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青春期-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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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家还在最北边的一个小山村,回家要经过一条宽阔的河,那河有一个怪怪的名字,叫巫水河,河上没有桥,都得靠梢公摆渡才能过去。那里的风景可美了,山清水秀,象天堂一样,就是交通不方便……”
“真的吗?我还不知道天堂有多美吧,阿梅,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跟你去那里看看,河流,木船,梢公,还有青青的山,肯定很美!”桅子明亮的眼眸溢出热烈的光彩。
“那当然美了,下次放假我带你回去玩玩,保证让你流连忘返舍不得回城。”阿梅越说越兴奋。
从此,桅子对那个叫“巫水河”的地方多了一丝向往,对自己瘦瘦的同桌欧阳书剑也有了一丝莫名的怜惜。
欧阳书剑的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和桅子角逐第一名,两人几乎不相上下。书剑平时寡言少语,紧抿着的嘴唇很有棱角,谁也很难轻易撬开他的嘴,有同学请教问题,也只是简单地说说该回答的题目,绝不多说一句话。书剑喜欢默默坐在位子上看书写字,眼里常有着淡淡的忧郁,似乎藏着太多的心事。至少桅子从未见他开心大笑过,那紧锁的浓眉,锁着很多让桅子无法猜透的秘密。
桅子总是望着书剑落寞的背影暗想:这个特别的男生到底藏了多少的压抑在心里呢?他幼小的心灵能承受那么多吗?想的太多了,便会不由自主去悄悄关注他,在意他……
那次期末考试,书剑得了全校第一名,桅子退居二位 。
桅子并不沮丧,反而在心里暗自高兴,因为学校唯一的一笔奖学金只会奖给考第一名的同学,而书剑家在偏远穷困的农村,这笔奖学金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也是唯一一个不愿接受桅子帮助的农村学生,桅子便希望奖学金能属于他。
“书剑,为了祝贺你拿了奖学金,我决定晚上请你出去吃饭,你看怎么样?”桅子真诚的对书剑说道。
“这,不太好吧!”书剑有点迟疑,其实他对这个美女班长一直很敬佩。
“好歹我也是班长嘛,为你庆祝是应该的,不会不给面子吧?”桅子似笑非笑望着书剑,明亮的眼眸透着慧黠。
书剑不好意思再拒绝,只好随桅子上街吃饭。
桅子平时看书剑坐在一边吃着碗里最便宜的青菜,心里便有一点难受。桅子常想,哪天一定要请书剑去饭店好好的吃一顿,却一直找不到机会,这下总算逮到一个请客的理由了。
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桅子要书剑点自己喜欢吃的菜。书剑怯怯坐在桌边,显得很拘束,两只手不知该往哪儿放,这种大饭店他还是头一次来。
在桅子的再三要求下,书剑才点了一份红烧猪肉便不肯再要了。桅子只好自己点了好几道鸡呀鱼什么的,摆了一大桌。桅子把钱包里所有的零用钱都拿来了,不用担心付不起帐。
吃饭的时候,书剑久久望着那碟红烧肉,泪水籁籁滴落,就是不动筷子。
“你怎么了?要是嫌这个菜不好,我们找服务员换掉就是。”桅子吓慌了手脚,不知道书剑为什么要流泪。
书剑轻轻抹去脸上的泪水,默默望着桅子,好一会才缓缓道:“我家里很穷,父母过世的早,全靠年迈的爷爷奶奶编竹篓卖将我和姐姐拉扯大。小时候,家里养的猪,每逢过年都杀了去集市上卖掉,只留一点点不好的肉过年吃。我和姐姐一年到头都难吃上肉,很馋,争着吃瘦肉。爷爷奶奶却只吃一两小片肥的,问他们为什么只吃肥肉,他们说瘦肉不好吃,喜欢吃肥的。后来,我们渐渐长大点,懂事了,才知道爷爷奶奶并不是喜欢吃肥肉,而是想将瘦肉留给我们吃,自己只吃两小口肥肉打打牙祭。于是,每一次杀猪时,我和姐姐都争着要吃肥肉,让爷爷奶奶吃瘦的,然而,这时候爷爷奶奶都已经老了,牙都快掉光,再也不能嚼下瘦肉了,还是只能吃肥的……”
书剑的泪水再一次滑落,打湿了胸前的衣襟。而此刻的桅子,早已泪水满腮,低声细泣。
过了好久,桅子才抬起眼眸,无限怜爱的望着书剑那悲痛的泪脸,那紧紧抿着、正微微颤抖的棱角分明的嘴唇,心一阵阵的颤疼。桅子忽然读懂了书剑那沉重心灵上所负有的层层重荷。
书剑瘦瘦的影子也就是在此时深深地烙到了桅子悸动的芳心上,一辈子都未曾抹去……
第二章 坎坷人生
也就是那个吃饭的晚上,桅子第一次听说了书剑的故事。
书剑的父亲欧阳南是一名退伍军人,在北方某个小城市的部队呆了八年。勤奋好学的欧阳南由一个只上了几年小学的半文盲,成了一名文武兼修的合格军人。由于他的朴实和善良,还有对学习的孜孜不倦,以及过硬的军事技能,让连长的女儿林芳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他。
