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美文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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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酒吧有个很灵魂的名字,叫“麦田吧”,时常有摄影家、画家和作家在那里聚会,偶尔也放巴洛克风格的电影,我从未碰上。酒吧在不起眼的一个小区里,所有去过那里的人都有过迷路的经历,千菩说她迷过四次,我迷过三次。
在格调相近的酒吧会时常碰见似曾相识的人,似曾相识久了,会成为熟人。比如在Blues Republic见过的人,他会在水边吧、麦田吧、甚至玄鸟吧出现。可在Take Five出现的很少,可能因为它有老外弹钢琴,长岛冰茶卖到40块一杯,没有扎啤出售。但它也卖《村上春树爵士印象》,这是我喜欢去的酒吧共同的特征。
又是礼拜天下午,我照常来到Take Five,这一次的电影是《男性女性》和《女收藏家》,容器没有来,我设想他去了沙面,无动于衷地看完电影。
我想自己大概可以忘记容器,可三天后,我的呼机上显示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正是容器。他不知我是Lolo,我在登记卡上留的是真实名字。他告诉我国庆期间停放电影,两周后继续。那时我正和公司的人去Take Five附近的一座大厦见过客户,听到这个消息,决定独自去 Take Five坐坐。在电话里,我没有透露Lolo与我的关系,简单地“嗯”了一声,表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我要了一杯芝华士,并打了一个电话给橙子:
“我在Take Five,我要了杯芝华士。”
“我只喝这种威士忌。”
“很小的一杯。
“可以多喝几杯。“
“这里的芝华士比别的地方都要贵。”
“你发烧好了吗?”
“好了。”
“这么快。”
“没有吃任何药。”
“酒吧里人多吗?”
“很少。”
“你一个人?”
“我会在这里写些东西,在靠窗第二个位置。”
“那你写吧。”
侍应给了我一枝蜡烛。我开始虚拟一个故事,讲一个女孩喜欢在路上跑,跑着不肯停下来,因为她相信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便死了。她跑,是因为她要找寻一些东西,找寻能让她最终停下来的东西,然后为此而死去。她其实不知那是什么东西,许是一个人,许是一间屋子,许是一场车祸,许是一个山洞,也许什么都不是。她跑,跑到最后都没找到那个东西。这时她已奄奄一息。她终于明白,那个东西就是时间,她在时间里死去。
写完后,我朝四周看看,人确实很少,但有一个单身男人,坐在我前面,他一直在打电话,酒吧里弥漫轻淡的爵士乐,在这种背景中打电话应该很惬意。他不像要约会女人或者男人,就想没完没了地打电话。他聊完一段,按一下手机键,继续拨号,打另一个电话,如此重复下去,脸上始终保持温馨的笑容。他电话的对象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时而在谈生意上的事,时而在问家里的花瓶怎么打碎了,打碎了就再买一只。
还有一个单身女人,三十五岁光景,坐在另一面玻璃靠窗的位置,她像在等待什么人,因为她不停抽烟,不停看表,可是整整两个小时,没有任何人在她对面坐下。她也许已经等不到她要约见的人,但她也不走,继续抽烟,神情凄然,也许她在等另外一些人,男人或者女人,熟悉或者陌生的。她也许应该随便打一个电话,以至不那么孤独,因为她不像我那样有事可做。如果她没有手机,可以借酒吧的电话,哦,酒吧的电话有人占着,那么她可以向我前面那个男人借,反正他那些聊天无关紧要。要么她,或者他,坐到对方的桌子,自我介绍并开始交谈,跟许多酒吧里的人那样。
我在假设酒吧里的人际关系,甚至把侍应们也纳入其中。想像他们通过何种途径来到酒吧工作,接待过哪些神秘或普通的客人,有没有收过小费,是否懂得每天所放的爵士乐,喜不喜欢,还有他们单薄的工资如何应付凌晨回家的打车费。甚至酒吧与它周围环境的关系,它旁边有个待建的工地,杂乱无章,怎能和酒吧协调;还有那个士多店,看起来很窄,放着一部20寸的电视,吸引许多民工围看,他们知道两米之外就是这间富有情调的酒吧,但他们绝对不会来。
在假设中不知打发了多少时间,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是酒吧里最孤独的人。于是决定在离开之前,打一个电话,打给容器,让自己感觉整晚其实是有所期待的。 酒吧的电话还是占着,我决定到士多店去打。
“你在干什么呢?”
“找书,家里刚搞过装修,该死的,书都找不到了,在哪,在哪呀。”
“你那边很吵。”
“音乐,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音乐,不听音乐要死人。”
“是你吗?你像喝了酒,没有平时严肃。”
“是我,我是谁?”
