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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部分

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第155部分

小说: 仙境之夜·火之镇魂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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艘舰艇追的在星际间拼命逃窜。最终,他们扑到了那个发生闪光的小行星上,却发现扑了个空——他们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秘密武器的迹象。这时,金的军队又杀到了,就在那个行星上,帝国军血流成河,一败涂地。



没有人看到,就在帝国军的鲜血覆盖了大地的那片战场旁边,一道千尺悬崖峭壁之上,一个骑着哈雷摩托车的男人,微笑着看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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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那些干吗……”伯德不耐烦地打断了卢曼絮叨的故事,“我说过很多次了,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火狼和流星,他们都已经——死了!”



卢曼低下头,叹着气,再也不说话。



伯德也卷起一个烟卷,自顾自地抽着,想着自己不愉快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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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起床啦!”比清晨第一缕阳光更让老人无奈的莫过于小孙女的起床号角。



“唔……我再睡一会……爷爷昨晚没有睡好啊……就再睡一小会好不好……哎呀乖孙女别闹啦……”伯德一边含混地应付苏格,一边自嘲地想:哪里是没睡好,根本就是没睡!



“不行!说好了每天早上要一起做早锻炼的!这样爷爷才能保持良好的体质啊!”



“哎呀哎呀就今天一天例外行不行?”



“不行!”苏格插着腰瞪着伯德。



伯德看了孙女一会,终于还是无奈地坐了起来:“哎呀真是没办法了,我投降,我投降好不好?”



“嘿嘿!”苏格得意地笑着,“交枪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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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似乎都没什么生意上门,伯德老人苦恼地抽着烟。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一旁的苏格身上。



苏格已经十八岁了,出落得亭亭玉立。老人开始想:什么时候也该为这个孙女定下终身大事了呢?



于是他吐出一口烟雾,开口问道:“苏格啊,你有没有……那个朋友?”



苏格一愣,随即灵巧地回答道:“有啊,我的朋友很多啊,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多了哩。”



“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伯德有些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就像我和你奶奶,你爸爸和你妈妈那样的朋友。”



苏格的脸忽然被红霞笼罩了。



“呵呵,小女孩怀春了吗……”伯德在心里打趣地想。不过他也没有再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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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卢曼老人又邀请伯德老人去他那里喝酒了。



坐在酒桌旁,伯德不满地说:“喂,总叫我过来,难道是存心让我们家苏格没人管吗?”



“切,你现在上赶着去巴结人家还巴结不上,我看你哪还敢管她!”



“这话什么意思?”



卢曼一脸神秘兮兮的笑:“嘿嘿,你还不知道吧,果然是老骨头了,我还以为打听消息这种事你很在行呢!”



“到底怎么了?”



“我昨天——”卢曼拖长了声音,“可是有看到咱们的孙女苏格,和镇上某个小伙子在一起约会了呐!”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原来就是这样啊。”伯德不屑地笑道,“实话跟你说,我好歹也是她的爷爷,一手抚养她长大的,她那点心事还瞒的过我?我早就知道了。”



“哦?”这次轮到卢曼惊奇了,“看不出你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



“哎呀,不行咯。”伯德摇摇头笑道,“毕竟是老骨头了,无论什么时候,时代都是属于年轻人的。”



“你是说,年轻一辈的格拉罕、金和格里芬?”



伯德的笑容忽然生涩起来:“老家伙,从那天起你就一直找茬,到底想要说什么。”



所谓“那天”,就是指神秘访客到来的那一天。



“没什么。”卢曼摇了摇手中半空的瓶子,“我只是想说说,那个时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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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场蒙骗了帝国军全军的计谋,正是出自“流星”格里芬之手。



格里芬骑着他心爱的哈雷摩托车,一个人深入到敌后的小行星上。然后,利用他与他的摩托车,放了一场盛大的焰火,把帝国军全都吸引了过来,露出自己的屁股让“火狼”金狠狠踢了一脚。



完全无法想象,那样惊世的计谋,就是由格里芬一个人策划并实施的。



当然,上演这一幕血与火的焰火庆典,格里芬本人也不是毫发无损的。回到大本营后,他足足病了三个月,才逐渐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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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那是属于‘诡道帝王’格拉罕、‘火狼’金,以及‘流星’格里芬的时代啊!”卢曼眼中闪烁着憧憬的光芒。



