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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牛奶面包-第1部分

小说: 牛奶面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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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中读者A
「测试……测试……有人听得见吗?」
我想应该没有人听得见,因为这是一本书,而书是用来看的。
你好,我是你现在看的这本书作者—;—;古离……的忠心读者,又名读者A。
不管你是第一次翻古小离的书,或只是碰巧想打发时间随手抓来的,更甚者是和我一样对她的作品著迷不已的忠实读者,都谢谢你翻阅她的这本新作,分享小离美妙的文字世界。
读者A和大部分的小说迷差不多,都是在高中时代才迷上小说的,至今也有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了,接触到小离的书,算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我并不是从她的第一本书开始读起,而是从她的第二本书《泪眼渺渺》才有幸认识这位作者。在《泪眼渺渺》中,我彻底为男主角—;—;申屠顼莆的个性而著迷,也为女主角—;—;渺渺一心向主的意志给打败。看完後继而想了解其他的人物而去找寻古小离的旧作:没想到青天霹雳啊!那《泪眼渺渺》也才只是小离的第二本书,想当然她的旧作也只有一本罗!唉!没鱼虾也好,就看啦!看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对於小离的书,我对她的评价是:「看完後会让人有幸福的感觉!」
也许在小离的书中,你不会发现太多勾心斗角的人,也不会有坏到不能再坏的男女配角,更不会有一脱拉库复杂到不行的剧情(我怀疑是小离的脑袋无法容忍太过复杂的东西),但你或许可用一种最轻松的方式来阅读她的书,看看她如何编织出一对对男女主角的相识、相知、相惜,在其中的过程如何的成长、改变。
每个人偏爱小说的口味不同,有些人偏重口味、有些人偏清淡,我认为小离的书算是咸淡适中,会让人回味无穷的甘味。每每看小离的书,我的嘴角都是呈现微笑的弧度,有时是会心的一笑,也有时是让人捧腹的大笑,会有忘忧解劳的功效喔!
读者A没见过小离的庐山真面目,而会和小离真正接触是因为曾经有人帮小离作了一个可爱的网站「古意迷离」(我觉得「骨肉分离」真的也不错),当时仍是纯情小读者的读者A,也就默默地在留言版上写下我纯纯的支持给古小离。久而久之,那个留言版就变成读者A最常出没的地方了。但当一个人太常出现在某一网站时,就会看到许多  身为读者不太知道的事情……像是小离的身体粉差(不知为何,每次都看到她感冒了)、对何时替出风头的配角出书时的支吾其辞(那五只灰灰呢?)、利诱忠心读者帮她写序(还得一个晚上写完)……虽然不至於幻灭,但身为纯情小读者的我还是小小的给他跌倒,从此认知到原来作者也是人啊!(这就跟从小认为画出美美漫画的漫画家应该是每天穿著白色蕾丝花边的衣裳、喝著冒著香气的玫瑰花茶、在充满温和日光的百叶窗边、放著优雅的古典乐曲、一边沉思、一边画出美丽的图稿……但後来长大了,发觉漫画家  原来是每天趴在桌上、可能穿著沾有网点的睡衣、旁边摆著几罐「蛮牛」,更有可能连窗帘都有一堆尘灰的环境下创作出那些作品的……)
你如果能看到这儿,读者A我可说是非常感动啊!这可以证明你不是非常有耐心,就是非常有毅力,是个喜欢从头(序)看到尾(跋)的人,和我差不多。
写了一堆有点言不及义的文字,最终的目的是想向大家介绍小离的书,不论是古代或现代的爱情故事,都给小离一个机会,看看她,进而认识她,或许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上这有点爱拖稿的古小离。
身为读者的我无法以精准的文字表达出我对小离作品的每一分感动,只能以粗浅的文字向大家推荐她的书,希望你看过之後,也和我有相同的感觉,甚至和我一样把它给收藏到你的书架中。
废话不多说!
现在,为你拉起序幕—;—;
欢迎你加入古离的世界。
小作者匍匐在地的请罪啦!古离
在亲爱的读者大人还没有进入这个故事之前,古离先对您绽出一个大大可爱的笑脸,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嘻嘻,您说是不是呢?
如果说,这本书男主角的名字让您似曾相识,觉得在古离先前某本书上看过,那就是读者大人英明,记忆力超过常人(为您放鞭炮、抛彩带、跳康康舞):如果说,您在看了这本书之後,觉得男主角的表现怎么和之前当配角时不太相符,那就是小作者的疏失,脑神经出现衰弱的迹象(小作者躲到墙角去罚跪忏悔)。
欵;欵;欵;,您别急著生气,先听听小作者的理由呗—;—;
进行这本稿子的时候,电脑不乖,当当当!当得很多旧书档都开不出来(而那时本书男主角曾出现过的《宿命不要跑》又还未上市),以至於小的我只能凭藉那比大海捞针还难捞回的记忆,来拼凑关於男主角的一切(对,我知道我很笨,在写完这本书之後,才想起自己竟忘了请编编将旧书档寄回给我参考)。
所以如果说,男主角的表现和之前他当配角时有矛盾的地方(希望是没有啦),就请读者大人不计小作者过的睁只眼闭只眼吧!
