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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黑暗塔系列之六:苏珊娜之歌-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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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罗兰仔细倾听,仿佛所有的世界都悬于这一线之间,而他心下明白事实也确实如此。故事从营火旁那段开始说起,罗兰颇为高兴,因为这段故事终究确认了沃特本质上确是人类。金娓娓道来,故事从那儿回溯到罗兰来到沙漠边缘的那一段。在那儿,他遇上了住在当地的年轻农民布朗。



给你的庄稼生命,这么多年以来罗兰又听到了这句话,给你自己生命吧。他早就忘记了布朗,对布朗的宠物乌鸦佐坦也毫无印象,但眼前的陌生人却仍旧记得一清二楚。



“我最喜欢的,”金说道,“就是故事回溯的方式。单从技巧角度上讲就非常有意思。刚开始我把你放在了沙漠,然后倒回到你和布朗、佐坦初遇的时候。顺便说一句,佐坦是缅因大学一个民间吉他手的名字。不管了,从布朗的小屋里故事又跳跃到了你来到特岙镇的那段……这是一个摇滚乐团的名字——”



“杰赛罗·特岙,”埃蒂大叫起来。“他妈的,果然!我就说这名字怎么那么耳熟!那Z。Z。托普呢,斯蒂夫?你知不知道他们?”埃蒂盯着金,金却只是一脸茫然,埃蒂随后笑了起来。“大概还没到他们粉墨登场的时候。要么就是你自己还没想到。”



罗兰又做了个手势:快,快,继续。他斜睨了埃蒂一眼,仿佛警告他别再打岔。



“不管怎么样,罗兰到了特岙以后,故事又跳回到食草人诺特死后沃特让他复活的那段。你们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说有意思了吧?故事的第一部分全是倒叙,就像开倒车似的。”



罗兰对金津津乐道的写作技巧倒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毕竟他们正在讨论的是他的生活,他的经历,对他来说可没什么倒叙可言,至少到他到达西海从门里把他的旅伴拽出来为止全是按顺序发展的。



不过看起来斯蒂芬·金对那些门还一无所知。他写到了罗兰在驿站初遇杰克·钱伯斯;他写到他俩来到山前穿过大山;他写到杰克渐渐开始信任、敬爱罗兰,却终被背叛。



讲到这段时,罗兰的头垂了下来。金注意到他的动作,语气带上了一种不寻常的温柔。“德鄯先生,没有必要感到惭愧。毕竟我才是始作俑者。”



可罗兰不禁又一次感到怀疑。



故事继续下去:罗兰在墓地白骨中与沃特的对话,塔罗牌的预言以及出现在天空的种种可怕的幻象;在这预言长夜之后,罗兰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老去许多,沃特早已化作一堆白骨。最后,金说道,在他笔下,罗兰来到了海边,坐在那里。“你说,‘我爱你,杰克。’”



罗兰恳切地点点头。“我现在仍然爱他。”



“你说话的样子好像他真的存在似的。”



罗兰直视他的眼睛。“我真的存在吗?你呢?”



金没有回答。



“后来怎样了?”埃蒂问道。



“后来,先生,笔搁了下来——或者说我害怕了——没再写下去。”



埃蒂同样希望他别再说下去。夕阳投射进屋里的影子越拉越长,他心急如焚,只想赶紧去救苏珊娜,否则就真的来不及了。他和罗兰心里都挺明白该如何离开现在这个世界,也猜测兴许斯蒂芬·金自己就能把他们引到现实相对比较薄弱的洛弗尔——至少约翰·卡伦是这么说的——这段日子以来那儿的时空闯客一直比较多。也许金也会很乐意帮他们指路,很乐意摆脱他们,但即使埃蒂的耐心已经快达到上限,他们现在还是不能一走了之。



“你没再写下去,因为你把大纲弄丢了,”罗兰说。



“大纲。哦,不,并不完全是这样。”金打开第三罐啤酒。难怪这个人的啤酒肚已经出来了;他消耗的卡路里几乎相当于吃了一个面包,而现在开始向第二条进军。“我写小说几乎从来不按大纲。事实上……那份大纲大概是我惟一写过的一份,太庞大,太奇怪,而且你也成了个大问题,先生,哎呀,反正不管你怎么称呼自己。”金做了个鬼脸。“不管这个称呼是什么,反正不是我想出来的。”



“还没想出来而已,”罗兰插嘴说。



“刚开始的时候你就像瑟吉欧·莱昂的《赏金三部曲》里面的人物。”



“意大利西部片,”埃蒂大叫。“天哪,我就知道!我在电影院里起码看了一百部,亨利在家我就和亨利一道去看。要是亨利不在,要么和我的哥们恰基·柯特一道去,要么自己一个人去看。男人都喜欢看那种片子。”



“是呵,”金笑着说。“不过我太太也很喜欢。”



“她真酷呵!”埃蒂大声叫道。



“是的,泰比的确很酷。”金回头望了罗兰一眼。“至于那部《赏金三部曲》——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杰作——刚开始你还挺正常,一起搭档很有意思。”



“很有意思?你这么想的?”



