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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15部分

小说: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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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抽到烫手才把烟屁扔到地上踩灭,然后起身朝车站走去。只需稍稍仰起头,就能看见对面“宫霄”大厦顶上那片花里胡哨的霓虹灯—在那幢灯火通明的大楼里面,我和苗苗曾经双双逗留,亲密无间,情意绵绵,可现在,我觉得那些事情就像发生在100年前,和我相隔得那么遥远,远得我只差一点点儿就能完全忘掉。我的心情是如此放松,面带笑容,步履轻快地横穿过马路,以至于险些被一辆刺耳冲来的“瘸逼乐”剐中腰眼儿。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受到丝毫影响,依旧松快得一塌糊涂,连我自己都没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我知道,这只是假象,是的,这是他妈只能维持片刻的假象。也许明天一觉醒来,我就会痛苦得浑身颤抖,像被一把尖利的匕首正中心窝;也许都不用等到明天,我就会在深夜里难过得无法入睡,甚至偷偷掉下丢人的眼泪。可是,现在,我不痛苦,不难过,我竟然有点儿愉快。 
那就别管以后,别管也许,别管一切。 
除此之外,又能怎么样呢?—我不知道,也没有人会告诉我。 
2002年12月18日 星期三 
我怎么没紧张呢?真的,我怎么就没紧张呢?—不应该啊。经验告诉我,我当时确实应该紧张激动,浑身冒汗,甚至连嘴唇都带着点儿哆嗦,不过,这一次,我没听经验的。   
长大了(4)   
我们有五年没见过了吧,如果不算在我脑海里出现过的那些会面?没错,起码有五年了。可当她一走进台球厅,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是她,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接到凌晨电话的时候我正在自己的小屋里来回走动,寂寞抓狂,浑身就像长了毛一样难受。我死盯着写字台上静静平躺在凌乱繁多的复习材料旁边的手机,心中默默念叨:响吧响吧。没想到,它果真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以我当时的状态,任何来电只需鸣叫一声都会被我迅速抓起,就算有人拉着我出去操头母猪我没准儿都能欣然同意,何况是我的兄弟约我一块儿去斗台球呢。 
我和凌晨驾轻就熟地钻进“宫霄”地下的台球厅,交押金、开台子、挑球杆、叫上一壶菊花茶,我趴在案子上猛地一下把紧紧贴在前方的三角形球堆击开,看着五颜六色、光滑簇新的十六颗球在平整的绿色台泥上四下撞击滚动,慢慢停稳。 
“怎么着,还是老规矩—抢十五局的?” 
“输的结帐加一顿饭。” 
“走着。” 
我承认,打小我就没在自己身上发现过哪怕一丁点儿运动天赋,为这事儿,我还真没少偷偷着过急,原因众所周知—在学校里,你要是个体育大拿,那得有多少姑娘会不假思索地投怀送抱呀。每次,看着谢天、凌晨他们因为打篮球或者跑步跳远靠谱儿从而轻易擒下那些天天聚在操场边上活蹦乱跳的小果儿,嫉妒之火就会从我心头油然升起,熊熊灼烧:妈的,真是旱得旱死,涝得涝死啊! 
直到上了高中,我才从台球桌上面找到了一点儿平衡。有那么一段儿日子,我打心眼儿里迷恋上了这项不跑不跳、往桌子上一趴就能直接开练的运动,这不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嘛。每天一放学,我骑上车就直杵球厅,不泡到身上再也掏不出一个大子来绝不轻言撤退,让我欣慰的是,日久天长,我的技艺也不由随着钱财的挥洒而渐渐有所长进。大学毕业的时候,除了底子最好、下球神准的凌晨外,我已经能轻松击溃身边的任何一人,像谢天、石光他们,不让个“后一”、“后二”的谁也别想从我手上捞到一丝便宜。 
我和凌晨的水平半斤八两,每次玩起来输赢总在一线之间,今天,我的手风比较顺,一路领先,要不是唐静恰在紧要关头闯进我的视线,最后的案子钱肯定不会由我来掏。 
还是像多年前一样的马尾辫儿,还是那张干净秀气的脸盘儿,和大多数走入台球厅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儿,唐静亭亭玉立、目不斜视、叫人眼馋,还有,身边儿挂着个爷们儿。 
无论如何,对我而言,唐静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姑娘。我是说,这个初中三年里一直端端正正坐在我课桌前面的姑娘,这个在我漫长的年少时光中屡屡盘踞于我脑海里的姑娘,这个任我冥思苦想却总能轻描淡写就让我不得其所的姑娘,即使多年不见之后我发现她不过只是普通平凡,但这也不能抹煞她在我心中不同寻常的执拗印象。 
