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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4部分

小说: 李敖快意恩仇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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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皇帝MarcusAurelius,由于中文译名是玛克斯,竟被国民党官方认为是十九世纪的马克思而惹过一点小麻烦。他还告诉我一些秘闻,例如《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Chatterley’sLover)的一个中译本,擅挂他的名字,事实上根本不是他翻的;傅儒家里养了一对夫妻,事实上全和这位大艺术家有关系……他还谈到他很欣赏当时的柳腰歌星华伯保,事后我请萧孟能买了入场券送他,他欣然而往。这些琐事,都可看到另一面的梁实秋。梁实秋在一九二九年与胡适、罗隆基合著《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版),靠着胡适,也对国民党有太岁头上动土的文章;后来又以民社党党员身份,靠着张君励,也对国民党不无失敬之处。如今沦落台湾,自然不敢造次。他在台湾三十八年,一直乖得要死,他毅然决然的从民社党中脱队了,遇到国民党要他捧场的地方,不论是为反共义士做宣传、不论是为文艺大会做样板、不论是让大官人向他颁奖赠勋,他都无不从命。有一次他跟我说,一次文艺什么会上拖他去,他感觉好像被人耍了,后来转而自思,被耍就被耍吧,也就即席安之。我听了,心里很难过,我觉得一代大儒,不可以软弱如此,但梁先生却如此软弱,他太令人失望了!当年郭良蕙出版了一部名叫《心锁》的书)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以(52)公新一字第0三一九号函,予以查禁,同时“中国文艺协会”拦腰做上一票,趁机把郭良蕙开除了会籍。郭良蕙跑到梁实秋家去抱怨,梁实秋是这样答复的,他说:“郭良蕙啊!这件事有两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们不该开除你;第二个错误是你不该加入。”梁实秋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我觉得很可以警世,所以至今没有忘记。梁实秋说这故事的时候,他自己也是“中国文艺协会”会员,而我却不是——对国民党的任何会,我是不屑参加的。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文星》杂志被罚停刊一年,《纽约时报》请我写新闻槁,乃与萧孟能一同拜访梁实秋,请代为英译,但他表示为难。谈了两小时,告辞出来,萧盂能和我都觉得梁实秋连这点小忙都不帮,真与文星对他的尊敬不太相称了。

文星风雨飘摇之日,我被警备总部捕去约谈,最后由特务陪同,放出找保。我走在马路上,心想这种政治性的案子,谁敢保我?看样子只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有名气大人物保一保,方不致连累他。想来想去,以为人既放出找保,事情不大,因此路过梁府,登门为请。不期梁实秋在特务面前,婉为拒绝。他对我说:“你还是找别人保吧,实在找不到别人,我再保你。”我识相而退,最后找到立委王兆民先生保了。当天晚上,他打电话给余光中,表示未能保我,至感难过。从此以后,我恍然大悟:决定自己处逆境时,绝对不要妄想正人君子会援之以手。此后二十年问,我再也不敢“连累”他了。直到一九八七年五月间,为了他一稿两卖,涉及文星版权的事,我们才通过信。五个多月以后,他就死了。在他死前最后十年,他与我比邻而居(他住在我家大厦旁边的电梯公寓里),古人“天涯若比邻”,我却“比邻若天涯”,梁实秋说他自己在台湾过的是“苟且偷安、逃避”的生活,我却不屑如此。双方有这么大的差距,多么“天涯”呀!

我写《胡适评传》出版后,梁实秋写了一篇《读第一册》,对我是很捧场的。那时我在文星威风八面,文星势力如日中天,文坛中人,做“敖之颂”者,自余光中以下,颇不乏人;而余光中以上,梁实秋等亦与焉。后来文星被封,最早对文星不够意思的,却又是梁实秋、余光中等正人君子。萧孟能当时在日记中曾痛感于此。梁实秋在文星盛世,与我们交情,大有王婆口中之“小”,那时胡秋原骂萧孟能“一书贾耳”,梁实秋乃写篆文“一书贾耳”一方,以赠孟能。那时我尚未戒酒,梁实秋乃以金门名酒两瓶,以赠敖之。后来文星被封,梁实秋与李敖划清界限,日见其严。从此这篇《读第一册》之文,即不见收于他的文集矣!不但生前如此,他去世后,报章上炒他的遗作,解数毕出,从少不更事之文,到老犹多情之作,无不遍搜靡遗。但我奇怪,梁实秋生前的这篇重要怯文,却为什么总被忽略了?

想是李敖问题大多,以致祸延梁文吧?

