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洛书-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脸,拍打自己的身体想要让熟睡的自己清醒过来,但是梦中的拍打毫无力气,就像拍在被褥上。常仪决定放弃无畏的努力,坐在地方。
既然做梦,这样寒冷就太没公理了,如果因此在梦里冻死了,岂不是让世人笑掉大牙?常仪坐不住,决定给自己找一些东西取暖,可是走了很多路,脚都走疼了,走没有看到出路。天上满是星辰,因为没有月亮,常仪都不知道自己的视觉是从哪里来的,这里明明黑得连一丝光芒都没有。也许是在天宇深处的星星给了常仪一些光亮,那些从十亿年前发出的光芒居然还能照射在她的身上,这些光芒的出处,会是怎样的一颗恒星,一定是比太阳大无数倍,不停地发出光芒的恒星吧。也许它也有自己的太阳系、自己的卫星以及自己的生命。
很久以前,从各种途径,常仪知道人类一定会毁灭,后来渐渐觉得即使毁灭了也没什么不好。反正大家都觉得地球会消失,那么消失的一瞬间都该觉得理所当然一样。不过,常仪也知道很滑稽的事情,那些原本对生命早已看透的人们,会在自杀后打电话求救。其实死亡就是一种消失,就像这些恒星,说不定早已在十万年前消失了,但是他们的光芒还是会通过宇宙传来,然后说不定让十亿光年外的人们看到自己在十万年前消失的壮景。时间与时间,生命与生命,就这么交错著。会不会有这样的事情,翻开古老的画卷突然爱上了古代的人物,如痴如狂,却命中注定失去了爱情?常仪想起小时候最爱看的一部电影《珍妮的肖像》,早已死去的珍妮,居然在短短一年里与恋人携手走过从稚童到青年的时光,那位画下她的肖像的画家真的觉得幸福吗?也许,没有遇到珍妮之前,他永远只能是在酒馆画画挂图来充房钱的画者,遇到了珍妮,虽然他功成名就,但是心却被无端挖走了。而挖走他灵魂的居然是「过去。」不要爱上比较好,可是不恋爱的话,就像会失去更宝贵的东西。那么,是不是可以选择更加安全的爱恋,那就是只爱自己,除了自己谁都不爱。
那是不可能的,人不可能爱上自己,这么疲惫的自己,这么苍白的自己,就像这篇寒冷无光的大地,怎么可能爱上?为什么想要爱恋,也许是因为知道这个世界的另一头,也许会有什么……渴望著的……什么东西……
常仪望向那个占据自己视野的山头,冷冷地注视了很久。不用看了,那个山头的背后一定也是一座深渊,黑得不见底。不过,也许……也许……就差那么一点点……也许……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常仪从黑暗中站起来,朝著山头走去。
会看到什么呢?或许是深渊吧,或是是些别的什么,会有什么……为什么我想不到,这个世界还会有什么我想不到的东西吗?除了我感觉不到的,我还会对什么感到惊奇吗?
常仪觉得*的双脚疼得像针扎一样。该死,这是最后一次了,最后一次,我不干了,我去看什么,一定是深渊,这个世界没什么好事,就算有了好事又怎么样,有了好事一定会有坏事,即使今天快乐了,明天该如何使自己快乐呢?人要永远快乐根本是不可能的。根本看不到什么!
常仪几乎爬到了山顶,还有一下,只要一下就好,一下她就能看到自己的目标。可是她的双腿颤抖起来。不会有好事的,心想著好事,好事一定不会来,所以就这么想,是深渊,一定是深渊,什么都没有,黑暗的深渊,就像被剜去双目的囚犯,那双眼睛里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常仪猛地挺起身,她居然做了,真的做了。
眼前豁然开朗,在一片光芒中,她看到了一个会发光的蓝色星球,白色的光芒在蓝色星球四周游走著。比湖还清澈,比天还艳丽,旋转著的美丽星球。
常仪的眼睛湿了。
为什么,为什么居然是他,为什么居然是……地球?
