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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第154部分

小说: 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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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新星燃烧的虽然灿烂,却也只有短暂的一瞬。



宇宙纪元1040年,叛乱最终被扼杀在帝都城下。帝国元帅科洛尼靠稳扎稳打的办法,击败了风头正盛的叛军。此后叛军的势头一路下滑,最终被围在了其最初起义的地方——亚雷斯行星。



格拉罕于1041年初病死在军中,只为后人留下无尽的遐想。这个以一己之力反抗帝国的奇男子,来如风,去也如风,创造了无数军事史上的神话,却最终没能逃过病魔的染指。



但是,后世的历史学家们提到格拉罕时,总是不能不提他那两名杰出的辅佐者。两名同样是出身于平民家庭的杰出用兵家。



被称为“火狼”的金,用兵极富侵略性。由他做先锋的战役,总是能以霹雳攻势,一阵便将敌人的阵形完全撕碎。在科洛尼抗拒住叛军之前,“火狼”的名字就等于不败,从没有任何一个帝国军将领能在他面前走上三招。



另一个,是被称为“流星”的格里芬。他在局部战术的精通上无人能比,屡次以声东击西的战术袭击帝国军的补给线,令帝国军疲于奔命。



然而,当他们年轻的领袖去世之时,这两位不世出的名将却也随之一起销声匿迹了,仿佛人间蒸发了。



※ ※ ※ ※ ※ ※ ※ ※ ※ ※ ※ ※



宇宙纪元1085年。行星亚雷斯。



虽然战争已经过去40多年了,但在这个作为叛乱源头的行星上,秘密警察仍然随处可见。即便是不识字的乡民都知道,这些人是在搜捕叛军——人民称之为“革命军”的两大名将——火狼与流星。然而正如这两人在用兵时所建立的不可逾越的战绩一样,搜捕他们的警察也总是无功而返。



人们坚信,虽然格拉罕已逝去,但他所播下的自由的种子,却仍然在不断地滋生发芽。有抱负的人们的眼光无声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我们再也不要受帝国的压迫!我们要拥有自己的自由!兄弟,火狼与流星仍在,他们从未离我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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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大家是这么说的吗?”



伯德爷爷半眯着眼,听着孙女的叙述。



“是啊!爷爷!喂,不要总那副样子好不好!好歹是英雄人物!你也该做出点景仰的样子吧!”已经十八岁的孙女苏格不满地看着自己的爷爷。在她眼中,爷爷实在是太平凡了,但最让她不能忍受的,却是爷爷那种凡事漠不关心的态度。哦,不,他还是有件事是比较关心的。



伯德爷爷是这个小镇上有名的机械修理师。40多年前他一个人来到这里,做起了这份营生。他最关心的莫过于机械修理方面的问题,以及哪个零件又涨价了之类的问题。不过不可否认,他虽然对修理机械所得的小利缁珠必较,不过他的手艺也确实是远近十里内都找不出第二个的。所以人们还是热爱着这位老爷子。



或许少女心中总是有一个英雄情结吧,不过苏格就是不能接受他爷爷这么平凡的样子。不过实际上,谁能要求一个已是垂暮之年的老人,有什么英姿雄发的样子呢?



——这话又错了,其实伯德爷爷确实仍然有他英姿雄发的样子。那就是当他骑上他那辆已经破旧得不成样的旧摩托车时。谁都知道,老人爱惜那辆摩托车,更甚于爱惜自己的生命。他总是每次骑车出去前、骑车回来后,都仔细地保养那辆摩托车。奈何车实在是太破旧了,已经被摩擦得漆都掉光了,根本看不出其本来的颜色了。



或许,这正如伯德爷爷一样。他实在是太破旧了,已经没人看的出他本来的样子了。



也不会有人去关心。



伯德爷爷做这些机械修理活,也只是为了养活他唯一的孙女而已。



“随便你啦,小女孩就是爱胡思乱想。”伯德爷爷坐下来抽他的烟袋。这个老头子平时不做工时,唯一做的两件事就是抽烟,以及坐在他那辆摩托车旁边,用一种近乎老年痴呆的表情看着爱车,不断地伸出大手去打磨车身,惟恐哪里脏了一点。事实上没有人注意到,只有当他望着他的摩托车时,他的身上才会焕发出一种气质,一种完全不属于他的气质。



“什么叫胡思乱想嘛!真没劲!”苏格气鼓鼓地嘟着嘴,为这场争论画了个句号。



不过伯德爷爷似乎还想说些什么。最后,他看着孙女,无奈地笑了,刮了刮孙女的鼻子,苏格做出一副努力闪避的样子。



伯德爷爷叹了口气,说:“苏格啊,你想想,就算火狼和流星仍然活着,现在也跟爷爷我一样年纪了。都一把老骨头了,难道他们还能有什么雄心壮志吗?不会啦,时代,始终是属于年轻人的。”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苏格转过头。