“当然。但渐渐地你变了,就在我的笔下。后来我都不能说你到底是英雄还是枭雄,或者根本什么都不是。直到你让那孩子掉下去,我再也受不了了。”



“你刚才还说你才是始作俑者。”



金直视罗兰的眼睛——和着无尽的歌声,蓝色与蓝色相互碰撞——终于开口:“我骗你的,兄弟。”



10



话音落下,室内陷入一片沉默,三人都默默思量。过了片刻,金说道:“你开始让我害怕,所以我决定不再写下去,把你装在了盒子里放进抽屉,动笔开始写一系列的短篇小说,卖给好几家男性杂志。”他沉吟一会儿,点点头。“在我决定放弃你之后,朋友,我反而开始走运了。我的小说卖了出去,泰比答应嫁给我,不久以后我开始写另一部小说《魔女嘉莉》。不是处女作,却是第一本卖出去的小说,我一下子成了畅销作家。所有一切都发生在和你说再见之后。可瞧瞧现在!六七年之后的一天,我转过自家屋子的墙角,竟然看见你们就站在他妈的车道上。真是活见鬼,要是我妈妈还在肯定会这么说。我该怎么办?最乐观的状况也只能是把你们当作过度工作产生的幻觉。呸,我才不相信。怎么能叫我相信?”金的声音越抬越高,变得尖锐,不过埃蒂并没误以为他害怕了。愤怒才对。“我亲眼看见你们的影子、腿上的血迹——”他指了指埃蒂。“还有脸上的污垢,这些怎么能叫我相信?”这回他转向罗兰。“你们见鬼的让我根本没有选择,我能感觉到我的神智……怎么说……倾斜了?这词儿对吗?大概吧。倾斜了。”



“你并没有真正放弃,”罗兰根本没有理会金的最后几句话,权当他是自言自语的疯话。也许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没有?”



“我觉得写小说也许就像推东西,顶着反创造的力道推出去。某一天在你写作的过程中你会体会到推回来的那股力。”



金沉吟了好一会儿后微微颔首。“也许你说得对。并不只是通常那种才思枯竭的感觉,我很肯定。那种感觉我很熟悉,尽管并不经常出现。就像……我也不知道,突然有一天,你坐在那儿打字的时候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不再能看得清晰,构思故事情节的时候也不再有什么乐趣。接着,更糟糕的发生了,你突然又有了全新的灵感,就像刚从陈列台下来的瓷器般崭新透亮,没有一丝刮痕,一点儿还没被糟蹋,至少暂时。然后……呃……”



“然后你就体会到了那股反推的力道。”罗兰的语调照样没有丝毫起伏。



“唔。”金的声音变得很低,埃蒂几乎快听不见了。“高压区域,切勿靠近,禁止进入。”他顿了一顿。“甚至也许生命危险。”



你可不会喜欢绕着你转的那团暗影,埃蒂思忖。黑云罩顶呵,先生,我真觉得你一点儿都不会喜欢。我到底看到的是什么?香烟?啤酒?还有什么让你上瘾的东西?某个晚上酒后开车发生了车祸?会是多久以后?还有几年?



他瞥了一眼厨房饭桌上的钟,发现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差一刻,顿时非常沮丧。“罗兰,时间已经晚了,他得去接孩子了。”而我们必须赶在米阿的孩子诞生之前找到苏珊娜,赶在她对血王失去利用价值之前。



罗兰回答,“再等一小会儿。”说罢他低下头,什么都没说,仿佛在考虑该问什么问题才是对的,也许只问一个问题。埃蒂心里也明白,这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永远不能再回到一九七七年的七月九日。也许在另一个世界他们还能回来,但在这个世界绝对不可能了。在其他的世界里也能找到斯蒂芬·金吗?也许不能,埃蒂想。很可能不能了。



趁着罗兰沉吟的当口,埃蒂随口问了问金布莱因这个名字对他有没有特殊含义。



“没有。没什么特别的。”



“那剌德呢?”



“就像勒德分子吗?一个仇恨机器的宗教团体,应该是十九世纪,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或许更早。我记得好像十九世纪的时候那帮人捣毁了工厂,砸毁了所有机器。”他咧嘴一笑,又露出一排歪歪扭扭的牙齿。“我猜换做今天他们就成绿色和平主义者了。”



“贝丽尔·埃文斯呢?有没有想起什么?”



“没有。”



“韩契克?曼尼的韩契克呢?”



“没有。曼尼是什么?”