余光中也是文星时认识的朋友,此人是王安石看不起的。“福建子”为人文高于学、学高于诗、诗高于品,但聊天时满有趣,尤善巧思。他为人最喜招朋引类、结党营诗,我在文星时,他极力拉拢我,邀我参加师范大学的“现代诗朗诵会”,奉我为贵宾,介绍到我时,人人争看文化太保真面目,掌声之大,任何人不能比。事后诗人夏青说:“他这种散文家这样受欢迎,我们下次非让他也朗诵几首诗不可!”余光中又拿梁实秋和我的文章在师大的翻译课班上试由学生翻译,试验结果,认为我的文章比梁实秋的容易译,换句话说,语法比梁的西化得多。他又约我到他课堂上讲了一次演。凡此种种,都是刻意交好的动作,后来文星被官方封门,势利眼的余光中也就见风转舵。最不该的,是他明知文星被勒令停业,他在香港谈话却说文星结束,是经济上的原因、是经济上的经营不善!他对国民党政府的血手封店,不敢置一词,反倒如此曲为之讳,真是太没脊梁了。余光中曾有一文名《岂有哑巴缨思?》他不敢说真话,至少也该哑巴一下,别说假话,可见“哑巴缨思”,亦未易为也。为了报复他的可恶,近二十年后,我受萧孟能太大朱婉坚之托,到法院告余光中违反著作权,为了他把卖断给文星的著作一物两卖,在法院,余光中狡赖说所谓的文星书店只以出版一次为限,事实上,若只以出版一次为限,即付“三千元”,当年余光中尚无此身价!

余光中这种自抬身价以为狡赖的方法,在我代朱婉坚控告满脸买卖人相的蔡文甫时,也同样发生过。蔡文甫竟说他当年跟文星签约,是“不平等条约”,我在法庭上斥责他,说:

“当年签约你蔡先生又不是小孩子(那时他实年三十八岁)、又没有心神丧失、又没被暴力胁迫,契约如有不平等,你为什么要签?何况那个约,比你们现在九歌出版社跟作者的约,在许多地方,还对作者有利得多,你说不平等,是什么意思?当时买断你的大作,付了你三千元,那时一幢新公寓才不过十二万元,三千元不是小数目,如果说有不平等,我看该是文星根本不该出那三千元!其实一块钱都不必付你,你也会高高兴兴给文星出书,因为你当时尚未成名,一登文星,身价十倍。如今你这么‘有名’啦,也该想想当年文星捧你有功吧?也该回馈回馈文星书店负责人萧太太吧?可是,你出了文星的书,甚至礼貌上都不送萧太太一本,我给你的存证信你也悍然不回,今天还说什么不平等的话,你可真好意思!你现在也是开出版社的人了,假如有一天,你的九歌也像文星一样,被政府给关了门,作者们这样对你,你愿意吗?”我这番后,说得蔡文甫面红耳赤,完全不能回嘴了,余光中的情形,也大率类此。

文星为余光中出书时候,他亲笔写自吹自擂的广告词,自道:“中国文坛最醒目的人物之一,余光中是诗人、散文家和翻译家。减去他,现代文艺的运动将寂寞得多,他右手写诗,左手写散文,忙得像和太阳系的老酋长在赛马。”如今他签下与文星这种约,真不知该怪右手还是该怪左手,《新约》中说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干的事,理论上反之亦然。但两手相互间纵不知情,签约者必居其一,总不能不认账也!十六世纪英国总主教克兰默(ThomasCanmer),在被火刑处死前,曾谴责他的手,说他手写了大多的违心之言,而该先遭火烧(“……Ihavewritenmanythingsuntrue。Andforasmuchasmyhandoffended,writingcontrarytomyheart,myhandshallfirstbepunishedtherefore;for,mayletothefire,itshallbefirstburned.”)。有的历史没记载总主教怪自己的右手还是左手,四百年后如时光倒流,只有余光中能现身说法、提供解答了!基本上,余光中一软骨文人耳,吟风月、咏表妹、拉朋党、媚权贵、抢交椅、争职位、无狼心、有狗肺者也。他开会开到外国去,在加拿大参与国际笔会,大会关心大陆被捕下狱作家,余光中与焉。令人奇怪的是,当台湾被捕下狱作家在牢中的时候,余光中为何不关心?会喊。“狼来了”的他,却为何为虎作怅?至于笔上写“天安门,我们来了”的诗人,却在台北景福门纳福,且为诗拍蒋氏父子马屁,更证明此人是势利中人,绝无真正诗人的真情可言也。