“我打错电话了。”
“没有,但,你打给谁?”
“我不能说。”
“你在弹钢琴。”
“是电视的声音。”
“哦,你在哪?”
“Take Five。”
“跑那儿去了。”
“你过来吗?”
“我得先把书找到,我可以去见见你。”
“你怎么不问我是谁?”
“哦,你是谁?经常有女孩打电话跟我开玩笑,我听她说三句话就能猜出来,你例外。”
“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打电话。”
“哦,不,不。我只是先要找到书。”
“我挂了。”
我很满足地回到Take Five。素来喜欢玩捉迷藏的游戏,想玩得潇洒,但通常玩不到最后。因为我真实,真实到自觉地站出来,告诉找我的人,我就在这里。童年时,就是这么玩这个游戏的,总让人说我犯规,不好玩。我说游戏玩到最后,都是要结束的,藏得太久,好辛苦。他们不同意,说这样找的人就会没兴趣。我固执,一直这么玩捉迷藏的游戏。
离开Take Five后,回到了华西街44号602号房。丹尼不在,他不习惯待在一个没有人可以说话的地方。打开音乐,仍旧是《村上春树爵士印象》。看到了电话,我拨了容器的号码。
“我给你打过电话。”
“你要说什么?”
“我刚才忘记告诉你一件事情。”
“关于什么?”
“我在一个月以前喜欢过你。”
“哦,我有什么好,很简单一个人。”
“我不这样认为。”
“你是长头发的。”
“多长,到腰上吗?”
“不是,齐肩。”
“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
“我喜欢你的时候,不敢告诉你,太沉重。”
“……”
“我是否太直率。”
“我喜欢直率的女孩。”
“我明天可以见到你吗?”
“可以。”
“在哪里。”
“Back Street,我每周会去那里几次,跟家一样。”
“我明天给你电话。”
容器 十四
色中裙。仍旧是那双橘色高跟鞋,它不但和许多裤子恋爱,也见过许多人。整体上,我穿得比较职业化,与年龄不称;有人建议不要穿黑色,显得太瘦,我说瘦是我的特征,不是缺陷,不想回避。
从华西街去天河打车是18块。我经常用车费计算华西街与一些地方的关系,到公司不跳表,到Blues Republic15块,到Take Five12块,回学校是20块。
有诗人写过广场指向的变迁,从政治集合到让人不知所措,提到的正是天河城广场。而今天,它成了我与容器初次约会的地点。
下车后,我寻找“联想”所在,已经是迟到十分钟。容器背对着我,穿一件白色T 恤,配黑色牛仔裤,显得瘦削,他的背微驼,许是等得有些疲倦。我走过去,一直走,到他身边也不停留。来往的人很多,我想知道他能否认出是我。以前也玩过类似的游戏,见没有见过我的人,在他附近踱来踱去,观察他等人的神情。
走出了二十米,容器仍旧没有叫住我,我转身,依旧一脸无谓往前走,与容器的距离越来越近,能感觉到他在盯着我,故意不让视线与他相逢。将要擦肩而过时,停住了,静止两秒,把脸转向他,嫣然一笑。
容器丝毫没有笑意,仿佛了解我自作聪明。
截了一辆车,往Back Street。他的位子靠窗,但把手抬起搭在我的座位上,离我的发梢只有二厘米。我笔直坐着,不让身体往后靠。上车后沉默两分钟,才开始说话。
“我见过你,在Take Five 。”
“你在那里见过许多人。”
“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心事重重。”
“你那时在失业。”
“有两个月每晚出去喝酒,现在重新工作。”
“很自由的职业?”
“网络编辑,仍要每天上班。”
“什么频道?”
“电影。大学时期的爱好,维持至今。”
忽然,我们中断了谈话,他往车窗外望,我也同样。我们似乎更适合在电话里沟通,他的表情让人拘束。
Back Street到了,它的英文名字叫鹦鹉。鹦鹉在后街歌唱,还是在后街偷窥。取义取意都有些说不通。正如电影《卧虎藏龙》译成英文就不知所谓。
这是一家英国人开的酒吧,老外自然多,他们喜欢在一层露天的地方喝酒。一个金发男人正在大声说:“我操。”“真臭。”清瘦,脸长而尖,眼睛鼻子挤成一堆,在外国人当中实属罕见。坐在他旁边的中国女孩倒更像有西方血统,白皮肤,高鼻梁,英文相当流利,当然金色染发也比一般人地道。她应该有个很出色的中国男朋友,不愿设想她要与这个长相奇异的老外出国,像许多女孩期待的那样。
容器果然熟悉这里的一切,每个女侍应都跟他打招呼,老板也拍拍他的肩膀,叽叽咕咕一阵英文,照打九折,调酒师知道他喜欢在威士忌里加可乐。我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喝法,但忘记他告诉我的威士忌名字,以至后来,每次要求在威士忌里加可乐时,侍应都要给我建议。比如马天尼、珍宝最好只加冰,黑牌勉强可以加可乐,有时会说不如加苏打水吧。
“加了可乐没那么浓烈,适合女孩子。”
容器领我在顶层坐下后,说了这么一句,接着又沉默了。张开手搭在沙发的肩部是他的习惯,看起来懒懒的。他盯着半空中的电视,播放的是奥运赛事,我不感兴趣。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询问我的工作情况。显然他已忘了我是个学生。甚至忘了我叫Lolo。
“我告诉过你的,既然忘了,就不再告诉你。”
“你喜欢去哪些地方玩?”
