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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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了。弹尽粮绝的梁子束手就擒,摘下捂得严严实实的牛皮帽子,嘿嘿地还在笑。敌人细看,却不是鲁庄公。
鲁庄公这时候正在大路上徒步跑呢,因为跳车而脚受了伤,一瘸一拐地,顺着国道大路,往南hiphop。正好,遇上一辆开往鲁国的“公共汽车”(叫传车,是送信和送官人出差用的),赶紧搭车上去,逃回了曲阜老窝。一路上还有齐兵追查呢,他在公共汽车上说:“是留学生,是留学生!”
逃回来之后,鲁庄公得报说,齐桓公一路跟踪追击,打到汶水岸上,把汶水以北的“汶阳之田“给抢去了。鲁庄公新败之余,也没办法。但汶阳之田成了齐鲁之间的一个长期性的历史纠纷。
经过这次“乾时之战”,以及汶阳之田问题,齐鲁开始正式交恶,你争我抢,斗个不休,开始了两三百年的猫和狗的对抗,再也不顾祖宗辈的老干部友谊了(姜子牙和周公)。
(注:汶阳之田应该在泰山西南,据清人姚鼐《登泰山记》,他在泰山顶上看见了汶水,那么,汶阳之田应该就在那里了。几年前我去泰山,从顶上瞪了半天,也没看见什么河,冬季的原野沉寂干涸。)
齐桓公战胜了外国干涉势力,飘摇不定的君位基本稳定了,但是还不能踏实,想来想去,终于明白原因在哪里了,于是就派使者到鲁国去,传话给鲁庄公说:“您必须杀死你所窝藏的齐国公子纠,以免这家伙再回齐国,威胁我们的国家安全。”
鲁庄公明白了,这是怕公子纠再回去夺位啊,必欲除之而后安啊。
鲁庄公和一群惊弓之鸟的大臣们讨论,觉得齐桓公新上任似乎很得众,咱为了外人玩命斗下去不值得。鲁庄公就派军队往公子纠的驻地菏泽,去杀公子纠,以息齐桓公之怒。
公子纠狐疑不定的亲兵比划了几下就四下溃散,公子纠像一只被拔了毛的鸡,死于非命。他的手下人“召忽”发了一通忠臣不事二主的感慨,自杀殉主。而当初把事情搞坏了的管仲哥哥,却不肯自杀,宁肯当俘虏。管仲说:“自古有死臣也是生臣。我志向远大,虽然不死,也和召忽异曲同工。”
管仲主动钻进鲁军的木笼囚车,当了俘虏,运到鲁庄公阶下。管仲从前当过兵,扛过枪,下过海,经过商,是个有办法的人,在诸侯中已经小有名气,所以鲁庄公的大臣们建议留下管仲辅佐鲁国。
“但是这样就违逆了齐国呀,”鲁庄公说,“齐国那边等着要人呢!”