欧阳南知道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军人,来自偏僻的农村,或许退伍后还得回乡下种田,不愿美丽的林芳跟她到乡下受苦,所以狠心拒绝了姑娘的感情,并以种种借口躲避着她。
林芳也是一名军人,只不过是军医,执着倔强的她认定了非欧阳南不嫁,并不惜求父亲出面做欧阳南的工作。林芳的父亲丧妻几年,膝下只有唯一的一女,自是百般疼爱。老人家对欧阳南印象不错,觉的这个小伙子为人忠厚踏实,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便亲自出面找欧阳南谈话。
欧阳南其实也很喜欢林芳,那个年代的人不象现在,那时候的人对感情不象现在人那么花样百出。欧阳南是个实在人,既然领导出面做媒,自然也不能再推拒,他与林芳的关系便这样确定了。
一年后,欧阳南正式转为干部,在连队与林芳举行了一个简单的革命婚礼,两床棉被一张床,就算是成了一个家。直到此时,欧阳南才有机会领着媳妇回家乡拜见父母。在家里休了一个星期,又被部队一纸电报招走。
过了一年,欧阳南的女儿欧阳书莲出世了。女儿的降临,让两夫妻倍感兴奋,也给这个简朴的家增添了不少乐趣。又过了两年,他们又多了一个儿子,就是欧阳书剑。日子过的紧张了,却仍然和和美美。
就在此时,林芳的父亲被查出得了癌症,而且是晚期,在医院住了两个月便不治而逝。林芳悲痛万分,整天望着父亲的灵牌流泪。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半年后,当她的心情渐渐平复的时候,噩耗再次降临在她身上,欧阳南在执行任务时负了重伤,抢救几天终究还是牺牲了。临终前,叮嘱爱妻一定要带孩子回去陪陪年老的父母。欧阳南的哥哥和姐姐早已生病死了,父母只剩下他这个儿子,还没有好好尽过孝道,如今又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让他觉的愧对二老,因此才把这个重任交给妻子,说完便含恨而逝。
丈夫的牲牺让林芳悲痛欲绝,提前退役离开部队,带着欧阳南的骨灰回到了欧阳南的家乡。四岁的书莲和两岁的书剑是第一次与自己的爷爷奶奶见面,全家人笼罩在无边的悲痛之中。
林芳因思念丈夫成疾,又不太适应南方农村的生活,只过了三年便病逝了,从此,书剑与姐姐便开始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过日子……
桅子听完书剑的身世,整颗心都被触动了,既感怀他的凄苦,又崇敬他的父母,暗自发誓,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他!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他们就到高二了。
那个冬天特别寒冷,刺风的狂风时常卷集着小雨迷漫苍穹,刮过脸颊就好象刀锋削着般难受。
特别是接近年关的这段日子,几乎就遇不上几天不下雨的天气,大雨、中雨、小雨争相恐后往大地扑。在寒假的头一天,更是下了近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棉絮般的雪花大团大团天飘飞,拢住了天与地的距离。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处在一片银装素裹之中,而飞扬的雪花依然还在空中沸沸扬扬,不厌其烦的飘忽……
这个学期,书剑又拿了一笔不菲的奖学金,兴冲冲给爷爷奶奶和姐姐买了一些礼物,准备回那个小山村与亲人们过年。桅子忽然很想去书剑的家乡看看,悄悄收拾了一些日用品装在随身小挎包里,对室友们说,顺路和书剑一起上公共汽车站。
那时候男女生之间是很拘束的,防线很严,稍有点亲热的倾向,让人看出苗头,便会被视为洪水猛兽般的早恋。桅子虽然很有人缘,又身为班长,有理由和每个同学接触,但很多时候也不得不要顾忌人言可畏。
桅子的家在城市的边缘,从学校坐中巴车到汽车站,再改坐两站公共汽车就到了。在汽车站下车后,桅子望着书剑,迟疑了一小会儿,咬咬牙,鼓足勇气说:“我,我,我想跟你回去看看……”说完赶紧将目光移开,不敢再看书剑的脸。
半天没听到书剑吭声。桅子觉的自己的心莫名其妙跳的很厉害,象揣了一只乱拱的兔子,慌乱的很。不知道是害怕书剑的拒绝,还是羞愧于自己竟敢对男生提这么大胆的要求。
良久,书剑依然还在沉默着,似乎没有任何反应。桅子觉的很奇怪,顾不得害羞,扭头向书剑望去。只见书剑正在抓耳搔腮,曾经苍白的脸孔涨的通红,嘴唇一翕一合,就是不听发出声音。
“你怎么了?”桅子好奇的将一张俏脸凑到书剑面前,瞪着一双大眼睛直盯着他瞧。
“我,我,我家里很穷,什么都没有,你不能跟我去。”书剑的脸更红了,憋了半天总算憋出一句话。