拜托、拜托,谢谢罗!
第一章
    林隽握著厨房冰箱门把,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冰箱门面,不意外地看见磁铁下摆著一张小额纸钞。他心想,他可能没有牛乳可喝了。拉开冰箱门,果不其然,昨天还在冰箱内的牛乳纸盒已消失无踪。
他知道自己家里多了位住客已一段时日,但他们两人却未曾见过面。或许是因为他们作息时间不同,也或许是他们都忙进忙出的甚少在家中停留,以至於双方根本碰不著面。
改拿起一瓶半满的果汁,林隽发现瓶下有几个铜板。他笑了,明白那是被喝掉半瓶  果汁的费用。
林隽的母亲是位稍具名气的服装设计师,经常往来各国去观摩最新一季服装发表会;父亲原是二流大学的教授,最近却也很幸运地受聘任教於欧洲一所相当有名的大学。他的父母亲情感和睦,只是近年来夫妇俩聚首的地点多在国外。
所以当父母亲辗转告知他,近期内有位旧识的子弟会来暂居家中,他并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自己也不常在家,有人长驻是件好事—;—;若是长时间没有开伙,家中确实会显得冷冷清清,像没有人住,感觉上几乎是房子在哀伤。
他的房间位於家中三楼西侧,而客房在二楼东侧,若非同时在一楼客厅或厨房出现,他和那位不曾谋面的住客事实上是可以过著不相往来的生活。
只不过,彼位住客似乎从不到商店买东西,日常食物、用品都是取用於林隽、或定时帮佣陈婶购回的部分。冰箱内的食物短少了,必定会在食品置放原处留下约莫等值的纸钞或钱币;洗衣间的洗衣粉盒下或是烘衣机上,也会摆有小额费用……等等诸如此类的使用付费行为。
每回林隽绕著房子走一遭,感觉就像是一趟收集钱币的寻宝之旅。
从厨房餐桌上的竹篮里拿起半袋面包,篮底果然有零钱,他笑著将铜板拿起,随手投进橱柜里的一只玻璃瓶,他看了一眼透明瓶身,嗯,已经半满了。
※※※
「涓涓,你还好吧?」
「我?」江涓涓咬住吸管缩起双颊,用力地吸了一口纸杯里的可乐。「我很好呀。」她将行动电话由右耳移至左耳。
「真的?那房子住起来还舒服吗?屋主的孩子……好相处吗?」话机里传来的声音显得忧心忡仲,更带著一丝迟疑。
「再真也不过了,」江涓涓坐在速食店的高脚椅上,面对著玻璃墙,图的就是可以一眼望见室外的喧嚣。「房子很大、很漂亮,住起来很舒服,我和屋宅的小孩作息搭不上,所以根本就碰不到面……妈,你别担心,我真的很好。」她说话时的语气有些心不在焉。
「涓涓,你到外边住些日子也是好,等—;—;」
江涓涓明白母亲一时没说完的话内容是什么,「妈,我知道,过阵子没事了,我就会回家的。」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瞎操心。
邻居正大肆铺张地办著喜事,可能还会热闹上好些时日。妈妈建议她到亲戚家借宿一段时间,她拒绝了,因为熟知她情绪低落原因的亲友们见到她时,一定会露出同情或是讥笑的表情。而同情与讥笑都不是她所想要的,她只想要安静地、孤独地、带点悲剧气氛地躲到一个阴暗处去舔舐自己的伤口。
唉!她不过是曾恋慕著自小一同长大的邻家男孩,而那男孩长大成人了,要结婚办喜事了,而新娘……不是她罢了。
所有见过木启华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人,比任何男人都来得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相貌、普通的头脑、普通的学识、普通的职业,一切都是那么地普通。
可是,对江涓涓来说,木启华是温柔的、善良的、聪明的、可靠的、了解她的、体贴她的、支持她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她童年时期,他是位和善的邻家兄长;在她情窦初开时,他是她心中偶像的投射。她一直以为,他是将她摆在心头上的—;—;他的确是,但事实证明,他只是以看待一位邻家妹妹的眼光来看待她。
她将他的温柔太过理所当然地自以为是爱情,所以从来没有认真询问过他的情感动向。小时候,他指导她课业,陪伴她打发寒暑假的休闲时光,及至成年,他耐心地听她抱怨工作、人际关系等等的不如意心事。
或许是被呵护惯了,以致她从未费神去多想,以为他会对她那么好就是因为爱。
直到木妈妈送来他的订婚喜饼,才将她多年的梦想敲碎,也敲醒她的一相情愿。
是了,她一直以为两家长辈是明白她的,结果她错了,原来所有人都只当她是小女孩在说天真的笑语;她一直以为那个最近常出入木家的大姊姊只是他同学的妹妹,结果她也错了,原来不只是她想的那样。
可笑的是,她还常私底下对木启华抱怨,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打扰他们的约会?如今才知,她才是那个打扰别人约会的人呢。
或许,她是明白的,不过却一味地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相信……
她想,承认自己错了竟然那么地不容易,又是那么地难堪—;—;尤其她在木启华订婚宴上,当著所有亲友面前失控地掀桌子大吼大叫。唉!拾回理智的那一秒,她真是想立即死掉!
