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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时念,有余-第29部分

小说: 时念,有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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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存在在校园里的。即便如此,那些偶尔蹦出的她所不熟悉的专业名词的英文还是让她有些头疼。她下了课就去了图书馆啃了一小时书。
程有念走出学校的图书馆时下着雨,她猫在屋檐下躲了不到十分钟雨就停了。可她这会儿不过就去离学校不远的超市里提溜了两盒鲜牛奶,这天就又下起了雨来。程有念刚来的时候也又带伞的习惯,后来被这比清禾还磨人的天气折腾的连带伞的心情都没有了。她在超市门口站了一会儿看雨势不大,套上了风衣后的帽子就小跑着去了地铁站。
她在自动扶梯上时看到了自己要搭乘的那个方向的地铁,但稍稍小跑了两步很快停了下来。本来程有念是可以搭上这班地铁的,但她选择慢吞吞的坐到椅子上等下一班。因为上一班地铁刚刚开走,站内没有什么人在等。在她身后跟她背对背坐下的人,肩上也沾着点雨珠。
“说吧,跟了多久了?”程有念轻轻扬了扬
嘴角,说的是中文,声音里带着笑意。但凡谁见了,都一定会觉得这场面太诡异,一个女人对着空气有说有笑,不怪才怪。
“四个小时又二十三分钟。”她背后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抬了抬手腕对着表回答。
就昨天,林余时被挂掉电话之后,他就让人订了一张最快的飞往伦敦的机票。他是傻了,她离开不是为了让他等她呀,是为了让他去找她呀。那丫头的心思这么好猜,他都没猜到。
程有念转过身来问:“诶?那我上课的时候?……你在干嘛?”
“在后面听课咯。”男人笑了笑,习惯性的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说看,发现多久了。”
“三分钟。”程有念咧嘴笑了一下,梨涡浅浅,她伸手指了指玻璃门,从玻璃门的反光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身后的情况。虽说林余时在过去曾在这座城市经历过五年的熏陶,穿衣更是俨然一派典型的英国绅士作风,但程有念还是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
她从口袋拿出了一个什么赛到了林余时手里,又开始了傻乐工程:“虽然有作弊的嫌疑……但它还是归你了。”林余时看着那枚被随身携带的别针却只低头皱了皱鼻子:“对不起,久等了。”不知道是在对人说,还是在对别针说。
正值高峰期,地铁站里人很快多了起来,所幸地铁也来的很快。
在略显喧闹的地铁里,林余时听到身边的人说:“嘿,余时,好久不见。”他抿唇“嗯”了一声,等她的下文。
“呃,那个……既然好久不见了,这么巧又在这里见到你……不如……”
林余时笑弯了眉眼,抬手晃了两下自己手里的别针,一脸宠溺的看着程有念。
清朗的声音带着浓浓笑意:“别想了,伯父已经把你卖给我了。就算我输了,你也是我的。”
程有念别过头:“我决定尊重一下原著,星期四,你就等着吧。”
“哈?……”
全文终。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有人可能觉得这个结局略坑爹,于是再来丢一个恶搞版结尾吧。
如下。

林余时从风衣口袋里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丢给了程有念:“喏。”
程有念见了立马丢了回去:“你才到碗里去。”
那人笑眯眯的一手蹂躏着她的头发一手把巧克力塞近了程有念的衣服口袋里:“放心吧,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大一点的碗了。”
……
over。
以下为杂七杂八的后记。
由于程有念的性格问题,可以看得出文中除了温景这个挚友,再除去周墨林余时的话,连个熟人都基本没有……所以温景就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程有念对林余时那些爱慕的寄托倾诉对象了,由此戏份也比较重一点。但是由于某人实在文笔粗糙的关系……具体什么效果自己一不知道啊T…T
还有就是可能会感觉结局没有花很多笔墨描写分量不够,但总觉得这个故事比较适合这样子奇怪的结尾……像什么“别想了,伯父已经把你卖给我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在结局前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笔墨描写周墨夫妇,是想把文风扭转回来。具体效果如何,会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之类的,由于自知是个心钝笔拙的人渣,写的不好,自己也不知道。比如这个结尾,当初想到的时候萌的自己一脸血啊,结果写出来好像没那种感觉T…T
再比如本来想着让林余时先生在最后逆袭一下的,但是最后除了一脸宠溺的看着以外他逆袭似乎不是怎么成功……以后每一个星期四还请珍重吧。
总之,十分感谢那些一路支持我的姑娘们,我爱你们》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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