哪怕被玷污那么多次,哪怕充满著不安和灾难,为什么永远只能是地球,为什么不能离开地球,为什么不能逃离?为什么自己会被锁在地球身边,十亿年,三十亿年,五十亿年,看著他旋转。为什么天地间的颜色,只有蓝色看不厌?为什么只有那种白,显得那么温柔?常仪在山顶痛哭起来,她害怕得浑身颤抖,但是她还是无法移开双目,那个星球,那个温柔的美丽的……星球……
那个,让自己活下去的星球。
※※※※※
知道地球还在山头那边就不觉得害怕了,甚至每次攀登山梁都变成有趣的事情。因为山梁的背后是地球,而在山梁这边则完全看不到。这多奇怪,又多么美丽。常仪有时会在山梁这边小跑一下,冲刺上山梁,也会在山梁附近踟躇一下,看看会不会有其他的好东西。很快她就对贫瘠的山梁这头没兴趣了,她趴在山顶,望著地球,望著大地,穿过风,穿过云,神奇的力量让她看清楚一切,那是风,那是雨,那是海洋,那是山脉,地球安静的空无一声。天空的小鸟也寂寞地飞过空宇,也许在它们中间会有那只没有足的鸟吧,那只一生只有死亡才会降落的鸟。
常仪的视线就像手一样抚过大地,抚过青草和不知名的野花,久而久之,她觉得有些厌倦了,她想转移视线的时候,她发现了一个小东西。圆滚滚的,还会跑动。那不是鸟,那是什么?白色的,像雪一样,又很闪亮,仿佛有光泽,小圆球滚了好几下,停了下来。一只小脑袋蹦出来,常仪认出那是只小狮子,很可爱的小白金狮子。小狮子精力很充沛,总是这里那里地奔跑,它奔过草原,跨过河流,没有东西能阻挡它的脚步,哪怕是万丈深渊,或是汪洋大海,小狮子的脚步都能轻易越过,但是只有一个东西小狮子没法摸到。
那些鸟,那些在天空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它们发现了小狮子,在它身边飞行,但是当它扑上去,想要抓住它们时,它们又狡猾地拉高了高度,从小狮子的爪子中逃脱了。抓不到让小狮子非常气恼,它趴在地上,望著天空上的小鸟,望著望著,小狮子的视线凝固了,它注视到一点。小狮子吃惊地望著那个地方,那个常仪所在的地方。
它看到我了,常仪吓了一跳。她猛地缩回头,但是想想地球离自己这么远,小狮子怎么可能看到她?不过,她既然能看到小狮子,小狮子为什么不能看到她呢?
她偷偷探出脑袋,再去看那只小狮子,小狮子趴在了地上,两眼直勾勾地盯著常仪的地方,盯著常仪。常仪朝左侧转移一下地点,小狮子还是看著她;朝右边移动,小狮子还是望著她……她放弃了,趴在山顶上看小狮子。它会失去兴趣的吧,一定,很快就会失去兴趣的。它这么活泼,这么好动,一定会腻味的。常仪好奇地端详著小狮子,等著它腻味。但是等了好长好长一段时间,小狮子还是一动不动地望著她,那种视线穿透他们之间得距离,直接射入常仪的眼睛,常仪感到脸上的热气,她的脸禁不住红了起来。
难道说,它还是没有厌倦吗?看一个无论如何都触碰不到的东西,一个怎么都无法交流的东西,但是为什么就是想看,就是觉得那么美好,似乎多看一分钟都觉得美好?
常仪没有意识到,比小狮子注意到她更早之前,她就开始观察那个星球,观察小狮子的一举一动了。也许,她比那只小狮子更早爱上了那个星球,爱上了对方。
常仪的心头颤动了,她的心跳一下子急促起来,浑身的鲜血涌上脸颊,她抓住山顶的手开始颤抖,嘴巴开始张大。
它……它……
那只小狮子坐了起来,然后,它对著天空伸出了爪子。
它对著常仪伸出了爪子。
好像只要一伸手就能碰触到,只要一努力,一呼吸就能抓住,那只小爪子,那么柔软,那么温柔,似乎只要一伸手,就能抓住……伸手……
※※※※※
常仪从梦中惊醒,她的脸上湿湿的,她用手一抹,都是自己的眼泪。梦中的自己是不是对那只小狮子伸出了手,常仪也许已经有答案了。
「常仪,我的名字是常仪。」
不要忘记了,我的名字。我怎么会忘记,会忘记呢?