大臣说:“那就杀了管仲,以免为别国所用。”
齐国使者马上拦住:“不许杀,管仲射过我们主公一箭,主公恨之入骨,非亲手射他一百零八箭才痛快。”
于是,鲁庄公按照中庸哲学采取了事后证明最为愚蠢的办法,不杀管仲也不留管仲,把他引渡交送齐国处理。
于是管仲就又坐进那辆木笼囚车(他最近净坐这车了),一路颠簸着向北方齐国去。管仲站在木笼车里,脑袋从笼子顶上的窟窿里探出来,看着外边自由的世界,蝴蝶在飞舞——这是我的一种遐想,其实这是错误的。以这种姿势站着,到不了齐国就得站死。因为,站累的时候,脚一软,脖子上就要吃紧,最终会卡在洞里勒死。
管仲应该是坐在木笼囚车里。
囚车外面正是残秋天气。声势浩大的秋天,占据了山东原野。管仲的命运就像白云,写在天空的字里行间。也许他会有美梦成真的意外境界,但那何其柔弱,不堪被言辞说破。
管仲的担心不是来自齐国,齐国那边有他的好友鲍叔牙可以罩着他。管仲最担心的却是鲁国,假如鲁庄公一旦后悔,派人追杀上来,那就只有坐等领死了。于是,据《吕氏春秋》说,管仲运用心理学知识,亲自作词作曲,编了首歌,教给押送他的士兵们唱。管仲在笼中唱,士兵在下边和,边唱边走,就不觉得累了。而且据《吕氏春秋》说这歌节奏还特快,像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大家跟着它的调,脚下生风,走得贼快(像贼那么快)。
秋季的山东原野,一行北向的车队蜿蜒而行,伴着它的,是路边成丛怒放的狗尾巴花,弥望满野,如火如荼,摇曳飘扬于远古的风中。
正文 第四章 大哉强齐(685 B。C。—645 B。C。)
冬天就要来了,春天还会很远吗?管仲走过那一串串背时的路,像出口转内销的退货,被木笼囚车运回故乡齐国。
进了齐国边境不远,辅佐齐桓公夺位的大红人鲍叔牙,不计前嫌,已经派人来迎接了。他们把管仲从木笼囚车里放出来,打开他的桎梏(就是古代手铐脚镣),拿古代剃须刀修整好管仲那刺猬一样蓬勃的胡子,给他穿上袍子,戴上冠,然后换乘一辆适合人类乘坐的正常的车子。
其实,这里也不是鲍叔牙“不计前嫌”。鲍叔牙和管仲本是一对儿作生意的搭档,约定好:一个去保公子小白(即齐桓公),另一个去保公子纠。不论谁保的公子成功了——即继承君位了,自己也必然身为重臣,则都要提携失败了的对方也为重臣。这样俩人就都必有官作,风险的总和为零。他俩都是商人出身,所以这么懂得分散投资啊。
等管仲坐着车,已经快到临淄了,鲍叔牙就去面见齐桓公,要求齐桓公拜这个旧日冤家为卿:“主公,管仲这个人的才能,远在现任上卿高敬仲氏之上!”
既然大红人鲍叔牙这么说,齐桓公总得给面子,说:“好吧,我来见见他。”
鲍叔牙说:“对于管仲这样的大能人,不能素常就见的。您得沐浴三次,不吃猪肉,远远到郊外迎候,人家才有情绪对您讲话呢。才肯把治国安邦的大道理告诉您呢。”
齐桓公闲着也是闲着,权当演戏,照办之后,把管仲用车载着,接到朝堂上坐好,然后就听管仲侃了。
管仲射箭不行,侃可是一绝。他滔滔不断,江河直下,先从四维不张讲起,适时提出礼义廉耻理论,要男的走马路左边,女的走马路右边;又强调士农工商都要搬铺盖卷住在一起,分类而居,不许串帮;随后是征税和征兵,加强集权、足食足兵,实行盐铁管理国有化,统一铸造货币,破除世袭性的官位制度,面试任用非高干出身的布衣贤能,都是国家大计,大谈特谈,最后收尾说富国强兵以后,再高唱“尊王攘夷”的战略口号,实现一代霸主的宏伟目标。
齐桓公觉得太离谱了,就推搪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寡人可不敢妄想当霸主啊。”