我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的,如果非要说出个来由,我只记得有一回闲来无事,我花了半堂课的功夫把她长长的马尾辫儿小心翼翼地拴在了椅背上,直到老师叫她回答问题的时候才被她发现。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之中,她哭了,那两行细细的眼泪一下儿就把我的心浸得湿软,让我沉溺其中,连老师把我轰出教室都没让我从这股陶醉劲儿里清醒过来。 
我开始喜欢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地说话;我开始习惯放学后强行陪着她一直走回她住的那栋离学校不远的老楼门口;我开始逢人就说:我喜欢上唐静了,这人现在归我管了,谁动我跟谁急。可能是因为我宣传的频率有点儿过于频繁,这件事儿渐渐变成了我的哥们们之间的一个玩笑,好像谁也没把它当真。 
只有一件事情没跑出我的意料,那就是,唐静依然对我冷若冰霜,形同陌路,不过,我可不在乎。说来可笑,我只是打心眼儿觉得有点儿喜欢这姑娘,至于其它的若干高深问题,像怎么让她也喜欢上我或者是不是有可能捞到个相互操操的机会什么的,我还真没工夫去瞎琢磨。如此这般,光阴蹉跎,初中毕业,我们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叫人奇怪的是,分开之后,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其实早已陷落进令人烦恼的恋爱迷堆之中。几年过去了,我再也没像当初迷上唐静那样喜欢过别的姑娘,闭上眼睛,她那端正窈窕的背影还不时出现在一片漆黑当中。我不能说她已经变成了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女孩儿,那太丢人,也不真实,不过,要说在我心里确实溅起过几圈儿波纹的姑娘,除了唐静,还真没有另外的人选。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开始了和唐静的第一次约会,令人遗憾的是,那也是最后一次,我是说,只有那么一次,不用说你也能猜到是个什么结果。在劳动人民文化宫那些模样雷同的古老柏树中的某一棵下面,我认真又艰难地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想让她当我的女朋友,结果只换来她满脸惊讶的表情和一个她早有搭档的答案。我记得,唐静那天对我很温柔、很客气,只是语气里透出的那种事不关己的陌生劲头儿让我感到心凉,感到绝望,绝望得连她最后是什么时候从我身边离开的都没注意。我还记得后来自己坐在公园里圆墩墩的石凳上,抽着烟瞧着眼前绿幽幽的护城河水愣神儿,心里觉得一切都走了样儿,换句话说,我当时品尝到了失恋的痛苦,虽然这么说显得可笑而且事儿逼。   
长大了(5)   
碰到苗苗之前,我和姑娘之间只有这么点儿破事,一分钟就能说完。不过,在苗苗面前,我选择把这一分钟也省略掉了。 
“姚远,该你了。” 
我被凌晨叫回到台球桌上,低下身瞄准白球,却又被他一把拦住:“自由球—我刚才摔袋了。你丫干吗呢,脑袋短路了?” 
我索性抬起身,用手一指:“你瞧那是谁?” 
“哪儿呢哪儿呢?……呦嗬,那不你老情儿吗?咱得过去招呼一下吧。” 
唐静穿着件白色的紧身毛衣,大大的V字领让人情不自禁就瞄向她露出的那片同样雪白的胸脯儿,低下身打球的时候,她脖子上挂着的那枚玉坠儿会自然垂下,晃来晃去,形状恰似一口粘痰。看到我们,她笑了,那模样就像遇到了什么知心密友,假了吧唧的,当然,我和凌晨当时表现出来的亲热态度也说不上有多真实。我们站在案子边上聊了会儿天,总共超不过五分钟,内容无非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一点儿新鲜的没有。期间,唐静顺带着给我们介绍了那个戳在一边儿已经干笑了半天的糙哥们儿—她的现任男友,我还拉着他来了盘表演赛,三下五除二给丫灭了,不如人意的是,盼望了半天的扬眉吐气之感却始终也没出现。 
出乎意料,当时我的心情一片平静,我怎么也不能把眼前的这个姑娘和曾经的唐静联系起来,是她变了?还是我变了?她曾经带给我的那些紧张激动、那些手足无措都跑到哪儿去了? 
—它们丢了。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知道是因为什么才把它们弄丢的。 
最后,我两盘之差输给了凌晨,吃饭的时候,他非抢着结账:“胜之不武,今天我这是胜之不武。” 
“知道就好,刚才的案子钱就应该让丫唐静给结了。” 
“还惦记着呐?” 
“别扯蛋了。”我闷下一口啤酒,“你丫看过一叫《水牛66》的电影吗?” 
“没看过,怎么了?” 