※※※
林隽家境富裕,身体健康,是名对各类运动均有涉猎的健将,他相貌俊挺,而且智商比寻常人略高,学业顺遂,成年後便与亲戚同党共组公司。这样一个男子自然是令众佳人芳心倾倒的理想对象。他对事业有野心,时常连日工作十六小时以上不以为苦,累了,便在公司内拉出沙发床小睡,醒了再继续未完的工作。他不得罪任何人,却也不愿为任何人所羁绊。
「隽哥,你最近下班後的约会挺频繁的喔,是不是因为姨妈、姨丈人不在国内,没人跟你罗唆终身大事,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四处招蜂引蝶了?」既是表妹亦是同事的温晓阳站在林隽办公室门边,侧著头,看他将外套勾在肩上提起公事包,一副要离开公司的模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招蜂引蝶了?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大老板堂哥度蜜月去,抛下我成天在公司里累得像条狗。我白天去拜访业主,晚上和你一同参加晚会,就算家里真养了狗也没空遛,哈!还招蜂引蝶?」林隽的口吻里不无抱怨。就算他外表看来像花花公子,不代表他就必须彻底实行花花公子的行径。
「原来这就是K公司业务部周经理嫌隽哥太忙,迟迟不肯签约的原因?」温晓阳太了解林隽愿意与商界名媛交友的主要目的。
她浏览了他的办公室一眼,知道他有一个特质,就是非常爱乾净,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区域维持得一尘不染,地板上有任何一点小残屑他都会捡起来。好像环境不乾净,他就会很困扰似的。
「前几天的晚餐约会迟到十分钟,周大小姐就说我没诚意,签约动作也就停顿下来,」林隽一想起那张尚未到手的合约就扼腕。「啧!真不晓得她那张经理椅子是如何坐上的?」他是全身散发男性魅力,但并不使用低级手段洽谈公事,对於对方公私不分的行迳感到厌恶。
「隽哥,桓哥不时交代要你缓一缓脚步,别接太多订单,也别将咱们公司的业务扩展太快,免得员工们赶公事累得不成人形,工厂的出货品质受到业界质疑……还说若有必要,要我尽一切可能逼你休假。」温桓、温晓阳、林隽是亲戚也是朋友,更是事业合作伙伴。
温晓阳赞成温桓的意见,所以也对林隽的激进行为投反对票。
林隽略为沉默之後才作回答,「放心,我有分寸。」他接著又说:「不过,要我休假就暂时免了,等老温销假回公司上班再说。」
温晓阳看著林隽的脸,突然想起个常窜过她心中的念头,「隽哥,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但老忘了提……」
「什么问题?」林隽扬高一道眉,猜测著温晓阳会问他些什么?
「将来有一天,你会不会为了事业,而去娶个有背景或对公司有帮助、但你不爱的女人?」温晓阳总觉得依林隽的个性,实在是不无可能。
「少奋斗十年论?」林隽失笑。
「嗯,或者可说是锦上添花论。」温晓阳的好奇心仍未获得满足。
「或许会,或许不会,」林隽露出他那招牌的万人迷笑容,「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有帮夫能力的女人我不讨厌:不会的原因,是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未免就太无趣了。」他认为自己对於情感的态度是从简单的生理需求出发,乃至於建立负责任的关系,一路上充满了挑战。
当他还是个男孩时,那是一段艰辛的路程;而当下对於仍踽踽独行、游荡在寂寞与满足之间的自己,探索之路仍漫无尽头。
「隽哥,你这样算是有回答我?」温晓阳不满意,「你在敷衍我对你的关心。」
「呵,亲爱的表妹,我的确是在敷衍你。」他还没有做好坦然的心理准备。
※※※
他淡褐色的皮肤光滑无毛,薄薄的眼皮在黯淡的灯光下看来有点发青。他还没有脱离青春期之前那个柔弱的阶段,这个时候的男孩子有著丰润的嘴唇,生得很漂亮,唱起歌来比女孩子还甜美—;—;男童音色细柔高亢、转音圆润,音高却不含杂质,不带性别色彩,所以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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