“我是你什么?子夜,你说……”
“你是我弟弟,你也是子牙的弟弟。子牙,你说对吗?”
子牙笑了笑:“对,你是我们的弟弟。不过,你是个不安分的弟弟,和你的子夜姐姐一样不安分。你们都不乖……”
3
少年狼终究没离开我们,直到他死。
但一些故事我暂时不能够说出口,比如说说他为什么会死。因为我需要时间来沉淀,到一定的时候,我会说出来,给自己一个交代。

第38节:莫染红丝线(3)

还是回到2002年的冬天吧,凌乱的叙述已经够沉重,够烦琐。
除夕,2002年的最后一天,王克克、梦都、少年狼、子牙和我,说好了一起吃团圆饭。我们买来很多菜和酒,要好好热闹一番。断断续续地,又来了些人,是子牙的那些没能回老家过年,还留在北京的朋友们。一大张圆桌子,坐了10几个人。大家开始总结2002年的拥有与失去,我的脑子里空空的。我喝了很多酒,总是不醉。少年狼喝了很少的酒,容易酒精过敏的他,在喝酒这个问题上,总是被我们所宽容。当所有人都醉倒的时候,我和他反而异常清醒起来。醉醺醺的客人们东倒西歪地出了门,我和少年狼只好下楼给他们拦出租车。一个个妥善安排好,再返回家,发现子牙已经倒在地板上大睡起来。把子牙搬回房间,看了一下表,都已经凌晨2点了。
之后,少年狼默默地帮我收拾着碗筷,一声不吭。这个借住在我和子牙的家的哥们,看上去却像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也许,我们3个已经成为了一家人。
我问他:“你不开心吗?”
他手里的一叠盘子掉到地上,摔成了一堆碎片:“子夜,难道你开心吗?”
“我开心。”
“你撒谎!”
我不理会他,蹲下来拣碎盘子。忽然间,他用力拉起我,把我按到桌子上:“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摇头:“你说什么,我一点都不明白。”
“我爱你,子夜。我已经20岁,我有权利去爱任何女人,包括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纤巧的白金戒指,套到我的食指上,戒指上有一颗鲜红色的碎钻,像是一滴血。
“你看,我为你买了戒指,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看你是喝多了!”我把戒指脱下,努力从桌子上直起身体,然后把戒指塞进他的口袋。
少年狼退到墙边,开了窗,把戒指从窗口扔了下去。接着,他走回了自己的房间。我没看清楚他的表情,但我自己的表情一定很难看。
洗碗的时候,看着白花花的自来水,我的眼睛顿时痛痒难当。拿手去擦,忘记手上沾了洗洁精。洗洁精渗进眼里,泪水一下子喷涌出来。我把身体靠在洗碗池边,把脑袋靠在水龙头上,让自来水冲走我的泪水。
我怎么能哭呢?我该是多么的幸福!我有男人,他很好,他照顾了我整整4年,已经迎来了我们相处的第5年。我有成就,它也很好。我的文字被越来越多人批评和赞美,我的名字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是的,是的,我已经好到无法再好。
那我哭什么?我没哭,是洗洁精弄疼了我的眼睛,刺激了泪腺。
收拾好一切,我回到属于我和子牙的那个房间。他睡得真甜,浑然不知道我在拥抱他。我就这样贴在他的胸口,握紧他的手,告诉他我有多爱他,以此来证明他对我有多重要。
而我想到的一些琐碎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这个家的事情。当然,子牙、少年狼和我,很大程度上,我们是一家人。在外人看来,少年狼是我和子牙的弟弟。
不知不觉中,我和子牙在北京已经过了两年。两年来,一些朋友走了,一些朋友来了。成功的机会来了很多,但是也错过了很多。子牙还是在留老板的文化公司做编辑,还揽了策划的活。这样一来,他可以接近许多出版商和作家。这是一笔无形的资产,足够子牙好好发展一番。
但是他已经很少写字,总是一下班回来就喊累,完全失去了写作的激情,甚至失去了和我亲热的激情。少年狼靠稿酬过日子,同时成为了一名短信写手。可是他写的短信哲理性太强,反而不容易被流传。他也上过几次班,但不合群的性格弄得他很不开心。他干脆闭门不出,专心写字了。
所以大多时候,家里只有我和少年狼。我们关在各自的房间,拼命写字。我的习惯是写一个通宵,早上睡觉,一直到中午才起来。几乎每天中午,我起床后,都能在厨房里找到新鲜的菜,它们躺在灶台上,等待我的处理。我当然知道这些菜是少年狼一大早跑出去买回来的,他说早点去买,菜才够新鲜。我的烹饪技术在实践中取得突破性的进步,基本能满足少年狼和子牙的嘴巴与胃。

第39节:莫染红丝线(4)

我做好饭,就唤少年狼出来吃。我们坐在餐桌两端,很自然地讨论着菜价、水电费、房租等问题,却绝口不提写作。看上去,我们如同一对生活了很多年的夫妻,为着生活上的琐事而喋喋不休。
下午,他会端杯绿菜给我,送到我的房间。我也会去他的房间,问他有没有要洗的衣服,他总是把脏衣服藏起来,又总是被我找到。
子牙不一定按时下班的,即使下班了,偶尔也会有饭局。他不回来吃晚饭的话,我就把中午吃剩的菜热一热,和少年狼简单地解决了晚饭。接着,我们在客厅里看一会儿电视,吃一点水果。然后,我们又各自回房间,开始写字。子牙有饭局的时候,总是会喝醉。我和少年狼帮他洗脸刷牙,洗脚换睡衣,直到他安然入睡。
周末的时候,子牙不加班的话就会在家里呆着。每当看到他坐在沙发上抽烟看报纸,我总觉得屋子里有些不对劲。大概我已经不习惯子牙的陪伴了……可是我会想他,在等他回家的夜晚。我想到很久之前,我们在A城的生活。
我搞不清楚,屋子里到底多出了谁?子牙还是少年狼?。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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