“太复杂了,一时不好解释。那么克劳迪亚·Y·伊纳兹·贝彻曼呢?有没有什么意——”



金突然大笑起来,吓了埃蒂一跳。显然从他的表情来看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迪克的妻子!”他大叫道。“见鬼你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我不知道。迪克①是谁?”



“理查德·贝彻曼。我以前出版过几本简装小说,笔名就是贝彻曼。有一天我晚上喝多了,编出了一整段作者生平,甚至连他怎么与白血病抗争都编出了。好样儿的迪克。不管怎么样,克劳迪亚是他的妻子,克劳迪亚·伊内兹·贝彻曼,而那个字母Y……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埃蒂感觉仿佛一块大石头突然滚过他的胸膛,滚出了他的生命。克劳迪亚·伊内兹·贝彻曼,只有十八个字母②。所以有人又加了一个字母Y,可为什么要这样?当然是为了凑成十九个。克劳迪亚·贝彻曼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可是克劳迪亚·Y·伊内兹·贝彻曼……她却是卡-泰特的一员。



埃蒂现在知道,他们这趟总算没有完全白跑。是的,斯蒂芬·金创造了他们。至少他创造了罗兰、杰克和卡拉汉神父。其余的他还没写到。他笔下的罗兰就像棋盘上的一枚棋子儿:去特岙,罗兰,同爱丽睡觉,罗兰,横穿沙漠追赶沃特,罗兰。可是就在他在棋盘上移动自己棋子儿的时候,金自己也被移动了。他为自己笔名编造出的妻子名字里多出来的字母Y就是凿凿铁证。有人想要让克劳迪亚·贝彻曼变成十九个字母。所以——



“斯蒂夫。”



“怎么,纽约的埃蒂。”金扯出一丝笑意。



埃蒂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如擂鼓咚咚直跳。“十九这个数字有什么特别含义吗?”



金沉吟下来。屋外树林间风声飒飒,机动船嗡嗡作响,一两只乌鸦嘶哑地叫着,很快湖边的烧烤晚宴就要开始,也许接下来再到镇上听一场广场音乐会。世界上最美的享受莫过于此。或者可以说最真实的享受。



最终,金摇了摇头,埃蒂长舒了一口气。



“对不起,只不过是一个质数,我最多只能想到这个。我一直对质数挺感兴趣的,自从在里斯本高中上了索耶查克先生的几何上册之后。要么我就是在十九岁遇上我妻子的,不过她可能会反对。她天生喜欢抬杠。”



“那么九十九呢?”



金把指甲里的脏东西挑出去,想了一会儿。“能活到这么老真算长寿。‘九十九年在岩石堆上。’有首歌儿就叫做——我记得——‘九十九号的沉没。’不对,好像是叫‘长庚星号的沉没’。‘墙上有九十九罐啤酒,我们拿下一罐,众人手中传,墙上还剩九十八罐。’然后就是,当当,背景乐起。”



这回轮到金瞥了一眼时间。



“要是我不赶快出发,贝蒂·琼斯肯定要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已经忘记我还有儿子。等我接到乔以后我还要向北开一百三十里路才能到。要是我能把啤酒戒了倒也好,不过要是厨房里没有站着两个腰里别着枪的幽灵的话那就更棒了。”



罗兰点点头,伸手从枪带里摸出一颗子弹,漫不经心地在拇指和食指之间来回转动。“最后一个问题。问完以后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



金点点头。“那么问吧。”他瞅了一眼手上的第三罐啤酒,然后倒进了水池,流露出一丝懊悔的神情。



“写《黑暗塔》的是不是你?”



这个问题在埃蒂听来简直没有什么意义,可金的双眸却一亮,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不是!”他说。“如果我以后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很有可能,我以前就是教这个的,不过后来退下来转行写小说——我会这么说的。那本不是,每本都不是,并不真是我写的。我知道有些作家能真正称得上写书,可我不能算。老实说,只要灵感枯竭,开始不得不采用故事情节,我写出来的故事就非常难看。”



“我一点儿不明白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埃蒂问道。



“就像……嘿,这很棒啊!”



弹壳在枪侠的拇指、食指间滚动,毫不费力地蹦到了他的手背上,仿佛在罗兰凹凸起伏的关节上翩翩起舞。



“嗯,”罗兰附和道,“是很棒,可不是嘛?”



“在驿站的时候你就是这么催眠杰克的,让他记起是怎么被车撞死的。”



还有苏珊,埃蒂心下暗暗补充。他同样就这么催眠了苏珊,只不过你现在还不知道,金先生。不过也许实际上你的心灵深处是知道的。



“我也试过催眠,”金说。“是我小时候有一次在陶善集会上,有个家伙把我叫上舞台,想让我学母鸡咯咯叫,不过没起作用。就是巴迪·霍利、大爵士乐迷和里奇·瓦伦斯飞机失事的那一年。死神光环!噢,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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