齐桓公好色,倒是事实,据说这位三十多岁的钻石王老五最喜欢的事,就是光着身子坐马车,跑在临淄大街上载着妇人,在阳光照耀下徐徐脱下对方裙裾,一起making love,估计这种出格行为在当时不重周礼的齐国是非常有创意非常酷的。(齐桓公和齐襄公、文姜、宣姜,都是一个爹(齐僖公)生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嘛。他们在性生活方面都一样,都继承了齐地东夷族sex liberation的古风。)
齐桓公一说自己好色、不务正业,管仲连忙编了一大套道理忽悠他,意思不外乎请齐桓公彻底放弃权力,让我这个大贤当相国,我撒开了施展,您再荒淫酒色,也可以当一代霸主。
齐桓公没辙,只好由着管仲建设新时代吧,采取大撒把政策,自己退到二线单抓妇女工作。齐国率先出现君、相二元化分权管理(以前是国家拥有者直接管理,拥有权和管理权是一体的,这样就管的不专业)。
管仲又跟齐桓公要条件,说:人微言轻,疏不间亲,我一介布衣,家里又穷,没有家族势力,缺乏政治资本,别人不理我这套啊。于是齐桓公给管仲起了大房子,把临淄城里的“市”(商品交易区)税收的三分之一,发给管仲当工资。管仲成了国家第一号暴发户后,又怕被上流社会的老牌贵族看不起,就要求齐桓公给他尊号。齐桓公索性尊称他为“仲父”,就是干爹或者二叔的意思。这样他就既富且贵了,按他的逻辑,便于往下开展工作了。
肚量阔大的齐桓公又要求全国人都讲避讳,不许说“夷吾”这两个字,因为这是我干爹管仲的名字。齐国老贵族们都大喊晦气。
在当时,一介布衣是没法进入政府高层的,高层都是大姓豪门世代把持。这些家族也就是史书上所谓的“世家”。管仲则是特例,他没有世家大族背景,硬挤了进来,必然受到世家大族的抵制,所以要齐桓公给他撑腰。布衣大量从政,是战国以后才被逐渐接受。
这位曾经拿着齐桓公的肚脐眼当箭靶子的干爹,总算遇上明主了。齐桓公格外信任他。据说有一次,一个官向齐桓公请示事情,齐桓公说:“去跟仲父说去。”此官再次请示,桓公说:“找仲父去。”一连三次如此。
有人说:“您这么当君主,岂不太容易啦!”齐桓公说:“寡人没有得到仲父的时候很艰难,已经得到仲父,为什么不变容易呢?”
君主思虑臣子职权范围内的事,心志就会衰竭;亲自去做臣子职权范围内的事,就会疲惫。齐桓公的原则,用现在英文说就是delegation(授权)。
一切权力都有了,万事都具备了,齐桓公什么都答应了,生米就要煮成熟饭,人民就要擦亮贼眼,管仲再干不好如何向人民交待?
时年管仲45岁,商人出身的他不光能吹,也还真能干,充分发挥自己经济学特长。齐国临海,有渔盐之利,管仲就奖励捕鱼煮盐,实行海盐国家专卖,从老百姓手里和别国人手里挣了很多外快。于是政府有了钱,可以对外扩张了。一般圣人都崇农抑商,而管仲却铸造货币,干预粮食市场,积极扶植万元户。
为了维护经济发展的安定环境,管仲归还那些从鲁国、卫国、燕国抢来的土地,换取睦邻友好,转而对外向诸侯国实行经济侵略。当时各国贫盐,齐国抬高盐价,致使他国黄金流失万余斤,天下黄金越少,齐国越提高金价,高价收买各地黄金,以至于形成黄金垄断。再用垄断的金子,贱价购买各国货物,使天下市场操纵于齐国这个金融寡头之手。
管仲向梁国、鲁国订购大批丝织品,对方贪图利益,就废掉农耕,全国养蚕抽丝。一年过后,管仲单方面撕毁购丝合同,一下子就把梁、鲁两国给搁那儿了,梁、鲁老百姓家家没粮食吃,天天裹着自己纺的绫罗绸缎饿肚皮。