但是,伯德老人冷冷的语气把他一下子从天空拉回了地面:“还有一个人。还有克莱迪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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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知道,在起义之前,格拉罕、金、格里芬,还有一个叫克莱迪的女孩子,本是熟识的朋友。



四个人在一个村里长大,可谓青梅竹马,情同手足。而在起兵之后,格里芬因其潇洒的英姿,以及那辆帅气无比的哈雷摩托,赢得了克莱迪的芳心。宇宙纪元1039年,两人订下婚姻之约。其时正当起义军所向披靡之时,无数帝国的名将都败给了三个年轻人。格里芬更可谓是夙愿得偿,生机勃发。



然后就是噩梦般的1040年。



格拉罕指挥起义军主力强攻帝都,因为他认为帝都是帝国最后的精神屏障,只要攻克了帝都,所有的地方抵抗势力都会迎刃而解。



在战术上,他的用兵的确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即便“火狼”金也不得不对他佩服。格拉罕的用兵术,可谓是达到了诡道的最高境界。



但是,在战略层面上,格里芬却认为不能苟同。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起义军成立刚刚5年,底子还太薄弱,经不起一场大的失败。表面上他们一路高奏凯歌,实际上他们一直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因为帝国军有着无限的补充兵员能力。他们在这个战场上击溃帝国军五十万,很快帝国军就能在另一个战场再拼凑起五十万大军。而起义军只有这么一点家底,拼光了,就输了。



格里芬甚至怀疑,是不是连续的胜利,已经把领导者自身的理智都冲淡了。



最终,事实证明了格里芬预见的正确性。老谋深算的帝国首席元帅打败了起义军,格拉罕又忧又怒,带领残兵败走菲尔帕行星时,已染上了恶疾。



但是,谁也不能解释,为何那个一向英明无比的起义军首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里,却表现的如此狂暴、背离常理。



首先,在起义军占领的地区内,格拉罕下令展开了残酷的大清洗,将任何有可能倾向于帝国军的人全都予以监禁甚至杀害。许多已经投靠了起义军的旧贵族,就这样被残酷地清洗掉了。而最为灾难性的后果是,这样的做法使起义军失去了民心。很多人恐惧着,认为起义军的统治只会比帝国来的更暴虐,因而不愿再相信这支革命军的合法性。



失去了民心的革命军,很快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格里芬临危受命,指挥残存的精锐部队,在巴林姆行星构筑了一个死亡陷阱,成功地杀伤了帝国军近三十万人。然而,当他回到大本营时,所听到的却是未婚妻克莱迪被强抢进了格拉罕大营的事情。



格里芬当时还残存着的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去找格拉罕复仇,那只会使已经摇摇欲坠的革命军彻底崩溃。但是他最终不能忍受这种侮辱,独自一个人找上了格拉罕。



其间的详细情节已不得尽知,后世史书上只这样记载着:叛军内讧,两位将军与元帅格拉罕形成僵持之势。不久格拉罕突然病逝,叛军土崩瓦解。两将军不知所终。



而对于格拉罕这种完全不可以人伦论之的做法,后世只能解释为,是残酷的病痛,侵蚀干净了他最后的理智。从那一刻起,诡道兵法学史上最杰出的兵家,就沦落为与一个魔鬼无异了。



只有格里芬自己知道,克莱迪被格拉罕奸污之后,怀上了他的孩子。那时的格里芬几乎马上就要冲上门去找格拉罕血债血偿,却被战友金拦住。从那一刻起,格里芬才知道,原来不仅是格拉罕,金也爱慕着那个一起长大的美丽女子。



克莱迪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当她生下那个体质虚弱的男孩之后,便猝然与世长辞。格里芬的悲痛达到了极点,然而就在这时,却传来了格拉罕病逝的消息,令他的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格里芬颓然地离开了革命军,因为他觉得,革命军再也不是当初的革命军了。这个曾经令他充满希望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他的伤心之地。而那个虚弱的男婴,则被托付给了金。



格里芬离开革命军后,在某处行星隐居下来,过起了平凡的日子。而后革命军崩溃,金率余部又在暗中组织抵抗活动,就这样维持了几年,抵抗活动失败,金便也失踪了。



一场轰轰烈烈、横扫半个宇宙的大起义,就这样迅速地熄灭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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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爷爷,10月30日快到了哦。”苏格对伯德老人宣称,“今年过了10月30日,我可就满十八周岁啦!”



