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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冰与火之歌 (第三部·冰雨的风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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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跨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品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进脖子里!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虽然不是由我独自完成。

“影子塔不会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大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线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的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继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地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青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给我搞清楚,小子,曼斯可没说错。”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别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象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只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的,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我为曼斯头领,来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的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俩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的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的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的,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黑衣人中有的家伙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国王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儿,“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了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去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线缝好了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他扣紧搭扣,重新坐下。“你呢,琼恩·雪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是的,我的确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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