以商业优势带动国家走向富裕之后,管仲开始强兵——组织群众大练兵。城里每家指定一人当兵,五家就是一伍,八个伍设一个连,十个连组成一个旅,旅长叫做“良人”。五个旅是一个军,全国分三军。这三军儿郎平时就在城里,各有职业,每年以打猎形式出城搞两次军事演习。一夕有警,全城可征出很多兵来,还保障了兵员素质。
老百姓不许迁徙,每五家的“伍”人,编在同一个作战单位。平时都是一个胡同长大的,从小玩在一起,长大跑在一起,祭祀祖先时互相馈赠礼物,死难时互相吊慰,同灾同福,此唱彼和,感情深厚,所以打仗时可以拼命共同对敌,富于团队精神。夜里作战,听到彼此声音就不会乱伍;白天作战,看到对方容貌就互相认识(当时可能没有统一军装,全靠脸熟,才避免打错了)。这种征兵制,比后代募兵制买来的雇佣兵,更团结、更忠诚,也更爱家爱土,不需要搞整风运动,思想就已经很统一了(类似同时期希腊国家斯巴达的15人一组的小型战斗单位“菲迪拉亚”)。
士兵有了,兵器怎么办?管仲说,犯罪之人,缴一只真皮的盾加一枝大戟就可以赎罪。想打官司吗?诉讼费是三十支箭。
总之,大话吹出去之后,嘿,还真对得起这一张脸,在管仲大圣人的治理下,齐国发展经济,解放思想,国力大增,有了钱也就有了军队了,齐国军事力量很快达到三军规模,每军编制一万人,总计兵车达八百乘。养着这么多军队,就得给他们找事情做,军事机器闲着就会长锈。于是它在未来的三十年间,像绞肉馅一样绞掉周边三十多个小国,成为东方超级大国。管仲给这个一度只会纵欲享乐的爬虫样没志气的国家,带来了天翻地覆的腾达变化,最终成为春秋大地上的第一只恐龙。
潇水曰:我们老说明朝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好像中国人在那以前不作生意。其实,春秋战国时代的大商人,著名的比如陶朱、猗顿、吕不韦,势力足以干预国家机器。管仲更是个把商业升为国家战略的典型例子,他让齐国富起来的办法,主要是靠发展商业。他在道路关卡上不对过往的商人货物征税,在市场上,对商人只收铺位租金,取消各项营业税,这都是在给商人优惠政策。
然而,死脑筋的孔子却总不服气管仲这一套,尤其看不起管仲鼓励经商。他觉得管仲只鼓励了发展经济,而没有发展礼仪。所以他说管仲“不知礼”,他还说管仲奢侈。儒家评论干部的着眼点,就是这样的,不把吃饱肚子的“发展”当作重点,而紧盯着看谁讲了“礼”,真是周小公的好徒弟啊。
“礼”固然重要,但万事“礼”当先,把它摆在了“发展”的前面,那就···唉,真是拿他们没办法啊。
管仲在齐国主持政府工作之后的第一次大型军事行动,不知怎么搞的,却是大丢面子。
公元前684年,齐国为了报复上一次鲁国助公子纠夺位的宿恨,就催动三百辆战车,南下行军二百公里,掠过泰山,直扣鲁国北境,去教训鲁庄公。
鲁庄公在上一次“乾时之战”打败,光脚从战场上跑回来的。新败之余,不敢再战,军队扛着大戈,向内地收缩,将主力军约三百辆兵车,结集在一个叫长勺的地方。
距离长勺不远的曲阜城里一片恐慌。
这时候,一个士人,名字叫曹刿(念贵),想求见鲁庄公。士人,在春秋时代,是一种介于公室贵族和普通国人之间,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阶层,类似于穿着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孔乙己先生。
曹刿虽然是一个士人,但他经常吃菜,因此而聪明(那时老百姓可以吃的菜是:郁李、野葡萄、苦菜、葫芦、麻籽、王瓜、葵菜、大豆叶子等等,年终也许有猪肉和酒)。于是,吃腻了菜的曹刿绿着眼睛说:“我再也不想吃一口菜了,我要吃肉去!”
要想吃肉,就得去当官。当官有钱买肉。于是他造访鲁庄公,想弄个官当当。他的吃菜的