“没事儿,我就是突然想起来了。那里面说一哥们儿小时候特喜欢班里一女同学,什么也没干,就天天瞎琢磨,给那姑娘都琢磨成天仙了,结果好多年以后俩人跟街边的咖啡厅里头碰见了,丫发现那姑娘整个就是一女流氓。” 
“唐静也不像女流氓呀,你瞧人那作派—多正经,跟他妈妇联干部似的。” 
“我知道,我就那么一说。” 
我喜欢看电影,这得算我一个难得的长久爱好。小时候,电影院几乎是我每个星期天必去报到的场所,那些年,我妈单位总会源源不断地发给她各式各样的电影票,一概被我包圆,“大华”、“紫光”、“长虹”、“东工”、“明星”……东城附近所有的影院我一律平趟,熟门熟道。繁华的“东风市场”把口那家早就拆除了的“吉祥戏院”是我最常去的地方,至今我仍然记得在那儿看过的一部叫做《黑楼孤魂》的恐怖片—那是我看到过的最吓人的电影。从那以后,只要一听到别人提起恐怖片,那部片子中的几个场景就会首当其冲跳跃到我的头脑里来。 
我最喜欢的是那路“码大套儿、办大事儿”的电影,比如《七宗罪》和《肖申克的救赎》,关于这两部片子,我没什么可多说的,一句话:牛逼到家了;美国的众多黑帮片同样让我爱不释手,像《教父》、《美国往事》、《好伙计》什么的,都看得我血往上涌,心中频频冒出自己怎么不是个生在纽约贫民窟里的意大利小崽儿的遗憾念头。 
我相信自己看过的电影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多得多,光看看我们家堆积如山的各式盗版光盘就能轻松证明此点。在那些数以千计的劣质影碟之中,好片子数不胜数,滥竽充数的当然更加多如牛毛,它们统统蜷缩于我的记忆当中,以至于长期下来,给我留下了不少后遗症:在生活中碰到好多事儿,我脑子里都会首先闪出那些曾经在电影里出现过的类似情节,并琢磨着是不是按照影片里面的套路直接处理了事;和人说话聊天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像通过细枝末节推测一个电影的结尾那样去注意别人的只言片语,想借此看清此人到底是何门路……诸如此类。 
当然,我明白,看电影不过是我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爱好而已,如果拿它用来和别人吹牛逼,那就没劲了,的确,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和凌晨分手后我回到家中,陷在沙发里把我钟爱的《七宗罪》又复习了一回。这部片子我也记不清楚自己到底看过了多少次,反正以我可怜的英语水平,都快能背下里面所有的台词了。我喜欢影片中几乎所有的细节,没有故意卖弄,没有哗众取宠,我是说,那貌似层层迷雾之中的干脆利落、紧扣结局的结构让我着迷。摩根·弗里曼演出的那种沉着和安稳也一直让我折服,可惜,我发现,今天晚上我的心思乱如荒草,连老摩根都没法让我平静。于是,我又翻出休·格兰特那盘老掉牙的“四婚一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妙的是,当里面那个长着副八字眉的女主角细数自己跟多少个哥们儿打过炮的时候,我再次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苗苗,想起了我们一起混过的唯一一个晚上。   
长大了(6)   
毫无疑问,那是个招我喜爱的美妙夜晚。问题在于,它只开放了一次便再不重来,这让我感到难受,感到无所适从。我还能清晰记起那天晚上我们说过的每一句话,还能清楚看到她对我做出的种种表情,并且不知道今后是否能够把它们忘掉。我起身续了杯咖啡,吹着杯口的热气把它一点儿一点儿喝完,喝下整杯咖啡的空当里,我心中又出现了那片繁杂的空白,好像想起了挺多事儿,又好像什么也没想,总之,念头纷乱,却一样儿也没记住。我不喜欢这种状态,特别不喜欢,就像不喜欢我身边大多数的人和事儿一样。然而,不幸的是,很久以来,我好像总是被此类无穷无尽接踵而来的麻木和厌烦包围缠绕着,穷于应付,又难于摆脱;而那些我喜欢的东西呢,却又总和我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闪动漂浮,一触即逝。有人告诉我,这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我要说的是:我真想操生活他妈。 
“算了吧,别再跟自个较劲了,跟丫一刀两断,再不联系,就当从来没认识过这么个人。”我躺在一片黑暗里劝着自己,“你还指望什么呢?该说的也说了,该现的眼也现了,演出结束啦,就此打住吧。” 
从那天在电话里吵翻之后,我和苗苗之间就再没有过联系,一点儿也没有。 
我是强努着这么做的。 
我明白,对苗苗来说,那不过是次普通平常的一夜之情。从前,她尝试过几回;以后,只要她愿意,也不会缺少类似机会,如此而已。事情早如杯中的自来水一般清澈,要怪我只能怪我自己太丢人,看不开。 
但是,我还是在想她,我没法阻止自己还在想她。这要命的想念是如此复杂,喜爱、眷恋、嫉妒、怨恨……统统夹杂其中,让我在漆黑中形如斗犬,表情交错,时而面露微笑,时而愁眉紧锁,时而五官狰狞,时而咬牙切齿。我能够强忍着制止自己再做出什么不争气的无聊举动,可对于内心蓬勃汹涌的一腔思念,我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也许等过两天考完驾照,我还是应该再去找她说个清楚。”迷迷糊糊之间,我心中仍然顽强地冒出了这么个念头儿。 
甚至都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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