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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第49部分

小说: 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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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宋,可能是抓饭抓得有经验了,食指产生了灵异功能,遇上好吃的就跳。
果然,食指预告的一点没错,郑灵公要请大家吃好饭了。
吃饭前,我们还得再罗嗦几段。原始人吃饭是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但是很容易烤焦,所以也用泥巴包了肉再烤,香味全留在里边,一点都不浪费,就跟在饭馆里的叫花鸡、纸包鸡差不多。此二鸡的吃法很有古风。
后来人们学会炼油以后,就不用泥了,往肉上浇油脂,以免烤糊了,又香又不糊。
老是烤,也火气太大,能不能煮呢?于是有了鼎。鼎的样子,我们都知道,就像鼎这个字本身写的那样。最早的鼎,带有支脚,下边可以容纳柴火。后来,出现独立的灶了,鼎的支脚就不必要了,或者支脚很短,可以把鼎直接坐在灶台上。至于灶台的样子,两千年来没什么大变化,几乎就是现在农家还在沿用的那种。
鼎可以煮粥、煮肉、煮菜羹、煮鳖,真是个好东西。当然,如果搬出去给老祖宗在天之灵煮肉吃,那就成了国家神器了,身上雕饰着精美的龙纹、夔纹、鸟纹、象纹、饕餮纹,是祭祀的宝鼎了,也是楚庄王想问的那个东西。
公元前605年,郑国的御用厨房里,咕咚咕咚地,大鳖放在鼎里,愉快地煮着。旁边,是它的同僚,蒸在甑里的小米饭。也愉快地吹着哨。
臣僚们接受通知,都登堂围一圈坐好,准备开吃。《仪礼》上说,“大羹须热”,意思就是说,肉羹应趁热吃。郑灵公的伙夫七手八脚,把肉连同煮肉的鼎,用一根穿过鼎耳的杠子,从灶台上挪下来,扛上堂,落放在堂的地面上,预备给贵人们吃。
扛至堂上的鼎不只一个,所谓“陈馈八殷,味列九鼎”,那就是列鼎而食了,还要奏乐。据说,“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天子请客用九鼎,九鼎里装的食物,以牛为首,其余依次是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诸侯国君用七鼎,只有牛、羊、豕、鱼、腊、肠胃、肤。卿大夫和士,自办宴席的时候,当然胃口就得再小点。
在侑酒的钟鼓乐中,郑灵公和大臣们围了大厅的一圈案子坐好,和谐的音乐和着编钟的敲击,伴随着下巴有节奏的咀嚼,人生的幸福全部实现了。
每个人的几案上,还摆着盛菜羹的笾豆,饮酒用的尊、爵,以及酱、醋、盐、蜜等蘸肉用的调料盘碟。别光顾吃肉,还要用用这些调料。
最后一道好菜,大鳖,也装在鼎里抬上来了,冒着热气。食指大动的公子宋,哈哈直搓手,跟同僚们夸炫,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要吃好东西啦。
但是,别动,作为臣子,列鼎而食的时候,你不能直接伸嘴到鼎里去吃,这倒不是因为那样会烫坏舌头,而是不合礼仪。郑灵公的仆人,会拿大铜勺子,一份份地把鼎里的肉羹分给大家,放在每个人面前。你高高兴兴地等着就行了。
但是,郑灵公使坏(这个国君也真没领导样,太顽皮),他故意让仆人给大伙分鳖羹的时候,刚好最后到公子宋那里就分完了!
郑灵公哈哈大笑:“你说你手指头灵,我看,还是没我灵。”(是啊,你灵,要么你怎么叫“郑灵公”呐!)
当众出丑的公子宋腾一下子站起来了,跳到装鳖汤的大鼎旁边,拿手指在汤里一抄,举起来嘬了一口(“染指”这个词的出处),然后气囔囔地跑出去了。边跑还嚷:“我这不是吃了吗?谁说我吃不到!!”