余光中介绍一个人,叫王敬羲。梁实秋跟我讲了一个笑话,他说每次王敬轰离开梁府,都要偷偷在门口留下一泡小便才去。梁实秋一直装做不知道。有一天,王敬羲居然很神气地自动招出来,他说:“每次我都撒泡尿才走,梁先生知道吗?”梁实秋答道:“我早知道,因为你不撒尿,下次就找不到我家啦!”王敬羲是余光中的朋友,人嘻嘻哈哈的,倒也爽快,只是以文化人兼市侩,可鄙而已。在蒋介石下令扑杀文星时,他在香港打出文星招牌,虽扩散文星毒素有功,但自己趁机中饱,却是实情。他向我约槁,我写了一本《借古不讽今》,愉装在茶叶筒里,由一香港来的女作家携出台湾,他印出来了,却一文不付版税。我被捕后,他在《南北极》杂志有以声援,可以肯定。但从我复出后,他却一路造谣,竟说国民党有意把李敖放出来了,又在萧孟能诬告我的案子中助萧为虐、落井下石,种种行为,十足是文化小人。他又盗印柏杨的书,虽中饱版税,但在柏杨出狱后向他讨钱时,他却给了柏杨一些,大概是勾引柏杨老婆后的内疚吧?柏杨做了王八头而不知,还感谢王敬羲呢。我们深知内情的,都忍不住窃笑。

在文星时代,有一次我同何凡等聚餐,何凡洋洋得意他说他在《联合报》写“玻璃垫上”,“一连写了十多年,还不出事,可见段数之高。你李敖整天惹警备总部,是何道理?…我说:“何凡啊!你还好意思说吗?你独占专栏地盘,有别人享受不到的好机会,有这么大的宣传媒体,你整天写的,上限不过大官的白眼,下限不过公车的黑屁,然后就是谁跳多高、谁跑多快、白菜萝卜多少钱一斤。……你十多年来,没把言论自由的尺度写宽一点点,没给警备总部这些大老爷们施以一点点教育和教训,你不觉得你失职吗?你还好意思这么得意吗?”何凡虽然讨人厌,但他大太林海音却很好。她主持《联合副刊》时,我曾投稿,有的用了有的不用。她虽然胆子不大,但比起后来政工系痖弦之流来,却高明宽大得多。

她在文星后期,到我家看我一次,也预约过我的告别文坛十书,此后就不敢再和我来往了。十多年后,我出狱归来,在路上一遇,聊了几句,再见面时不幸已对簿公堂-我代萧孟能太太朱婉坚追究版权,告了多人,她也在其中。”她在法庭上遁同说:“她所以没通知萧太太,因为找不到她。”我说:

“萧太太过去有钱的时候,你们为什么找得到她呢?”林海音为之语塞。无论如何,林海音是位不错的朋友,虽然我们早就“幽明异路”了。

我代朱婉坚追究版权的官司,在法院方面全这当然和国民党的司法黑暗有关。不过在一片黑暗中,我倒看到一幅光明的画面,那就是一九八七年六月八日《民生报》来访问我时,做记录的一位小女生徐开尘。她进我家门时,一片清秀脱俗、神韵飘逸,使我眼睛一亮,我一边接受访问,一边偷看她,她真耐看!习惯上,我看到漂亮女人,都一边看一边挑她的毛病、找她的缺点,以便不再留恋,但这小女生却挑不出毛病,并且愈看愈有余味。此后几年,这小女生和她的同事邱海岳、林英哲等,与我聚餐过几次,每次聚餐,我都忍不住要偷看她几眼,非常舒服。有一次在敦化南路碰到她,我说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她说打过一次你不在,我说为什么不打第二次,她笑而不答——她的笑,可爱极了。又过了几年,我从凯悦大饭店出来,看到基隆路对面有人一再向我挥手,我过马路一看,原来是这可爱的!旁边有两位她的同事。我半开玩笑的点破,我说你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你单恋吗?她又笑而不答——她的笑,可爱极了。

前面谈到文星时代我与梁实秋的交往,也数落了他的不是,不过,梁实秋有一事,最令我感佩感恩,就是他还有老辈的那种主动推荐人才的气度。自我被陶希圣请出文献会后,梁实秋认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没告诉我,就秘密写信“中央研究院”王世杰院长、历史语言研究所李济所长。对李济说来,其实这是有点难堪的事,因为李敖是他学生,自己学生自己都不能赏识,还要劳动校外的与李敖非亲非故的梁实秋推荐,这不是有眼无珠吗?尽管梁实秋甘冒不匙,推荐了李敖,王世杰、李济他们,还是拒绝了。这一拒绝内幕,多年后我才完整了解。一九九0年三月,“中央研究院”院长吴大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张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杰日记》全十册,其中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全天只记一件事,内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书店应所刊《蒋廷黻选集》,对余被免总统府秘书长(民国四十二年十二月)与签订中苏条约两事,做侮辱性抨击。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诉其诬毁。余殊不愿给此等人以出锋头之机会。惟余对此两事为避免牵涉他人过失之故,迄未发布文字,抑或是余之过。李敖为台大毕业生,有才华而品行不端,梁实秋于五十二年五月曾推荐于中研院史语所,李济之以其行为不正,不愿收纳,余遂拒绝之。彼即因此怀恨。

这日记一开头说“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后语不对前言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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