“一些酒吧。”
“比如?”
“Blues Repiblic去得最多,离学校近,从去年10月待到今年8月,经常在那里一个人坐着看书。曾经很喜欢那里的吉他手,他看起来很不健康,眼圈黑黑的,让人心疼;在那里认识许多人和看过一些电影,尤其喜欢《梦旅人》;在那里喝过许多啤酒和一些伏特加,每次喝伏特加都要醉,醉了有时会对吉他手大叫:‘我喜欢你。’有一些杂志和报纸上的文章写到这个酒吧,就会写到我,写我是个神秘的烛光少女,说见过我读梁凤仪的小说或者一些晦涩的文学评论,也有人把我写成不可理解的新新人类,说我开始很酷,许多男人自愿为我买单,后来又觉得受不了我,还说再后来他们敬而远之,我耐不住寂寞,四处出击,所到之处鬼哭狼嚎。”
“这些都是真的吗?”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看到的是真的。那里的人让我的名字在许多地方流传,还有许多传闻。它使我到了一些酒吧会碰到说认识我的人,甚至广告公司,电影公司,街头和马路,都有些我不认识的人对我熟悉。他们会把我描述成像电影《女收藏家》里的海蒂。”
“我看过许多电影,却只听说过《女收藏家》。”
“海蒂是个奇特的女孩,她饱满的嘴唇庸懒而挑逗,身经百战却仍挽留住涉世未深天真的微笑,将火辣辣的情欲化得只剩奶昔一般的味道。有人说柔和的色彩和光线恰到好处地陪衬着这个女孩,她的衣服上散发出淡淡的、粘稠暧昧的光。”
“这是有趣的事情。”
“我很早以前听别人称我为女收藏家,我从不收藏邮票、火花或者 CD、VCD,为此不解,直到在Take Five看到这部电影。”
“在 Take Five看电影的许多女孩都挺有个性,但也有的很偏激,曾有一个女孩跟我们闹翻,从此不再来看电影。”
“但也有些女孩很有才华,比如自拍《失调257》的曹斐。”
“是的。”
“幸好我不是一个有才华的女孩,不然会像北京的筠子那样自杀。”
“她是个极端的人。”
容器的话总是很简短。他有三十岁左右,这个年纪的人,对于谈论自己已经没有多大兴趣,对于惯用“我”开头叙述的我也只能表现一种耐心。可沉默会让人发怵,每到这时,我们就一口接一口地喝加了可乐的威士忌。他的手机不时有人打进,大概有些是老外,他应付自如。
“你的口语不错。”
“有这样的朋友圈子自然会习惯。”
“你说说电影。”
“我很业余,不像皮先生他们作专门的研究。在Take Five看电影的人层次不一,偶尔有个导演与观众的见面会,他们会问许多不着边际的问题。现在正在放的‘法国新浪潮’系列让许多会员没有耐心,觉得太闷,来的人少了。你有空可以写写影评。”
“评论不是我擅长的东西,更多时候我想写小说,采用‘法国新浪潮’的手法,作一种影像思考。许多人都觉得电影比小说更适合表达,我却想写电影一样的小说,很闷的电影那样的小说。”
容器的手机再次响起,信号不好,他到了楼下。我再要了两份同样的加可乐威士忌。
他回来之后,拨弄了一下手机键,然后伸过来。
“我为你设了一个英文名,Misty。”
“Misty? ”
“迷雾一样的。”
“我叫Lolo,一个我也不明含义的名字。”
“那我重新设一次。”
“你也可以叫我Misty,只有你一个人叫,多好。”
“昨晚我给Take Five打过电话,他们告诉我有一个女孩坐着写了很久东西,长发及肩,我想是你。”
我望着他白色T恤上那只小小的长着两只耳朵的机器人。
“那是什么?”
“不知道,它有复杂的名字,上面写着。”
“我喜欢你穿的衣服,你通常去哪里买。”
“Sol,很小一家专买店,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