感谢公子宋,一天之内为我们创造了“食指大动”和“染指”两个成语。都是用他的食指创造的。
这件事,也一方面说明了春秋时期是分餐制(否则不至于到了公子宋那里就没有鳖羹了),他们就象美国人吃西餐那样,一人一份,比较卫生,后代才改成大伙围一个碟子吃饭的“伙食”,互相夹菜,闹哄哄挤在一起。(唉,春秋时候真好啊。)
公子宋翻脸跑回家以后,怕郑灵王找他算帐,因为他染指鳖羹,又那么嚷嚷着跑出来,都太不礼貌了。类似先轸当着国君的面往席子上吐唾沫,属于大逆不道,非常不给国君面子。公子宋越想越害怕,完了!郑灵公肯定会要找我的麻烦的,索性我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为强。他遂串联了国家执政官子家,把郑灵公给找机会刺杀了。唉,吃饭吃出人命来了。
前两天看网上消息,“中央社”报道,一个美国人研究了中国饮食,最后发现中国菜阴阳调和、水火既济,有蒸、炒、煮、炸等做法,最讲究调和。因此,这个老外认为,中餐对本拉登这种极端份子会有调和作用,对付恐怖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议他们多吃中国菜!
哈哈,可是我们自己人还在一边吃着调和的大羹,一边在弑君呢。
又及:公子宋为了吃鳖打架而弑君案,也影射出了,春秋时代的君权有多么的不强化,卿大夫杀国君,好比宰鸡。这固然是分封制导致卿大夫有土地财产而势大欺君,也是由于孔子先生还没给我们创出忠君思想的毒药来麻痹臣僚。等有了儒家思想横行,大臣们都成了奴才,皇帝的权威才建立起来。别说皇帝为了吃鳖这么个小事捉弄大臣两下,就是再大的污辱他也不会闹的、不会反的,他只是匍匐在地,瑟瑟发抖罢了。然而在春秋时代,人们思想自由健康,质朴激烈,可杀而不可辱(为我们今天所敬仰),所以公子宋为了人格尊严而不惜铤而走险,亦可叹哉。春秋人个性张扬,珍惜个人尊严。“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这样可耻的儒家坏话,在清纯美好的春秋时代,还没有发明起来。 
又过了几年,时光终于流转到了公元前七世纪的末尾。旧一世纪的历史烟云,家国兴衰,都将翻作了永不重复的从前。
这旧的世纪的总结,新的世纪的开端,是以一位名叫“夏姬”的妖娆女郎的风流韵事作为过度曲的。
春秋有四大美女,分别是文姜、息妫、夏姬、西施(鄙人评的)。
文姜天性活泼,搞死了鲁桓公;息妫(桃花夫人)无限漂亮,搞亡了息国;夏姬妖娆风流,将在本节里搞死陈灵公;西施不用说了,搞死了夫差(本书还介绍不到她)。所有这四大美女的共同特点是性感漂亮,而且每人都有两个以上老公,每人都把一个国家弄亡了,把一个以上国君搞死了。
现在要隆重推出春秋第三号美女——夏姬。她原产地郑国,终生被风流韵事和绯闻缠绕,是四大美女中最风骚的一个。她具有西施、息妫的美貌,更兼有文姜、骊姬的狐媚,并且得到过异人的临床教学,学会了一套“吸精导气”“采阳补阴”办法,所以人到三十多岁,仍然美艳宛若少女,皮肤细腻,容颜娇嫩。面似海棠春月,目若星朗秋波,翠黛初舒杨柳,朱唇半吐樱桃——明朝的色情古典小说就是这么描写她的。
明朝色情古典小说,和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黄色手抄本,都是人类精神遗产的奇葩。
其中的《株林野史》,就是替夏姬“扬善”的,里边很多这样的好句子:“···夏姬只叫爽快,不觉直弄到四更以后,方才收云歇雨。”可以和《金瓶梅》媲美。