“恩,是啊是啊。”伯德心不在焉地答道。他当然很清楚,10月30日——宇宙教的圣诞节是苏格的生日。这从宗教意味上来说,|奇…_…书^_^网|或许意味着苏格是救世主也说不定呢。



——“其实,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这个孩子身上,毕竟流着诡道的帝王之血啊!”伯德想。



当苏格不在家,跑出去约会时。伯德老人便会懊恼地问自己:“我到底在沮丧些什么?”



“或许,因为她是格拉罕的孙女。或许,是因为她太不听话。”斜靠在门上的卢曼说道。



伯德的身体仿佛震了一下。



半晌,他才开口说道:“都不是的……其实我知道,是因为她要满十八岁了。”



“哦,我能理解。”卢曼点了点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本是平常之事。身为父亲的话,会因为女儿的出嫁而感到失去了一半的自己一样。没想到身为爷爷的你也会有这种感受。”



“不是的……”伯德并没有对他怒吼“闭嘴”,而是喃喃地翕动着嘴唇,“卢曼……金,你没有发现吗,她长的那么像克莱迪。”



“那,毕竟是她的孙女,怎么会不像呢。”金好象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他转换了一个话题,“话说回来,格里芬,你做冒牌爷爷都18年了。在你亲爱的孙女18岁之际,准备做点什么礼物送她?”



“呵呵,这个嘛……自然是一份很贵重、很贵重的礼物了。”格里芬仿佛忽然放开了束缚,畅快地笑了起来。



随着他的笑声,金却变了脸色:“喂,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想……”



“是啊。”格里芬笑着说,“就是那个。”



他释然地拍着金的肩头:“我们都已经一把老骨头了,又何必拘泥于那些旧日的恩怨啊。还是想着用这点力量,还能做些什么吧。若没有苏格,18年前我就了无牵挂地去了,正是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又足足牵绊了我18年的岁月啊!”



“不行啊!喂,混蛋,你听我说!”金激动起来,一把抓住格里芬的肩膀,“老家伙,你年轻时用那个尚且要修养三个月!现在你身体都这副样子了,天天抽烟就快得痨病痨死了,还想骑哈雷?!”



“就是因为快要痨死了,才不得不选择它啊。”格里芬微笑着,“半年前我就去医院看过了。我这个病,也就是古代地球上通称的‘癌症’,本就是无药可医的嘛。”



“什么。”



“所以说啊。在病床上死去,那太不符合我的个性了,你知道的。”格里芬继续微笑着,“我应该死在一个绚烂的星空中,死在我的哈雷上!”



金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你真的心意已决了?”



格里芬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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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那个夜晚。格里芬在小镇附近意外地邂逅了金。



“金?你来做什么?”



“混帐家伙,当初那样就把克莱迪的孩子扔给了我。现在我不对你做些什么,都感到难消心头之恨啊!”金一把把一个包裹得严密的婴儿塞进格里芬怀中。



“干什么?这……这是什么?”



“你不是关心克莱迪吗?这是她儿子的女儿!她的孙女!”



“什么?!”格里芬如遭雷击。



“没错!拿着吧!她的父亲病死了,母亲战死了。以后,把她当作你的孙女抚养!”



在灿烂的星空下,一个英雄与另一个英雄订下了这个约定。



“她是克莱迪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孙女……”



有的时候,爱真的很博大。



临别之际,格里芬问金:“最近是不是情况不大好了?”



金没有任何表示。



“如果实在不行就不要硬撑了,来这里陪我度过余生吧。”格里芬对金说。



5年以后,金来了,化名为卢曼,与伯德共同扮演起了苏格的爷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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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的星空下,格里芬骑着他最心爱的老摩托车,站在亚雷斯最高的山峰之上。他年轻时穿过的风衣,也已旧的不成样了,但仍迎风招展,有如猎猎的旌旗。



金站在他身后。



“的确,流星就该有流星的死法。只有这样,他的敌人才永远找不到他的尸体。



话说回来,谁会想到,那一身破旧的风衣,那一脸胡须,会是当年以一人逆转星辰之力的‘流星’?



谁又会想到,那已经掉光了漆的老摩托车,便是可以叱咤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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