“听爷爷的话啊。”老人的双目中流出一种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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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都很怜悯伯德老人。大家都知道,这老头子虽然看上去不那么正常,但却是非常善良的。在宇宙历1067年,一场瘟疫横扫了亚雷斯行星。伯德老人的妻子、儿子、二媳全都去世了。命运仿佛故意捉弄悲哀的老人,在把他孤零零一个人剩下的时候,却又赐给了他一个孙女。那一年,苏格出生了。



很多人一相情愿地猜测,如果不是那年去世的儿媳给老人留下了一个孙女,老人大概根本就不会再活下去。



不过,即便如此,村人们也还是不能彻底接受老人的一点原因就是——老人是个大烟鬼。在闲的时候,他的嘴里永远喷发出那些令人不愉快的有毒气息。所以,虽然老人喜欢小孩,大家还是尽量不让自己家的小孩接近老人。



镇上能跟老人匹敌的,大概只有住在老人家隔壁的另一个老人了。



卢曼老人。



卢曼老人和伯德老人年龄相仿,不过比伯德老人晚了几年才来。也许因为都是外来户的原因吧,两家的关系一直很好。而卢曼老人一直是孤身一人。在伯德老人的三个家人都去世后,两个孤苦的老人倒是经常能一起找到乐子。



同样的,卢曼老人也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苏格。事实上,大家都认为,他根本就是把苏格当成自己的孙女来宠着的。



可想而知,一个小女孩同时有两个爷爷宠着却没有父母管着,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不过还好,苏格身上那些负面的因素并不明显。总体上来说,还是一个令人喜爱的女孩。



而使两个老人感情增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伯德老人是个烟鬼,而卢曼老人是个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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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德老人仍然记得苏格十三岁时,一次在大雨夜从卢曼老人家跑回来,两眼泪汪汪的,全身都湿透了。



伯德老人叹了口气,根本不用苏格说什么,便披起雨衣,走向了隔壁。



卢曼老人正背靠在墙壁上,喃喃地发着狂吟。没有人听的懂他的醉话,除了伯德。



伯德老人走到墙壁边,蹲下来,吃力地架起卢曼。卢曼老人那瘦的几乎见骨的身体,仿佛成了一块铅一样,压的伯德老人那粗壮的骨架也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有的时候,苏格做梦都会害怕,怕伯德爷爷和卢曼爷爷的身体,在哪一天忽然承受不了重压,而断开了,坍塌下去。



伯德老人并没有倒下,他把卢曼老人扔到了床上,然后一个人坐在床边,悲哀地看着卢曼。半晌,他把目光移到了昏暗灯光下的小木桌上——那个木桌还是伯德的手笔呢。



木桌上有一瓶暗红色的葡萄酒,还剩下最后几口。伯德抓起瓶子,一饮而尽。放下瓶子,他才发现苏格也披着一件雨衣,站在门口。



“苏格,进来,别怕。卢曼爷爷只是喝醉了。”



苏格一脸委屈地走进来:“爷爷,为什么卢曼爷爷一到下雨天就要喝醉呢?”



“很多人说他是醉鬼。实际上,每一个宿醉的人,都有着他不堪回首的过去,想要用酒精麻醉的自我。那个自我,就像是纠缠他的魔鬼,一直藏在他的心中。”伯德老人叹息着说道。



他看着苏格,这才醒悟到自己说的太深奥了,小孩子是听不懂的。他慈爱地摸了摸苏格的头,把苏格揽进怀中。苏格冰冷的身体感受着爷爷温暖的体温,慢慢地在爷爷的怀中睡去了。



午夜之时,卢曼总算恢复了神智。伯德老人冷冷地看着他:“喂,这可是最后一次了!”



“呵呵。”口干舌燥的卢曼苦笑道,“四十年前你就是这么说的了。”



※ ※ ※ ※ ※ ※ ※ ※ ※ ※ ※ ※



这种和谐的气氛,哪怕是秘密警察的来访也不能打破。虽然两个老人都是外乡人,但是谁能说这两个精神都谈不上健全的人能有什么破坏力呢?在秘密警察走后,连村民都嘲笑这些警察说“正事不见做,只会在乡野间无所事事地浪荡。”



“就是,有本事就抓住我们的火狼与流星!看你们也没这个本事!”



秘密警察虽然被这些话气得恼羞成怒,但也确实没有再来调查过伯德和卢曼,或许是不想再自取其辱了吧。



但是,一个神秘访客的到来,却打破了这种气氛。



※ ※ ※ ※ ※ ※ ※ ※ ※ ※ ※ ※



那天,卢曼照看着他的一亩三分田,伯德依旧修着车。夏日午后的阳光斜照在两个人的脸庞上,虽忙碌却洋溢着幸福。



一道阴影挡住了阳光。伯德抬起头。他的目光在来者的衣着上停留了一会,眯起眼睛:“你好,有什么能帮助你的吗?”