在明朝,夏姬和潘金莲一样出名,现在她的名气被淡忘了,我觉得很愤愤不平,很想做些宣传,恢复她的名誉,或者准确地说,恢复她的“不名誉”。然而鄙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像王小波那样大段大段地写性交俺是不会的。这里有一个变通的好主意,干脆你去网上搜索明朝艳情小说《株林野史》即可,希望大家对它进行批判地学习(少儿须在家长指导下阅读)。
从史料上看,夏姬本是郑穆公的亲女儿,即上文吃鳖的郑灵公先生的妹妹。郑国出美女,所谓“郑卫之姬”,享誉诸侯,是各国后宫购求的对象。作为国君的公女,她当然不能嫁给凡人。她到了破瓜年纪以后,就嫁去了巴尔干东南部的陈国的夏邑。(“瓜”字剖开为两个“八”,破瓜是二八一十六岁。)
夏邑,是夏姓的一个重要源头。夏邑也是夏大夫的封邑,夏大夫是市长一个级别的人物。夏姬就是嫁给了他,也就跟着他姓夏。年轻的夏姬和老夏结婚以后,朝朝相狎,夜夜欢淫,具体细节这里就不写了,总之是“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折腾很厉害,终于老夏受不了了,纵欲过度而死了——这是《株林野史》上的说法。当然夏大夫未必是这么死的,这是小说家言。但夏大夫死了,却是真的。
夏姬闲着也是闲着,就跟陈国大夫孔宁私通,让丫鬟引着,在床上迎接孔宁,俩人继续“被翻红浪,帐摆流苏”,摆完以后,孔宁要了她的一件性感内衣,揣在怀里。
孔宁后一日饮酒,向同僚仪行父炫耀,讲夏姬的好处:身材窈窕,玉骨冰肌,交接起来,枉眉含嗔,起合妙处,难与君说。仪行父也是个酒色队里打锣鼓的,不觉心痒意乱,浑身骨酥。
于是,不久,他也拿到了一条内裤。
俩人有美不敢自专,就一起上报领导,面见国君陈灵公,闲话说及夏姬之美,天下绝无。
陈灵公——也是个“灵”字的,那就不用说了。
于是,在《株林野史》里,陈灵公就道:“寡人亦久闻其名,但年纪已近四旬,恐三月桃花,未免改色矣。” 
孔宁说:“夏姬熟房中之术,容颜鲜嫩,如十七八岁好女子一般。”
(上边这两行话,《东周列国志》里也有,不知他俩是谁抄谁的) 
陈灵公闻言,没有任何犹豫了,大喜,急不可待地找了个借口去夏姬家民访。夏姬盛装迎候,说话娇滴滴像新莺巧语,毕竟曾是国君之女,动止高雅,娇美可羨。
陈灵公视其容貌,真天仙一般,自己后官姬妾罕有其匹。陈灵公命夏姬除去大礼服,引着他到园中畅游。夏姬于是改换一身淡妆,如月下梨花,雪中梅蕊,别是一种雅致。
晚上,夏姬正在明灯独坐,如有所待。忽然陈灵公钻了进来,夏姬刚要娇啼,被一把抱住,拥入床帷。给夏姬脱去香汗衫,解去罗裙带,只觉夏姬肌肤柔腻,触体欲融……
须臾,“民访”工作完毕,陈灵公咧着嘴甜甜睡去了。醒来,夏姬也抽出自己的贴身汗衫,穿在陈灵公身上,说:“主公见到这个汗衫,就如同见妾本人了。”
随后,按史书记载,孔宁、仪行父、陈灵公这哥仨,每人一件,穿着夏姬赠的内衣,在朝堂上跳舞,乱蹦。大夫洩冶规谏:“要蹦回家蹦去!”被陈灵公杀死。
随后夏姬跟三人一同上床“大战群英”,快活得没法说啦。三位政府要员的脑子里,再没有一点儿治理国家的意思了。这个著名的颠倒众生的人间尤物,通过她放浪的性关系颠覆着东周的礼仪制度和政府大员。
夏姬的儿子气不过了,干脆把陈灵公同志给杀了,时间是公元前598年夏季。(夏姬也是有儿子的,是她和从前的夏先生生的。)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三个“群英”在夏姬家里饮酒,酒酣耳热之后,陈灵公仗着官儿大,指着旁边夏姬的儿子,对仪行父说:“我看夏姬的儿子有点儿像你,莫不是你生的?”