常仪起床去取水喝,拿著杯子的手不停地颤抖著,喝进嘴里的纯净水带著一些咸味。
常仪听到小马起床的声音,连忙擦干眼泪。小马似乎听到了什么,无声地走到常仪身后。
「我的爸妈离婚了。」常仪抽了下鼻子,说,「他们因为不想让我伤心,硬是装了半年的夫妻,但是最后他们觉得厌烦了,就直接告诉我,在中考前不久,他们告诉我,他们离婚了。根本就不希望我考好。不过他们也说了,就算我一辈子没工作,他们也能养得起我,只要我不干坏事。只要我做了坏事,就一切OVER。有钱真好!」常仪使劲擦了下嘴,眼泪随著手臂的运动,洒到地上。
「我的表姐是个奇怪的人,除了考古她对什么都没兴趣,男人或是金钱,她可以一个人对著文物发上一整天的呆,然后她告诉我,她平生最大的梦想是让一座三星堆的巫师青铜像说话。‘他一定有什么要告诉我,如果不能听到就太可怜了。他不断不断地呼唤著我,我不能辜负他。’表姐已经找到呼唤她的人了。可是,没有人,没有人呼唤我,没有人呼唤我的名字……没有人需要我……」
「常仪……」
「不是……」
「常仪……」
「不是这样,不是这种呼唤……」
「常仪……」小马上前抱住哭成泪人的常仪。「没关系,慢慢来,慢慢来……」
「多久,要多久?要多久才能找到……也许永远找不到了!我被抛弃了,永远被那个人抛弃了……」
「那个人一定也在找你,他一定会找到你的,在这之前,他一定会很努力很努力地呼唤你的。就像我能听到你的呼唤一样,他一定也会呼唤著你。」
「小马,真没意思,没有遇到那个人之前,一切都没意思。」
「我知道,我知道。」
「我好想见那个人,我想见他……他在哪里啊?」
「他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一定的。所以在这之前,你一定要呼唤他……呼唤他的名字,这样他才能找到你。」小马用手擦常仪的眼泪,但是眼泪无论如何也擦不完,因为就算擦干了常仪的眼泪,小马自己的眼泪也会滴落下来。
「对不起,小马,害你哭了。」
「没关系,哭泣有助于身心健康。」
「胡说。」
「真的。真的。」小马亲了亲常仪的头发,说:「现在是不是好一些了?」
「嗯,肚子有些痛。」
「是不是肚子饿了?」
「可能。」
「家里还有一些蛋糕要不要吃?」
「好。」
看著小马去拿蛋糕的模样,常仪的焦距模糊了,她低下头,低声说:「小马……」
「嗯?」
「不要离开我,在那个人找到我之前,不要离开我。」
「……找到了那个人之后呢,把我一脚踢开吗?」
「不会拉,我会永远和小马做朋友的。」
「永远这个词很危险喔。」
「永远……也许就是那个意思吧。」
「什么?」
永远,也许就是那种可以超越时间和时代,从遥远的过去来和你相会的力量吧。
「小马,我这个人是不是很讨人厌?」
「……不会啊。」
「可是其他人都很讨厌我,比如那个风太昊!」
「风太昊讨厌你?我不觉得。」
「为什么,我都打过他耳光!」
「打耳光,为什么?」
「因为夏娃很漂亮,所以有很多奇怪的男人会接近她。风太昊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又脏又臭,他居然还假冒认识夏娃的样子。虽然他们长得有点像,但是姓氏不一样!姓氏不一样!全天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又不是没有,凭什么两人就一定有关系!」
长得很像,难道是女娲?伏羲和女娲是双胞胎,那么在四川的夏娃就是女娲的转世了。不过夏娃这个名字还真够奇怪的。
「而且哦,那个家伙居然在夏娃报名字的时候大笑起来,真是没礼貌,然后他说了很过分的一句话!」常仪挥舞著双手,刚才还哭哭啼啼的样子早就不见了。
「什么话?」
「他居然说‘如果你叫夏娃,我是不是该改名为亚当’……流氓!!这是流氓!」
不过女娲取名叫「夏娃」的话,伏羲改名「亚当」也不奇怪吧。想想女娲改名的理由,大概是因为背著「女娲」之名连普通的小学都没上完,就被同学嘲讽死。
「所以我啪的打了他的耳光。不过他也赚到啦,后来夏娃可怜他,就和他花园相会。
气死我了,我只要一不小心,那些奇怪的东西就会接近夏娃。「常仪激动了一会儿,突然泄气了。
「怎么了?」
「在遇到的那么多人奇怪的男人里,只有风太昊夏娃让他靠著自己的肩膀睡觉,这是第一次,所以我……我怎么也没办法拉下脸,我真的讨厌他!讨厌他!还有他的那群朋友,没事长得那么高大英俊干什么!男人长得丑一点又没什么,只要耽美漫画里都是帅哥就可以了。」
「你还真是把理想和现实分得很清楚。」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漂亮的男人更加不是好东西。所以他们只要充当女孩子幻想的媒体,现实中保持那种又令人讨厌又丑陋的样子就可以了!」
「是吗?我觉得身边的男孩子还是干净漂亮一些比较顺眼。」
「难道你有那种兴趣?」常仪抱住前胸,睥睨著小马,小马连忙摇头,说:「我对现实同性恋不感兴趣。即使耽美中男孩子在一起,其实读者是女性的话,基本上他们也就没有性别了。看耽美漫画其实也只是在看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