来者用手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压低了声音:“将军阁下,我们伟大的领袖格拉罕万岁。”



伯德的脸一沉。半晌,他不快地转过头:“我不是什么将军阁下,你找错人了。另外,他是你们的领袖,不是我的。”



“将军阁下,格拉罕殿下的确曾经待您不公。但是您要知道,现在是我们复兴自由精神的关键时刻!请您抛却旧日的恩怨,出来领导我们吧!”



伯德的嘴角勾勒出一丝嘲笑的神色:“这种话过去我听了几十次了。你们似乎都有认错人的习惯啊。”他转过头,两只苍老的眼睛中猛然射出一道精光,“我现在不想谈这种事,也不想让我的孙女听到什么,你走吧!”



“将军阁下!”



“走!”



老人几乎是在低声怒吼了。来客不得不尴尬地告退了。



※ ※ ※ ※ ※ ※ ※ ※ ※ ※ ※ ※



深夜。圆圆的月亮照在山冈上。



“喂,过来坐吧。”伯德不满地叫了一声。



山冈下的长草一分,走出一个人。月光照在他满布皱纹的脸上,正是卢曼。



两个人并肩坐在山冈上,彼此不发一语。



“喂,今天的事你也知道了吧。”最终,还是卢曼先打破了沉默。今天不是雨天,他的身上却明显地带有酒味。



“哼,明知故问还要问?”伯德冷冷地说。



“……你怎么想。”



“还能怎么想!”伯德如同胸中藏了烈火一样,“那个人杀了她!我不可能原谅她的!”



“我知道……”卢曼仿佛呻吟般的声音,“我知道啊……可是你也要知道,‘她’对我也是同样重要的!”



“可是你还是选择了继续忠于他,不是吗?”



“喂,你这家伙,怎么越老越固执!我只是没有离去,我什么时候说过忠于他——他个人了?我忠于的是自由精神的事业!”卢曼也开始窝火地反驳了。



“……对不起。”伯德摆了摆手,“我今天情绪太激动了,别放在心上。”



“……切,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卢曼不屑地哧了一声,两人又不说话了。



“喂……”伯德轻声叫道。



“什么?”



“还记得火狼与流星吗……”



“……”



※ ※ ※ ※ ※ ※ ※ ※ ※ ※ ※ ※



宇宙纪元1036年,起义的革命军恰逢最不顺利的一年。虽然之前有领袖格拉罕给予帝国新锐将领致命的一击,大大鼓舞了士气。但这也造成了负面影响,那就是帝国把这支实力尚不足的叛军当作了空前的大敌来对付。由帝国元帅拉纳德亲自出马,统帅七个星球的联合兵力组成征讨军,进逼亚雷斯行星。



那时,革命军总兵力三万人,舰艇一千艘。帝国军总兵力二十五万人,舰艇上万,在星际间连成无穷无尽的阵容,将恐惧播洒给了所有信奉自由精神的人们。



然而最终的战果却完全出乎帝国方面的预料。



进击的帝国军以数量上的优势,全力强攻,革命军不敌,节节败退。领袖格拉罕负伤,被迫回到后方。前方的指挥官便由两个年轻人——金和格里芬充任。



那时,拉纳德连给皇帝陛下写的贺词都写好了,他在贺词中大大吹嘘了一番如何与敌军血战,敌人如何宁死不屈,最终仰仗吾皇的神威,荡平叛军。



就在这时,帝国军的战略判断出现了致命的失误。在他们大军背后的一个小行星上,忽然出现了炫目的彩光,根据常规经验判断,那必定是某种威力奇大的秘密武器在运作的迹象。帝国军总司令拉纳德元帅为免被前后夹击,被迫下令一半以上的军舰在战场上做出180度的转向,开向那个出现闪光的行星。



就在帝国军因转向命令而发生混乱的时候,火狼的攻势到了。由三百艘敢死舰艇组成的中坚突击力量,在火狼的旗舰“狼牙”的带领下,一举突破了帝国军的中心,将帝国军旗舰连带着总司令官化作了宇宙间的尘埃。结果,帝国军庞大的兵势完全成了累赘,指挥系统的崩溃造成了一片混乱。拉纳德手下幸存下来的幕僚努力将舰队拉着后退,结果却是遭到金的一路追击——事实就是那样想象,几千艘舰艇被三百艘舰艇追的在星际间拼命逃窜。最终,他们扑到了那个发生闪光的小行星上,却发现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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