“没关系啊,听阿梅说,你们那儿的风景很美的,还有一条很漂亮的巫水河,我早就想去看看了。你就别那么小气了,不过就两天嘛!”桅子将语气转换成撒娇兼恳求。
“我,我那儿挺远的,从镇上去还有十多里山路,要爬很高很高的山,在这种大雪天气里,山路肯定很滑,随时都会有滚下山的危险,你根本走不去的……”书剑企图做最后的无力拒绝。
“我不怕!”似乎看出书剑的拒绝并不坚决,桅子打定主意非跟去不可。
书剑笨嘴拙舌哪里说的过伶牙利齿的桅子?拗不过她的软磨硬磨,最后只好答应带上她去。
桅子显得特别开心,兴冲冲跑到车站公用电话厅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学校有事,要晚几天才能回家。
当天晚上,桅子便和书剑一同踏上了回那个偏远小镇的列车……
第三章 山歌飘飘
铺天盖地的大雪下了足足两天,象给世界盖上了一床超厚的棉被。
后来,老天爷似乎也下累了,没有力气再满天飞花,大雪逐渐减少,变成稀蔬的白絮,最后终于停止了。
第二天上午,当桅子和书剑走下长途列车时,不仅雪已停,天边还出现了一轮淡淡的白色太阳,暖暖的照耀在白雪上面,让人的内心不由的产生了一丝暖意。虽然冷风还是那样肆虐的刮着,气温并没有上升,但感觉上还是温暖了很多。
这个叫梅口的地方,是一个风景很优美的小镇,镇上人口不是很多,有一条路面并不宽敞的石板街道,弯弯扭扭延向镇政府,街道上的积雪被清扫的差不多了,隐约可见雕琢成图案的青石板,说不出的古色古香,只可惜年代久远,图案已变的非常模糊。石街旁边是大同小异的小卖部和商铺,不逢赶集的时候,街上一般是没有什么人的,不过因为过年在即,一些勤劳的小商贩已经开始摆摊卖年货了。
街道的外面便是清澈的巫水河,蜿蜒曲折迥回盘旋,河湾处有白里带黄的沙滩,周围长着各种芒草,可惜已经枯萎了,而且大部分都被积雪盖住。参差错杂的吊脚楼在七弯八拐的巫水河边站成一幅宁静和谐的水墨风景画,河边以及镇子附近到处都种了楠竹,被积雪压的弯弯的,却仍不失婀娜的姿态。镇外还有一个古老的牌坊庙,庙柱的红漆已经暗红发黑,斑斑驳驳绘着岁月留下的图案。庙殿垂着的红布也是红中透着乌黑,百孔千疮,显示着历史的痕迹……
果然是一个非常美丽的水乡小镇,简直就是一幅活色生香的画面。
欧阳书剑的家还在最北边的一个小山村,离小镇大概还有十多里山路。走过青石街道,一直到镇政府上面便是渡河的码头。被积雪封锁的碎石泥路在淡淡太阳的温暖下已开始渐渐溶化,地面湿漉漉的,象下了一场雨。这是一场来的很快、很猛,化的也很快的大雪。
书剑担心桅子不能在积雪还未完全化去的山路上行走,仍苦心婆心试图劝说她转回城里,这个朴实憨厚的男孩根本不知道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旦喜欢上某个人是任何力量都赶不走的。所以他费尽唇舌也不能说动桅子,两人在码头上僵持了半天。
“书剑,我都跟你到这儿来了,你还不愿我跟你回去,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去你家?或者说是你爷爷奶奶不喜欢你带同学回去玩?”桅子眼珠一转,神色有点黯然。
“不是啊,虽然我家很穷,但爷爷奶奶是很好的人,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去呢?只是你从没走过山路,又是大雪封山,我真的担心你会不小心滚下来,以前大雪封山的时候就曾摔死过人,人家那是走惯了山路的都出事故,何况你这种城里长大的娇小姐,你不怕我还怕呢!”书剑耐心解释道。
“你真的只是担心我出事故才不要我去的吗?”桅子脸上有了笑意,闪动着一双慧黠的大眼睛。
“当然了,别的你都不介意,我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该回城去了吧,走,我送你去车站。”书剑以为桅子改变了主意,掉头就往镇上走。
“哎呀,人家没说要回城啊,既然都来了,怎么能被一条山路给吓住呢?除非你现在送我回城,我才不想一个人回去呢!”桅子狡黠的笑望着书剑。
坐六七个小时夜车送桅子回城,然后再坐车回来?这也太麻烦了嘛!
书剑无可奈何,只好带着桅子向渡船处走去。
摆渡的是一个瘦瘦的老梢公,花白的胡子垂在胸前,老树杆一样皱的皮肤显示着饱经风霜,脸上挂着慈祥的笑容,穿着打了补丁的粗布麻衣,颇有仙风道骨的味道。
老梢公一看到书剑和桅子,赶紧笑呵呵过来接过书剑背上的大包,帮他提到船上,并爽朗的大笑着拍拍书剑的肩膀道:“剑伢子,喝墨水多的人当真不同哪,去了半年就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城里媳妇回来过年,虎父无犬子,有出息……”
那时候,偏远农村的男女青年成家都比较早,有条件上学的人很少,小小年纪就得当家,所以家人都会早早为他们订对象,有的甚至十三四岁就有对象了,村里象书剑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