仪行父说:“也像您。”
孔宁从旁边插嘴:“主公,这事没定论了,他的老子最多,是哪个所生,已经搞不清了。”
三人拍掌大笑,夏姬的儿子心中羞恶,嘿嘿一笑,带着几个家丁,吆喝一声,冲到堂上就喊捉拿淫贼。
陈灵公掀翻了案子就往马厩那边跑(想上车),被夏姬的儿子追上一箭射死。
在这部《株林野史》画蛇添足的尾巴上,仪行父和孔宁被带到地狱的阎罗殿——先秦时期还没有佛教和地狱,但明朝人还是硬把先秦人拖到了地狱里——仪行父和孔宁被明朝人拖到地狱里以后,被阎王爷各打了四十大板,又拿钢叉,插到油锅里,立刻烹死,直烹得头腿直挺挺的,方才了事。作者算是验证了因果报应的大法。
明朝人的精神生活,因此也获得了和谐和圆满!真是健康的很啊!
实际上,这俩人是逃亡去了楚国。 
夏姬的儿子敢杀国君,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儒家的忠君思想来约束人。但是,国君是不能随便乱杀的,即便在春秋时代,君权柔弱,也不能乱杀。消息传到楚国以后,楚庄王大喜。这么长时间以来,楚庄王一直在寻找一个敌人,以建立他维持国际秩序的国际警察身份。
楚庄王立刻约齐几家诸侯,兴兵北上干涉陈国内政。
楚庄王在城下喊:“你们不要抵抗啊,我们进去是为了正夏征舒的弑君之罪的兮!”
陈国人还真没抵抗,诸侯联军顺利进去,抓住夏征舒——就是夏姬的儿子,车裂以正法。
(夏征舒就这么被杀了,他也够可怜的,为了捍卫他妈妈的名誉——你们私通可以,但是不要再侮辱人了——他弑了国君,但却是死罪。那个时代,老百姓杀当官的,即使有理也说不出去,只能被抓住正法。唐朝时候,有个人替父报仇,杀了个狗官,大诗人陈子昂发表意见,把这人给杀了正法——因为他杀了朝廷命官;同时再旌表他,因为他是孝敬父亲,给父亲报仇。这就算结局混的不错的百姓杀官了。)
楚庄王匡扶了陈国君的尊严,本来应该打道回府。但是,楚庄王一时贪心发作,命令把陈国灭了,变成了楚国的一个县——陈县!
这就不乖了。这就好像美国借口阿富汗出现恐怖分子拉登,派兵征剿,灭了拉登以后,顺手把阿富汗变成美国的一个州一样。说不出理去。
楚国的大臣们,都前来祝贺,说灭陈是一大喜,唯独申侯反对这么做。申侯还讲了一个“蹊田夺牛”的成语来加强自己的论点,他说:如果一个人的牛,不慎跑出去了——这是很有可能的,牛有时候是很牛的——牛跑出去以后,去田野里蹦迪斯科,踩坏了别人家地里的庄稼。作为惩罚,对方田主就把这牛,给抓住没收了。这个惩罚,是否有点过分,是不是显出了田主的贪婪。大王您以讨伐陈国的弑君犯为倡议,征兵诸侯。诸侯云从,助您出兵,是因为您以义伐之。伐完之后,您自己却占领了陈国,让诸侯都知道您实是贪图它的土地而来的,那您以后还怎么号令天下诸侯呢?想让诸侯奉您作霸主,还有戏吗?” 
楚庄王听了,立刻醒悟,下令给陈国复国,随后楚军撤出,圆满完成了这次维和任务,提高了楚国国际声誉。申侯不愧有远见卓识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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